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②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③取得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⑤获大学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从事专业工作二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⑥获中等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

学校名称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校长和分管组织人事、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分别任主任、副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系部负责人和部分副高级职称人员参加(申报职称的回避)。
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成果、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外语、计算机水平等基本条件进行(见附表一)。
三、公布推荐评审的人员范围、推荐人员数量(一)评审范围为我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市人社局批准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人数。
四、推荐评审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并报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以申报材料为依据,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审核资格,公示3天。
(三)基本量化赋分(见附表二)1、计算出申报人员的基础分、工作量化分。
2、对工作量、学术、年度考核、班主任、荣誉等项目进行核分。
3、教工代表民主测评,党委成员组织测评。
4、行政处室人员兼课数量原则上予以限定,中层正职每周不超过4课时,中层副职每周不超过6课时,科员每周不超过8课时。
5、本校教师职称评审与班主任工作待遇挂钩,具体标准以《日照市高级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为准。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计算出总分后,按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出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公示5天。
(五)上报材料附件一:《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附件一年度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学校的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按时申报,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1.人事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包括任职年限、学历、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计算机模块、继续教育等)。
2.教务处、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科技处、教务处分别对申报人的科研、教学项目及成果进行审核。
(三)论文鉴定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选择2篇有代表性的论文,由人事处统一送区内外高校进行鉴定。
论文鉴定结果分为A (优秀)、B (合格)、C (不合格)三个等级,2 篇论文鉴定结果分别为B、C或C、C视为论文鉴定未通过,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当年评审。
(四)论文答辩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所在学院组织论文答辩,其它系列由人事处组织论文答辩;答辩组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5;论文答辩成绩分为内容得分和答辩得分,两项平均成绩均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当年评审。
(五)分级评审.基层评审各学院成立基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组,对本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述职、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委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为5-9人,实行无记名投票,评委2/3及以上同意视为通过;评审结果在本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
1.学校评审(1)学科组评审。
评委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校内外专家组成,一般为7-11人,实行无记名投票,评委2/3及以上同意视为通过;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2)评审委员会评审。
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

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用于评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担任其中一职务的条件和资格,并对其进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的一项程序。
下面将介绍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机构递交申请,同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一般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术成果、职称等证明文件。
2.材料初审: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初审过程主要是检查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评审组成:单位形成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一般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
4.学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主要通过审阅申请人的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评估其在相应领域的学术贡献和专业能力。
5.申请人陈述与答辩:申请人可以在评审委员会前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问题。
这是申请人展示自己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机会,同时也是评审委员会了解申请人更多信息的方式。
6.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术评审和申请人陈述等内容,对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评审意见。
7.职务聘任:根据评审意见,单位决定是否聘任申请人担任相应职务。
通常,单位需要将评审结果报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最终批准,才能正式聘任。
8.聘任手续:根据最终批准结果,单位与申请人签订聘任合同或发放聘书,并完成相关人事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单位和具体职务评审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此外,评审过程中要确保公正和透明,遵循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高职高专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一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能承担1门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
(二)每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技术应用能力,胜任所教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
(四)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参加科学技术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技术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五)有半年的社会实践或1年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含担任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经历。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参加院校组织的教材编写、教学参考资料编写或本专业相关著作的编写;2、参与校级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3、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奖项;4、创作的作品获得厅(局)级教育、文化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三等奖;5、参与厅(局)级科研项目、教研项目且已经结题,或正在参加厅(局)级重点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正在参与省级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均为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申报教师中级职务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院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并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师)的评审。
第三条本条件主要依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教师职称晋升相关规定制订。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基本素质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教育,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实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2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 .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
第五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1.外语。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B级)或申报当年省级外语补考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
符合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计算机。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历、资历条件第六条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第七条受聘初级职务满四年,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
第八条获得博士学位,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直接聘为讲师。
第九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四章教育教学条件第十条能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课堂教学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相应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良好。
第十一条指导过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或带领、指导过学生顶岗实习。
第十二条获得学院课堂教学竞赛奖1项。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一)评审类职称的条件
(见表1)湖北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一览表
(二)办理程序
1.填写《考评一览表,初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
3.交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履约考核登记表》(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现聘任职务的聘书(原件);
4、我中心可以全权代理取成绩单和办证;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一.初定起点职称
(一)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两年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6.申报普生途径所依据的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7.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原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再中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再高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可免试计算机;
8.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9.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5.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6.获得博士学位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7.职后获得学历的,可减掉一年的见习期。
(二)办理程序
1.填写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带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后退还原件。
3.交一张两寸的相片,初定费和办证费到人事职称部门办理手续。
10.有关获奖成果证书(原件);
11.业务工作总结;
(三)办理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定及条件_201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定及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定范围:具有干部身份、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认)定条件:1、中专毕业一年后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大专毕业一年后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后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后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取得硕士学位三年后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取得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晋升条件:1、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学历为大学专科。
大本毕业或大专毕业后取得初级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也可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1970年底以前获得本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工作业绩突出者,也可报评中级职称。
2、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
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获硕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所需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职称申报表采用A4双面打印方式填写,采用骑马钉装订整齐牢固,不得改动表中任何项目及格式,若相关项目无内容应在其对应栏目中填写“无”)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A3高级一式25份,初(审定)级、中级一式15份);(5号字体,B4复印纸打印)3、任现职后的历年业绩考核卡片(近5年),使用A4单面打印方式填写,并将各年度考绩卡片从远到近装订成册。
(5号字体,一式2份)4、个人资料册a)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应配有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所开具的学历审查报告;党校各层次学历不可作为申报工程系列学历依据)b)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c)《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现职内历年继续教育情况);d)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复印件;e)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复印件;f)不低于2000字个人业务述职报告(打印件,主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g)所获荣誉称号及奖项复印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
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
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
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任低一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以上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达不到条件者,应满足《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甘职改组(1996)21号)或《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达到规定基本条件,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应满足《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和《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甘职改办(2004)5号。
二、评审程序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提供相关证明,经院中级评委员会初审后,报省建设厅职改办考核确定或评审,中初级报送时间为每年八月底以前,高级为每年九月底以前。
三、申报材料
(一)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1、本人申请;
2、部门推荐意见;
3、院审查意见;
4、本人工作总结;
5、《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
6、本人学历证书附复印件两份。
(二)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本人申请;
2、部门推荐意见;
3、晋升中级职称者,准备论文一篇宣读;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5、《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二十份;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8、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并附复印件两份(评审处级职务这不提供)。
(三)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本人申请;
2、部门推荐意见;
3、院申报意见;
4、本人工作总结;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6、《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二十五份;
7、本人学历证书附复印件两份;
8、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9、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并附复印件两份(评审处级职务者不提供)。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
以上程序及上报材料仅供参考,正式评审应以上级职改办正式发文通知或审批意见为准。
根据省职改办《职称改革工作手册》及有关文件规定摘编。
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