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及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及控制程序1.定义不合格品:明确不合格品的定义和标准,包括产品规格、外观、功能等方面,并根据相关法规和客户要求进行规定。
2.不合格品的分类:按照不合格品的严重性和后果,将不合格品分为主要不合格品和次要不合格品,并对不同类别的不合格品制定相应的处理和控制程序。
3.不合格品的识别:建立不合格品的识别流程和方法,包括在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中的检查和测试,以及最终产品的质量检验等环节。
4.不合格品的处理:制定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的隔离、退货、返工修复、报废等方式,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处理。
5.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对每个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找出产生不合格品的根本原因,通过改善工艺、加强培训、优化设备等方式,从根本上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
6.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根据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结果,制定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不合格品再次发生。
7.不合格品的记录和报告:建立不合格品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对不合格品的数量、类型、原因等进行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汇报,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不合格品的预防:通过开展各种预防措施,如培训员工、制定良好的工艺控制标准、建立供应链质量管理体系等,进一步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参考以下程序:1.不合格品的检查和测试流程:包括原材料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检查、最终产品的质量检验等,确保不合格品被及时发现。
2.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包括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记录、退货、返工修复、报废等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3.不合格品的识别和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在现场进行识别和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数量、类型、产生原因等。
4.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对于每个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5.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针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工程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工程项目中不合格材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不合格材料的管理工作。
不合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和构件等。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落实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对项目内的不合格材料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不合格材料,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过程,确保不合格材料得到有效处理。
3. 供货商和承包商:负责确保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规定,避免出现不合格材料。
4.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
三、不合格材料的分类和处理1. 不合格材料的分类(1)技术性不合格:指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或其他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
(2)外观性不合格:指材料表面有污渍、划痕、变形等影响美观或使用功能的瑕疵。
(3)数量性不合格:指提供的材料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2. 不合格材料的处理(1)报废处理:对于严重不合格的材料,应当立即予以报废处理,禁止使用,并通知供货商和承包商以备索赔。
(2)整改处理:对于可纠正的不合格材料,应当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不合格材料得到及时整改。
(3)退换处理:对于供货商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应当及时通知供货商,要求其退回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
四、不合格材料的记录和报告1. 不合格材料的记录(1)建立不合格材料台账,明细记录不合格材料的种类、原因、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2)建立不合格材料质量追踪表,跟踪不合格材料整改的进度和结果。
2. 不合格材料的报告(1)每个工程项目应当定期提交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不合格材料发生的原因、处理措施和效果等。
(2)重大不合格事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督促整改。
五、不合格材料的防控措施1. 从源头上加强对供货商和承包商的管理,确保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规定。
2. 制定严格的材料验收标准和程序,减少不合格材料的发生。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1、目的:为使不合格品得到有效的管制、追踪和改善,特制订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料、制程、出货及客户退货等各阶段所产生的不合格品管理。
3、权责:3.1品保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标识、记录及评审。
3.2研发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不合格品返工时提供技术支持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裁决。
3.3工程部:针对客户退货负责提供返工流程技术支持。
3.4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记录、处置。
3.5PMC:负责库存之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记录、处置。
3.6事业部副总:负责进料、制程、出货及客户退货中不合格品之最终裁决。
4、定义:4.1不合格品:不满足(符合)顾客或公司品质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4.2MRB:MATERIAL REVIEW BOARD(材料评审委员会),由生产/研发/品保/采购/工程/PMC/设备组成,当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时,可根据产品紧急程度决定与MRB 相关成员进行评审,必要时须附不合格样品,供成员参考,并呈副总批示。
4.3UAI:Use As Is(特采)。
4.4RTV:Return To Vendor(退回供应商)。
5、作业流程:5.1不合格品作业流程:作业流程图不合格品标识记录/表单权责部门/负责人PMC生产部品保部隔离PMC/生产部32流程步骤1评审1.《MRB 报告》MRB 成员41.《报废申请单》处理2.《返工通知单》3.《内部改善行动要求》记录归档PMC 生产部品保部5品保部66、流程说明:6.1不合格品类型:6.1.1进料的不合格。
6.1.2半成品的不合格。
6.1.3成品的不合格。
6.1.4顾客财产的不合格。
6.1.5客户退货。
6.2不合格品标识:6.2.1进料不合格的标识:6.2.1.1在进料检验或制程或库存如果发现进料不合格,IQC应另行检验、判定,若属实,应粘贴“不合格”标签:若经批准特采的不合格品,应粘贴“特采”标签。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及处理流程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及处理流程一、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和处理流程,以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定义1. 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产品规格、性能、质量要求或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2. 不合格品管理:指针对不合格品的定位、控制、追溯、整治和预防等管理活动。
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1. 发现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可以通过内部检验、客户投诉、供应商反馈或其他质量检测渠道发现。
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不合格品确认:由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并进行分类、分级。
确认不合格品后,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表,并通知相关部门。
3. 不合格品追溯:质量管理部门进行不合格品的追溯,追踪其来源、加工流程、流通过程等相关信息。
同时,保留相关记录以备查验。
4. 不合格品整治:对不合格品进行整治,包括修复、调整、返工或报废等处理措施。
整治过程要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流程,并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记录。
5. 不合格品预防:根据不合格品的原因和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不合格品再次出现。
这包括对生产工艺、供应商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改进。
四、不合格品处理流程1. 接收不合格品:相关部门接收不合格品后,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2. 不合格品确认: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表。
3. 不合格品整治: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合格品的修复、调整、返工或报废等处理措施。
整治过程要符合质量管理标准和流程。
4. 不合格品记录:质量管理部门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5. 不合格品预防:根据不合格品的原因和经验教训,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不合格品再次出现。
6. 不合格品整改:负责不合格品发生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五、不合格品的责任追究对于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品,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六、不合格品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管理部门定期对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和处理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及方法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及方法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QMS)建立一个符合ISO9001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QMS)是控制不合格品的基础。
QMS将帮助企业明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程序、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纠正措施的可持续性。
2.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企业应对不合格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预防措施。
首先,通过分析过去的不合格品情况和其产生的原因,识别可能导致不合格品产生的关键环节和因素。
然后,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添加额外的质量检查步骤、加强员工培训等,以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
3.质量检验和测试质量检验和测试是不合格品控制的关键步骤。
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和测试标准,并建立合适的实验室和设备。
质量检验和测试可以分为原材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等多个层次,确保产品在各个制造环节中都符合质量要求。
4.管理供应链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因此企业需要与供应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共同制定质量要求和标准。
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并建立供应链审核机制,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符合质量要求。
5.过程控制过程控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企业应对制造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细致的管理和控制,如机器设备的校验和维护、工艺参数的调整和监控、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通过有效的过程控制,可以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提高产品质量。
6.强化质量意识和培训不合格品的控制不仅仅依靠设备和流程,还需要通过全员参与和质量意识的强化来达到更好的效果。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质量培训,提升他们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员工应了解质量控制的流程和方法,并积极参与到质量控制的过程中。
此外,企业还可以开展内部审计和质量培训活动,以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总之,不合格品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风险评估、质量检验和测试、过程控制等措施来控制不合格品的发生。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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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不合格项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项的非预期提供、使用、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不合格项的归口、控制、管理。
3.2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的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并跟踪验证处理结果。
4.2对不合格项的评审和处置
4.2.1对不合格品采购的评审和处置
a)对采购设备经验收发现不合格或交付后运行中发现不合格,应及时做出标识或采用挂牌隔离存放,由业务部采购填写《不合格项报告》。写明产品名称、不合格事实、日期、单价、数量等。行政部评审,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置,作好记录。与供应商联系采取拒收、退货、换货、降价、索赔等,对供方加强控制。
b)对客户财产,由业务部组只主管部门验收,做好标识、记录,发现不符即与客户联系。
4.2.2不合格项的评审、处置。
4.2.2.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对体系运行过程、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对一般不合格项,部门负责人签署评审处置意见并立即由责任人予以纠正、改正。
4.2.2.2对严重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填写《不合格项报告》、《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报告行政部,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调查确认不合格事实、性质、责任,决定处置办法,责成责任部门,负责人采取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不合格项再次发生,并通报全公司,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3各职能部门保存本部门的不合格项的评审、处置记录。行政部保存严重不合格项的评审、处置记录。
5.相关文件和记录
工程监理不合格品处置制度

工程监理不合格品处置制度一、背景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有效的监理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达标,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然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我们也会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不合格品的处理问题。
不合格品的处理既关乎工程质量,也关乎监理单位的信誉。
因此,建立健全的不合格品处置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不合格品的定义不合格品是指与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不符,或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产生影响的材料、构件、设备等。
不合格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材料品质不合格,如混凝土强度低于规定标准、钢材含杂质等;2.构件尺寸不合格,如墙体不垂直、水平度偏差大等;3.施工工艺问题,如采用不符合规范的施工方法、施工缝隙过大等;4.设备通病,如使用老化的设备、安装不规范等。
三、不合格品的处理原则1.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处理:不合格品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处理结果合理合法;2.责任倒查原则:不合格品的责任必须倒查到负责人,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3.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理相结合: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质量控制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品;同时,对已发生的不合格品要积极处理,防止事态扩大;4.不合格品处理应公开透明:处理过程要公开透明,对外说明处理原因、处理方法和结果,提高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不合格品的处置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发现不合格品:发现不合格品可以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或检验中发现;2.报告上级部门: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和处理意见;3.评估不合格品危害程度:对不合格品进行评估,确定不合格品的危害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制定处理方案:根据不合格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明确处理的时间、责任人和措施;5.处理不合格品:按照制定的处理方案,严格执行,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处理,不给工程建设和公共安全留下隐患;6.追溯原因:处理完不合格品后,要追溯其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7.记录与归档:对处理不合格品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进行归档,以备日后查证和经验借鉴。
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处理办法 - 品质管理

1.目的:通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评价以及处理,防止不合格品被误用而影响产品品质。
2.范围:适用於本公司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控制活动。
3.权责、要求:3.1当获知其认证产品存在认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3.2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通常包括返工、返修。
必要时,工厂应对不合格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如要害件原因、工艺的原因等),制订预防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3.3安规工程师应建立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渠道,如通过地方质监局网站、工商局网站、国家或地区有影响的官方报纸等收集信息。
对于认证产品的不合格信息,工厂应保证其内部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通畅性。
3.4工程、QE、技术部负责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应符合工程原理,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科学、合理、可操作。
3.5品质部负责对来料及成品不合格品的标识与记录;生产部负责对半/成品的标识与记录。
3.6货仓负责应对不合格产品采取隔离、贮存、处置等措施,避开不合格产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
4.名词解释4.1不合格品:包括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成品、客退品、可疑材料、与现行客户批准不同的过程和产品。
4.2让步接收品:与原规范不符但对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性能和外观)未造成影响的材料。
4.3可疑材料或产品:是指任何检验和试验状态不确定的材料或产品。
5.作业程序:5.1来料不合格品的控制5.1.1经IQC检验判定不合格的来料,由IQC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涉及安规物料时由安规工程师确认,仓管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5.1.2.品质部对不合格物料做出如下处理意见:①让步接收②挑选/加工③退货5.1.3.物料不合格时一般予以退货处理,但生产急需使用是可由计划部门提出让步接收,由工程/品质/生产/采购等相关部门针对IQC提交的不合格物料的《进料检验报告》进行评审,并对每项不合格现象作出最终处理意见;①让步接收②挑选/加工③退货5.1.4.IQC根据评审结果追贴相应的标签并分发《来料检验报告》或《退货品质报告》或《品质异常通知单》给采购部、PMC、生产部等相关部门;A、让步接收: IQC加贴“让步接收”标签;B、挑选/加工:IQC加贴“挑选/加工”标签;C、退货:IQC加贴“退货”标签;5.1.5. 仓库依不合格物料《来料检验报告》中结果,参照物料标签对物料进行处理.A、让步接收:仓管员负责入库.B、挑选/加工:①供给商来我司挑选/加工:供给商挑选/加工后良品由IQC抽检,抽检不合格则由供给商返工;不合格品由IQC确认后入库退回供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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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相关文件 (1)4 定义 (1)4.1 不合格品 (1)4.2 缺陷 (1)4.3 返工 (1)4.4 返修 (1)4.5 让步 (1)4.6 降级 (1)4.7 质量问题 (2)4.8 质量事故 (2)5 工作程序 (2)5.1 不合格物资的控制 (3)5.2 一般质量问题的控制 (3)5.3 严重质量问题的处理 (4)5.4 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4)5.5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处理 (5)5.6 过程监视 (6)6 记录 (6)6.1 《质量问题通知单》 MS.02.16—01。
(6)6.2 《质量事故通知单》 MS.02.16—02。
(6)6.3 《让步接收记录》 MS.02.16—03。
(6)6.4 《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模板)MS.02.16—04 (6)工程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报告 (10)一、概要 (11)二、事故/问题调查情况: (12)三、事故/问题处理、预防的意见和要求: (12)2、事故/问题责任人的聘用合同、任职文件、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12)3、事故/问题部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手续、技术交底等扫描件; (12)4、技术鉴定材料; (13)5、其他材料。
(13)1 目的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发生后得到及时的报告、控制、调查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的扩大和重复发生,预防和减少对员工、用户健康安全的伤害,减少经济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2 适用范围适用总部、公司承建的所有国内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判定、报告、调查、处理、验证等工作管理。
3 相关文件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GB/T19000—2008 idt ISO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建二局全面管理手册》;《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改进程序》;4 定义本程序采用上述文件中有关术语、定义及下述解释。
4.1 不合格品未满足合同、法律法规、验收规范、业主和企业管理要求的采购物资,及建筑施工中的加工件、预制件、施工过程和交付使用后构成工程实体某一部位。
4.2 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4.3 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4.4 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如补强、加固)。
4.5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4.6 降级为使不合格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等级的改变。
4.7 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不合格品。
4.7.1严重质量问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问题为严重质量问题:a) 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构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 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问题;b) 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如屋面大面积漏雨,隔热、隔声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问题;c) 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社会影响较大、业主反应强烈、受到举报、投诉、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政府部门处罚的质量问题;d)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 不满100万元的质量问题。
4.7.2一般质量问题除上述严重质量问题之外,直接经济损失不满50万元的质量问题4.8 质量事故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4.8.1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8.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8.3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8.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工作程序5.1 不合格物资的控制现场验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由项目部按《项目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控制。
5.2 一般质量问题的控制5.2.1 项目部日常检查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按照《项目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控制。
5.2.2 公司检查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a)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在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的综合检查及不定期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检查人员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并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b) 项目部责任工程师组织责任方纠正,项目质检工程师负责验证,验证合格后,将《质量问题通知单》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格式见MS.02.16-01。
5.2.3 局总部检查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a) 局质量管理部门在对项目进行的综合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由局质量管理部门检查人员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并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b) 项目部责任工程师组织责任方纠正,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或委托人员负责验证,验证合格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将《质量问题通知单》报局质量管理部门。
5.2.4 竣工交付后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a) 公司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①项目竣工交付和开始使用后公司收到业主的投诉,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登记,交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投诉内容调查确认;②确认的问题,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提出处置措施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实施返工或返修,实施完成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验证,然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请业主验收确认;并将投诉及处理、验证结果备案。
b) 局总部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项目竣工交付和开始使用后局总部收到业主的投诉,一般质量问题转公司按本条a 款规定处理。
c) 回访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①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竣工回访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由回访人员将回访记录交保修组1份,自留1份;②保修组按《竣工服务管理程序》组织返工或返修,经业主确认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5.2.5 一般质量问题的让步接收a)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确实不易通过返工或返修整改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业主代表提出让步接收意见,业主代表认可,并办理让步接收手续后才能转序,让步接收记录格式见MS.02.16—03;b) 工程保修期间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确实不易通过返工或返修整改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向业主代表提出让步接收意见,经业主代表认可,并办理让步接收手续后可不进行维修处理。
5.3 严重质量问题的处理a) 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保护好现场,项目质检员做好记录、标识,项目经理应在发现后立即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总监口头速报,并于当日书面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格式见《项目管理手册》附表,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b)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c) 调查质量问题的发生过程、影响程度、责任、性质、损失、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问题通知单》,格式见MS.02.16-02,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公司工程技术部门1份、质量部门自存1份;d) 调查后,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 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e) 经批准的处置意见由项目现场经理组织实施,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质量管理部门派人按GB50300-2011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f) 在当月报送局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报表中,反映严重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意见。
5.4 一般质量事故处理a) 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应立即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总监、分管领导口头速报(口头速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后果、类别、简要经过、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拟采取的后续行动等),并于当日书面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当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质量总监接到报告后60分钟内向局质量管理部门口头速报,当日书面报告;b) 局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当日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由局分管领导作出批示,局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批示派人参加调查;c) 公司分管领导在事故发生二日内组织公司总工、工程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d) 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责任、性质、损失、原因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e) 《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发项目部1份、工程技术部门、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各1份、自存1份,报局质量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各1份;f) 公司总工组织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发项目部2份, 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1份、自存1份, 报局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经理各1份;g) 审批后的处置方案,由公司生产分管领导组织实施;h) 实施后,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验证报告及时报局工程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备案;i)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局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包括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并经公司审批后报局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5.5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处理a) 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本公司质量总监、主要领导口头速报,公司质量总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质量管理部门口头速报,于12小时内书面上报公司和局质量管理部门;公司主要领导立即向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口头速报。
b) 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质量总监、工程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当日到达现场,组织现场处置;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局总工程师、局质量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二日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c) 调查事故的发生过程、影响程度、责任、性质、损失、产生原因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d) 《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发项目部1份、报局工程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各1份,报局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1份;e) 公司总工程师针对事故情况组织编制处置方案,经局总工程师审批后,发项目部2份, 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和局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各1份;f) 审批后的处置方案,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局工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跟踪实施情况;g) 公司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局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包括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并报局;局根据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