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应知应会知识点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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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药剂科应知应会

评审药剂科应知应会

第一章抗菌药物1、抗菌药物责任人是谁?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主任是本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院长和科主任签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责任书,科主任和科室医师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

2、什么是抗菌药物?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为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4、抗菌药物联合应用适应于哪些情况?为达到协同作用,扩大抗菌谱,增强抗菌能力,减少药量和毒副作用及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可联合应用抗菌药物。

但为避免联合用药的二重感染、毒性反应等弊端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下列情况可考虑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注意药品不良反应。

5、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数是多少,临时采购有什么规定?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头霉素类不超过2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药剂科应知应会

药剂科应知应会

药剂科应知应会一、概述药剂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科室,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药剂科的工作涉及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药剂科的职责和应知应会的相关内容。

二、药品采购1. 选择供应商药剂科在进行药品采购时,需要选择值得信赖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该具有合法的药品经营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药品的采购和储存。

2. 药品质量检查在收到药品后,药剂科需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效期是否合理,以及药品的外观、气味等是否正常。

3. 药品储存药剂科需要对药品进行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储存时需要注意防潮、防晒、防火等,同时要将不同种类的药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三、药品配送1. 准确核对在进行药品配送时,药剂科需要准确核对药品的类型、规格和数量,以防止配送错误。

2. 药品包装药剂科需要对药品进行包装,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包装材料和方法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患者用药指导1. 药品说明药剂科要向患者提供药品的说明,包括用法、用量、服用时间等。

同时,需要传达医生的嘱托,提醒患者按照医嘱来正确使用药品。

2. 不良反应预防药剂科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药品的不良反应,并告知患者如何预防和处理。

同时,要告知患者在出现急救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并及时就医。

五、药品药物相互作用1. 相互作用检查药剂科在发药前需要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检查,避免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

在检查时,要注意一些特殊人群和禁忌药物的使用。

2. 提示用药注意事项药剂科在发药时需要向患者详细说明药物的注意事项,包括禁忌食物、禁水、禁酒等。

同时,还需要提示患者根据医生的嘱托进行饮食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六、药物安全监测1. 药物疗效监测药剂科需要对患者的用药效果进行监测,及时反馈给医生,以便医生进行调整治疗方案。

2. 药物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要及时报告药物的不良事件,包括药品质量问题、药品误用等。

药剂科应知应会要点

药剂科应知应会要点

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一、我院对麻醉精神药品是如何管理的?答:1、医生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量。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0日常用量。

2、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3、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4、对因镇痛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的新患者,建立专用病历,统一编号,并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专用病历由医院保管。

5、护士做好空白处方的领用、保管登记及药品使用和回收登记,有备用药的科室做好交接班登记。

知道医院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进行专项检查。

6、发现失窃情况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7、毒性药品:门诊应开具专用处方,病区凭病区医嘱。

8、医院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

(小组成员应知)二、高危险药品有哪些?答:易引起低血糖症状的注射型降血糖药品;肌肉松弛剂及抗具细胞毒性肿瘤药;高浓度注射型电解质。

三、为医务人员、患者合理用药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答:1、门诊药房有专门的药物咨询窗口(电话:8825、2233414)2、临床药学室接受专门药物使用咨询(电话:8883、2234094)四、医院制定有处方集:医院印制处方集五、药品召回制度:临床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的药品事向药剂科报告,药剂科根据调查情况需要对药品进行召回。

六、用药监测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医院有相关制度,对处方点评结果予以返馈、通报、公示。

药剂科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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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相关知识1、药品安全危害事件(药害事件)的定义是?答: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2、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3、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导致死亡;危及生命;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4、什么是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5、什么是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答: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其中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是什么?答:医护人员如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应首先对患者进行积极救治并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保留原始记录,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通过医院不良事件报告信息平台,完整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进行网络上报,医院质控科下发药剂科,临床药师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答: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8、《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说明》中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要求有哪些?答: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并对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甲医院药剂科应知应会

三甲医院药剂科应知应会

人民医院药剂科应知应会手册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三甲综合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的要求是什么?500-800床,西药应≤1000个品种,中成药≤200品种(医院自制制剂除外)。

2、《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处方书写规则是什么?医师开具处方的依据就是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处方书写规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5)患者年龄应填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此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是使用药品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时要准确规范,药品的用法也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英文等字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9)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医务科、药剂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3、处方的有效期是多少?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4、处方用量为多少?每张处方最多开具5种药品;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5、不合理处方包括哪些情况?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药剂科应知应会

药剂科应知应会

药剂科应知应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药剂科应知应会的主要内容1、二级综合医院常见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使用率要求≤60%全院药占比<30%全院基药比县级≥53%,城市二级综合医院≥48%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20%急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值)≤40I类清洁切口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30%全院抗菌药物使用前病原学及药敏送检率≥30%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前药敏送检率≥5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药敏送检率≥80%门诊处方合格率要求≥95%麻醉处方合格率要求100%抗菌药物品种数≤35种(我院现有品种34种)2、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是头孢唑林3、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是头孢呋辛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将抗菌药物分三级管理,分别为非限制使用级(一线)、限制使用级(二线)、特殊使用级(三线)5、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有三:去甲万古霉素、美罗培南、比阿培南6、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7、什么是基本药物?答: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我院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520种)品种和河南省增补基本药物(168个)目录品种。

8、医师或药师如何取得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或调剂资格?答:医师或药师须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医师处方权或药师调剂资格。

9、医师或药师如何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答:医师或药师须经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医师处方权或药师调剂资格。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如何管理?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三级(院、科、病区)及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和批号追踪管理。

应知应会(药剂科)

应知应会(药剂科)

药剂科重要事项1、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麻醉药品实行“五专”:专柜、专锁、专册、专方、专人。

3、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药师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调剂资格。

4、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

5、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6、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一日常用量。

7、对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8、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

9、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一年,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保存期限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保存期限3年。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实行回收制度。

收回的空安瓿、废贴由药剂科专人负责计数、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1、病区不得存放麻醉药品,确需备用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建立“病区麻、精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专柜上锁管理。

12、高危药品(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性化疗药)专区存放,存放处以“高危药品”专用标识提醒。

13、对包装相似、药名相似、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

14 中药饮片根据处方要求调配,要求使用炮制品的必须调配炮制品,不能以生代熟,应捣碎的药品必须捣碎,合并开药的处方应仔细核对;调剂时如发现药品有发霉、虫蛀、变质等现象,应停止使用,及时调换;特殊煎煮要求药品(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冲服)须单包并注明煎煮要求,复核人员按处方顺序逐味核对药物,无误后,包装并签字;发药人员与取药人核对患者姓名、价格后,交待煎煮方法及需特殊处理药品,将药物发出。

三甲医院药剂科应知应会

三甲医院药剂科应知应会

WORD格式可编辑人民医院药剂科应知应会手册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三甲综合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的要求是什么?500-800床,西药应≤1000个品种,中成药≤200品种(医院自制制剂除外)。

2、《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处方书写规则是什么?医师开具处方的依据就是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处方书写规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5)患者年龄应填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此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是使用药品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时要准确规范,药品的用法也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英文等字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9)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医务科、药剂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3、处方的有效期是多少?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4、处方用量为多少?每张处方最多开具5种药品;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5、不合理处方包括哪些情况?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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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应知应会知识点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药学部应知应会第一版
1.依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本医疗机构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的8%。

2.药品库按规定设置有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区等功能区域。

实行色标管理待验
3.在调配处方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是指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4.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要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
5.特殊药品管理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等的管理。

6.重点管理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
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化疗药物;高危药品。

7.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由于使用不当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
的药品。

包括抢救药、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细胞毒药物、胰岛素和肌肉松弛剂等。

8.麻醉、精一药品“三级”管理是指药库入库验收及出入库管理、药房请领及发放管
理、临床病房基数管理。

9.麻醉、精一药品“五专”管理是指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
登记。

1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第二类
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但最长不得超过3日。

12.不合理处方包括:
1)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
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7.重复给药的;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
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13.门诊处方合格率要求≥95%。

14.每张处方最多开具5种药品,一般处方不得超过7日剂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剂
量;老年病、慢性病可以适当延长剂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

精二药品一般不超7日常用量。

15.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精二处方、
零售药店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处方、精一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16.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中,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
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s以下。

17.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18.抗菌药物实行三级管理,非限制使用级(具初级任职资格的住院医师可开具)、限制
使用级(具中级任职资格的主治医师可开具)、特殊使用级(具高级任职资格的副主任和主任医师可开具)。

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的培训。

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目前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注射液、美罗培南、万古霉素、伏立康唑。

门、急诊药房严禁摆放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19.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
菌药物微生物送检率≥5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微生物送检率为≥80%。

20.
21.医疗机构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当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
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当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当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当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

22.《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品规数三级综合医院评审要求:500-800病床医院,西药
品规数≤1000品种,中成药品规数≤200品种;800病床以上,西药品规数≤1200品种,中成药品规数≤300品种(医院制剂除外)。

23.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35种。

24.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配备使用比例必
须达到30%以上。

25.药品“一品两规”是指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6.药品召回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问题、事件,或由于发生、发现、高度
怀疑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导致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药剂科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院领导及医务科等相关部门,按照既定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

27.药品召回分为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24小时内完成召
回)、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48小时内完成
召回)、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72小时内完成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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