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复核、复查制度
复查复核制度

复查复核制度导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个行业的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
为了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复查复核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复查复核制度的概念、重要性、实施方式及其在不同行业中的应用。
一、概念解析复查复核制度是一种规范,旨在确保各行各业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它是一种监督和评估机制,用于纠正可能存在的不公正行为或错误决策。
复查复核制度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专门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不公正行为以及需不需要进行修正。
二、重要性复查复核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当市场竞争失衡或出现不公正行为时,复查复核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问题。
它可以帮助消费者和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宣传、不合规行为和市场垄断现象的发生。
同时,复查复核制度也能够提高企业对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意识,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式复查复核制度的实施方式通常由政府或行业协会负责监管和执行。
首先,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执行复查复核工作,这些机构必须独立、公正并具备专业能力。
其次,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估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于违反法规和标准的企业或个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布结果,以警示其他市场参与者。
四、在不同行业中的应用1.金融行业金融行业是复查复核制度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
在金融市场上,存在各种金融诈骗、违规交易以及虚假宣传的情况。
复查复核制度可以对金融机构的交易和宣传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市场的透明和公平。
2.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复查复核制度在食品行业中的应用可以帮助监测食品安全问题,防止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
通过对供应链的全面检查和抽样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并修正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3.建筑行业建筑行业是一个复杂的行业,涉及到安全、环保、质量等多个方面。
复查复核制度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可以监测和评估建筑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问题。
同时,对于存在不合规行为的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建筑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检验科复检复查制度

检查科复检、复查制度1、目旳是建立标本复检、复查制度,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检查质量,保证检查成果旳精确性和可靠性。
现制定检查成果复检、复查规定。
负责人为检查员,其他人员:质检员、复核人、检查负责人。
概念:复检是不一样措施或相似措施不一样标本再次检测,复查是相似标本相似措施再次检测2、出现如下状况均应进行复查、复检。
(1)成果出现明显错误。
(2)检查成果和临床矛盾、临床医生对检查成果提出异议。
(3)检查成果超过线性范围。
(4)检查成果和历史记录相差悬殊。
(5)Rh 血型阴性,HIV 抗体、TPPA, HBsAg, HCV抗体,甲肝抗体等成果阳性。
(6)检查措施学检查不一样旳检测项目和上次检查成果不符。
(7)检查成果出现危急值,应第一时间复检无误后方可汇报,并启动危急值汇报程序。
3、出现如下状况均应进行复检。
(1)检查标本信息错误。
告知临床重新采集标本复检。
(2)复查成果假如仍可疑,则必须复检,告知病人重采标本。
4、复检、复查要注意查对试剂质量、确认仪器正常状态、室内质控与否可靠、检测操作旳对旳性、编号与否对旳、离心与否彻底等。
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查。
5、复检、复查成果一致或找出不一致旳原因,方可汇报,同步告知临床。
若未找出原因,仍出现不符合,应汇报试验室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评估成果旳精确性,联络临床后,发出汇报。
6、初次申请输血时,应对申请用血者旳血型进行复检,显示旳成果与否与申请单上所填写旳信息一致,查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申请用血。
7、按照操作规程HIV初次检测为无反应性作阴性汇报,若为反应性标本应深入复检,复检时需重新采集病人标本。
8、已发出旳汇报,若发既有问题时应及时召回,并向临床医师和患者解释;在纠正错误原因旳同步记录汇报改动旳时间和负责人,清晰标明修改之处后将新汇报与原汇报一并保留。
医院检验报告审核、复检与发放制度

医院检验报告审核、复检与发放制度
一、报告单发出前,除操作人员签字外,必须由另一名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或被授权的人员审核并签字;只有一人当班时,可由本人复核并签字,签字要签全名或盖章。
二、实习生、进修生发报告,必须经带教老师审核、签字后方能有效。
三、检验报告单审核的内容包括:
1、所申请的检验项目是否已全部检测、无漏项;
2、室内质控是否在控,如“在控”,报告可以发出;“失控”时报告不能发出,必须找出原因进行处理,达到要求复检后才能签发;
3、检验结果(必须用中文形式报告)填写或打印是否清楚、正确(与原始结果核对);
4、检验结果是否与临床诊断相符,如有过高或过低的极端值以及难以解释的结果,则必须复查;
5、最终决定检验报告是否发出或需要复查等。
四、检验报告有专人、专门途径发出,对特殊项目的检验报告单及一些关系重大的检验报告(如抗HIV阳性的报告单、白血病及恶性肿瘤的报告单、罕见病原体的报告单等)需有实验室负责人或由实验室负责人授权的相关人员复核无误并签名后发给检验申请医生、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人。
施工测量管理、检查、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检查、复核制度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
为了加强项目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好地为创优质工程,争最佳效益的项目目标提供保障的同时,明确从事测量技术工作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保证测量成果可靠,在测量成果交接、复测、施工过程检查等各个工程测量管理环节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测量成果的交接管理项目经理部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量技术交底,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当项目部工程部收到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后,必须在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的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
由经理部组织项目部测量组立即进行全线复测,复测时要收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业主以及监理文件中有关测量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设计单位交给的控制资料同精度进行复测,依据国家和行业《工程测量规范》、《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等相关要求,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复测完成后向监理单位上报复测报告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要求桩橛交接时,由经理部测量组组织项目部测量人员参加,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
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且点之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
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设计单位负补齐。
每交接一个桩应把桩位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
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
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有必要的说明资料。
测量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视有效。
交接完成后办理交接纪要,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是指在信访工作中,对于已经办结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案件,由上
级信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接收单位办理的结果是否妥善、合法、公正进行检查、审
核和确认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信访案件的公正处理,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
和质量。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建立复查复核机制:上级信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复查复核机制,明确复查复核的
组织结构、程序和责任人员。
要制定详细的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复查复核的标准和要求。
2. 确定复查复核的范围和对象:复查复核的范围包括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和正在办
理的信访案件。
复查复核的对象包括信访接收单位、办理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 审核复查复核意见:信访复查复核的结果应当形成书面的复查复核意见,并由主
要负责人进行审核。
复查复核意见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反映信访案件处理的实际情况。
4. 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上级信访部门应当根据复查复核意见,对信访案件的处理结
果进行调整、纠正或者重办。
要及时向信访申请人通报结果,并向公众公开复查复核的结果。
5. 监督复查复核工作:上级信访部门应当加强对复查复核工作的监督,确保复查复
核的公正和有效。
监督工作包括对复查复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复查复核结
果进行核查,对不合规的复查复核工作及时处理。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的建立是保障信访案件处理质量和公正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复查复核机制,可以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更加信
任和满意。
医院检验科相关工作制度

医院检验科相关工作制度检验科工作制度1、本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检查结果加强查对,复核、审查,以防发生差错事故。
2、加强科学管理,提倡敢管、严管、善管,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
3、检验申请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急诊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4、收集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
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四时发送报告,急诊随到随查,及时报告。
5、认真填写检验结果,作好登记、签名,若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联系,重新复查。
若经复查后报告危急者应电话通知送检医师并做好登记。
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6、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品应及时处理。
被污染器皿、清洗后高压灭菌,可疑病原微生物标本应放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7、为了确保检验质量,坚持每日室内控制,积极参加部、省的室间质评,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8、严格执行仪器校正、使用、保养制度,精密、贵重仪器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维修部门,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9、检出传染性病源微生物应作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做好消毒、灭菌工作,防止医院感染。
10、密切配合医教科研工作,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改进检验方法。
11、菌种、毒种、剧毒、易爆、强酸、强碱等试剂及精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使用,定期检查。
12、严禁使用变质和过期试剂。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修订)1、严格执行标本采集、验收、查对制度和报告签发登记制度。
2、建立实验室统一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3、选择有质量保证、有生产批文的检测试剂、标准品、质控品,不得使用无证、过期试剂。
4、实验室必须对每一实验方法的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分析灵敏度、参考值等进行评价,确保检测方法的准确、可靠。
5、质量监督措施:(1)室内质控和室间质控工作由科主任组织、监督、检查,各专业组长负责落实、实施与监督。
信访工作复查复核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复查复核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信访工作的复杂性和敏感性,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复查复核管理制度,以确保依法公正处理信访事项,提高信访工作的质效。
本文旨在探讨信访工作复查复核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复查复核机构的设置设立独立的复查复核机构,由专门人员组成,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该机构应脱离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干预,确保平等、公正的复查复核工作。
2.复查复核程序复查复核机构应按照程序的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
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1)立案核实:复查复核机构应对接收到的信访事项进行核实和确认,并按照信访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类处理。
(2)调查取证:复查复核机构应通过采访、调取相关证据和材料等方式,对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
(3)复查复核:复查复核机构应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进行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结果通报:复查复核机构应将复查复核结果及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信访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3.复查复核原则复查复核机构在进行复查复核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依法公正:复查复核工作应依法进行,公正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不操纵。
(2)严谨细致:复查复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做到细致入微,确保审查的准确和客观。
(3)全面公开:复查复核机构应向社会公开复查复核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
4.复查复核结果的处理复查复核机构对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结果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1)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建议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信访人。
(2)对于存在问题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建议主管部门进行调整、回复或重新处理,并强调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复查复核机构无法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告知信访人,并指引其向相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申诉或诉讼。
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管理制度

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医院的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工作,保证医学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订立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检验与检测科室,包含临床检验、放射检验、病理检验等。
3. 审核责任人医院设立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委员会,由以下人员构成:—主任医师:负责委员会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审核;—检验技师:负责进行试验室检验与检测,并供应可靠的结果。
4. 审核流程4.1 审核前的准备工作•科室负责人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技师进行检验与检测;•检验技师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与检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检验技师将检验与检测结果整理并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4.2 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初步审核•检验技师将检验与检测结果提交给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科室负责人依据医疗标准和临床要求,核对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科室负责人对初步审核后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4.3 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复核审核•初步审核通过的结果,由其他科室的专业医师进行复核审核;•复核医师对初步审核的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各项指标的准确性和全都性;•复核医师对复核审核后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4.4 异常结果处理•显现异常结果的情况下,科室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复核医师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初步结果不全都的,复查医师应及时与初步审核医师协商处理;•若初步与复核审核结果仍有分歧,应通过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决策。
5. 结果发布与归档•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可由科室负责人或委员会统一发布;•结果发布时,应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结果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归档,并妥当保管。
6. 违规处理对于有意或重复显现审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报告不合格的医师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降低不合格医师的职务、岗位或职称;—追究不合格医师的法律责任;—严禁将不合格的结果提交给临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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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化验室的分析检验。
责任:化验室检验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化验室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
1检验人员检验工作完毕后,必须由本人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对项目、指标、计算公式、误差范围、检验结论等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或盖章)。
2.检验人员对原始记录表核对后,须由化验组长进行再核对,特别要注意对项目、数字、结论等的核对,核对完毕后复核人及时签名(或盖章)。
3.经过二次核对和签章的检验结果方能由检验人员登台帐,发报告。
同时检验组长须重新确认原始记录、台帐、报告是否一致、有无漏项、结论是否正确等。
4.检验报告单须经检验室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方能发出,审核重点是检验项目的结论是否与质量标准一致。
5.当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或边缘产品不易判定,成为异常数字时,均须慎重对待,且应按下列检验复检的方式进行。
5.1检验人员须及时报告检验组长,若需复检则由组长通知检验员,必要时应先通知车间或有关部门。
5.2复检要及时,一般先自核,除另有规定外应用原样品,复检时应认真进行“三查”(查标准、查操作、查工艺)。
5.3自核后仍不能下结论,检验人员应提出他核的理由,由检验组长安排其他检验人员再复检,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必要时安排自核和他核同时进行。
5.4遇到小组不能对检验结果进行断定时,应及时报告检验室主任研究处理。
5.5复检后原样品要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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