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
广州市施工企业诚信评价情况分析及管理措施

各企业按以下获奖总分从高向低排序,前1-5名本项得13分,前6-10名本项的12分,排名66
4
获奖奖项有奖项的得0.5分,无奖项的不得分。另计算广州地区工程获奖总分与 前2年中标项目数(无中标记录记为1)的比值从高向低排序,前1-5名得5分, 前6-10名得4.5
分, 排名51名以后有奖项的得0.5分,无奖项的不得分:
一、诚信履约评价文件解读(南沙区代建局)
④代建局负责实施的市政施工总承包项目,需一级及 以上资质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从正式库中产生;需二 级及发下资质的投标人从预备(正式)库中产生。 ⑤代建局负责实施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需施 工总承包所有资质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从正式库中产 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模 式的项目,投标人从预备(正式)库中产生。
一、诚信履约评价文件解读(广州市住建局)
绿色施工考评: 不设基准分,标准分为100分,绿色施工管理诚信评价得分=实 际得分B /100 。 由项目部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加盖项目建造师、项目监理 工程师注册章,同时附绿色施工照片。 所有项目在有发生时才计算得分,没有发生的不得分。 C.操作细则详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 分系统资料上传细则》。
一、诚信履约评价文件解读(广州市住建局)
2、评价办法主要条款解读: ①评价范围
一、诚信履约评价文件解读(广州市住建局)
②评价内容组成 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 由市场行为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 、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其他管理评价 四部分组成:
一、诚信履约评价文件解读(广州市住建局)
A.市场行为评价权重30%,评价标准见《建筑 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除不良行为及 不规范行为扣分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 委托机构作出外,其他评价由诚信综合评价信 息系统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站等单位系统数据库及施工企业报入信息 自动评价。
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

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活动,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下称评优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下称房建工程)质量评优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主要指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住宅和住宅小区等工程。
第三条受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委托,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下称联合会)组成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房建工程质量评优活动;评选结果上报市城乡建委存档,纳入广州市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工程(下称结构优质奖)、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工程(下称工程优质奖)、广州市建设工程五羊杯奖工程(下称五羊杯奖)的评选程序、申报要求和评审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房建工程实施质量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开工初期应确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质量目标和实现该目标的措施和方法,编写“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第六条结构优质奖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抗震烈度设防和耐火等级,是内坚外美的精品结构工程。
工程优质奖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本市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发展,高于国家标准。
五羊杯奖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优质的前提下,确保使用功能,装修质量和环境质量;并有技术创新,消除质量通病,能经受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是确保合理使用寿命的精品工程。
第三章评审机构~第七条房建工程质量评审机构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下称评优办),联合会按规定组成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初评、复评工作。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资料上传细则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
价自动评分系统资料上传细则的通知
正文: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资料上传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的有效运行,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我委对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有关资料上传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资料上传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结束——。
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和应用管理办法(送

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和应用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水务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水务工程建设市场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管,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水务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已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备案,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组织实施)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
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的开发、企业信息库的建立、入库企业资料的审核等工作。
市水务信息中心负责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
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应当免费开放给各评价主体使用和提供社会查询。
第四条(诚信评价组成)企业诚信评价由市场行为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履约评价组成,其中市场行为评价权重30%,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权重50%,履约评价权重20%。
第五条(评价主体)市场行为评价由市、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场行为评价主体)负责实施。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由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区(县级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主体)负责实施。
履约评价由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履约评价主体)负责实施。
第六条(评价标准)诚信评价标准执行《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标准》和《广州市水务建设市场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评价标准》规定。
第七条(评价周期)市场行为评价周期为施工、监理企业进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之日起至退出该信息库之日止。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4.02.24•【字号】穗水建设[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水建设〔2014〕10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委、建委、财局、审计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水投集团,各区(县级市)水务(建设和水务、水务和农业、农林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将《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水务局2014年2月24日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务工程建设市场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管,规范水务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水务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录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
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的开发、企业信息库的建立、入库企业资料的审核等工作。
市水务信息中心负责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
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应当免费开放给各评价主体使用和提供社会查询。
第四条企业诚信评价包括市场行为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履约评价,其中市场行为评价权重30%,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权重50%,履约评价权重20%。
广州市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广州市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务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修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水务局初步设计审批范围内的水务工程新建、续建、改(扩)建、加固等设计变更的管理。
上述设计变更需报国家和省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水务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五条各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应加强对水务工程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项目法人应加强对水务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水务工程重大设计变更。
第六条我市水务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执行,其中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备注:本章参考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征地拆迁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第八条以经批准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审批、审查意见为比较基准,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包括:(一)水库(枢纽)工程1.增加或取消重要的单体水工建筑物;2.大坝(挡水建筑物)坝体断面主要控制尺寸(坝顶高程、坝顶宽度)改变;3.大坝(挡水建筑物)主要筑坝材料改变;4. 溢洪道(泄洪洞)布置方案(轴线、过水断面、消能方式、闸门启闭方式)改变;5.大坝、溢洪道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改变;6. 水库库岸处理方案改变;7. 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变更。
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动态管理办法的
通知》
—— 5 ——
序 号
手册 编号
类别
检查 对象
涉及专业 或分项
检查内容 (手册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依据内容
全部
《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41 号)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 单 位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检 测 。委 托 方 与 被 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6 ——
序 号
手册 编号
类别
检查 对象
涉及专业 或分项
检查内容 (手册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依据内容
全部
《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审 查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的 具 体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未 经 审 查 批准的,不得使用。
全部
《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
管理条例》
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广东省住房和
10
2.2.1.3
质量 建设 管理 行为
全部
不 得 任 意 压 缩 城乡建设厅关于
合理工期
印发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质量安全
JS10-4 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 性标准规定的要求;或提出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要求的
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粤水质监[199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省颁发的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市与乡镇供水、排灌、滩涂围垦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
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好质量监督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未经工程质量等级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在申报优秀设计、优秀施工、优质工程项目时,必须有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六条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二级设置。
省水利厅设置质量监督中心站。
各地级市水利局设置工程质量监督站。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监机构的指导。
市质量监督站可根据需要在具备条件的县设置质量监督组,作为市级站的派出机构。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是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的派出单位。
第七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设置为:质量监督中心站:设站长1人(由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厅长兼任),副站长3~4人。
广州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2023版)标准评分详细说明
广州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2023版)标准评分详细说明背景近年来,广州市施工现场发生了一系列安全事故,为了加强对广州市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推出2023版的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A类问题- A1:现场不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
- A2: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
- A3: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围挡等安全设施。
- A4: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但未及时整改,或违规进行高空作业、架空送电线路、施工机械设备作业等。
- A5:施工材料、设备等未经检测、检验或未审核合格并出具符合规定的合格证明。
B类问题- B1:现场卫生、环境秩序恶劣,存在滋生虫害、老鼠、苍蝇等环境卫生问题。
- B2:工人在施工中没有戴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包带等安全防护用具。
- B3:现场电器设备无合法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
- B4:未按计划进行噪声、尘土、振动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 B5:未在施工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或现场工作人员吸烟。
C类问题- C1:未及时处理施工废弃物及垃圾,致使现场出现卫生死角。
- C2:现场管理混乱,工人无有效工作计划,管理条例不够完善。
- C3:施工材料和设备管理不当,未妥善保管。
- C4:现场排水、排气不规范,存在危害环境的情况。
- C5:施工现场未经过安全、环保等部门检查合格。
评分方法根据现场情况,选择相应的问题类别,每个问题的基础分为1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单项加分,最高加10分。
- A类问题1-5级,每级加1分。
- B类问题1-4级,每级加0.5分。
- C类问题1-5级,每级加0.2分。
评分结果为A、B、C三档。
- A档: 85分及以上,算合格,颁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工地”牌匾。
- B档: 70-84分,算基本合格,需整改验收。
- C档: 70分以下,算不合格,需立即整改。
结论广州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2023版)标准评分详细说明,明确提出了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市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 - 广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一、简述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采用百分制,由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和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40%,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权重为60%,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按实计算。
二、企业评价企业评价由广州市建委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按照广州市建委负责制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附表1)和《建筑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附表2)实施。
企业发生评价表中行为时,应由经办人填写评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专人在次个工作日结束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完成录入,并通知企业。
当日18时前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本日计算,当日超过18时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次日计算。
三、工程评价(一)评价范围、标准、周期和计算。
1.广州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报监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除因法定节假日、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停工12 外,管辖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和《建筑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3和附表4,管辖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5和附表6),对其施工(包括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至少每两个月分别进行一次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在规定日期(见附表7)前,完成对其监督范围内所有正常施工工程的新一轮评价,并在完成内部审批后及时录入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全部工程评价情况录入完成后,应在规定日期当日18时前将本批评价情况上报。
上报时可评价而未被评价的工程,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应赋予施工(监理)单位该工程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或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0分,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由评价监督机构纠正。
3.诚信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应当对各监督站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分数进行差值调整换算,调整差值和换算后分数应当记录在评价记录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一、简述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采用百分制。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由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40%,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权重为60%,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总得分计算见附表1,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总得分计算见附表2。
二、工程评价(一)评价范围、标准、周期和计算(1)评价范围广州行政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期限内(除因法定节假日、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停工外)的在建水务工程。
(2)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水务工程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3)和《水务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4),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水务工程施工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5)和《水务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6),对施工和监理企业进行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
(3)周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每一季度内完成对其监督范围内所有正常施工工程的新一轮评价,并及时录入水务局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
(4)计算施工和监理企业所有正常施工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评分或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评分的平均值分别为其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的最终得分。
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的最终得分分别乘权重0、4和0、6后相加为其工程评价得分。
(二)工程评价规程1、工程责任质量监督员和责任安全监督员按照规定的评价频率,对所监督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进行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
评价应当由两名以上的监督人员共同进行,评价时,监督员应如实填写评价表。
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评价企业保管于工地现场,另一份应在评价当日交监督员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后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2、被评价单位(部门)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由质监部门进行复核。
附表1:水务工程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汇总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类别序号评价项目分项评价得分①权重值②实得分③1质量管理0、42安全管理0、6合计填表说明:1、本表中各分项评价得分①为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表中得分值;2、实得分③=参评各分项评价得分①*权重值②附表2:水务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汇总表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类别序号评价项目分项评价得分①权重值②实得分③1质量管理0、42安全管理0、6合计填表说明:1、本表中各分项评价得分①为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表中得分值;2、实得分③=参评各分项评价得分①*权重值②附表3:水务工程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表工程名称施工企业名称:序号项目及权重值①评价子项扣分标准扣分分值评价得分③实得分分项小计②1工作质量(0、30)项目经理不到现场履职评价周期内每发现一次扣10分,最多扣20分2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审查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0分3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5分4原材料、中间产品(含试件)、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不符合要求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0分5原材料、中间产品(含试件)、构配件未经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未按规定进行处理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5分6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无质量验收资料或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人员签认)或验收不合格已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0分7未按规定报送所需资料,向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提交审批文件等相关材料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0分8未落实质量监督站或监理单位的整改要求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0分9实体质量(0、50)地基基础工程评分标准见附表7、7-1、7-2、7-3、7-4、7-5-7-6、7-7、7-8、7-9评分标准见附表7、7-1、7-2、7-3、7-4、7-5-7-6、7-7、7-8、7-910土、石方(含砌体)工程11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12金属结构工程1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4管道工程15景观绿化工程16装饰装修工程17其他附属构筑物18工程档案(0、20)工程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不及时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30分19工程档案资料不真实每出现一项(次)扣10分,最多扣60分20使用未经批准的工程质量评定表格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10分21合计填表说明:1、本表总分满分值为100分, 缺项评价的相应扣分分值栏须填写“/”。
2、工作质量、工程档案两部分计分说明:⑴无缺项时,评价得分③=(100-各项目扣分小计②)*权重值①,实得分=评价得分;⑵表中各项目的分项若有缺项时,该项目评价得分③=(100-缺项各分项最多扣分值之和-扣分小计)*权重值①,实得分=评价得分/(100-缺项各分项最多扣分值之和)*100⑶扣分分值为“0”时,也须填写清楚“0”。
3、实体质量部分计分说明:工程实体质量部分实得分为附表7中总实得分。
4、若“项目及权重值①”栏中无缺项时,合计分为工作质量、工程档案和实体质量三部分实得分之和;有缺项时,合计分=各项实得分之和/(100一缺项权重100)100。
附表4:水务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表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序号分值评价子项扣分标准扣分分值评价得分18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到场履职及资格不符合要求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28分未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照执行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38分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审查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48分未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58分未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68分未按规定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78分未按规定对单元工程(检验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88分未及时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及复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98分未审查工程所委托的检测单位是否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108分未按相关规程规定及时填写质量缺陷备案表每出现一项(次)扣2分,最多扣8分1120分不具备相应监理企业资质、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营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监理业务出现扣除全部20分评价得分总计本工程实得分填表说明:1、本表总分满分值为100分。
扣分分值为“0”时,也须填写“0”;缺项评价的相应扣分分值栏须填写“\”;2、本次评价实得分的计算:没有缺项时,本次评价实得分=评价得分总计; 遇有缺项时,本次评价实得分=[评价得分总计/(100-缺项各分项满分分值之和)]100。
附表5: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企业诚信评价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项目及权重值①评价子项扣分标准子项扣分分值分项扣分小计②评价得分③1安全管理(0、25)供排水工程取得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工报告》批复,水利工程取得项目法人同意后方能施工。
未取得《开工报告》或未取得项目法人同意开工而擅自施工的扣10分,最多扣10分2总承包单位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管理责任文书。
无签协议或现场管理不符合扣10分,最多扣10分3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
安管机构不完善扣5分;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每缺1人扣2分,最多扣10分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现场实际履责情况。
每发现缺1考核合格证扣2分;1人未履行职责扣2分,最多扣10分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每发现缺1扣5分,最多扣10分6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真实,每发现1项扣5分,最多扣10分7现场操作人员持有平安卡每发现缺1扣5分,最多扣10分8定期的专项安全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
无检查记录扣10分,有记录无落实整改每发现1项扣3分,最多扣15分9按要求落实安监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扣10分,最多扣15分10安全防护(0、2)消防设施的装备和配置符合规定。
无消防设施扣20分,每发现1处设施失效扣5分,最多扣20分11临时施工用电系统符合规范要求。
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10分,最多扣20分12施工机具进场安全检查及记录,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10分,最多扣20分13施工机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设施。
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10分,最多扣20分14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每发现1人不符合扣5分,最多扣20分15重大危险源监控(0、3)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公示。
没有作公示的扣20分,最多扣20分16专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专家论证和审查审批及时齐备,施工现场实物与方案相符,依规验收后使用,依规监测,报警处置有效,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危险性较大工程无安全技术方案每发现1项扣30分;超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无专家论证报告的每发现1项扣30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审批手续不完善每发现1项扣5分;施工现状与方案不符每发现1项扣20分;应急预案无演练每发现1次扣10分,最多扣30分17密闭空间作业的审批手续、检测仪器或装置与防护措施。
密闭空间作业未按规定审批,每发现1项扣20分;现场无检测仪器或装置,每发现1处扣10分;现场施工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足,每发现1处扣5分,最多扣25分18临时支护结构的定期监测及隐患处置。
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定期监测每发现1宗扣20分;检测结果超预警值未及时处置隐患每发现1宗扣10分,最多扣25分19文明施工(0、25)施工围蔽符合规定,依规设置施工标示牌,大门口设置洗车设备和洗车槽、门卫管理。
工地无围蔽扣20分;围蔽破损扣5分;无洗车设备或洗车槽扣5分;大门失效或无人看管的扣5分;未依规设置施工标示牌扣5分,最多扣25分20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开设置。
在建构筑物内住人扣15分,施工、办公、生活无分区管理扣10分,最多扣25分21材料堆放整齐。
材料堆放凌乱发现1处扣5分,最多扣25分22道路硬化,长期裸土覆盖或绿化,短期裸土洒水,垃圾日产日清,封闭运输,现场无扬尘。
无硬地化扣10分;虽作硬化处理但仍存在扬尘或积水现象扣10分;长期裸土未覆盖或绿化扣10分,垃圾未及时清运扣10分,最多扣25分23合计得分填表说明:1、表中分项总分为100分,子项扣分分值为“0”时,填写“0”,缺项填写“/”;2、表中各项目的评价得分③ =(100-各分项扣分小计②)*权重值①;3、表中各项目的分项若有缺项时,该项目评价得分③ = 参评各分项评价得分之和②/(100-缺项各分项最多扣分值之和)*100*权重值①附表6:广州市水务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表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序号项目及权重值①评价子项扣分标准子项扣分分值分项扣分小计②评价得分③1监理制度(0、2)监理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