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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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4篇)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4篇)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和改善工程建设的环境,促进承包商健康和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和其相关人员在从事工程建设工作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人人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施策。

第四条本规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减少和避免工程建设中的事故和环境污染。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承包商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承包商应当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划分权限,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承包商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承包商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十条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健康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保护和救助措施。

第十二条承包商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的监测,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承包商应当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保证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符合相关安全和卫生要求。

第四章环境管理第十四条承包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环境管理细则,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十六条承包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不受污染。

第十七条承包商应当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和避免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规定。

承包商QHSE管理规定

承包商QHSE管理规定

承包商QHSE管理规定以下是一种可能的承包商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的示例:1. 目的和范围1.1 本规定旨在确保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管理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事项。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

2. 法规和要求2.1 承包商必须全面了解和遵守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项目方制定的相关要求。

2.2 承包商必须持有相应的许可和证书以执行其工作。

3. QHSE管理系统3.1 承包商必须建立和实施QHSE管理系统,以确保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事项得到适当的管理。

3.2 QHSE管理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管理责任和组织结构- 培训和教育计划- 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紧急响应计划- 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 文件控制和记录管理3.3 承包商必须向项目方提供其QHSE管理系统的文档和记录,并及时更新。

4. 健康与安全4.1 承包商必须制定健康与安全策略和程序,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4.2 承包商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来减少和预防事故和职业伤害。

4.3 承包商必须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和维护。

5. 质量控制5.1 承包商必须确保其工作符合项目方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5.2 承包商必须建立适当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检查和测试程序,以确保工作的质量。

5.3 承包商必须对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处理任何质量问题。

6. 环境保护6.1 承包商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环境,包括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和处理废弃物等。

6.2 承包商必须遵守项目方的环境要求,并与当地环境保护机构合作。

7. 培训和教育7.1 承包商必须为其员工提供必要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培训和教育。

7.2 承包商必须记录培训和教育活动,并定期审查其有效性。

8. 紧急响应8.1 承包商必须建立紧急响应计划,并为其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8.2 承包商必须定期测试紧急响应计划,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改进。

2023年承包商环境安全规定

2023年承包商环境安全规定

2023年承包商环境安全规定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纷纷加强环境保护力度。

承包商作为重要的工程实施主体,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责任和作用。

为了加强承包商的环境安全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2023年出台了一系列承包商环境安全规定。

一、环境保护责任1. 承包商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环境安全。

2. 在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3. 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二、环境影响评价1. 承包商在进行大型工程或者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工程对自然环境、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污染物排放控制1. 承包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2. 对于排放的有害物质,承包商应当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确保符合环境要求。

四、噪声和振动控制1. 承包商应当采取措施减小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降低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2. 在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密集的区域,承包商应当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以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五、废弃物管理1. 承包商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并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

2. 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安全规定,禁止将废弃物随意倾倒。

六、土壤和地下水保护1. 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禁止污染和破坏。

2. 对于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工程,承包商应当采取必要的监测和防护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环境事故应急管理1. 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

2. 在发生环境事故时,承包商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关于印发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规定(暂行

关于印发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规定(暂行

公司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依据反违章禁令、HSE 管理原则和作业许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承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HSE )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减少承包商的事故,制定《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HSE )管理规定(暂行)》,经2009年12月25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关于印发《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与 环境(HSE )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油新安字〔2010〕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文件附件:1. 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规定(暂行)2. 承包商HSE业绩评价表二○一○年二月九日主题词: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通知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02月09日印发附件 1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强化直线责任,推进属地管理”的安全管理要求,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减少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违章和事故,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原则和《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为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交通运输和其他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所涉及HSE监督管理范围,涵盖承包商服务的全过程。

第二章 HSE管理职责第四条HSE主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承包商HSE管理规范;(二)依据公司HSE管理规范,评估承包商HSE管理现状;(三)负责承包商HSE准入审核;(四)负责组织承包商负责人和HSE管理人员HSE培训并颁发培训证书;(五)对承包商进行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HSE监督部门职责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第六条专业主管部门职责(一)负责承包商资质、技术装备、管理状况、队伍状况等条件审查;(二)负责设计方案中HSE风险提示、措施把关;(三)督促落实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HSE措施。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力建设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健康,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员工、供应商、承包商等。

第三条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员工的安全应当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2. 环保优先:保护环境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损害;3. 法律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合法合规;4. 全员参与:公司的安全和环保工作应成为每个员工的责任,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和环境。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条项目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证书,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独立开展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习;3.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和使用情况;5. 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问题。

第八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安全文化,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推行“安全责任到人”制度,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严守安全底线,主动参与安全管理”。

第九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带;2.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和监控;3. 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4. 建立和维护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制度;5. 加强电气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6.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项目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康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健康。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作业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执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程技术服务的勘察、施工、检测、监理单位或组织。

分公司实施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专业类别详见本规定附录1。

第三条分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对承包商的HSE业绩状况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过硬、HSE业绩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办证审查、年度审查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HSE监督、考核、协调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五条承包商HSE管理实行分公司和分公司二级单位的两级管理,并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

单项工程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维修、装修装饰、公路维修、护坡堡坎等建筑及土石方工程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项目所属单位负责。

其余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分公司负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相关承包商HSE行为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七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管理职责是:(一)建立健全符合分公司实际的承包商HSE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其实施;(二)负责分公司职责管理范围内承包商的HSE准入培训、准入审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分公司所属各单位HSE准入培训、审查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负责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HSE 准入审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HSE准入证》(以下简称《HSE准入证》)的办理、业绩考核与评价等;(四)建立健全承包商HSE准入培训、资质审查与业绩考核档案。

0承包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0承包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确保每个承包商的资质100%符合法规和公司的EHS政策和要求,降低公司发包风险。

1.2确保为公司工作的承包商员工的安全健康;1.3确保公司内设施、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不产生环境污染。

2.范围适用于为本公司提供现场服务,现场安装等工作的承包商,包括但不局限于:建筑装修工程公司,物业公司,绿化公司等。

3.术语和定义根据工作的风险,承包商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低风险的承包商,包括但不局限于,保安,清洁,绿化。

-第二类:中等风险的承包商,包括但不局限于,物业,IT维修,办公设备的维修。

-第三类:高风险的承包商,包括但不局限于,现场设备、设施安装,建筑施工承包商。

未在此三类中的承包商,由EHS室根据项目的风险进行划分。

4.职责4.1 EHS室:4.1.1必要时向承包商提供EHS专项培训。

4.1.2负责批准承包商作业许可及相关的特殊作业许可。

4.1.3协助项目负责人对承包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承包商作业人员接受EHS培训情况进行核查。

4.2承包商管理负责人/部门4.2.1确保承包商作业时此制度得以实施,批准作业许可“施工登记单”4.2.2在服务或工作活动施行的过程中,充当公司和承包商之间的联络人。

4.2.3负责告知承包商工作区域内潜在的EHS隐患。

4.2.4承包商作业前通知受影响的部门/员工,确保承包作业不危及公司员工的安全。

4.2.5向承包商提供EHS 入厂培训、以及核查其专项培训的有效性、适宜性。

4.3行政部4.3.1根据承包商负责人/部门的需求及EHS室相关要求选择合格承包商,确保承包商具备必要的法律资质文件。

4.3.2确保本制度在承包商作业时得以实施,相关作业手续的办理,批准作业许可。

4.3.3做好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的收集等5. 内容5.1承包商的预审和选择:5.1.1承包商应提供相应的从当地政府获取的运营资质或生产许可证,如建筑承包商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物业承包商应获得物业管理经营许可证等。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1. 背景承包商作为业主单位的重要合作伙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着重要任务。

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不仅是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还需要考虑与业主单位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健康安全环境,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非常有必要。

2. 目标本规定的目标是为了保护承包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承包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效率,维护业主单位的形象,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业主单位在承包商项目管理中的所有环节,特别是重点工种、危险作业、高处作业、机械作业等。

4. 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要求4.1 企业资质(1)承包商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股东结构、显著的社会影响力、优秀的信誉和声誉,以及良好的企业文化。

4.2 人员培训(1)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员工培训。

(2)员工的培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员工必须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4.3 安全防范措施(1)承包商必须与业主单位共同建立安全文化,以防范意外事故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

(2)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3)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购置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4.4 健康环保(1)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工作场所进行环保评估。

(2)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合理排放污水、废气和噪声。

(3)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

4.5 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运输与存储(1)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有害物质和危险品进行科学的储存和运输。

(2)承包商必须配备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

(3)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有害物质和危险品进行标识和分类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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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作业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执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程技术服务的勘察、施工、检测、监理单位或组织。

分公司实施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专业类别详见本规定附录1。

第三条分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对承包商的HSE业绩状况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过硬、HSE业绩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办证审查、年度审查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HSE监督、考核、协调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五条承包商HSE管理实行分公司和分公司二级单位的两级管理,并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

单项工程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维修、装修装饰、公路维修、护坡堡坎等建筑及土石方工程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项目所属单位负责。

其余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分公司负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相关承包商HSE行为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七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管理职责是:(一)建立健全符合分公司实际的承包商HSE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其实施;(二)负责分公司职责管理范围内承包商的HSE准入培训、准入审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分公司所属各单位HSE准入培训、审查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负责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HSE准入审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HSE准入证》(以下简称《HSE准入证》)的办理、业绩考核与评价等;(四)建立健全承包商HSE准入培训、资质审查与业绩考核档案。

第八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本单位承包商的HSE管理工作,其主要管理职责是:(一)负责二级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的HSE准入培训、准入审查和考核管理工作;(二)负责分公司授权的有关承包商HSE准入办理和考核管理工作;(三)建立健全承包商HSE准入培训、资质审查与业绩考核档案。

第九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协助质量安全环保处对承包商HSE表现实施管理,参加承包商HSE准入培训、监督检查、现场处罚,提出考核、年审意见等。

第十条分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相关承包商的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分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HSE职责,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HSE准入申报与办理第十一条承包商办理《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市场准入证》(以下简称《市场准入证》)前,应到质量安全环保处申请办理《HSE准入证》,《HSE 准入证》是承包商进入分公司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十二条承包商的HSE准入方式与市场准入方式相同,实行年度准入和一事一准入。

“HSE年度准入”是指由承包商自愿提出HSE准入申请,经审查合格及审批同意后,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签发年度《HSE准入证》的准入方式。

持年度《HSE准入证》的承包商方可办理年度《市场准入证》。

“HSE一事一准入”,即按项目准入。

是指对确需在已年度准入承包商外选择有关专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或已准入承包商在数量、资质等方面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由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自愿提出HSE准入申请,经项目执行单位初审并推荐,报分公司审查合格并审批同意后,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签发一次性《HSE准入证》,仅限于其参加该项目竞标或实施的准入方式。

第十三条承包商办理《HSE准入证》程序:(一)承包商提出书面HSE准入申请;(二)到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申领相关HSE准入资料;(三)按要求如实填写和呈报相关HSE准入资料;(四)参加分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部门)组织的HSE准入培训;(五)分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收到的准入资料进行评审;(六)经HSE审查合格的承包商,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或项目管理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发“HSE准入证”。

第十四条拟向分公司申请HSE准入的承包商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四种渠道提出准入申请:(一)直接向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二)由分公司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向质量安全环保处推荐;(三)由所属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推荐,所属单位向分公司申报;(四)由所属单位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向其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推荐,由所属单位向分公司申报。

第十五条拟申报《HSE准入证》的承包商应具备下列HSE生产管理基本条件:(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HSE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三)依法取得所承揽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四)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或其它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七)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较有针对性,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装备齐全;(八)具备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的相关安全环保施工机具、防护设备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九)具备风险评价能力,能正确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并采取风险削减和环境污染减轻措施。

(十)近三年工程技术服务的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业绩良好;(十一)为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十二)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申请办理《HSE准入证》的承包商应填写分公司统一制作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HSE准入申请表》(见附录2),并提交下列书面及影印资料:(一)本规定第十九条相关文件、资料;(二) HSE准入申请书;(三) HSE承诺;(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六)按规定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取得并提供;(七)企业HSE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或其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八)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HSE管理人员的资格(资质)证书,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九)员工HSE教育培训制度与培训记录;(十)近三年的工程技术服务HSE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已签订的HSE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及用户反馈意见等);(十一)承包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提供油气勘探开发、生产装置检维修以及压力管道、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的承包商应建立HSE管理体系,并将其作为办理“HSE准入证”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八条申报资料中涉及资格、资质、许可、认证及资信等证书性文件资料的,承包商必须提供有效原件,经核验后退还。

第十九条对申报资料所反映的资质等级、技术能力、安全技术装备和HSE 业绩等不清的,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认证。

第二十条对资质、HSE业绩等初审合格的承包商,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应组织其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分公司或所属单位组织的HSE准入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承包商,颁发《HSE培训合格证》。

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不能颁发《HSE准入证》。

承包商培训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HSE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西南司质[2008]157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应对承包商提交的HSE准入资料进行审查和确认,经审查合格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HSE准入申请表》(见附录2)才报分公司或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二条 HSE准入资料经审查批准的承包商,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制作并签发相应的《HSE准入证》。

批准准入承包商的申报资料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归档备查。

第四章 HSE准入证管理第二十三条《HSE准入证》必须加盖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公章,该证具有唯一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第二十四条承包商基本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到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若遗失《HSE准入证》的,应在30日内到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每年6~9月开始审查HSE年度准入资料,并办理年度《HSE准入证》;每月下旬审查HSE一事一准入资料,并办理一事一准入《HSE 准入证》。

无特殊情况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对年度《HSE准入证》实行年度一检和三年一换。

年度准入承包商在参加年检时必须提交经建设单位签署考评意见的《工程(项目)HSE业绩考评表》(《HSE准入证》中附表、附录2中表十)。

分公司每年6~9月开始年检,超过规定时间期限未办理年检或换证手续的,其年度《HSE准入证》自行失效。

第五章 HSE过程监管第二十七条参加项目实施的承包商,应深入施工作业现场,调查录取资料,认真编制HSE应急措施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建设方与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签订工程服务项目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应当与相应的工程服务合同同时谈判、同时报审、同时签订,未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书的工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安全生产合同文本参照分公司安全生产合同范本,至少明确以下几点:(一)项目适用的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建设方的规定;(二)项目相关的健康、安全、环境风险因素;(三)工程技术服务HSE作业计划书;(四)健康、安全、环境责任、权力和义务;(五)健康、安全、环境费用。

第二十九条作业场所风险较高、变更频繁、项目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编制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应参照《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Q/SY1002)标准执行。

承包商编制完成HSE作业计划书后,应提交建设单位审查。

第三十条承包商申请开工验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HSE作业计划书获得建设方批准;(二)员工熟悉HSE作业计划书中与其相关的要求和内容;(三)完成了对岗位员工的HSE培训;(四)相关人员清楚各自岗位的健康、安全、环境风险,以及消除、削减与控制措施;(五)现场相关人员熟悉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计划;(六)健康、安全、环境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和完整性符合要求;(七)现场HSE监督人员配备到位,健康、安全、环境监督职责明确;(八)按相关规定办理了作业许可证及特种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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