药房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关于各种药房管理制度范本(优秀6篇)

关于各种药房管理制度范本(优秀6篇)为规范药房安全管理,会制定制度。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是美丽的编辑给大家整编的关于各种药房管理制度范本【优秀6篇】,欢迎阅读。
药店管理制度篇一1、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不得在本店以外的`企业兼职;2、具体负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门店进货验收,陈列保管,处方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实施工作,确保gsp工作正常运行;3、门店负责人负责每个季度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贯彻执行;4、负责上级及公司检查提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上报和退回工作;5、负责批号、效期管理工作,及时对滞销药品、近效期药品进行促销;6、负责质量信息收集和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7、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篇二药房工作制度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
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药房管理制度篇一一、采购与验收目的: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药品采购验收工作规程:1、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流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4、验收的场所:4.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5、验收的时间:5.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2生物制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5.3因特殊情况(如周末、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
6、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7、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
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检封”签。
8、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9、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1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二、员工管理制度:a、员工守则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药房工作制度(6篇)

药房工作制度1.药学人员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称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配方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和“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若医生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药学人员在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认准药名,称准剂量,不得估计取药。
5.调配含有毒、限、剧及麻醉药品处方时,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管理办法”和“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调配中成药时,要仔细检查药品标签、效期,对过期变质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不得发出。
7.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剂量。
8.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准确划价。
9.为了保证药品安全,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房。
药房工作制度(2)药房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部门之一,它负责管理储存和分发药品,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当的药物治疗。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药房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药房通常会根据医院或诊所的运营时间安排工作时间。
通常是7天24小时开放,有些药房也会有公休日或轮班制度。
2. 药房管理:药房工作人员需要负责管理药品库存、采购药品、验收药品等工作。
需要确保药物安全、准确性和合规性。
3. 药品分发:药房工作人员应根据医嘱和患者需要,准确分发药物。
他们需要核实患者的身份和处方信息,并提供正确的药物和剂量。
4. 信息记录:药房工作人员需要准确记录药品的发放和退库情况,包括患者信息、药物用途、数量等,并及时更新电子记录系统。
5. 药品安全:药房工作人员需要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保质期。
他们需要定期检查药品,清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并合理储存和处理药品。
6. 与患者沟通:药房工作人员需要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解答他们的药物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
7. 合规要求:药房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如药品管理法规、隐私保护条例等。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6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
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
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
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2)一、药房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1.2 原则:(1)安全原则:药品管理必须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包括药品质量、用药适应症和用药副作用等方面的安全。
药房各项管制制度汇编范本

药房各项管制制度汇编范本一、药房人员管理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2.药房工作人员应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3.药房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1)购进药品应保证质量,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2)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确保药品符合规定。
2.药品的保管:(1)药房应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
(2)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3)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3.药品的调配:(1)调剂人员应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2)调剂人员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
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3)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
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三、处方管理1.调剂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对不规范或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并与医师联系更正。
2.调剂人员在处方上应签字确认,并对调配的药品进行核对。
四、服务质量管理1.药房工作人员应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药房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3.药房应定期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安全保卫工作1.药房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制度,明确责任人。
2.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应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被盗。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1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1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11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1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证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日期、有效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薄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帐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阵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何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保健食品储存与养护制度一、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
冷藏储存温度为2—10℃,阴凉、凉暗储存指避光,温度不高于20℃,常温储存温度为0—30℃,相对温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二、保健食品应离好、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疗机构药物储存、配药、销售、管理等活动的场所,是医疗机构重要的支持部门。
第三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房的管理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高质量、高效益药物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的药物管理和配药流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二条医院药房管理机构由医务部门负责管理,院长或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设药品库房、配药、药物储存、药物销售等岗位,人员配置要满足工作需要。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才能上岗。
第五条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药学专业知识,严禁索要、收受贿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药物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七条医院药房在储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证不同药品之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第八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和通风良好,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九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货架、货位要做好标识和编号,确保药品的存放、取用和库存管理的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点,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和防窃。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保持不同药品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药品的混淆和交叉感染。
第四章药品配药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药房的药物配药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剂量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药房管理制度(范本8篇)

药房管理制度(范本8篇)药房管理制度药房管理制度(一):药房工作制度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处方或处方字迹辨认不清等状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开处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
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
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
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
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
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1、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征求对药品供应要求,了解用药状况,用心介绍、推荐新药。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管理制度(二):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驻店药师职责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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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
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
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
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
西药房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
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1、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冶、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②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③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⑤验收首用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在箱外书写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装箱。
7、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8、验收中怀疑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单,报质量管理员审核处理。
9、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10、特管药品应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执行双人验收,应有双人签章和完整验收记录。
11、验收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和储存条件,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注明验收结论。
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1、为规范药品的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必须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药房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配合药房人员做好药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6、根据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近效期药品及易变质、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应列为重点养护品种,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检查一次。
药品养护检查应建立档案。
7、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近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用表”。
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发货或使用,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查处理。
对质量有问题及储存时间长的药品应及时抽验送检。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吉林省药品使用条例》、《吉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吉林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一、人员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