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水电管理办法
学校水电使用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水电资源的管理,确保水电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及学校各部门的水电使用管理。
第三条学校水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水电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四条学校水电设施和设备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和更新。
第五条水电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总务处,不得擅自拆卸、改动。
第六条水电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三章水电使用管理第七条学校水电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应合理编制水电使用计划,报总务处审批。
第八条各部门应加强用水用电管理,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水电消耗。
第九条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严禁擅自改变水电设施和设备的用途。
第十条各部门应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和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水电供应正常。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浴室等用水用电量较大的部门,应加强用水用电管理,降低水电消耗。
第四章停电、停水管理第十二条因故障等原因需要停电、停水时,总务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师生。
第十三条停电、停水期间,各部门应采取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停电、停水恢复后,各部门应立即恢复正常工作,并检查水电设施和设备,确保安全。
第五章节约水电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节约水电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节水用电意识。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水电检查,对浪费水电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七条学校应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提高水电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水电消耗统计制度,定期分析水电消耗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节约水电、合理使用水电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水电浪费、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大学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水电安全,节约能源,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内所有用水、用电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食堂、图书馆等区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大学成立水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水电安全管理工作,下设水电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水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电安全管理办公室由总务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水电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负责水电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组织水电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章水电设施管理第五条水电设施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六条学校水电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七条水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水电设施,如有需要,应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用水用电管理第九条学校用水用电应遵循节约、合理、安全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用水用电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应按照计划用水用电,不得超计划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宿舍楼、教学楼等区域应安装水表、电表,并实行分表计量。
第十二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水管,严禁擅自改动水电设施。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用电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使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师生进行水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水电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水电安全知识,普及水电安全常识。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水电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大学水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大学水电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1. 前言为了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合理利用水电资源,减少浪费,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 负责部门学校水电管理部门是学校水电资源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水电资源的管理、维护、使用、开发和提高利用效率,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
3. 水电资源管理3.1 水资源管理1.学校水资源必须合理利用,保证正常用水用量的情况下,杜绝浪费。
2.学生宿舍使用水电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节约用水用电。
3.对学校内水表进行定期检查,定期修复水管及设施设备,预防漏水现象的发生。
4.学校内竹贤楼泵房对新老泵维修时必须严格遵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2 电资源管理1.严禁乱拉乱接、盗电盗水、私拉乱升等违规行为,维护学校电网安全和稳定。
2.学生宿舍及公共场所电器使用时应正确使用,杜绝浪费。
3.学校内应定期检查电线的绝缘状况,排除安全隐患。
4. 节能降耗4.1 照明设施1.学校内所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应采用高效节能型照明设备,科学严谨地布置照明系统。
2.学生宿舍内日间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线,不使用电器照明。
4.2 空调设备1.学校内空调设备按照指定温度使用,杜绝温度过低、随意调节等违规行为,保持空调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
2.教学楼课室空调应在规定时间进行关闭。
5. 管理制度与社会责任1.对违规消费的断水断电等处罚进行登记和保存,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随时对学校内部水电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反馈,推动全校相关人员的参与。
3.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鼓励全校师生加入到环保监管中来,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识。
4.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推广环保措施,积极实施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6. 结语本规定是学校水电资源管理的基础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任何有利于水电资源的保护、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有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需求的建议,均可提出并实行。
浙江大学水电经费管理办法91453

浙江大学水电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经费管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强化各单位的节水节电观念和成本核算意识,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和水资源,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用水用电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按照“全面计量,分类管理,指标核定,全额收费”的原则实行水电经费管理。
第三条凡由学校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水电管理。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负责全校水电经费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学校水电经费管理制度;会同后勤管理处核定年度水电经费指标,制订年度水电经费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根据年度水电经费预算下拨预算水电经费指标,每月及时与后勤集团水电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水电服务中心)对回收水电经费进行结算,负责水电经费的日常核算、年终决算、统计分析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水电服务中心负责全校的表计分户安装工作,按收费单位进行抄表、计量与收费;负责校办产业、经营部门、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和家属宿舍等水电经费的回收与核算,及时向计划财务处上报水电财务报表,进行水电经费的结算、统计与分析工作;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对水电经费使用及回收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第七条各学院、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水电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及时与水电服务中心核对水电缴费通知单,按时支付水电费。
第三章管理方式第八条学校水电经费按照水电使用性质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
1.学院、党政机关、校区机构、直属单位、学生宿舍、教学大楼、体育场馆、公共场所及公共配套设施等使用的水电经费实行指标化管理,超指标水电费由使用者自付。
2.校办产业、经营部门、经济独立核算的校内单位和家属宿舍以及因各种原因需使用学校水电的校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水电费全额自付,按实际使用量向学校缴纳水电费。
第九条实行指标化管理的单位,水电经费指标由预算水电经费指标和科研水电经费指标两部分组成。
大学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水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学校水电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校园环境的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应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水电设施维护、改造和保养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水电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为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和协调全校水电设施管理工作。
水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听从后勤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水电设施管理第四条学校水电设施管理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维修保养结合、科技先进、管理严格”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水电设施账册,对学校水电设施进行全面登记,包括设施名称、位置、规格、数量、使用寿命、安全技术参数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水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水电设施的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设施的清洗、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水电设施的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设施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定期进行设施的更新改造,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水电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部门,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水电设施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水电设施安全档案,对设施的安全技术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登记和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水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水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水电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巡检责任,定期对学校水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各类电器设备的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水源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学校水源,杜绝水质污染,确保师生员工的饮水安全。
大学水电管理办法

大学水电管理办法一、前言大学水电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与校园环境、学生安全、经济发展等密切相关。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水电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二、用电管理办法1.节约用电为了促进节约用电,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
除此之外,还应制定一些具体措施,如:•要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使用电器设备后及时关闭。
•对于长时间无人使用的设备和房间进行断电维护。
•教学楼及宿舍的照明应选用节能灯具。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节约用电目标,开展竞争,加强监督管理。
2.安全用电安全用电是大学水电管理中不可忽视的方面。
学校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电器设备使用的安全可靠,做好以下工作:•对校园内重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配备防止漏电、过载等安全设备。
•建立用电档案,记录各种设备的用电情况,及时排查和解决安全隐患。
三、用水管理办法1.节约用水节约用水是大学水电管理的重点,学校应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建立校园用水目标,采取定量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设定冲水、洗浴等用水标准。
提倡使用水压变频泵站、压力稳定设备等装置。
•加强用水管理,制定用水计划,对用水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
•活动用水设备应安装自动关闭装置。
2.保障用水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正常用水,学校应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大型水处理中心,加强净化和消毒处理工作。
•报警设备应设备引水泵、水净化系统等处。
•水质测试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及时处理测试结果中发现的问题。
•加强管道设施的保养维护,排查管道漏损和堵塞等问题。
四、水电费用管理大学水电管理离不开对费用的管理,学校应加强水电费用管理,推广科技、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费用核对机制,检查水电费用的收费情况,防止水电费用因违纪行为等问题减免。
•推广智能电表技术,提高电表读数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安装计费系统,实现集中计费管理,减少人工操作。
高校水电管理制度
高校水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水电资源,保障高校师生的正常生活和教学科研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高校水电管理工作由学校设立的水电管理部门负责。
水电管理部门负责水电资源的采购、分配、使用及巡查、监测和节约工作。
三、水电资源采购和分配1. 学校统一采购水电资源。
水电资源的采购应根据学校的具体用量进行合理规划,确保供应充足。
2. 采购合同应明确水电资源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款和交货期限等主要内容。
采购合同应签署并公开出版。
3. 水电资源的分配应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各部门的用量合理,并保证正常使用。
四、水电资源使用1. 学校水电资源的使用应遵循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原则,杜绝浪费。
2. 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水电的使用,杜绝长时间不关灯关水的现象。
3. 学校应加强水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减少能源的损耗。
4. 学校应提倡师生节约用水用电的观念,鼓励大家自觉遵守节约用能的制度。
五、水电资源监测与巡查1. 学校应设立水电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水电资源的实时监测、数据记录和分析工作。
2. 每天学校都应开展水电资源的巡查工作,检查各部门的用水用电情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学校应定期进行水电资源的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学校能源的消耗情况,为今后的资源管理做出合理的规划。
六、水电资源节约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水电资源节约政策,鼓励各部门合理安排用水用电,并提出节约方案。
2. 学校应进行水电资源的节约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对节约用能的重视程度。
3. 学校应设立节约用能的奖励制度,对于在节约用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4. 学校应开展水电资源的技术改造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七、水电资源管理的监督1. 学校应设立水电资源管理的监督机构,对水电资源的采购、分配、使用和节约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水电水电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水电设施的管理,保障学校水电供应的稳定和安全,提高水电使用效率,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水电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水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实施。
2. 各部门、各班级应积极配合水电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共同做好水电设施的管理工作。
3. 学校水电维修人员负责水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紧急抢修工作。
四、水电设施规划与建设1. 学校水电设施规划应遵循合理布局、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
2. 水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水电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3. 水电设施建设完成后,应由水电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水电设施使用1. 供水设施使用:(1)师生员工应节约用水,合理使用水资源。
(2)禁止私自改动供水设施,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3)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
2. 供电设施使用:(1)师生员工应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2)禁止私自改动供电设施,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3)发现供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
六、水电设施维护1. 水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2. 维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3. 维修过程中,如需停电或停水,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师生员工。
七、水电设施报废1. 水电设施达到使用年限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2. 报废前,应进行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3. 报废后的水电设施,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八、奖惩措施1. 对在水电设施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水电设施损坏、浪费水电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水电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水电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大学水电管理办法-制度大全大学水电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大学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水电管理,构建节约型高校,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努力提高水电资源的使用效益,降低办学成本,更好地为学校各项事业服务。
依据《...大学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水电管理,构建节约型高校,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努力提高水电资源的使用效益,降低办学成本,更好地为学校各项事业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通过加强计量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全面实行用水、用电分类、分项、分户计量管理,利用经济杠杆对水电使用进行调节,建立“定额管理,有偿使用”的用水用电机制。
第三条学校建立分级管理的模式。
依据定额,合理测算二级单位的水电使用指标,推进二级单位水电管理制度的建立,细化和完善各独立用户的水电使用指标。
第四条学校对水电用户水电用量情况进行审核,建立监管监控机制,保障使用,杜绝浪费。
定期公布水电用量数据,实行能耗审计及公示制度。
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实行节约有奖,超支自付。
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建立水电费由学校、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设立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落实全校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节能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水电管理职责划分水电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部)和机关及直属单位)。
定期召开水电工作例会,并向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工作情况。
1.后勤管理处对学校水电实施宏观管理,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学校水电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负责新增用水用电的审批;做好学校水电管网图纸和建筑物水电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代表学校与地方行业单位开展水电业务联系和对外结算工作;进行全校的水电定额管理和水电费回收;制定水电设施维修、改造计划;监督、评价水电管理服务工作;查处违规用水用电行为,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处罚;负责学校水电计量表具的监管及能耗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管理工作。
大学学校水电管理办法
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我校水电管理工作,规范用水用电秩序,强化师生的节能意识,建设节约型校园。
现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管理机构后勤保障处水电科是学校水电管理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水电管理和供应保障工作。
第三条后勤保障处水电科职责(一)制定学校水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及生活等用水用电正常供应和安全运行;(三)负责拟定学校水电设施建设的规划,对增加水电设施及改造项目进行论证、立项、审核、实施、验收、结算工作;(四)负责二次供水供电以及维修、维护等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故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减少水电浪费。
确保发电机处于良好备用状态,能应急供电;(五)负责核定分配全校各单位办公、教学用水用电的指标定额,以及超指标定额用电的收费结算工作;(六)负责确定全校各单位、家庭、经营场所等用户使用水电的类别和收费价格,查抄水电表、IC卡加电以及收费结算工作;(七)负责对外协调学校水电的供给和水电增容工作,审核、支付水电费工作;(八)查处用水用电违章行为。
对单位和个人窃水、窃电、私拉、乱接行为进行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有权对拒缴水电费的用户和单位停止供水、供电;(九)做好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强化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
第三章水电的使用、停止、变更和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第四条凡使用校内水电的单位和用户,均实行装表计量、按价付费;分配指标定额的单位,实行超额付费,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
(一)教工住宅、独立核算单位、经营实体及其它付费单位,一律安装预付费电度表,先购电后用电;(二)基建、维修、安装等临时性用水用电单位或个人,采用装表计量或按工程总造价折算水电费;(三)教学、行政办公、学生宿舍用水用电实行定额包干、节约留用,超额付费;教学、行政办公用电指标经费由学校水电事业经费承担,超出部分由各单位自行购置,水电科年底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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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水电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4-08-03 稿件来源:浙江大学后勤集团
为了加强对水电资源的科学管理,使有限的水电资源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及其他用户服务,根据有关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水电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及其职责范围
浙江大学水电中心为学校水电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
保证学校水电的正常供应;负责供水管线、泵房,输电线路、高低配的日常维护、巡查及值班;受理各单位及个人用水用电申请;参与学校供电、供水、排水的规划和改造工作;完成学校水电全面计量收费工作;负责与地方各行业部门的业务联系。
二、水电资源的申请及受理
1、凡需要开户用水用电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水电中心提出局面申请报告,水电中心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查批准并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用电增容费和用水开户费后,方可接水接电。
各单位可委托水电中心负责施工,施工涉及的有关工程费用由申请单位解决。
2、申请接水接电的单位须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向水电中心提供施工安装图纸等有关资料。
3、水电中心与用户签订"水电供用合同",按合同规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按实际使用数收取一定的水电费押金,待双方解除供用关系,用户交讫最后一期水电费后,水电中心退还用户水电费押金。
4、用户如需变更用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水用电,移动表位或迁址用水用电,均应事先向水电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三、水电工程管理
1、任何单位(包括施工企业)未经水电中心同意,不得在校水电中心管辖的外管(线)接水、接电。
2、用户如需更换、移位、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电气线路及设备,必须按水电申请程序提出申请,经水电中心审核,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施工完毕后,经水电中心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电。
3、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应由房产部门、水电中心进行验收并收有水、电竣工图各一份,以备维护修理,否则水电中心有权不予接水接电,接收后,水电中心应做好日常维护、保修工作。
4、学校的供水工程及输变电工程一般由水电中心组织施工。
如需外单位施工的,各行业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可通过招投标程序实施,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5、凡人为造成的倒杆、断线、挖断电缆、损坏变压器。
掘断水管等供水供电设施使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除对肇事者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四、水电计量及收费管理
(一)表计管理
1、凡是属于浙江大学管辖的水电用户均应在不同的供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
难以分装水电表计量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它方法解决。
2、计量表计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存等均由校水电中心负责。
3、临时用水用电(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15天)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计。
对未安装计量表计者,应按水表流量或用电设备容量、水电使用时间、用水用电类别计收水电费。
4、用户对水电表计应负责保管,如有遗失应负责赔偿;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表计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负担。
5、对于指标化管理单位的水电表安装到系、部、处一级,水电表安装经费由学校支出。
各系、部、处为了内部结算水电费需安装水电表计的,可委托水电中心安装,安装经费由各单位承担。
非指标化管理单位的水电表新装或换装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6、经水电中心测试若计量表计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水电中心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
或补收水电费,起讫时间不清的,按装表之日起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但最多按六个月退补。
7、由于计量装置接线错误,倍率不符等原因,造成计量错误,需要退补电费的,可按照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
在确定前,用户按正常用电月份交付水电费。
(二)水电定价、收据管理
1、水电的价格由校收费管理小组根据物价部门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经学校发文在全校统一执行。
2、水电费收据采用浙江大学校内结算凭证,对校外单位的水电费结算要用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
校水电中心根据需要向校计财处领取。
3、水电定价的解释权在校收费管理小组。
(三)指标管理
1、指标管理是学校实行全面计量收费管理改革的一项管理手段,通过指标管理,可对教学科研、生活后勤、行政办公等各水电使用单位加强水电使用的内部管理,达到节支增效的管理目标。
2、水电指标制定的解释权在学校计财处。
3、水电指标的测算办法及适用范围,指标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指标节约和超支的奖惩办法另文规定。
(四)水电费收取
1、水电中心应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制度,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电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改善服务态度。
2、水电中心应固定抄表日,按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水电中心规定交付水电费,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水电中心发放缴款通知单之日起7天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收。
3、水电中心应及时清理欠款,对连续二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4、对租用浙大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电费,由房产出租单位收取,水电中心直接向房产出租单位收取水
电费。
5、对使用公共盥洗室的浙大教职工,水费统一每人每月按4吨收取。
(五)违章与处置
1、凡具有制冷制热功能,用于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机组,均视为空调设备。
2、新增空调器或电热设备必须到校水电中心办理新增手续,包括申报空调机型号、容量、制冷量、装置地点,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缴纳增容费后,领取空调使用证。
空调电力线路应由校水电中心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符合装机条件的方可安装,并由其派专业人员放空调进户线。
3、对已批准使用的空调及电热设备,由各系、部处的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校水电中心对学校现有空调进行核对和清查,各空调管理人员必须配合做好核对和清查工作。
4、为便于管理,空调若有移位,应到水电中心办理迁移手续;若空调超过使用年限,也应办理报废手续。
5、空调及电热设备使用电费划归各使用单位的水电经费开支。
六、节能管理
1、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开展用电设备的节电性能改造,推广节能产品。
2、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
确系教学、科研、生产及后勤生活需要的电力空调器、电梯、冷热风机、电炉、大型加热设备等。
必须事先向校水电路心提出局面申请并备案。
3、各单位的设备冷却水,一律应循环使用,由校水电中心进行调查并限期安装。
4、禁止用自来水降温和随意开启消防龙头冲洗搞卫生;校园绿化用水尽量不使用自来水,需要用水浇灌时,应向水电中心申报用水量并计入校园管理中心水电总用量。
5、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七、水电日常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1、水电中心应保障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进行校内泵房、配电间的日常巡查;加强校内泵房、蓄水池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做好机组的日常保养;加强高、低压配电室的日常维护工作。
2、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水泵工、值班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省、市待业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
并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八、本办法自1999年9月1日起实行。
以前有关文件同时废除。
九、本办法实施解释权属水电中心。
(199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