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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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供参考。

一、建筑物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出檐、楼梯间等高度)。

地下室(半地下室)脚手架按其建筑面积计算。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宽度大于3.0m的带形基础,均可按基础底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不扣除墙所占面积,也不另加基础外运输道面积。

三、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的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内墙及悬空单梁、连续梁的单项脚手架:
1.独立的砖、石、钢筋混凝土柱,按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m 乘以柱高的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下的,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扣除安全网;3.6m以上的,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墙结构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扣除安全网。

3.现浇钢筋混凝土单梁或连续梁,按梁结构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面(或楼板面)至梁顶面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扣除安全网,与之相关联的框架柱不再计算脚手架。

四、钢筋混凝土、砖砌的女儿墙挑檐反口垂直高度超过1.2m的,可另计算脚手架费用,套用相应檐口高度的单项双排脚手架定额。

工程量按女儿墙(或反口)的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五、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

七、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八、其他构筑物的脚手架:。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1.综合钢脚手架: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

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综合脚夫手架的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1)、有女儿墙者,高度和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2)、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

@@(3)、地下室外墙综合脚手架,高度和步距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

@@(4)、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

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缩入的塔楼高度从缩入面计至塔楼的顶面,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应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塔楼顶面。

@@2. 多层建筑工程中,上层飘出的,外墙综合脚手架.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下层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

@@3. 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4. 加层建筑工程部分,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其高度按加层建筑物的高度加2.5m,脚手架的定额步距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外墙顶的高度。

@@5. 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架以及不与板相接的梁,按屋架跨度或梁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高度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在外墙轴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与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6. 建筑花架廊外脚手架:按水平投影外边线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花架顶高度以面积计算。

廊顶高度的3.6m 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在3.6m 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

2.里脚手架:房屋建筑里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超过3.6m每增1.2m按调增子目计算,不足0.6m不计算。

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没有建筑面积部分的脚手架搭设按相应子目规定分别计算。

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1.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综合脚手架。

2.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计算规则:1.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砌砖工程高度在1.35-3.6米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

高度在3.6米以上者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砖柱高度在3.6米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米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米乘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独立砼柱按柱外围周长加3.6米乘以浇筑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米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砖石柱高度在3.6米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在3.6米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米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

4.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的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不增加。

5.凡高度超过1.2米的室内外砼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均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

池底按满堂基础脚手架计算。

6.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7.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地坪至施工顶面计算,高度在4.5米至5.2米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米时,每增加0.6米~1.2米,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米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设计地坪到施工顶面为9.2米,其增加层数为:(9.2-5.2)/1.2=3(层),余0.4m舍去不计。

9.水平防护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架按高度(从自然地坪至上层横杆)乘两边立杆之间距离计算。

10.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山东省建筑消耗量定额中,钢管密目网防护怎么计算,套什么子目?回复:1、在《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第50页有明文规定,立挂式安全网按照实际长度乘以实际高度以平方米计算,落地式钢管密目网防护直接套用定额子目10-1-51。

脚手架计量规则

脚手架计量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1.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2.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计算规则:1.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砌砖工程高度在1.35~3.6m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

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砖柱高度在 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独立砼柱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浇筑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石柱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

4.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的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不增加。

5.凡高度超过1.2m的室内外砼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均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

池底按满堂基础脚手架计算。

6.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7.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地坪至施工顶面计算,高度在4.5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0.6~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m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设计地坪到施工顶面为9.2m,其增加层数为:(9.2-5.2)/1.2=3(层), 余0.4m舍去不计。

9.水平防护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架按高度(从自然地坪至上层横杆)乘两边立杆之间距离计算。

10.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说明一、本章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电动吊篮式脚手架、活动脚手架、电梯井架、烟囱、水塔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计量规则

脚手架计量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1.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2.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计算规则:1.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砌砖工程高度在1.35~3.6m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

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砖柱高度在 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独立砼柱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浇筑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石柱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

4.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的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不增加。

5.凡高度超过1.2m的室内外砼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均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

池底按满堂基础脚手架计算。

6.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7.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地坪至施工顶面计算,高度在4.5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0.6~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m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设计地坪到施工顶面为9.2m,其增加层数为:(9.2-5.2)/1.2=3(层), 余0.4m舍去不计。

9.水平防护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架按高度(从自然地坪至上层横杆)乘两边立杆之间距离计算。

10.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说明一、本章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电动吊篮式脚手架、活动脚手架、电梯井架、烟囱、水塔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计算规则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脚手架分综合脚手架、单项脚手架两种形式。

凡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均应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凡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或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别由若干个施工单位承包的单位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可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一)综合脚手架1.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以m2计算。

2.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中的单层建筑物是指一层和一层带地下室的单位工程,多层建筑物是指二层以上(不计地下室层)的单位工程。

3.影剧院、礼堂带有吊顶者,其吊顶高度在4.5m以上时,所需满堂脚手架,可按影剧院、礼堂增加满堂脚手架定额计算。

4.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内不包括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及水平防护架、防护栏杆,实际需要时应另行计算。

5.按综合脚手架定额计算时,除以上规定可增加计算的单项脚手架外,不得再计算其他脚手架。

(二)单项脚手架1.外脚手架及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外墙顶高度以m2计算,突出墙外面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展开计算脚手架工程量,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

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的面积。

2.里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独立柱按单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计算,其工程量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0m 乘高度以m2计算。

4.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0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则不再计算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其高度在3.60~5.20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0m时,每增加1.20m按增加一层计算。

计算式如下: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数=(室内净高度-5.20(m))/1.20(m)5.架空运输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m计算。

6.悬空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计算规则

.外墙脚手架=外边线×砌筑高度(不扣除门窗空圈洞口面积)2.里脚手架=内墙净长×墙高(不扣除门窗空圈洞口面积)3.围墙脚手架=围墙中心线×墙高(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标高)4.满堂脚手架=室内净空水平投影面积(不扣除附墙垛、柱等所占面积)5.水平防护脚手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6.垂直防护脚手架=自然地坪至最上层横杆之间的塔设高×实际塔设长度综合脚手架的工程量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计算在计价清单中规定:1、外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计算,有女儿墙的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

2、计算外脚手架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不扣除,有山墙者,以山尖1/2高度计算。

3、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按一面外脚手架计算。

4、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5、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1.综合脚手架综合包括内容:(a)内、外墙砌筑脚手架(b)外墙脚手架(c)檐高20m以内的斜道和上料平台未包括内容(a)高度在3.6m以上的天棚抹灰或安装脚手架(b)基础深度超过2m(自设计室外地坪起)的混凝土运输脚手架(c)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d)人行过道防护脚手架(e) 房屋加层脚手架,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以上以上综合脚手架未包括项目发生时,按单项脚手架规定另列项目计算2.a.综合脚手架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计量单位:平方米,具体计算规则参考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b.3.满堂脚手架适用于天棚安装,高度在超过3.6m以上至5.2m以内的天棚抹灰或安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在5.2m以上,另按增加层定额计算,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2,满堂脚手架在同一操作地点进行多种操作时(不另行搭设),只能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

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计算规则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综合脚手架面积的计算,除以下规定者外,其余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综合脚手架的面积。

(一)建筑物如有高低跨(层)且檐口高度不在同一定额步距时,分别按高低跨(层)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

(二)单层建筑物如与多层建筑物相连者,以相连分界墙分界,分别套用定额,分界墙所占的面积并入高檐口建筑物内,如檐口高度相等者,以相连的分界墙中心线为界。

(三)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闭路电视间、女儿墙等,其高度一般不得计算在檐口总高度之内,但建筑面积超过与其相连接的屋面的50%以上者,应分别计算高度和面积,套用相应定额。

(四)建筑物的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层)、贮藏室、杂物间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

层高在2.2米以上的架空层,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

(五)依附建筑物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米以内者,按挑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挑出宽度在1.5米以上者,按挑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非封闭的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

(六)多层建筑物各层高度或部分房间的高度不等时,其层高超过3.6米部分,应按超高3.6米以上定额增加工料机用量,其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相邻两墙间的外边线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一)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同一构物(烟囱、水塔除外),各向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定额中所指的檐口高度5~45米以内,系指建筑物(或构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周边相连接的筒库,不扣除重叠部分。

利用外脚手架改变其步高作外墙面抹灰架时,按第100平方米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独立柱按柱周长增加3.6乘柱高套用单项外脚手架相应高度的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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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面积计算规则
脚手架类型计算规则备注双排脚手架长*高
单排脚手架长*高
圆形脚手架周长*高周长=3.14,直径为物体中心到脚手架中心的距

井字架长*高*2
悬梁架长*高*系数
10-30米乘以系数2
30米以上乘以系数3
满堂红基本层+增加层
基本层:长*宽。

(高度在3.6米以下不能归为满堂红,3.6-5.2米高度只计算基本层,5.2米以上每超过1.2米增加一个基本层,不足0.6米
忽略不计)
悬空架以实际搭设高度和规格尺寸为计算依据。

悬挂架,操作平台根据悬挑梁计算规则计算
之子型安全通道长*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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