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审查
施工图重大变更与一般变更的界定

房屋建筑重大变更与一般变更的界定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和审查机构重新报审:(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及建筑面积),改变建筑标准(如:增减中央空调系统等);(2)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4)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5)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风格;(6)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8)增加或减少楼梯的数量和形式、电梯的数量;(9)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10)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等。
2、结构(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2)改变建筑结构体系;(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4)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形式;(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7)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有水的娱乐等)。
3、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2)改变消防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2020.7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第一分册:房屋建筑工程2020年7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的有关要求,将消防、人防、防雷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联合审图,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
同时,为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修编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共分三个分册。
第一分册: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专业审查要点;第三章、结构专业审查要点;第四章、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第五章、暖通专业审查要点;第六章、电气专业审查要点;第七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第八章、建筑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第九章、房屋建筑专项设计工程审查要点;第十章、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查要点;第十一章、人防地下室工程审查要点。
第二分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道路工程审查要点;第三章、城市桥梁(桥涵)工程审查要点;第四章、给水排水工程审查要点;第五章、燃气工程审查要点。
第三分册:岩土工程勘察。
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构)筑物勘察审查要点;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审查要点。
要点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编写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anji18@)。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浙江盛院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浙江精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州市精筑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宁波市设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编写总指导:姚昭晖主要起草人:杨学林蒋建良吕正中何江杨彤姚国梁沈建平王保军许荣华魏开重祝东红顾建文张小玲陈传水曹季国虞慧忠王小红叶翠莲林鑫陈依虹徐钰何炬钢王卫洪陈瑶袁继纲谢武龚一琼周文鸿乔克昌周夏汀徐小君乔小壮路锦程王宙平单辉胡根兴杨德才杨成邓铭庭夏超戴鹏燕主要审查人:益德清殷农胡伟民肖志斌许国平王靖华陈波余俊祥沈明江周联英王英达王杏芳楼新涛周群建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3)第一节基本规定 (3)一、图纸要求 (3)二、设计说明 (3)三、计算书 (4)第二节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5)第三节各类民用建筑 (11)第四节各类工业建筑 (22)第三章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29)第一节基本规定 (29)一、设计总说明 (29)二、计算书 (31)三、特别不规则结构和超限高层结构 (32)四、其他要求 (32)第二节荷载和可靠度设计 (33)一、一般规定 (33)二、竖向荷载 (33)三、风荷载 (34)四、其它荷载或作用 (35)五、可靠度设计 (35)第三节抗震设计通用规定 (35)一、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5)二、结构布置规则性 (36)三、地震作用 (37)四、抗震变形验算 (37)五、非结构构件 (38)第四节地基基础 (40)一、一般规定 (40)二、地基计算 (41)三、基础设计 (43)四、桩基础 (45)五、地基基础抗震 (47)第五节多、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48)一、一般规定 (48)二、结构分析 (51)三、基本构造要求 (51)四、框架结构 (55)五、剪力墙结构 (58)七、筒体结构(框架-核心筒、筒中筒) (62)八、复杂高层结构(转换、伸臂加强、错层、连体、体型收进、悬挑) (64)九、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7)十、异形柱混凝土结构 (70)第六节多、高层钢结构 (73)一、一般规定 (73)二、计算要点 (75)三、构造措施 (77)四、钢结构防腐和防火设计 (81)第七节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含高层混合结构) (82)第八节多层砌体结构 (87)一、一般规定 (87)二、砌体结构抗震一般规定 (91)三、多层砌体房屋抗震构造 (92)四、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构造 (94)第九节大跨屋盖结构 (95)一、一般规定 (95)二、计算要点 (97)三、构造措施 (100)第十节其它结构 (103)一、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103)二、单层钢结构厂房-门式刚架 (107)三、单层空旷结构(剧院、剧场建筑) (113)四、地下建筑结构(单建式) (114)第十一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115)一、一般规定 (115)二、连接设计 (117)三、楼盖设计 (118)四、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120)五、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121)六、多层装配式剪力墙结构 (123)七、外挂墙板 (123)第四章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25)第一节基本规定 (125)一、设计深度 (125)二、设计说明 (125)三、其他要求 (125)第二节给水 (125)一、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125)二、给水系统 (126)第三节生活排水 (128)一、排水系统 (128)二、存水弯、通气管 (129)三、排水管道布置和敷设 (129)第四节雨水 (130)一、雨水排水量 (130)二、雨水系统 (130)第五节热水及饮水 (131)一、热水水质、水温 (131)二、热水系统 (131)三、水加热设备 (131)四、太阳能热水系统 (132)五、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132)六、管材、附件及管道敷设 (132)七、饮水 (132)第六节产品及设备 (133)第五章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134)第一节基本规定 (134)一、强制性条文 (134)二、设计依据 (134)三、设计施工说明 (134)四、设计深度 (134)第二节通风设计 (134)第三节空调设计 (135)第四节采暖设计 (135)第五节环保、卫生、安全设计 (135)第六章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137)第一节基本规定 (137)第二节供配电和照明 (137)第三节防雷、接地和安全 (140)第四节无障碍设计 (141)第五节法规 (141)第七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 (143)第一节建筑专业 (143)一、建筑节能 (143)二、绿色建筑设计 (144)第二节结构专业 (146)第三节给排水专业 (146)四、计量水表 (147)五、热水系统选择 (147)六、热水循环 (148)七、可再生能源利用 (148)第四节暖通专业 (148)一、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148)二、绿色设计专项审查要点 (149)第五节电气专业 (150)第八章建筑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54)第一节建筑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54)一、建筑设计通用防火规范、标准 (154)二、各类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158)三、各类工业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163)四、建筑设计相关的技术要求、技术指南 (164)第二节结构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求 (164)第三节给水排水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66)一、基本规定 (166)二、消防设施的设置 (167)三、消防给水 (167)四、室外消火栓 (169)五、室内消火栓系统 (169)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70)七、气体灭火系统 (171)第四节暖通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71)第五节电气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75)第九章房屋建筑专项设计工程审查要点 (179)第一节幕墙等外立面装饰工程 (179)一、幕墙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179)二、幕墙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188)三、幕墙防雷审查要点 (192)第二节室内装饰工程 (192)一、室内装饰专业审查要点 (192)二、室内装饰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94)三、室内装饰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194)四、室内装饰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195)第三节智能化工程 (195)第四节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管线、景观等) (196)一、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196)五、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202)第十章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查要点 (203)第一节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203)第二节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203)一、一般规定 (203)二、既有建筑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207)三、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与改造 (211)四、既有建筑结构加固与改造 (214)第三节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229)第四节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229)第五节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229)第十一章人防地下室工程审查要点 (231)第一节基本规定 (231)一、适用范围 (231)二、审查申报应包含以下技术资料 (231)三、审查主要内容 (231)四、审查主要依据 (231)第二节建筑专业 (232)一、一般规定 (232)二、总体布局 (232)三、主体 (233)四、出入口 (234)五、通风口、水电口 (236)六、辅助房间 (236)七、柴油电站 (237)八、防护功能平战转换 (237)九、防水 (238)十、内部装修 (238)第三节结构专业 (238)一、一般规定 (238)二、地基与基础 (239)三、结构计算一般规定 (240)四、材料 (240)五、等效静荷载取值 (240)六、荷载组合 (244)七、内力分析与截面设计 (244)八、构造规定 (246)九、平战转换设计 (248)三、柴油电站 (253)四、平战功能转换 (254)第五节给水排水专业 (255)一、一般规定 (255)二、给水系统设计 (255)三、排水系统设计 (256)四、洗消设计 (257)五、电站的给水排水及供油设计 (257)六、平战转换设计 (258)第六节电气专业 (258)一、一般规定 (258)二、电源 (258)三、配电 (259)四、线路敷设 (260)五、照明 (260)六、接地 (261)七、柴油电站 (262)八、通信 (262)附录1 建筑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263)附录2 结构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284)附录3 给排水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00)附录4 暖通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09)附录5 电气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16)附录6 人防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39)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的规定,编制本要点。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篇: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浙建法…2006‟2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施工图审查及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我厅对《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设发…2004‟97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施工图审查及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众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对施工图实施审查制度,凡需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和涉及结构体系和荷载改变的装修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等工程)都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以上规定以外的工程,如农民自建房等,业主自愿报审,各审查机构应积极支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第二章机构认定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认定,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审查机构认定初审及相关工作。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简易操作说明_20130604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报送流程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需通过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报送审查信息。
为方便建设单位、审图机构、主管部门的操作,特编制本流程。
新项目流程:①建设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②设计院补充项目详细信息-->③审图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④主管部门备案---**---**---**----**---**---**----**---**---**----**---**---**---**----①建设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1.填写并完善信息打开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或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219.232.244.147/QciWeb 打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
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登录”进行建设单位版主界面→点击右侧“添加报审项目”按钮→在弹出的报审项目填写界面,填写并完善报审项目的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数据保存,同时返回建设单位版主界面,主界面上同时有一条新增记录。
注:(1)第一次使用并且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建设单位,首先在登录界面,点击右侧的“注册新用户”进行用户注册及用户和密码的设置。
(2)建设单位的登录名或密码忘记了,请在登录界面,点击右侧“忘记密码了?”,弹出界面输入“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点击“发送短信”则会将您的登录名和密码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您在(1)注册时手机号里。
(3)填写报审项目界面,右侧红字提示项目所在城市的审查机构分派方式,系统支持四种,分别为:两个审查机构供选择、自动派号、主管部门受理派号、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审查机构。
---**---**---**----**---**---**----**---**---**----**---**---**---**---**---②勘察设计院补充项目详细信息1)合同及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登录《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点击“合同及项目管理”模块下的“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子模块→点击界面上方的“添加”按钮,弹出添加合同基本信息界面→“合同情况”页→填写“合同情况”→切换到“工程基本信息”页→填写“工程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生成一条合同记录。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闽建设(2005)1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对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涉及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对已经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查机构重新报审。
,一,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因原设计变更应进行重新勘察,4、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合~需施工勘察。
,二, 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 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建筑面积~改变层高、建筑高度等)~改变:增设中央空调系统等), 建筑标准 (如,2, 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使用功能,,3, 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尺寸,,4, 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幕墙面积~使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发生变化的,,5, 改变外立面~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6, 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7, 改变消防设施、防火分区等。
2、结构,1, 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2, 改变结构体系,,3, 改变主要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砌体结构承重墙的位置, ,4, 改变基础型式、桩型、基础持力层、基础埋置深度或?0.000标高, ,5, 改变主要结构材料,,6, 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3、电气,1, 改变供配电系统及变压器、发电机容量,,2, 改变防雷设计类别、防雷、接地设施及要求,,3, 改变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
4、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热水、中水等系统,,2, 改变消防系统和设施。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闽建设(2005)10 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对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涉及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对已经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查机构重新报审。
, 一,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因原设计变更应进行重新勘察,4、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合〜需施工勘察。
, 二, 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 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建筑面积〜改变层高、建筑高度等)〜改变: 增设中央空调系统等), 建筑标准( 如,2, 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使用功能,,3, 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尺寸,,4,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幕墙面积〜使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发生变化的,,5, 改变外立面〜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6, 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7, 改变消防设施、防火分区等。
2、结构,1, 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2, 改变结构体系,,3, 改变主要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砌体结构承重墙的位置,,4, 改变基础型式、桩型、基础持力层、基础埋置深度或?0.000 标高, ,5, 改变主要结构材料,,6, 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3、电气,1, 改变供配电系统及变压器、发电机容量,,2, 改变防雷设计类别、防雷、接地设施及要求,,3, 改变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
施工图重大变更与一般变更的界定

房屋建筑重大变更与一般变更的界定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和审查机构重新报审:(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及建筑面积),改变建筑标准(如:增减中央空调系统等);(2)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4)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5)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风格;(6)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8)增加或减少楼梯的数量和形式、电梯的数量;(9)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10)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等。
2、结构(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2)改变建筑结构体系;(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4)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形式;(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7)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有水的娱乐等)。
3、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2)改变消防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