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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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好第一次工程例会与监理交底

如何开好第一次工程例会与监理交底

如何开好第一次工程例会与监理交底第一次工程例会是监理机构正式接触承包商和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关键起点,开好第一次工程例会至关重要。

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的表现和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业主和承包商对其能力的评判。

监理工作交底是为了保证与承包商的成功合作走出关键的一步,既是向业主和承包商提出要求,又是向他们作出承诺,既是对他人的规定,又是对自己的约束。

这种“有言在先”的做法充分体现了监理工作强调的“事前控制”的重要原则。

在第一次次工程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交底,主要是介绍监理规则及监理交底,应明确下列问题和要求。

一、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项目签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协议。

2、项目签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

3、经审批的设计施工图纸文件、设计变更、《地质勘探报告》等。

4、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5、现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

6、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要求规定,如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7、监理过程中的检查验收资料、技术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

二、监理主要职能、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明确监理主要职能、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实质上是对自身监理工作的定位和承诺,是对“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执业准则的落实和体现,是协助业主在预定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建成项目。

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作用,利用预控手段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做好“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在主次排序上应该为质量是全面控制,工期是协调监理,投资是参与管理,安全是检查督促,施工技术资料方面是提示帮助,体现“监督、约束、协调、服务”,以实现合同的目标。

监理的工作宗旨应该是“热情服务,监帮结合,积极参与,有效控制。

”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技术优势,在工程管理中以提醒帮助的方式提醒承包商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下一步应做哪些事情,尽量将工程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减少返工损失或发生签证索赔事件。

项目监理部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

项目监理部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

项目监理部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HTJL/QR—GJB—2003—05第一次工地例会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有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的一次重要会议,是监理机构正式接触施工单位和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起点。

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的表现和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对其工作能力的评判。

为了给建设单位以高度的信心,为了保证及承包单位以后的成功合作,监理工作的交底至关重要。

监理工作交底,既是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要求,又是向他们作出承诺;既是对他人的规定,又是对自己的约束。

这种“有言在先”的做法,就体现了监理工作“事前控制”的重要原则。

一、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权力和责任1、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是通过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来确定双方的合同关系的。

因而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1.0.3条规定“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之间及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这就是说,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执行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1.0.3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把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单位,承包单位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最新)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最新)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受宁波远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和授权,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作如下交底,请施工单位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

一、控制目标:质量:达到合同要求进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化工程二、现场监理组织:总监理工程师: 马彦春总监代表: 王红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张文华专业监理工程师:温志田三、监理工作的依据:(1) 工程监理法律、法规;(2) 监理合同;(3) 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4) 设计文件;(5)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四、工程前期准备:1、建设单位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有关批文通知、有关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BM水准点、工程坐标点、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及周边环境资料、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2、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落实以自检为主的质量责任制。

(1) 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组建现场项目经理部,配备必要的项目管理人员,任命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并应具有相应资格和经历,持证上岗;(2) 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般不宜变动,如有变动,应征得业主同意后重新办理任命或聘用手续,报项目监理部,并同时报市质量监督站备案,一般管理人员的变动报项目监理部备案;(3)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制订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质量责任;(4) 承包人应落实以自检为主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从工程开工条件的自审,施工过程中的自查、复核,到各分项工程完成后的自检与评定,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等均必须责任到人;(5) 项目管理部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工作, 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报审、报验手续, 所有填报的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可靠、规范,并有相关人员签字;(6)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计量、测量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应经事前标定和定期鉴定。

浙江省某建筑工程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要点

浙江省某建筑工程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要点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要点一、监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第86号)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建设、施工、监理三者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是经济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

监理单位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按照公正、独立、自立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

三、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介绍1、机构名称:浙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ⅹⅹⅹ项目监理部2、总监理工程师:ⅹⅹⅹ专业,工程师/高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ⅹⅹⅹ专业,工程师,国家(省)注册监理工程师4、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ⅹⅹⅹ,安装ⅹⅹⅹ5、安全监理工程师(人员):ⅹⅹⅹ6、监理员:ⅹⅹⅹ,ⅹⅹⅹ(专业)7、见证取样员:ⅹⅹⅹ四、安全管理1、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要求参建各方各司其责,各尽其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针对论证、审查的意见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

项目监理部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

项目监理部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

项目监理部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项目监理部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HTJL/QR—GJB—2003—05第一次工地例会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有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的一次重要会议,是监理机构正式接触施工单位和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起点。

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的表现和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对其工作能力的评判。

为了给建设单位以高度的信心,为了保证与承包单位以后的成功合作,监理工作的交底至关重要。

监理工作交底,既是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要求,又是向他们作出承诺;既是对他人的规定,又是对自己的约束。

这种“有言在先”的做法,就体现了监理工作“事前控制”的重要原则。

一、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权力和责任1、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是通过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来确定双方的合同关系的。

因而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1.0.3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这就是说,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执行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1.0.3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把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单位,承包单位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简要交底发言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简要交底发言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简要交底一.事前控制:1、进场原材料先报验送检,合格方可进场。

2、不合格的技术人员坚决清出场。

3、不合格的施工队伍整改过仍不悔改坚决清出场。

二.施工过程控制:1、各道工序先报检,监理认可方可进行施工。

2、监理人员以巡检为主,在施工过程中坚持旁站监理,对出现偏离质量要求的情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监理严格按照独立抽检频率来控制工程质量。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坚决返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有回复。

5、监督承包人做到工程质量“三全控制”,即全员质量控制、全方位质量控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承包人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正常运作。

三.进度方面:1、倒排工期。

2、工地例会,施工单位将进度计划排出来,监理、业主按照计划检查落实。

四.安全方面:1、重大安全危险源必须报安全预案。

2、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绳。

3、安全不能保障不能开工。

4、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停工整改。

五.施工单位质量要求:1)施工单位要按照投标承诺表配人员、机械,如果不符合,必须请业主批准更换。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施工,不得违反降低技术标准。

3)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进场关,监理单位必须见证取样,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要求施工单位严把工序的质检关,监理人员抽检。

5)要求施工单位开展工序频率自检,监理单位检查。

6)施工单位送检和检测的检测单位,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

7)施工单位必须配专职的安全员,要持证上岗。

8)施工单位必须配专职的资料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9)施工单位要求专门的档案柜、档案盒。

施工时必须保证环保,要文明施工。

六.施工单位安全要求:1)安全与质量同等重要,二者相辅相成。

要确保安全施工,建立安全保证体系、生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

2) 建立施工安全日志(每天记录)。

3)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履行签字手续,留下记录。

4)要求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做好相关会议培训记录。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安全交底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安全交底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安全交底背景在建筑行业中,项目的监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监理的安全工作更是至关重要。

工地例会是监理与施工方交接与协作的关键环节。

这篇文档将介绍我们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的监理安全交底。

内容会议背景本次工地例会是我们与施工方的第一次交接,事先我们已经与施工方确认好了时间和地点。

会议开始前,监理人员提前到达工地,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评估。

会议目的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以下几点共识:1.强化安全理念,提高施工方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2.确认安全责任和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3.了解工艺流程和作业计划,制定监理工作方案。

会议流程第一环节:认识与介绍开始会议前,大家先相互认识并进行个人介绍。

此环节的目的是为了缓和气氛,留下良好的印象,增加沟通的主动性。

第二环节:讲解施工方案和安全标准施工方在此环节下讲解了施工方案和安全标准,说明了本次施工需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三环节:监理安全要求和提醒监理人员在此环节下对施工方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标准进行了讲解,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

同时,监理人员还提醒了施工方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如何进行应对。

第四环节:工作方案制定和协调本环节的目的是制定监理工作方案,安排各自的任务和计划,并进行任务的分解。

此外,监理人员还对施工方的施工日志和报告要求进行了说明,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如何进行监督和日常巡查的流程。

监理安全交底方案根据本次工地例会达成的共识和我们监理团队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以下监理安全交底方案:1.加强日常巡查,定期与施工方进行沟通、交流。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尽可能的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3.对施工方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和要求,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同时,对安全事故和事故外包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处理。

4.将各项工作结果及时通报施工方和业主方,并定期进行例会汇报。

在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安全交底中,我们和施工方成功的达成了多项共识。

第一次工地监理例会议程与工程监理交底

第一次工地监理例会议程与工程监理交底

第一次工地监理例会议程与工程监理交底更多资料请访问.(.....)...../第一次工地监理例会议程及工程监理交底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驻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及有关负责人须出席会议。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10条对第一次工地会议要紧内容所作规定:1)、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与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施工总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与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与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要紧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要紧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要紧议题。

一、项目各方负责人介绍各自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开工准备工作情况;(一)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宣布“监理工作”的授权范围(原则上按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执行)。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1)项目施工前期各类手续办理情况:施工报建、报批手续等的情况。

(2)施工现场条件概况:包含施工场地概况、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场地排水、污水节点等。

(3)设计图纸递交、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安排与进展情况;(4)现场坐标测量操纵点、红线点移交情况:(5)建设单位的项目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要紧职责介绍与具体工作程序(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计量签证、进度款支付)要求;(二)施工总包单位授权代表(或者投标项目经理)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情况:(1)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目标:(2)介绍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总体部署情况;(3)介绍项目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要紧施工人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预算员等;(4)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机械落实情况;(5)介绍各类临时设施的准备情况;(6)介绍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或者委托检测的试验室情况;(7)说明其工程保险、第三者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等落实情况;(8)汇报对现场的自然条件、图纸、水准基点及要紧坐标操纵点的测量复核情况等;(9)说明与开工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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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理交底
1 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1 经业主确认的全部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地质勘探报告》;
1.2 业主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管理文件和技术、经济合同;
1.3 承包商提供的、经监理审核确认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
1.4 监理方根据项目特点编写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1.5 国家和政府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
1.6 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等;
1.7 监理过程中的检查验收资料、技术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

2 监理主要职能、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监理的职能体现在‘监督、约束、协调、服务”几个方面。

具体而言,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利用预控措施,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做好“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在主次排序上,应该为质量是全面控制;工期是协调监督;投资是参与管理;安全是检查督促;(施工)资料是提示帮助。

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为: 总监:高志伟监理:张鹏、周海明。

3 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的要求
3.1 监理预审的内容要求
3.1.1 承包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施工员、质检员、电工、焊工、主要机械司机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以及施工管理网络,指定分包商、专业分包商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有关施工资质、技术力量、产品(服务)质量等。

3.1.2 由承包商提供的、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正过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统一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3.1.3 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图,要详细标明水、电、路、排水、临建设施、材料堆放及机械设备等的位置;
3.1.4 工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砖和砌块、砂、石材料、水电安装材料等)的材料质保书、合格证)、材料的“准用证”、规格、数量等资料,对需复试的材料要经监理工程师旁站取样、监送复试合格后,方可采用;对预制构件、设备等还要提供规定的检验报告。

3.2 监理对工程验收的内容和节点要求
以砼结构为例,明确告知施工方,对下列技术内容和施工节点,必须在其专职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提前12小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2.1 建筑物定位放线和轴线标高复测;
3.2.2 地基及基槽的验收,条基、桩基的标高和尺寸;
3.2.3 基础及轴线、标高;
3.2.4 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及搭接长度,预埋件的位置;
3.2.5 模板工程:轴线、位置尺寸、标高、支撑牢固等的复核;
3.2.6 防水工程:各道防水工程的做法、细部处理等;
3.2.7 各专业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
3.2.8 到场材料的见证取样;
3.2.9 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筑。

3.3 监理工作程序和资料要求
监理第一次工地例会介绍该项目《监理规划》中对工程管理和资料要求,特别要强调以下几点:
3.3.1 监理现场用表要统一使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03中的“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供监理、业主、施工单位填写、报送和传递;
3.3.2 工序质量验收报审要有一定的提前量和按规定程序(如混凝土浇灌应提前一天向监理工程送交“混凝土浇灌申请报告”。

夜间施工需隐蔽部位的检验工作,应当在当天下午3点以前交监理方,否则待次日检验完再行施工)。

工程中问题(如设计变更、索赔、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的处理解决也应遵循规定程序。

3.3.3 施工方还应提交的其他资料:监理指定的综合报告、月工作量报表、工料分析、付款申请表等应在每月25日交现场监理工程师。

变更工程的索赔
要附报价单和可证明的材料,如设计变更、现场的签证、技术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

3.3.4 监理例会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有业主方、施工方(分包单位)参加,施工方必须有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资料员、安全员也要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二次,如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

会议的组织和会议纪要的整理、打印、会签和分发应由监理人具体负责。

4 开工前的几项工作要求
4.1 图纸会审;
4.2 《施工许可证》的领取;
4.3 水准点的引测及有关部门的验收;
4.4 红线控制桩及工程轴线桩经有关部门的验收;
4.5 平面测量控制网的测量记录;
4.6 现场施工用水、电、道路、排水等是否已通;
4.7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由施工单位总工审批;
4.8 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4.9 现场施工设备、材料、人员进场情况等。

监理工作交底本身就是监理行为的体现,正确理解监理的工作内容和正常程序,对于业主、监理方、承包方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赤峰市禹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项目部
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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