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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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2010?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西政发…2009?19号),设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原对外联络的相关职责划给北京市西城区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

(二)划入的职责。

原西城区人事局负责管理的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人事管理及政府离休党支部建设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综合事务的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

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西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本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

(六)负责督促检查国务院、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便民热线电话以及区长信箱的管理工作;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和区政府大事记的编发。

(八)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九)负责西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综合考核。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十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以及部分部门的财务、公费医疗、固定资产管理和机要交换等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查抄政策界定善后工作及查抄办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区政府系统行政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十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和西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应急办)、西城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区政府督查室)。

(一)综合科(监察科)。

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和领导班子进行会议管理、组织学习、调查研究、政务接待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鉴、机要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离休党支部建设;负责内、外网维护工作,报刊、杂志订阅和发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历史查抄遗留工作;负责区政府参加的市长协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西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综合考核;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纪检监察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二)文秘科。

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政府年度重要会议议题计划,定期将执行结果反馈区政府领导并向全区通报;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的议题征集等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综合材料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区政府年度“办实事”计划、区政府年鉴、区政府领导讲话等综合材料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区政府公文处理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三)联络科。

负责区政府领导阅毕文件和批示的登记、保管、转办、督

促落实;协助安排区政府月重大会议活动预安排和区政府领导周工作日程;负责区政府领导召开的协调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区政府领导基层调研、组织与区政府领导有关的大型活动、接待处理区政府领导接收的群众来信来访、联系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综合事务协调工作;按照区政府领导工作需求,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协助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为区政府领导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四)信息科。

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代表区政府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并综合编辑上报市政府、国务院;编发西城区区内信息刊物;通报各时期信息需求要点;负责西城区信息调研的选题及组织工作;统计市、区信息刊物采稿情况;负责西城区政务信息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反馈市、区领导在信息刊物上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西城区《政府大事记》的编撰工作;负责修订并完善西城区政务信息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对西城区政务信息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讨,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指导和培训。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具体承办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区属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区属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西城区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区属行政机关

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六)行政科。

负责区政府部分部门的财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部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西城区机关机要通讯文件的交换工作;负责区政府部分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保管、发放、联系维修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部门计划生育及红十字会工作;负责西城区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部门报刊、杂志、书籍订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复印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西城区交通战备工作。

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七)人事科。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人事、人事档案、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退休干部及退休党支部建设等工作;负责区政府部分部门人事管理、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

区应急办(设值班室、预案科、宣教科)为北京市西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北京市西城区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北京市西城区应急指挥中心的牌子。

(一)区应急办值班室。

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和区应急办的值守应急工作;负责西城区域内各类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

协调处置工作;配合处置西城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西城区域内有关社会安全的情况和信息,及时通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出预警;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区应急值班工作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行;负责区应急指挥系统通信联络畅通的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各有关委办局通知电文的办理;负责便民电话处理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负责新闻媒体报道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有关问题的督办落实;负责区长信箱的办理工作。

行政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二)区应急办预案科。

组织修订西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审查西城区区属各专项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和西城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督促、检查预案的演习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

(三)区应急办宣教科。

负责制定西城区应急工作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负责西城区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负责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

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西城区贯彻落实情况。市、区政府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区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的责任书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

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负责西城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联系区人大、区政协;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对西城区督查工作以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评,参与对区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编写《西城督查》专刊、普刊。

行政编制2名。

四、人员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8名(含区政府领导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区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区应急办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0正7副。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9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单位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88064369

主题词:机构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西城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

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京政发[2011]2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 四、对符合房屋征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自收到区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行政许可办事机构一览表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行政许可办事机构一览表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受理单位办事地点邮编联系电话区位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 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 消防局受理窗口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中环办公楼1层 100053 83970046 83978131 宣武区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室 大厅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号 100035 82215133/34/35 西城区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金宝街52号--行政服务大厅100005 65258800-8112 东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西城区新壁街3号100032 83995249 西城区北京市崇文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珠市口东大街10-1号--行政 服务大厅 100061 67073025 崇文区北京市宣武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宣武区培育胡同15号100052 83539879 宣武区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100023 87649559-1407 朝阳区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阜石路66号--中关村行政服 务大厅 100036 68466367 海淀区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丰台区靛厂村325号100039 88249859-6100 丰台区北京市石景山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八角西街16号--行政服务大 厅 100043 68862643 石景山 区北京市门头沟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门头沟区体北路18号102308 61865084-8203 门头沟 区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102488 81380077 房山区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龙水路22号--行政服务大厅102200 60718028 昌平区北京市顺义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顺义区后沙峪镇裕华路甲24 号 101318 80485119-551 顺义区北京市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玉桥中路144号--行政服务 大厅 101101 81523120-820 通州区北京市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 受理大厅 大兴区兴华大街3段15号102600 81296070 大兴区北京市平谷区公安消防支队平谷区林荫街13号101200 69980252 平谷区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集团涉及中小学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集团涉及中小学 八中教育集团 8中、8中分校、鲁迅中学、7中、44中、8中附属小学(原福州馆小学) 西城外国语教育集团 西城外国语学校、月坛中学、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西城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原北礼士路一小) 师大二附中教育集团 师大二附中、三帆中学、154中学、西城实验学校、裕中中学、三帆附属小学(原裕中小学) 北京四中教育集团 4中、156中、39中、56中 一六一中学教育集团 161中、宣武教院附中、214中、41中、第一六一中学附属小学(原实验一小前门分校) 师大附中教育集团 师大附中、43中、62中、63中、140中 育才学校教育集团 育才学校、育才学校太平街校区(原太平街小学)、香厂路小学、新世纪实验小学 实验一小教育集团 实验一小、实验一小广外分校、碳儿胡同小学、实验一小琉璃厂校区(原琉璃厂小学)、实验一小后孙公园校区(原后孙公园小学) 宣师一附小教育集团 宣师一附小、春树馆小学、青年湖小学、白纸坊小学、宣师一附小右安

门校区(原右安门外二小) 育民小学教育集团 育民小学、育民小学青龙桥校区(原青龙桥小学)、进步小学、中华路小学、四根柏小学 黄城根小学教育集团 黄城根小学、黄城根小学官园校区(原官园小学)、三义里小学、西什库小学、北长街小学 育翔小学教育集团 育翔小学、育翔小学回龙观校区、育翔小学德胜校区(原德外二小)、鸦儿小学 西师附小教育集团 西师附小、雷锋小学、新街口东街小学 十三中教育集团 13中、13中分校、13中附属小学(原柳荫街小学)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师大实验中学、师大实验中学初中部、红庙小学、西单小学、二龙路中学、159中学、华夏女中、力学小学(待定) 西城区15所示范高中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原西城) 北京市第四中学(原西城)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原宣武)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原西城) 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原宣武) 北京八中(原西城) 回民学校(原宣武) 北京市育才学校(原宣武)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1210554326.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870828 【实施日期】 19980101 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 【章名】全文 为加强城市公有房屋的保护管理,维护管理秩序,促进房屋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凡本市城区、近郊区、远郊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公有房屋(以下简称公房),均按本规定管理。 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是全市房屋的行政管理机关,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是本区、县房屋的行政管理机关(市和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及其下属管理机构统称房管机关)。 一切单位和个人,管理和使用公房,都必须遵守本规定,接受各级房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房屋,都是公房。全民所有的公房,所有权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公房,所有权属于集体单位。公房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原则管理: (一)机关、团体、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房,由房管机关所属的管房单位直接管理,或按现实情况由各该单位自行管理。 (二)国有企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房,除由房管机关所属单位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以外,属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由企业负责管理。 (三)集体所有制单位自建、自购的房屋,属本单位所有,由本单位管理。 集体所有制企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房,分别不同情况,按以上第(一)、(二)项规定管理。 (四)居民租用的公房,由出租公房的单位管理。 (五)外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建、购的房屋,由建、

购单位管理。 (六)楼房住宅小区范围内的公房,分属若干单位管理的,由区、县房管机关指定房屋数量较多的单位牵头,与其它单位组成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本小区住宅管理的有关事宜。 集体所有制单位自建自购的房屋,其本单位为所有权单位;全民所有的公房,由本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各管理单位代表国家行使对公房的所有权。管理单位可视为所有权单位(以下即统称所有权单位)。 四、公房实行登记制度。公房的所有权单位须持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区、县的房管机关申请房产登记,经审查确认,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新建公房的所有权单位,应在竣工后6 个月内申请登记。公房所有权转移或改建、扩建等房屋现状变更,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1年内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登记的,经房管机关同意,可以缓期登记。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登记的,每逾期1个月,由区、县房管机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1角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五、《房屋所有权证》由所有权单位妥善保管。禁止涂改。因涂改造 成不良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六、各级房管机关要加强对房产登记资料的管理,建立完整的房产档案。档案资料要准确地反映房屋的座落地点、所有权归属和房屋的结构、层数、面积、设备、用途、建筑年代、变更情况等全貌。 七、使用公房,应贯彻合理和节约的原则,按房屋的设计用途使用,节约用房。地处主要大街的铺面房,应作商业、服务业使用。 八、公房所有权单位,应根据方便生活、有利生产、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展职工住房的互换工作,帮助职工解决上班路远、居住不便等实际困难。 九、使用公房,必须经所有权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进住。违者,所有权单位有权责令其迁出和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诉请房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解决。 十、公房买卖必须按房管机关的规定进行。 (一)卖方凭《房屋所有权证》出售。单位买房,须持有本单位归口

西城区的一流小学排名

为了让各位幼升小家长了解西城区的一流一类、一流二类、二流一类和二流二类的小学排名,小编特意总结了北京市西城区一流一类至二流二类的小学排名。 西城区一流一类小学顺序排名(共5所): 1.北京实验二小: 中国梦、北京梦、教育梦——拥有梦一样的硬件设施、梦一样的师资团队、梦一样的重点中学升学率、梦一样的最高端学生背景、梦一样地被众多北京家庭所追求...统领北京乃至全国所有小学教育之翘楚;北京官宦、权贵、社会上层主流群体的“集体母校”。北京社会任何领域的最高端资源若为该校所享有都轻而易举;学校内倡导快乐教育,学校外家长课外报班率最高。 2.育民小学: 北京市校内教育质量最高的小学、北京市超常教育水平最高的小学、北京市最优秀师资学生人均占有率最高的小学、北京市最顶尖市重点中学小升初实验班录取比例最高的小学、北京市数学教育水平最高的小学、北京市教学要求最严谨的小学、北京市课内外学习氛围最浓厚的小学、北京市教育实力最强的小学。 3.育翔小学: 厚道、内敛!名气不及北京实验二小、育民小学、史家小学、府学小学、中关村三小等被众所周知的名校,但学风

朴实,学校软实力历经数十年积累早已与众不同,成为西城区产生优秀师资的黄埔军校,小升初市重点中学升学率在北京市数一数二。是北京市中用不中看的小学。 4.西师附小: 西城区第五片区老牌实力级、口碑佳的重点校,它的地位、师资、理念、教学质量均被长期严重低估,小升初市重点中学升学率常年高位恒定,原西城区诸多市重点中学十分认可该校生源。 5.三里河三小: 后起之秀,成长迅猛,全面开花,升学骄人,英语建树,目前仅从择校费看是西城区性价比最高的小学之一。 西城区一流二类小学顺序排名(共7所): 6.五路通小学: 多元发展、长足进步、均衡配比、活动丰富、金帆闪耀,常态办学,从最新了解到的情况,该校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在西城区72所小学中均在前5名,是全北京所有小学中性价比最高的小学之一。也是西城区幼升小划片入学要求门槛最低的重点小学。 7.北京小学本部: 曾获北京4大名小之一的称号,全寄宿,是北京市最好的寄宿制小学,也是北京首选的寄宿制小学。成立了北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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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2010?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西政发…2009?19号),设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原对外联络的相关职责划给北京市西城区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 (二)划入的职责。 原西城区人事局负责管理的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人事管理及政府离休党支部建设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综合事务的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

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西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本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 (六)负责督促检查国务院、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便民热线电话以及区长信箱的管理工作;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和区政府大事记的编发。 (八)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九)负责西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综合考核。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十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以及部分部门的财务、公费医疗、固定资产管理和机要交换等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查抄政策界定善后工作及查抄办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区政府系统行政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十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最新2021年北京市西城区重点小学排名前五学校汇总(精选)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即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 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成立于1909年,1955年起使用现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学校现任校长为李烈,现有6个年级,90个教学班,3千7百名学生。有137名正式教职员工,其中特级教师2名,中学高级教师12名,小学高级教师80名,市区学科带头人23名(市学科带头人1名,市骨干教师4名)。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3%,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总人数的68%。 在首善之都北京的西城区西单地区那寸土寸金的黄金地带,坐落着一所环境优雅、树木繁茂、鸟语花香、融典雅的园林式建筑与现代化的教学大楼为一体的教学园区,这就是位于新文化街111号的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的本部。 截至2009年,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已经拥有3个校区,分别是本部、王府校区和官园校区。三个校区地点分离但校园风格融为一体,彰显着实验二小“简约、生态、人文、和谐”的充满关爱的建园理念。在三个校区里,现共有8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400多人。各教室均备有多媒体教学设施,所有教室、办公室均能直接登陆互联网和校园网,有27个专科教室,图书馆藏书近十万册,设有教师、学生图书阅览室7个,游泳馆1个,篮球场地3个。实验二小的建筑和设施具有极强的“连接感”,幸福。这种成长,幸福必将源远流长。 北京小学 北京小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以“北京”命名的小学,诞生于1949年6月19日,是建国初期由北京市委亲自组建的公立寄宿制学校。目前,学校形成一体两翼、一校多址的办学格局,成为首都基础教育的窗口学校。 “一体”指北京小学,“两翼”指包括寄宿、走读两种办学形式。“一校多址”指北京小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在本区以及北京市其他区县以不同合作形式开办了多所分校,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赢得社会的普遍赞誉。 位于西城区槐柏树街的学校本部现为完全寄宿制管理,每年向全市招收适龄的寄宿学生。位于广外马连道地区的北京小学分校、以及位于北线阁地区的北京小学走读部为走读制管理。 北京小学重视打造优良的教师团队,形成良好的教师文化。目前,专任教师150多名,其中特级教师4名,中学高级教师15名,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近60人。 北京小学(包含本部、广外分校)现有学生近2200多人,其中住宿生1300多人。学校科学体育楼(内设游泳馆、体操馆、天文馆、阅览大厅、电视演播厅、阶梯教室、礼堂、器乐排练厅等)为孩子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创设了条件;庄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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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 干政策的通知 【标 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文 号】京政发﹝1999﹞14号 【发文日期】1999-04-26 【实施时间】1999-04-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是首都经济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是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特制定本政策。 一、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 (一)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二)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

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建立实验室;允许在校研究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四)对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五)市有关部门每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计划并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六)鼓励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本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凡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在国外开办公司(企业)的,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并经市外经贸委批准,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注册资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后可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其他留学人员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按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后,可享受本市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开发、生产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经认定,可以申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科技产业投入资金的支持。对以上留学人员,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并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七)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总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合作方可凭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属于职务发明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项目,从项目实施起,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高于5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成果转让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要进一步改进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办法,具体办法由市工商局另行制定。 (八)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从事成果产业化实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九)积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智力资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可达到35%。鼓励并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规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十)继续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科技经费年增长率不低于20%。对科技经费中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项目开发的属于按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经报批后,准予核销。 (十一)市、区县两级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部分按50%的比例在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1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手段。加强职业培训,加速培养造就高素质技能人才,是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 以服务首都经济和促进就业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职业培训制度,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梯次成长通道,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在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战略新兴产业、公共公益服务等相关岗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落实职业资格准入,鼓励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建立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实施技能素质提升工程,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实现在职职工岗位技能的提升。 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创业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引导各类优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化创业培训,强

化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创业咨询和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有效衔接,鼓励创业者通过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二、构筑开放多元的职业培训体系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有效集成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构建需求导向、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进退有序、保障监管到位的职业培训网络,通过转换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联合一批,优化区域职业培训资源配置,建立现代职业培训体系。 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功能定位,依托技师学院、职业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组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职业培训联盟,完善职业培训的产业板块支撑;挖掘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建设高水平公共实训平台,“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促进30个跨行业、专业化、社会化、示范性的公共实训集群化建设,完善职业培训的实训基地支撑;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众多和联系国际教育资源紧密的优势,建立职业培训的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及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开发、引进国内外示范项目,完善职业培训的多元智力支撑。 三、构建高质量的技能考核评价体系 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大适应首都发展需要的新职业(工种)标准开发力度,及时更新、完善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原则,优化运行机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水平

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局护照办理点及交通方式

1.东城分局 金宝街受理 点: 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乘车路线: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2.西城分局 新壁街受理 点: 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3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3.朝阳分局:北京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乘车路线:乘坐421路、405路、416路、运通104路、659路麦子店西街下车。 4.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乘车路线:乘车路线:乘坐505路、746路、967路、733路、977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5.丰台分局:丰台区丰管路58—2号。 乘车路线:乘车路线:乘349路、845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车,丰台东大街站下车;乘坐617、459、678路公交车,丰台游泳厂北路站。 6.通州分局:通州分局焦王庄派出所一楼大厅(通州区陈列馆路475号)。乘车路线:乘坐7路、615路、667路公交车,焦王庄路口站下车。 7.顺义分局: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乘车路线: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里仓下车;乘坐915路公交车,梅沟营下车。 8.昌平分局: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 乘车路线:乘坐345快、881路、883路公交车,昌平西环南路下车,转乘昌1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889路京科苑站下车;乘坐地铁昌平线南邵站下车,转乘昌2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9.大兴分局: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北京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乘车路线:乘坐410路、610路、631路、631(快)路、957(快)路、456路、968路、937(支)路公交车,大兴区医院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黄村西大街B 出口,向前50米即到。 10.石景山分 局: 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号)。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红绿灯,向南约200米路东。 11.门头沟分 局: 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 乘车路线:乘坐336路、370路、运通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12.房山分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 办公厅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教 育 委 员 会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民 族 事 务 委 员 会 公 安 局 国 家 安 全 局 监 察 局 民 政 局 司 法 局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国 土 资 源 局 环 境 保 护 局 规 划 委 员 会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交 通 委 员 会 农 村 工 作 委 员 会 水 务 局 商 务 委 员 会 文 化 局 卫 生 局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审 计 局 外 事 办 公 室 社 会 建 设 工 作 办 公 室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地 方 税 务 局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局 新 闻 出 版 局 文 物 局 体 育 局 统 计 局 园 林 绿 化 局 旅 游 局 金 融 工 作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民 防 局 侨 务 办 公 室 法 制 办 公 室 信 访 办 公 室 研 究 室 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 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 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 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 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 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 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 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附旧址复垦计划,经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菜地的,还 须参照《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 建设基金。 第六条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 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 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按照每年土地利用计划,向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下 达村民建房用地控制指标。 第七条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 (二)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 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受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西政发…2009?11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第60次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如下: 张建东同志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与区委主管领导共同分管区委区政府研究室。 白云生同志协助区长主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功能街区建设、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外事、语言文字、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 1 —

工作。协助区长分管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区国资委、区政府外办、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政府外联办、区台办、区妇儿工作委员会、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区机关服务中心。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联系驻区金融机构;协助区长指导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工作。 曹长胜同志负责政法、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保密、信访和排查调处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司法局、区市政管委、区环保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办、区民防局、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区城管监察大队、西城公安分局、西城安全分局、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园林局、区环卫中心。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卫戍区防化团、西城交通支队。 王劭卿同志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土地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建委、西城规划分局、西城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局、区房地中心。 陈蓓同志负责劳动社会保障、卫生、街道、民政、老龄、残疾人、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区长指导双拥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西城药品监督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老龄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杨培丽同志负责科技、信息化、文化、体育、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区科委、区文委、区信息办、区体育局、区政府民宗侨办、区档案局。联系区科协。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 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 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 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附旧址复垦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五条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六条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按照每年土地利用计划,向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下达村民建房用地控制指标。 第七条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 (二)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 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受理。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 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 校: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 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1 月14日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98* 2003 年)规 划纲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 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 号)以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区、县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街道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 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以下统称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 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 领导干部任期届满, 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北京西城区基本区情

西城区基本区情 “三区”战略的由来与内涵 “三区”战略,是指西城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实现未来五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即经济强区、文化兴区、环境优区战略。 实施“经济强区”战略,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增强经济综合实力; 实施“文化兴区”战略,就是要突出文化对区域发展的推动作用,挖掘文化底蕴、提升文化品质,增强文化发展力; 实施“环境优区”战略,就是要加强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建设,提升环境魅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增强环境吸引力。“三区”战略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文化与经济、政治的相互交融,创造更加适宜国内外人士创业发展和办公居住的环境,不断增强经济竞争力、文化发展力和环境吸引力。 “三区”战略充分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回顾我区发展战略的演变过程,从“繁荣西单,发展西城”,到“大力发展五业、重点建设五街”和加快建设六个功能街区”,再到本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区”战略,经历了一个由点、线、面乃至全方位的发展过程。“三区”战略在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同时,强调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强调了人与自然、人与城市的和谐共生,科学的发展观是“三区”战略的重要内涵。 “三区”战略符合西城的区情特点和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西城区特有的区位功能和区情特点决定了我区在现代化进程中措施应更科学,标准应更先进。“三区”战略不仅是实施措施,也是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发展方向。我们要通过全面实施“三区”战略,把西城区建成具有中国特色、首都气派、历史与现代有机融合的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 地理位置 西城区位于北京市中心城区西北部,全区东西宽5.5公里,南北长7.5公里。面积31.66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西单、西四二区合并为西城区至今。 1987年9月北京市将朝阳区马甸0.6平方公里划给西城。 至此,西城区面积31.66平方公里。 现在辖区有西长安街、展览路、新街口、金融街、月坛、德胜、什刹海七个街道办事处。 人口状况与民族宗教 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末,全区总人口(包括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878061人,比上年增长1.2%。其中户籍人口773600人,比上年增长1.2%; 西城区人口中拥有44个民族;千人以上少数民族3个,分别是回族、满族、蒙古族。西城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教俱全,佛教、道教、天主教的国家宗教团体办公机构均设在西城。

西城区小学排名

北京西城区小学排名 1.北京实验二小:北京市教育理念最先进——京城中与景山、史家、中关村一、北师大实验附小、北京大学附小、府学、北京小学、光明小学同处巅峰;校园建筑的现代部分华盖京城之首;教育质量、师资水平在全国堪称最佳翘楚;毕业生、在校生均可深入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最高层,其基础教育社会主导话语权少有对手;雄冠京城影响力历久弥新,长盛不衰。北京官宦上层主流群体的“集体母校”。 2.育民小学:西城区争议最大的小学。教育质量最牛的小学之一,招生、选拔、考试独辟蹊径,教师压力大,学生负担也较大,很多举措往往有惊人之举,是一所不甘寂寞也不会寂寞的小学,也是一所在教学、管理、改革上非常勇敢的小学,个性十足棱角分明。 很多在社会上的竞赛总能出类拔萃,很多时候获奖人数比例为最高,是一所教育质量有口皆碑的小学,西城区的又一面教育的旗帜。想进这所学校要么孩子有千里挑一的潜质,要么有社会高阶的渠道。 3.北京小学本部:原宣武区最好的小学,北京4大名小之一,全寄宿制管理,是北京市最好的寄宿制小学。生源质量高、师资水平高、教育教学独特,口碑极佳,毕业的学生多数进入市、区级重点中学。 【高估了,原宣武区最好的小学肯定是实验一小,4大名小里肯定不包括它】 4.黄城根小学:红色的传统、良好的口碑、特殊的地位、最好的亲戚(四中)使这所小学成为西城最热门的小学之一,也是西城区择校非常困难的小学,但在软实力、生源上与实验二小、育民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应该至少不比北京小学差】 西城区一流二类小学顺序排名(共7所): 4中古友谊:看着就让人喜欢,综合统测成绩始终很稳定而且总在前四左右; 【确实不错】 5。育翔:因每年进入三帆的学生最多,大受追捧; 【三帆是二附中的初中部】 6。三里三:曾经是西城区性价比最高的小学,2009年因择校者过多,已有 很多下降; 【应该说的是三里河?】 7。西师附小:内敛持重,始终如一的小学,生源一直很不错,教学一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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