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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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总体上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但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对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监管不到位、投入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学校盗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仍然多发,个别学校甚至发生了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的踩踏事故,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这些情况再次警示我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容不得半点麻痹和松懈,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今年11月份,中央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部将对我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66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等制度。

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就寝点名登记制度。

校园视频监控室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周末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

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

配齐配强保卫力量和防卫器械,不断完善物防技防设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安〔201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注重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1.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

学校要强化门卫管控,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沟通协调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聘请公安干警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园实施封闭管理。

—1—2.巩固物防建设。

校园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复杂地区的学生公寓一楼窗户应当设立可开关的铁栅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进行加固,加强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药品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

3.加强技防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校园安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1〕66号)通知要求,按照“整体布局成网络,局部区域呈闭合,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的原则,校园大门、运动场(操场)、校园围墙的隐蔽部位、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出入口及背街地点、车棚、演讲厅、礼堂、阶梯教室、重要考场、实验室、图书馆出入口及存包处、财务室、机房、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场所,要进行技术防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集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消防报警、电子巡更、报警求助等多个子系统的科技防范体系。

二、全面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疏散训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固定展板,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活动节等方式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街路、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提—2—示和宣传活动。

2023年关于学校安全通知六篇

2023年关于学校安全通知六篇

2023年关于学校安全通知六篇学校安全通知篇1全校教职工: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精神,学校召开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申了学校安全工作,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重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大教职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绝不能存在侥幸、麻痹思想。

二、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谢绝家长进入校园。

三、切实加强学校门卫、保安工作。

门卫、保安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值班、巡逻、监控,检查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与车辆,验证、登记后才能放行,若闻到酒味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保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器械上岗,及时制止有持械伤人意图的不法分子。

四、加强校内人员的管理。

对小店工作人员、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进行登记,以上人员的来客须由相关人员到校门口迎接方可准其入内。

五、加强学校监控工作。

总务处抓紧加密校园围墙上的监控探头;政教处、办公室要书面明确每天、每周的重要监控时段与重要监控地点,形成工作流程表,由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重要时段、重要地点进行严密的监控审视。

六、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教师要怀着对学生的一片爱心感化学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要怀着一片感恩之心听从教师的教育管理。

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七、建立学校安全护校队。

张中华同志兼任校安全护校队总队长,各值周组长为当周的安全护校队队长,值周教师为护校队队员,佩戴明显的标志,承担学校安全护校队的工作责任。

八、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研究对策,及时整改。

为了正确处理好复习迎考与安全工作的关系,近日学校不安排全校性的安全工作会议,务请每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五月四日下发的《磐安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与本通知,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与师生安全。

学校安全通知篇2学校:9月4日,我市中小学校已陆续开学,为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情况,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及办学行为的规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检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3•【字号】银政办发[2008]239号•【施行日期】2008.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08〕2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查找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的要求,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细致、全面彻底的予以消除,不留任何死角,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供水供电设施,学校接送师生的车辆,学校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备及线路,学校人员聚集的礼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2008年11月3日开始,至11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11月3日--11月5日,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学校、幼儿园、进行自查工作;(二)11月5日--11月9日,市政府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11月10日--11月14日,接受自治区督查组的专项检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8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8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段时期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而且重特大恶性事故增多。

教育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2005年11月20日专门召开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全国各地的一些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为认真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各校要深刻吸取以前和近期区内外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的教训,在收文后立即组织一次师生全员大学习和社会大宣传,要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位教师、每个学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校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珍惜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从严管理,落实责任。

各校要在近期立即组织审查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控预案,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要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要将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关于加强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狠抓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秩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教传【2013】111号《关于对区属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和新教传【2013】117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喀什市恰萨街办《关于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现将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各项安全稳定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年初与学院签订的《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将责任书的内容层层分解到各岗位和有关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存入档案。

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类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控制组织学生、教师集体春游、户外运动,密切关注学生内部的矛盾纠纷和心理问题,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合力开展学生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调解疏导,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生安全。

2、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厅的要求,“五一”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属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建筑设施、实验仪器器材、化学药品、消防器材和设施、饮食卫生、门窗电路、交通出行等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上报解决,同时要将所有的检查记录作为档案资料进行保存。

后勤管理处所属饮食服务中心、产业服务中心、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楼管中心和消防监控中心要对所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按照消防安全“三化”建设的要求,定期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和登记、整改、销号,并由专人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的填写和档案保存,以备检查(《记录表》登记不全的请补齐,不够的请到保卫处领取)。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1.02•【字号】教高[2012]1055号•【施行日期】201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教高〔2012〕1055号)各高等学校:为了切实维护全省高等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实验室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于11月8日召开,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许多实验室涉及事关公共安全的特种物品的制造、储藏、运输等,一旦发生问题,将严重影响科研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可能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各高等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大力宣传、学习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条例规定,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高等学校要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重点完善实验室失窃、爆炸、失火和剧毒、致病微生物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演练。

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于近期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加强重点安全部位安全防范。

各高等学校要分类建立实验室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23•【字号】黔教办安稳〔2014〕342号•【施行日期】201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据教育部通报,2014年7月10日17时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乐乐旺幼儿园一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坠入水库,造成11人遇难,含8名幼儿、2名随车教师、1名司机。

当前,我省已进入高温三伏天气,溺水、中暑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厅主要领导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教育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暑期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

教育部门要联系属地广播电视台,利用视频和文字滚动播放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宣传片,提醒学生及家长,教育孩子远离水域,维护自身安全。

学校要利用校讯通等短信平台,给学生家长发一条短信,明确告知每个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学生暑假期间的监护责任;要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再次提醒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知晓私自下水玩耍极端危险,同伴溺水时不要贸然手拉手施救;要立即协调水利、安监等部门开展一次水域水情大排查,摸清学生居住地水情,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乘车出行安全教育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吸取湖南校车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未取得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要及时关停,及时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包括夏令营的计划安排,排查车辆、线路及驾驶人员隐患,严格审批程序,坚决纠正、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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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陆续遭受洪涝灾害,暴雨导致山区出现严重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些学校校舍被冲毁,围墙倒塌,教学设施损坏,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遏制校园安全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度和十部委《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学校安全具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安全工作具有组织实施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职责权限范围内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三、仔细排查,消除隐患
(一)切实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和使用。

县建设、国土、安监、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学校的校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建设年代久远的危旧校舍,土木结构校舍,简易搭盖校舍和无资质单位设计、无资质单位施工、无竣工验收等“三无”校舍,地处山坡、河岸边界校舍和利用挡土墙做基础、可能遭到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的校舍,校外租赁、合作办学用房等非产权建筑,学校实验室、药品库等易燃、易爆校舍,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聚集,易发消防安全事故的校舍,在建项目的深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设备安拆和简易工棚等建筑施工现场。

排查工作要求做到“一个不漏网”,彻底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

校舍建筑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进行安全防护,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对存在安全隐患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无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履行报废手续,尽早予以拆除;具有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加固设计、改造施工。

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科学建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二)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稳定工作。

最近,我县反复出现高温天气,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关注天气状况,建立全面的监控体系,做好相应的防灾监控、预警工作。

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学生游泳管理。

水利、建设等部门及乡镇、村社要根据各自管理的范围,在河渠、塘堰、水库等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各学校也要在校园显眼位置设立“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堰、水库洗澡游泳”的警示牌或警示标语,防止发生学生淹亡事故。

凡未落实上述要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责任倒查等程序予以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县教育、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把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作为一项
重要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工作配合,共同构建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校车统一标识和安全技术检验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加大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卫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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