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人工费单价的通知.1
河南2008定额单价调整汇总

A.1 土(石)方工程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
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
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七、人工土方: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以上为1.25,同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
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超深系数×湿土系数0.18。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土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
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6。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3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
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②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5.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
五、灌注桩子目未考虑翻浆因素。
灌注工程桩考虑翻浆因素时,沉管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钻孔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0.8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灌注工程桩执行相应子目时,可将翻浆因素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豫建设标〔2016〕24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的意见豫建设标〔2016〕2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实际情况,经专家反复研究,并进行大量工程实例测算,现就营改增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等计价依据调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文规定,工程造价暂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二、为保证实行营改增后,将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进行合理调整,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并配合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开展相关调整测算工作,共同做好工程计价定额等计价依据的调整,做好价格信息的调整、测算和发布。
三、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工程造价计价方法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为增值税计税方法。
四、新老工程落实营改增政策原则,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
2016年4月14日附件:河南省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的实施细则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印发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建标造〔2016〕49号)等文件精神,对我省《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等计价依据做出如下调整:一、人工费:人工费不做调整,营改增后人工费仍为营改增前人工费。
(完整版)河南08定额问题汇总

2012年定额解释问题汇总1.总说明中关于检测费的解释中“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实际施工中,有出厂合格证且必须进行复试检验的材料,该检验费用由谁承担?答:非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复试检验且结果合格,应由业主承担.2.总说明第十四条“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此处的“其他费用”是否指该综合单价子目内的管理费和利润?“工程造价费用表4”及“清单表5”中以综合工日为基数计取的措施费、规费等各项应随着综合工日数量的变化而调整?(计价软件程序默认此处综合工日数为没换算前的数量、换算增加的综合工日量不能计取措施费、规费等),人工费调价差的工日数量按哪个为准?答:执行总说明十四条.3.建筑垃圾外运无对应子目,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计取,没有约定的这部分费用如何计取?。
答:建筑垃圾如外运应办理签证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
《08综合解释》建筑中编号1-37、1-44、1-47、1—49等运距增加子目,超出部分如何计价? 答:超出部分运距按一个增加运距计算。
5.机械挖淤泥、流沙时是否适用08定额第5页第八条第7项的机械挖土方工程量的规定?答:不适用。
6。
凿(截)灰土挤密桩执行什么子目?答:参照1-61子目执行。
7。
第75页第二十条:“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如果混凝土配合比不同时是否换算?答:按设计要求可换算配比,其他不变.8。
编号2-41、2-42、2-46等子目的工作内容中有“安放钢筋笼”的程序,与编号4-182子目的工作内容中的“吊装入孔、对接”是否重复?答:执行《08综合解释》勘误表23条.9。
A.2桩与地基基础分部、室外工程分部的砼及砼垫层、等现场搅拌的现浇砼是否计算现场搅拌费?答:桩与地基基础分部定额为商品砼如实际采用现场搅拌应增加现场搅拌费。
室外工程分部的砼及砼垫层定额编制是按现场搅拌考虑的,不再增加现场搅拌费。
关于调整河南建筑2008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清单综合单价(2008)》
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含扩权县、直管县)建委(建设局)、发改委:《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装饰、安全、市政、园林),(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自
2008年12月1日执行以来,《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
价(2009)》(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自2009年10月1日执行
以来,建筑市场人工费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使《综合单价
》人工费单价更接近实际,现决定对人工费单价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一、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仿古人工费由原43元/ 工日,调整到53元/日,其差额部分,只计营业税、不计费用。
想赢得定额人工费也按53/元工日进行调整
二、执行时间从2011年3月1日起,已签订合同并对人工费单
价由约定,按约定执行;合同中未对人工费单价进行约定的
,未完成的工程量按新的人工费单价标准执行。
三、《综合单价》人工费调增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的,承发包双方可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知道价格和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建筑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doc

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中有关系数调整问题的解释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豫建标定〔2009〕1号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中有关系数调整问题的解释各市定额站、工程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各专业总说明中都有“本综合单价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允许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现作以下解释:1、在各专业、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涉及到子目乘以系数、定额乘以系数或基价乘以系数的情况时,应理解为综合单价乘以系数,即不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作调整,管理费和利润也随着系数进行相应调整。
2、在各专业、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明确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应理解为仅相应调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而管理费和利润不调整。
3、安装专业《C.9通风空调工程》分册中,涉及制作与安装子目分列,需要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作相应调整,管理费和利润随着调整。
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调整后定额工日+调整后机械工日)调整后管理费(或利润)=-------------------------------------------------×调整前管理费(或利润)调整前综合工日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对《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园林绿化工程”总说明第十六条的解释对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单价(2008)的总说明第十六条中“如采用商品混凝土或与设计不同时,可将子目中的的混凝土进行换算,扣减定额中的混凝土搅拌费用26.74元/m3。
”解释如下:设计混凝土与本综合单价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不同时,只将子目中的混凝土进行换算,其他不变。
如采用商品混凝土时,除按商品混凝土调整外,仍按以下规定扣减定额中的混凝土搅拌费:1、定额子目中的机械费为0时,混凝土搅拌费用26.74元/m3不扣除。
河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单价(市政)08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D 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以及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措施项目共八分部。
其中管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3个专业。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市政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
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