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光纤租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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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宽带专线使用协议

政企宽带专线使用协议

政企宽带专线电路使用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XX市电信分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宽带电路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电路种类、数量、资费标准1.1 甲方使用乙方10 兆宽带光纤电路壹条,此电路标准使用费为每月(大写)捌佰伍拾柒元整,一次性预交(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光纤电路使用费,可使用14个月,至V期未续费乙方将停掉该电路。

续费时选择按月缴费,贝U按照(大写)/元整/月标准交款。

电路使用费从甲方签字确认电路开通之日起计。

甲方如办理移机须缴纳一次性费用2000元/户(包括调测费及工料费,不含终端设备费)。

1.2 本电路自带壹个公网IP地址。

若甲方需要增加IP地址需另外付费,IP地址使用费标准为30元/月/个,甲方预交/_元作为壹年的IP地址使用费(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1.3 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电路使用费、移机费用(若发生移机情况)和违约金(见第四条违约责任)等。

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1.4 乙方向甲方开具专用发票,甲方支付现金或将款项转帐至乙方指定帐号:开户行:工行营业部全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xx市电信分公司帐号:XX1.5 若甲方能够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乙方免除甲方开通宽带的一次性费用(含开户费、调测费和工料费,不含终端设备费)贰仟元,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宽带接入服务且甲方须补缴开通电路的一次性费用贰仟元。

1.6 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申请办理停、拆宽带业务及更改包月方式。

若协议期间甲方向乙方申请宽带停机、拆机,乙方对甲方预付的宽带使用费、IP地址使用费扣除实际使用费后无息退还。

涉及违约的按第四条执行。

中国电信业务产品手册4(网络元素出租型业务)

中国电信业务产品手册4(网络元素出租型业务)

4.网络元素出租业务4.1.管道出租一、业务描述管道出租是中国电信自建或合建的通信管道出租给承租方的一种业务,通信管道是由埋设在地表下1.2米左右深度的管道和人井组成,有水泥管道、塑料管道、钢管,直径为90厘米~110厘米,是连续铺设多孔组合的通信基础设施,一般有3孔、6孔、12孔、18孔、24孔、36孔、48孔等,每孔又可分成3个子孔,每个子孔由塑料内导管组成。

通信管道平均相隔80~100米,设置人井一只,路口、交叉地段、引接地段一般也设置人井,人井规模尺寸2.5X2.5米、3X3米、4X4米等,以供通信电缆、光缆等施工和维持。

二、业务定位管道出租适用对象:1、获国家经营许可证的电信运营服务企业;2、用于其他电信运营企业与中国电信互联工程建设。

3、非经营性使用的党政军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三、业务特性通信管道是通信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由于管位的限制和建设难度,一经投入使用一般难以再生增量,属紧缺资源;重要地段、桥梁、隧道、市中心繁华地区等建成的通信管道一般均为永久性基础设施,因此通信管道是各电信运营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组织通信网络时,其规模和数量上是论何一种网络元素所无法替代的。

四、业务使用管道出租一般采取一事一议方针。

并根据承租方的要求,签订管道租用协议,由网络部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调度,标明管孔路径和管孔位置。

出租的通信管道,只能布放通信光缆、电缆。

因大部分通信管道中有大量在用通信光缆、电缆,因此光缆、电缆的施工,必须委托中国电信所属的专业工程部门施工,并设立专用标记,建立维护制度。

五、资费标准2、用于其他电信运营企业与中国电信互联工程建设。

3、非经营性使用的党政军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三、业务特性波长是介于电路和光纤之间的一种网络元素,采用波长可在一对光纤上开出2.5G以上的传输系统,具有带宽宽、价格低的优点。

可以提供点到点的传输,也可以作中继传输电路。

四、业务使用等同于同频率的电路使用方法。

双线20M互联网专线租用需求

双线20M互联网专线租用需求

双线20M互联网专线租用需求
一、互联网专线技术要求:提供两条互联网接入端口的光纤线路,每条光纤线路的上下行带宽为10Mbps,每条光纤线路必须有8个固定的IP地址,其中4个IP地址为电信地址,4个IP地址为联通地址。

二、本次双线20M互联网专线租用期限为3年,费用采用每年支付方式,本次网上竞价的中标价为每年的租用费用。

三、光纤铺设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光纤线路铺设,光纤线路必须铺设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898号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房,光纤铺设全部费用(含人工、设备和辅材等)包含在中标价内。

四、互联网专线维护要求。

中标商负责采购人互联网路由器以上的信道及互联网接入端口正常运转,负责对互联网专线进行必要的监测和日常维护,并提供网管支持系统。

要求提供24小时专人值班,电话报障10分钟内响应。

五、工期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六、投标商资质要求。

本次竞价限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的供应商参与,竞价时投标商需上传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复印件。

电信光纤租赁合同模板 专线接入协议书

电信光纤租赁合同模板 专线接入协议书

电信光纤租赁合同模板专线接入协议书合同编号:X-签订日期:年月日1. 背景和定义1.1 甲方是一家以提供电信服务为主的公司,具备光纤网络资源。

1.2 乙方是一家需要稳定、高速互联网连接的公司,希望通过租赁专线的方式接入甲方的光纤网络。

1.3 “专线”指通过租赁甲方光纤网络所提供的专用连接。

2. 租赁期限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个月(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2 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租赁期满前协商决定是否延长租赁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以确认。

3. 甲方提供的服务3.1 甲方将在签订本合同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乙方需要的专线接入服务。

3.2 甲方将确保专线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尽力保障专线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 乙方在专线租赁期限内,可享受甲方提供的优质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故障修复、带宽升级等。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有权利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点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线。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专线租赁费用。

4.3 乙方不得将专线用于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盗用他人信息、进行网络攻击等行为。

4.4 乙方不得通过拆分、共享或转租等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专线接入服务。

4.5 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则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有权利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点提供专线接入服务。

5.2 甲方应确保专线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承诺在出现故障时及时修复。

5.3 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4 若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故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专线,则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赔偿或退还专线租赁费用。

6. 保密条款6.1 双方应保守彼此的商业秘密和用户隐私信息。

6.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中的商业细节。

7.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7.1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

7.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gpon协议

gpon协议

gpon协议GPON协议 (700字)GPON(Gigabi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是一种传输速率高达1Gbps的被动光纤网络技术,用于光纤接入网络中。

它是一种点对多点的网络架构,可实现高速的互联网传输。

GPON协议是GPON网络中的通信协议,用于在光纤和传输设备之间进行数据传输。

它定义了数据传输和管理的规则和过程。

GPON协议基于ITU-T G.984.x系列推荐标准,其设计和规范由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

在GPON网络中,有两个主要的设备:ONU(Optical Network Unit,光网络单元)和OLT (Optical Line Terminal,光线终端)。

ONU是终端设备,位于用户房间,通过光纤连接到OLT,而OLT位于服务提供商的中心站,负责管理和控制网络。

GPON协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规范:GPON管理规范和数据传输规范。

GPON管理规范定义了ONU和OLT之间的通信方式和过程。

它规定了两者之间的管理消息的格式和内容,包括配置、故障排除和升级等。

它还定义了ONU和OLT之间的认证和加密机制,以确保数据安全性。

数据传输规范规定了数据在ONU和OLT之间的传输方式。

它定义了数据帧格式,协议和传输速率。

数据传输规范还规定了上行和下行传输的分时多路复用方式,以保证高效的数据传输和共享网络带宽。

GPON协议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它具有高带宽和大容量的优势,能够满足用户对高速互联网和多媒体应用的需求。

其次,GPON协议具有较长的传输距离,可覆盖更大范围的用户。

另外,GPON协议采用了WDM技术,能够在一根光纤上实现多路复用,有效提高了网络利用率。

然而,GPON协议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

首先,部署GPON 网络需要大量的光纤线路,成本较高。

其次,由于GPON网络受到光纤质量和衰减的限制,传输距离有一定的限制。

此外,GPON协议的安全机制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以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电信光纤合同范本

电信光纤合同范本

电信光纤合同范本甲方(电信服务提供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客户):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电信光纤网络资源,并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电信光纤[具体带宽及服务项目]服务。

2. 服务地点:[乙方使用服务的具体地址]。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具体费用为[金额及计费方式]。

2. 支付时间:[具体的支付时间安排]。

3. 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稳定可靠的电信光纤服务。

2. 负责光纤网络的维护和管理。

3. 及时处理乙方反馈的问题和故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电信光纤服务。

2. 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3. 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设备安装和维护工作。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具体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或违反其他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信光纤合同范本

电信光纤合同范本

电信光纤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电信运营商):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电信光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向乙方提供一条从甲方网络节点至乙方指定地点的电信光纤线路。

1.2 甲方负责该电信光纤线路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并确保该线路的通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1.3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电信光纤服务,并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2.2 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电信光纤服务,应至少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电信光纤服务费用。

3.2 甲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上一个月的电信光纤服务费用账单。

3.3 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电信光纤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和通信安全。

4.2 甲方应定期对电信光纤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4.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的通信信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电信光纤服务。

5.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以便甲方安装和维护电信光纤线路。

5.3 乙方应按时支付电信光纤服务费用。

5.4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电信光纤线路的用途,不得将电信光纤服务用于非法目的。

5.5 乙方应保护甲方提供的电信光纤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电信光纤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电信光纤自己拉免责协议

电信光纤自己拉免责协议

甲方:(用户姓名)乙方:(电信服务提供商名称)鉴于甲方希望自行布设光纤网络,以提高网络接入速度和稳定性,同时乙方愿意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必要的设备,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自行布设光纤网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免责事项,确保网络布设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甲方责任1. 甲方负责自行规划光纤布设路线,确保线路安全、合规,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甲方应自行承担光纤布设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等。

3. 甲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光纤网络从事违法活动。

4. 甲方应对光纤布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损坏、设备丢失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光纤布设技术支持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纤、接头、熔接机等。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光纤布设进行必要的指导,确保网络质量。

3. 乙方应负责光纤网络接入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排查、网络优化等。

第四条免责条款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光纤网络无法正常使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由于甲方自行布设的光纤线路质量问题导致的网络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 由于甲方使用光纤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导致网络出现故障或遭受攻击,乙方不承担责任。

4. 由于甲方未按照乙方指导进行光纤布设,导致网络故障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5. 由于第三方原因(如第三方破坏线路、黑客攻击等)导致光纤网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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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租用电信光纤协议
甲方: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
法定代表人:曾中全
乙方: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7号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需要利用乙方光纤以太网方式接入互联网,实现对外通信联系,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电路月租费。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提供新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

1.2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开通,收费以及故障受理等。

1.3一次性费用,电路开通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工料费等。

1.4月租费:按月收取的出租电路的费用。

1.5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设备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

第二条租用标准
2.1甲方为实现高速接入互联网,租用乙方光纤以太网方式的10Mbp/s带宽月租费为2000元,在此基础上今后每增加带宽10Mbp/s月租费增加600元。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及义务
3.1.1甲方应为乙方的线路设计施工提供详实、必要的资料(如平面图、机房位置等信息)。

3.1.2甲方负责提供相应安装条件:如机柜、电源等,并协调乙方施工联合会与甲方管理部门的关系。

3.1.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开通电路的电路月租费。

3.1.4甲方使用的专线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正式发布执行的其他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散布掺有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如因违约而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3.1.5甲方承诺租用的电路只用于甲方的单位办公用,同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租用电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用电路租给第三方使用。

3.2乙方权利及义务
3.2.1乙方视甲方为重要大客户,为甲方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服务,并为甲
方提供租用电路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3.2.2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电路带宽达到合同约定的带宽数。

3.2.3乙方在设计和施工中应该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如遇具体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2.4如果甲方需要进行必要的通信线路调整工作,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3.2.5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局域网络与互联网的全程接入、调通事宜。

3.2.6乙方负责投资及建设甲方接入互联网所需的光缆,光纤收发器、光纤终端盒等设备及接入,产权归乙方。

3.2.7乙方保证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开通,如遇甲方原因开不通时间顺延。

第四条电路的退租
4.1甲方退租租用电路时,应至少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退租时,应按照本协议第
5.5条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月租费。

第五条电路租费及付费方式
5.1本次光纤采用以太网方式向甲方提供互联网接入,乙方从2006年11月1日起按10Mbp/s ,2000元/月/条(大写:贰仟元整)优惠价格对甲方收费。

5.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3个IP地址。

5.3采取半年结算方式,每年结算两次。

每年6月1日前支付上半年电路租用费,共计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圆整),每年11月1日前支付下半年电路租用费,共计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圆整)。

若中途有退租,则按照本协议第5.5条的约定扣除退租期间的电路租用费。

5.4甲乙双方按照试用协议之约定,乙方免收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将电路调通并让甲方试用到10月30日的电路租费9200元。

5.5甲方在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退租电路,应当按照应付电路月租费用的百分之五十(50%)向乙方付费;在当月15日后退租的电路,甲方应当交纳全月租费。

第六条电路的开通
6.1电路开通是指甲方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电路全程开通为准。

第七条通信和服务质量
7.1双方承诺根据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权益。

7.2乙方将按照中国电信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确保甲方通信质量,如发生故障则按“大客户绿色通道”的电路障碍修复时限,障碍超时18小时,月使用费按50%收取,障碍超过36小时,月使用费全免。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施工等)引起的专线意外中断给甲方造成的延误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3由于甲方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电路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4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甲方通信畅通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第八条保密
8.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放承担。

第十一条期限
11.1本协议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三年,协议期满有合作意向则双方签定正式租用协议;协议期未满若其中一方不再履行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乙方: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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