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2024年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____年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和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防突安全技术操作,是指根据具体情况和任务需要,有效运用各类技术手段,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防突安全技术操作人员是指经过培训合格,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防突安全技术操作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防突安全技术操作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防突安全技术操作应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科学原则,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风险防控,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防突安全技术操作基本原则第六条预防为主。
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判和分析,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依法行使权力。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不能超越法定权限。
第八条公正、文明、科学。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应公正、公平,注重文明礼貌,科学决策,不得随意滥用职权。
第九条风险防控。
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排查,采取措施降低风险,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综合治理。
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职责与要求第十一条防突安全技术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第十二条防突安全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职责与要求:(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严守职业道德和规范,不得参与或纵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三)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工作秘密。
(四)积极参与防范教育、安全演练和技术培训,不断学习和提高防突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五)合理使用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装备和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六)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煤矿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防突工作的安全效果,规范防突工作的技术操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防突工作中,包括瓦斯、煤尘、顶板、水害等突出危险因素的防控措施。
第三条防突工作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损失,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煤矿防突工作的技术措施第四条瓦斯防控措施(一)工区瓦斯监测:煤矿各工作面、采区设立瓦斯监测点,定期对工作面、采区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超限情况。
(二)通风系统:煤矿采用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采煤面、回风巷等区域的合理通风,有效排除瓦斯。
(三)瓦斯抽采:对于瓦斯浓度超限的工作面,采取有效的瓦斯抽采措施,保障瓦斯的安全排放。
第五条煤尘防控措施(一)采煤面喷水降尘:对于煤尘超限的采煤面,进行喷水降尘处理,减少煤尘飞扬。
(二)排烟系统:煤矿采用合理的排烟系统,及时将采煤面产生的烟尘排放出矿井。
(三)煤仓防尘措施:对于煤仓场所,加装防尘设备,减少煤尘的扬尘。
第六条顶板防控措施(一)顶板支护:对于顶板稳定性不佳的区域,进行支护处理,确保顶板的稳定,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二)顶板监测:对于易发生顶板事故的区域,设置顶板监测点,定期对顶板进行监测,及时判断顶板的安全状态。
(三)顶板预处理:对于新进工作面的顶板,进行顶板预处理,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减少顶板事故的风险。
第七条水害防控措施(一)排水系统:煤矿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及时将井下水排出矿井,保持矿井工作面干燥。
(二)监测水位:煤矿设立水位监测点,定期对井下水位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情况。
(三)疏散逃生:对于发生严重水害的情况,组织矿工进行疏散逃生,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煤矿防突工作的安全操作第八条瓦斯防控工作的安全操作(一)严禁在瓦斯超限的工作面进行明火作业。
(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瓦斯抽采设备。
(三)定期演练瓦斯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提高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篇)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防控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警务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防控工作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以防范、制止和消除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和安全风险,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
第四条安全防控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系统优化、信息化、科技支撑的原则,注重科学规划、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协同配合。
第五条安全防控工作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人员素质提升,加强安全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和更新,推动安全工作常态化、智能化、专业化。
第二章突发事件的防控第六条突发事件的防控,应采取预警、应急处置、事后整改的综合手段。
第七条预警工作应加强信息收集、监测预警能力的建设,健全预警机制和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第八条应急处置工作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应急资源的充足和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置效能。
第九条事后整改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找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弥补损失和提升安全防控能力。
第十章安全技术设备的应用第十一条安全技术设备应按照科学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选配和配置,确保覆盖面广、作用明确,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防护能力。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避免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设备的更新工作应根据技术进步和实际需求,进行设备的更新升级,提高设备的智能化和性能优化。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操作和有效运行,避免错误操作和设备故障。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不同岗位和人员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教育内容,提高安全防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注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加强实践训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必须掌握防突措施要求,熟悉施工作业规程,掌握施工区域通风系统和避突路线。
第3条入井前带全所需工具,保证完好。
第4条利用《防突细则》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防突指标测试,并及时记录。
第5条对测定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及时送交领导审阅。
第6条定期对仪器进行保养,确保完好。
第7条认真观察突出前征兆及地质构造,做好记录。
第8条检查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完好情况,现场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9条由于地质条件或其它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领导汇报。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0条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发生突出伤人。
第11条熟练掌握突出预兆,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第1页共1页。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881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本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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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突出煤矿(包括瓦斯突出和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的防突工作人员。
第2条防突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有关参数的测定。
2.收集、整理突出资料。
3.协助编制年度、季度、月防治突出计划。
上岗条件第3条防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防突工要有3年以上的防突经验。
第4条防突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防突工应由在突出矿井从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熟悉本矿突出预兆的人员担任。
2.应熟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防治内容。
3.掌握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
4.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5.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突路线。
6.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知识。
安全规定第5条操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防突设计施工。
第6条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第7条打钻前,工作面应用挡拦措施,预留钻孔位置。
第8条打钻时,随时观测煤、岩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如突出、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9条作业地点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工作。
第10条打钻作业地点要安设瓦斯断电仪,确保瓦斯超限自动断电。
第11条必须实行间歇作业,为实施防突施工留有充足的时间。
第12条防突预测仪器,每年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1次检定。
第13条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并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或压风自救系统。
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必须使用有效证书。
第2条必须掌握防突措施要求,熟悉施工作业规程,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免冲突的路线。
第3条进入油井前,携带所有必要的工具,保证完好。
第4条利用《防突细则》按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防突指标试验,并及时记录。
第5条整理测量结果、分析,及时送交领导审阅。
第6条定期维护仪器,确保完好。
第7条在突出前仔细观察症状和地质结构,做好记录。
第8条检查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性,现场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9条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实施规定的防突措施,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领导汇报。
此类工作的风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第10条这类工作的风险因素包括:发生突出伤人。
第11条掌握不祥预兆,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单位的防范技能水平,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并作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防突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并积极参与防突安全技术培训。
第五条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六条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如遭遇突发事件或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立即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按照本操作规程进行处置。
第七条单位应当配备适当的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工作前的准备第八条在开始工作之前,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了解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的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在开始工作之前,全体工作人员应当检查和保养使用的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十条在开始工作之前,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在开始工作之前,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与同事进行互动交流,确保相互了解工作任务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工作中的防护措施第十二条在工作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警惕,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在工作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合理的劳动强度,避免疲劳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在工作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和操作所配备的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在工作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同事协助,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在工作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陌生人的询问或背后有人跟踪等情况,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冷静,避免与陌生人接触,及时报告上级。
第四章紧急情况的处理第十八条当发生火灾、爆炸、地震等紧急情况时,全体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保持冷静,迅速撤离现场,并按照预定的逃生路线撤离。
煤矿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防突工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防突工操作人员。
第三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应对煤矿防突工的安全技术要求有所了解,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保证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煤矿防突工操作人员应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保护煤矿生产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范第五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演练,确保掌握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在进行煤矿防突工之前,需确认煤矿防突工设备完好无损,仔细检查设备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并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
第七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员工的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第八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在进行煤矿防突工操作时应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应熟悉煤矿防突工操作设备的使用方法,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并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安全使用,不得随意改动设备的工作模式和设置,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一条在煤矿防突工操作中,如果发生突发事件或设备故障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三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应熟悉煤矿的应急救援设备和措施,妥善使用专业救援工具和设备,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处理中应保持冷静,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工作记录和统计分析第十五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应及时记录和统计防突工操作的情况,包括操作时间、操作地点、操作设备和操作人员等信息。
第十六条防突工操作人员应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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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突出煤矿(包括瓦斯突出和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的防突工作人员。
第2条防突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有关参数的测定。
2.收集、整理突出资料。
3.协助编制年度、季度、月防治突出计划。
上岗条件
第3条防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防突工要有3年以上的防突经验。
第4条防突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防突工应由在突出矿井从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过防
突知识培训,熟悉本矿突出预兆的人员担任。
2.应熟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防治内容。
3.掌握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
4.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5.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突路线。
6.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知识。
安全规定
第5条操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防突设计施工。
第6条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第7条打钻前,工作面应用挡拦措施,预留钻孔位置。
第8条打钻时,随时观测煤、岩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如突出、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9条作业地点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工作。
第10条打钻作业地点要安设瓦斯断电仪,确保瓦斯超限自动断
电。
第11条必须实行间歇作业,为实施防突施工留有充足的时间。
第12条防突预测仪器,每年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1次检定。
第13条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并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或压风自救系统。
工作面回风系统中有人工作地点,也应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第14条建立"四图板、四台账和一卡片"。
1.四图板即瓦斯地质图板、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动态图板、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关系图板、现场防突施工图板。
2.四台账即突出煤层实际考察的基本参数台账、煤柱台账、瓦斯抽放台账、防突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账。
3.一卡片即发生突出后的煤与瓦斯突出卡片。
操作准备
第15条入井前,对所需携带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第16条使用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使用前按说明书要求
将仪器充足电、并试操作!遍,确认无问题后,才准带仪器下井工作。
第17条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将电源送到工作面作业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和防爆检查。
第18条测试前,应明确记录负责人、参数测定负责人。
操作顺序
第19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仪表→测试参数→检查清理作业现场→分析数据→填写报表。
正常操作
第20条使用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指标K⒈值和钻粉量时的操作:
1.到达现场后,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放置要平稳,人员分工明确。
2.具体操作如下:
(1)接通电源,预热约!10分钟,并将仪器调零。
(2)向仪器内输入本矿的K⒈值和Smax钻屑量)的临界指标数
据,或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输入其上下限临界值。
(3)在煤层内选择好钻孔位置,用电煤钻打眼,钻孔孔径42毫米,打钻速度控制在1米/分钟左右。
按要求每钻进一定深度测定K⒈值和Smax。
(4)测定时,用1---3毫米的筛子筛取煤样,将筛好的煤样倒入煤样罐,盖好罐盖,打开盖上排气开关,同时记录时间,取样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1---2分钟后,扭紧排气开关,同时按下采样键,仪器即进入自动测量阶段。
(5)5分钟后,输入取样时间数据,按监控键,再输入钻孔长度数据,再按监控键,则仪器计算并显示K⒈值。
然后倒掉煤样,再进行下一个煤样的测定。
(6)全部煤样的K⒈值测完后,按预报键,输入Smax值,再按监控键,仪器将自动显示突出危险性等级。
(7)井下全部煤样(不超过25煤样)测完后,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关机。
(8)仪器带上井后,在断电的情况下,将CYD15---1型微型打
印机和CTY瓦斯突出预测仪连接好,接通电源,按仪器上的打印键,打印机将自动打印出全部测试数据和预测结果。
3操作时注意事项有:
(1)应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
不能随意动C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的满度电位器,不能随意打开主机盖。
(2)仪器长期不用时10天以上),必须每10天充1次电。
(3)必须对每次测定结果作系统整理、分析,并将测定结果及时送交领导审阅。
应注意观察突出前征兆及地质构造区煤层的地质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加以素描。
(4)仪器要防止碰压,保持清洁,专人使用保管,不得让他人摆弄。
(5)仪器在井下应放在顶板完好处,距离测突地点5米处。
第21条测定瓦斯涌出初速度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应根据煤体结构确定钻孔具体位置,并严格按设计方位布置钻孔,做到钻进速度均匀,按测定要求排出煤屑。
2.测定时,应每施工1米测定1次数据。
从开钻起,每取出1
米段的钻屑量后,立即拔出钻杆,插入封孔器,要求在2分钟内读取该米段的瓦斯涌出初速度。
3.测定时,记时与读数必须准确。
当瓦斯涌出初速度较慢时,测定时间一般为3---5分钟;若瓦斯涌出初速度较快时,其测定时间不应小于10分钟。
4.收集钻屑量的同时,将温度计放入煤屑内测定该米段的煤屑温度。
5.测定钻屑量时,应做到每米段推、拉钻杆的次数基本相同,以减小测试误差。
第22条防突工应经常下井检查施工区域压风自救装置,使其能正常工作,并检查现场防突措施的执行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防突人员施工时,不要正对钻孔,防止喷孔伤人。
特殊操作
第23条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24条采用远距离放炮时,远距离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
风门之外的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放炮时,受影响区域,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急救袋或自救器;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第25条突出的煤应及时清理。
清理突出的煤时,必须按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的防护措施进行。
第26条对突出的孔洞应充填接顶,并应及时砌碹或注浆封闭孔洞。
操作前均应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作业。
第27条每次突出发生后,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作好详细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1.记录突出时间、突出地点、距地表垂深、巷道名称、支护情况、煤层特征、地质构造及邻近层开采情况等。
2.调查突出前的预兆、突出前及突出当时发生的过程、突出后的特征及支架破坏情况等,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调查突出前瓦斯压力大小、正常时瓦斯浓度及突出后瓦斯涌出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绘制突出地点通风系统示意图、突出处煤层剖面图及煤岩柱状图。
5调查突出前所采取的防突措施,并附施工图,向有关领导汇报。
6.填写突出记录卡。
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
7.强度大于500吨的突出,必须填写专题调查报告。
第28条每年应对全年的突出记录卡片进行整理,总结经验、体会。
收尾工作
第29条检查清理作业现场。
第30条现场交接。
云博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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