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5篇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5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本车位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共同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标的物1.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车位(以下简称“标的物”)出售给乙方。
标的物的具体位置和标识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标的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交易款项:(1)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2)在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前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1.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应于______日内将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2. 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甲方将车位钥匙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付给乙方,并现场办理交付确认手续。
第四条产权过户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将标的物的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 产权过户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标的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交易价格的______%。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交易款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交易价格的______%。
3. 若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产权过户未能按时完成,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保修及维修责任1. 标的物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限内,如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维修。
小区停车位买卖合同范本5篇

小区停车位买卖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买卖停车位的基本信息1. 停车位位置:位于XXXX小区内,具体编号为XXXX号。
2. 停车位的面积:XXX平方米。
3. 停车位的售价:人民币XXX元整(¥XXXX)。
二、付款方式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车位款项。
2. 乙方支付款项后,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正规的收据或发票,并交付停车位的钥匙。
三、交付与验收1.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将停车位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在接收停车位时,应当对停车位进行验收,确保停车位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
四、停车位产权归属1. 甲方保证所出售的停车位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限制。
2. 乙方购买停车位后,将成为停车位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停车位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五、停车位使用规定1. 乙方购买停车位后,应当遵守小区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小区管理制度。
2. 乙方不得将停车位用于非法用途,不得在停车位上搭建任何建筑物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停车位,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停车位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字:日期:乙方(买方):签字:日期:九、特别提示1. 乙方在购买停车位时,应当了解小区内的相关规定,如停车位的数量、使用方式、管理规定等,以免在日后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
车位补充协议范本

车位补充协议范本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乙方(以下简称“车位使用人”)订立,目的在于补充车位使用规定,确保车位使用顺利进行。
一、车位信息1. 业主委员会承诺向车位使用人提供一个专属车位,位于住宅小区的指定区域。
二、车位使用权1. 车位使用人获得在指定车位停放一辆机动车的权益,并有权使用该车位进行停放和取车。
2. 车位使用人无权将其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如需变更车位使用人,应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车位使用费1.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使用人按照业主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缴纳。
2. 如车位使用人未按时缴纳车位使用费,业主委员会有权暂停其车位使用权,并通知其补交费用。
四、车位维护1. 车位使用人有责任妥善保管其使用的车位,并保证不损坏或滥用。
2. 若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发生泄漏、起火或其他损坏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对其他车位使用人造成影响,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五、车位管理规定1. 车位使用人应遵守小区的停车管理规定,如不得随意占用其他车位、不得堵塞通道等。
2. 车位使用人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得在车位内超速、违停等行为。
3. 如车位使用人违反车位管理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可以收回其车位使用权。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协议的解除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解除。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取代之前与车位使用权相关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委员会(甲方):车位使用人(乙方):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买卖合同停车位购买协议范本5篇

买卖合同停车位购买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出卖人):[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注册地址:[甲方公司地址]乙方(买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物描述及价款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停车场地点名称]的停车位(以下简称“本停车位”)出售给乙方。
本停车位的具体位置、尺寸等信息详见附件图纸。
本停车位的售价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二、交易条件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定金金额汉字大写]),并在XX日内支付完毕剩余的购买款项。
甲方在收到全款后,应当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凭证。
三、停车位交付甲方在收到全款后的XX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本停车位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双方应当签署交付确认书。
交付后,本停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归乙方所有。
四、权属登记自交付之日起XX个月内,甲方应当办理本停车位的权属登记手续。
登记完成后,甲方应当将权属证书交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税费。
五、风险提示及承担甲方应当就停车位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包括但不限于停车位的产权情况、是否受限售政策影响等。
乙方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风险,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如因甲方故意隐瞒风险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乙方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使用管理乙方在购买本停车位后,应当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如物业服务费、维修基金等)。
本停车位的物业服务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相关费用标准按照甲方的物业服务协议执行。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购买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交付停车位或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价款的XX%。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定义与解释车位本文中,车位是指买卖双方在车位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物品,其位置以及认定标准详见车位买卖合同。
买方本文中,买方是指在车位买卖合同中以购买车位为目的一方,其个人信息以及权利义务详见车位买卖合同。
卖方本文中,卖方是指在车位买卖合同中以出售车位为目的一方,其个人信息以及权利义务详见车位买卖合同。
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车位购买价格在签署本补充协议时,买卖双方确认原车位买卖合同中的车位购买价格,售价为原合同中约定的金额。
车位购买款项的支付方式在签署本补充协议时,买方已向卖方支付了车位购买款项,支付方式及已支付款项详见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转移车位权利的转移双方确认,自双方在车位买卖合同中签署协议之日起,车位的使用权已由卖方转移到了买方,并已完成相关手续,买方对车位享有所有权。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自车位权利转移之日起,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办理有关车位所有权的变更手续,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时缴纳车位相关费用。
房屋管理和使用车位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当地相关法规,并且应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章程及相关规定实行。
担保与保证卖方的权利与担保卖方确认其对车位的权利没有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并保证其拥有转移车位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车位权利纠纷,卖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买方的权利与担保买方确认其购买车位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身份真实有效。
并保证其能够合法地占有使用该车位权利,如因买方原因造成车位权利纠纷,买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违约与解决恶意违约如因一方恶意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因此导致的全部费用。
合法纠纷的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有关部门提起法律诉讼。
附则附加协议作用及效力本补充协议是原车位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的签订本补充协议自卖方、买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原件。
车位合同补充合同协议范本

车位合同补充合同协议范本车位合同补充合同协议甲方(出让方):[出让方名称]乙方(购买方):[购买方名称]鉴于:1. 甲方作为车位的合法产权人,拥有该车位的所有权;2. 乙方愿意购买上述车位;4. 双方希望就主合同的部分内容作进一步约定。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第一条:车位位置和标识1.1 根据主合同,车位的具体位置已经在主合同中描述清楚,乙方已经了解并同意该车位的位置。
1.2 甲方将在车位位置上放置明确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车位编号、乙方的姓名或公司名,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可见。
乙方有权在其购买的车位位置上放置标识,以表明其对该车位的所有权。
第二条:车位使用费2.1 根据主合同,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
双方约定,车位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周期为[支付周期]。
具体的支付金额、起止时间和逾期罚款等事项已在主合同中规定,双方应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2 双方同意,如果车位使用费的支付标准发生变动,双方需重新协商确定新的支付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一经签订,具有与主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车位维护和管理3.1 根据主合同,甲方负责对车位进行合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车位的正常使用。
乙方在使用车位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通知使用车位,保持车位的整洁和安全。
3.2 如发生乙方在使用车位过程中造成车位的损坏或污染等情况,乙方应负责修复、清洁或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第四条:其他约定4.1 对于主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一经签署,具有与主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2 本补充协议的效力、变更、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4.3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或签名):乙方(印章或签名):。
车位买卖补充协议书
车位买卖补充协议书《车位买卖补充协议书》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车位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车位基本情况1.1 车位位于【城市】市【区】街道【小区】号楼【单元】层【号】,车牌号【号】。
1.2 车位使用权期限:【年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二、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双方确认,车位成交总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元整),小写:【金额】。
2.2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车位价款:(1)在签字生效之日起【天数】内,一次性支付车位总价款的【比例】%;(2)剩余的车位价款,乙方同意在【还款期限】内,按照每月【还款金额】的约定向甲方支付。
三、交付及过户3.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交付期限】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3.2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过户期限】内,共同办理车位的过户手续。
四、权利义务4.1 甲方应保证车位的权属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车位价款,并遵守车位使用规定。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注: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车位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双方就甲方将其名下位于本市某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车位”)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主合同中部分条款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和组成部分。
一、车位基本情况1.1 本车位位于本市某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编号为:______,车位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1.2 甲方保证该车位产权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法律障碍。
1.3 本车位为甲方名下独立产权车位,不属于房屋产权的一部分。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2.1 本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2.2 乙方应于主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2.3 乙方应在主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三、交付方式3.1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_日内,将本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车位产权过户手续,确保乙方顺利取得车位产权。
四、违约责任4.1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4.2 若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4.3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6.1 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和组成部分。
6.2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者设备工作时间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
出卖人保证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
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
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出卖人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补充:买受人在设备出现故障后,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必须于接到电话(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个小时内派员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如出卖人派出的技术人员4小时内未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时出现故障,则出卖人技术维修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协议(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为《产品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产品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中的补充条款与原《产品买卖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3、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文篇三甲方:(以下简称“卖方”)乙方: (以下简称“买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资双方恪守。
一、双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购车辆在双方签订《原合同》之前已登记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证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公里。
[优质协议]车位转让补充协议(1220字)8篇
[优质协议]车位转让补充协议(1220字)8篇篇1车位转让补充协议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关于车位转让的主协议,现根据双方的共同协商和意愿,就车位转让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作为主协议的补充,旨在明确双方在车位转让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细节问题,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车位的描述及转让内容1. 转让的车位位于__________(具体地址),车位类型为__________(如:地面车位、地下车位等)。
2. 转让的车位尺寸为__________(长、宽),适用于__________类型的车辆停放。
3. 甲方将车位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
三、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1. 转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将转让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 支付方式:__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
4. 甲方在收到转让费用后,应当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据。
四、交付日期及方式1. 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的______日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
2. 交付方式:__________(如:现场交付、委托第三方交付等)。
3. 乙方应当在交付时现场验收车位,确保车位符合描述且没有损坏。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保证对转让的车位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车位的合法性。
2.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按照约定接收车位。
3. 乙方在接收车位后,应当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不得违法停车。
4. 甲方在交付车位后,不再承担车位的维护、管理责任。
5. 双方应当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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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一: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最终)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出卖人:买受人:鉴于买受人决定购买出卖人开发建设的【蔺湾〃蒂机尼】项目地下负二层第号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地下停车位)并与出卖人白愿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
本补充协议与前述合同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受人按以下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1、一次性付款方式买受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整)。
若买受人逾期支付上述地下停车位购买款的,则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之约定向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分期付款方式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的%的首期地下停车位购买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整)。
2)买受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十五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付清剩余%的地下停车位购买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整)。
若买受人逾期支付上述任一笔地下停车位购买款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之约定向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定,买受人所购地下停车位按个计价,并非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该地下停车位并不形成独立分割的空间。
第二条关于地下停车位交付的特别约定:1、出卖人交付的停车位为未进行装修的清水房。
在买受人没有付清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之前,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地下停车位交付请求;2、出卖人在地下停车位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无须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办理地下停车位的交付手续,买受人均应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日届满前前往【蔺湾〃蒂机尼交房处】现场办理地下停车位交付手续;如买受人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交付验收手续的,本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日,视为出卖人的交付日,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办理任何验收和交接。
该地下停车位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等白该视为交付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前往【蔺湾〃蒂机尼交房处】现场办理地下停车位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地下停车位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委托书;2)买受人本人与委托代理人在地下停车位交付日届满前,携带各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出卖人售楼现场,向出卖人当面办理地下停车位交付的授权委(: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托书。
3)使领馆见证或认证文件。
4、因买受人购买的地下停车位已呈现,虽尚未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但已具备正常使用停车的功能和条件,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已对地下停车位(包括具体位谿、尺寸大小等)、附属设施、社区环境等现状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确信没有任何异议后签署的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以地下停车位的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不得在买卖合同签署后以对地下停车位、附属设施、社区环境等现状不满意或与合同不一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向出卖人主张赔偿。
车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买受人不得以该停车位未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或要求退房或损失赔偿。
同时,买受人应当合理使用该地下停车位,因买受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买受人的原因导致该地下停车位发生损坏或出现其他情形而影响出卖人迟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买受人除承担恢复原状、修复的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白车位损坏之日起至修复完好之日止期间每日车位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因买受人购买前已经对地下停车位进行了实地查看,因此买受人承诺:只要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在设计和施工质量上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卖人承担质量违约责任。
6、买卖双方选择地下停车位按个计价,地下停车位面积差异对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不构成任何影响;对出现的地下停车位面积差异,双方互不找补。
第三条关于权属办理的特别约定1、买受人白愿委托出卖人办理合同项下地下停车位的权属转移登记的,应向出卖人提供书面的委托书并完成出卖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条件,该委托为无偿委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非因受托人(出卖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委托人(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不得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失赔偿责任。
2、买受人须根据出卖人的要求出具办理上述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并全力配合出卖人开展办证工作。
3、在本协议约定的地下停车位交付期限届满前,买受人须主动向出卖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支付按政府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维修资金和办理权属证书所需的各种税、费(具体金额届时以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并提供全部资料。
如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委托办理权属登记的全部费用、提供代办权属转移登记的委托书等代办资料和支付代缴的维修资金的,或买受人提交的资料和证件在办理产权时因过期等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办理的(如身份证过期等),以及不履行权属转移登记办理时房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协助义务的,则不能及时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后果由买受人白行承担。
出卖人在买受人向其出具了〈〈授权委托书》、交清全部资料、税、费及维修资金并办理完毕地下停车位交付验收手续且买受人已取得所购[蔺湾〃蒂机尼]项目栋单元层号房屋的分户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700日内,为买受人办理地下停车位所有权证。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地下停车位分户所有权证,出卖人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地下停车位是否能够办理分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地下停车位所在地国土部门的相关政策及具体执行程度为准,出卖人并不必然确保买受人购买的地下停车位能够办理分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在买受人所购买的地下停车位办理车位所有权证后,根据当时国土部门的政策,如果能够办理分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提供了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资料及全部费用后,白地下停车位所有权证办理之日起年内,根据买受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地下停车位分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期间如果发生政策变化导致不能办证或办证延迟,出卖人均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证书取得的标准为房屋主管部门核发以买受人为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中载明的发证时间,而非出卖人向买受人移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时间。
第四条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维修资金的,作为建设单位的出卖人依照规定不得向买受人交付地下停车位。
为此,买卖双方约定:买受人应当以委托出卖人代收代缴的方式,于出卖人向其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地下停车位之前,按政府相关规定向出卖人提供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再由出卖人统一交存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买受人逾期交纳的,买受人应当白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办理地下停车位的交付手续,且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分户产权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五条地面车位、地下停车位权属归属【蔺湾〃蒂机尼】项目范围内规划设计的未出售的地面车位、地下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库,其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以出卖、出租、赠与、抵押等方式进行处谿。
第六条关于相关建筑物及设施的特别约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蔺湾〃蒂机尼】项目范围内规划批准的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商业用房、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非机动车停车库、设备用房等)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归出卖人所有。
上述归出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出卖人白行决定投入使用、运营等时间。
第七条买卖双方均同意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所约定之条款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之最终有效依据,其他由出卖方提供的售楼书、宣传资料、沙盘模型等要约邀请均不对双方具备约束力,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第八条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出现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或者具备法定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并取得相对方的协商同意的,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约定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买受人均应在合同解除后的五日内配合出卖人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如买受人不履行备案撤销配合义务的,出卖人除有权拒绝退还其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外,还有权按合同约定地下停车位购买总价款的20%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
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向另一方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如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依法以诉讼方式行使其法定的异议权利,否则,视为其对解除合同无异议。
第九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挂号信篇二:(车位)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二期车位)出卖人:佛山市东海蓝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买受人:(下称乙方)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编号为车位,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元。
并于年月日就上述房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就购买东海蓝湾商品房事宜补充约定如下:(一)甲方所售的车位依法按停车场规划的编号发售,乙方以现场的标示选择合适的车位并与甲方签定购买该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原合同),同意甲方除按原合同约定外,以本协议为主要成交依据,双方就该协议达成一致一件并同意按该协议执行。
(二)本合同项下相关事宜的通知方式以原合同所记载的电话、传真、通信地址为准,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因联系方式错误引致的后果,由责任人白行承担。
(三)关于车位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甲方所售的车位已发规划,根据车位编号安套发售,乙方以现场的标示选择合适的车位并与甲方签定购买该车位的合同,车位面积差异不适用于原合同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