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查验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要求等。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二)采购的食品应当来自合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三)采购的食品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等相关资料;(四)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采购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二)含有非法添加剂的食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采购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与制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与制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二)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掌控,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餐饮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的人员,包含员工、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等。
第二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体系要求第三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含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设置食品安全部门本企业应设立特地的食品安全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操作,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第五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本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原材料子、加工工艺、食品环境等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控潜在风险。
第六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记录系统本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记录系统,记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并保存肯定的时间,以备相关部门查阅。
第三章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管理第七条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本企业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供应商的规模、信誉、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等,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合作。
第八条食品原材料子进货检验本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材料子进货检验制度,对全部进货的食品原材料子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第九条食品原材料子的储存和保管本企业应对食品原材料子进行分类储存和保管,保持原材料子的新鲜和完整。
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品原材料子有效期掌控本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材料子有效期管理制度,对食品原材料子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材料子,并订立相应的处理措施,避开过期食品原材料子使用。
第十一条食品原材料子退货管理本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材料子退货管理制度,对于有问题的食品原材料子,及时退货并告知供应商。
第四章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管理第十二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本企业应订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7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7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1】一、行为规范1、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服从领导安排。
2、仪表端庄、大方,上班期间统一着工装。
有客人时不得大声喧哗、谈笑、玩手机;工作时间合理使用手机,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影等。
3、待客热情礼貌、端庄大方。
主动指引或解决客人问题,路遇客人要笑脸相迎、主动让路。
4、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用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
5、严禁假公济私、盗窃公司食物及财产!不私自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不影响他人工作。
二、工作纪律1、每日准时到岗。
偶尔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正常,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未批假不来上班按旷工2天处理。
因偶然突发事件(如暴雨、家中急事等)迟到15分钟以上,需及时告知事因并查明属实。
提前下班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工作时间无店长批准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者,按迟到的旷工处理方法。
旷工1天扣发2日工资,旷工超过2天开除。
2、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应提前通知店长,具体公休日期由店长统一安排。
3、除公休外,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事假超过2天建议与同事调班解决。
4、春节歇业4天(除夕-初三),全体员工放假。
春节、国庆等长假请假需提前2周以上便于统筹安排。
三、服务员每日工作1、洗菜、串菜、泡茶、摆盘,保鲜柜菜品摆放,调料台调料摆放。
2、确保所用餐具、器皿清洁、卫生、明亮、完好,并按标准摆放。
3、及时保持桌面、地面等店面环境卫生。
4、负责就餐客人的带位和点餐接待工作,熟悉菜单内容,善于推销推荐菜品及酒水。
5、负责传菜,按照厨房出单的顺序上菜。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环境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就餐,警惕找茬客人、有意见的客人和潜在隐患事件。
8、晚间开餐后,客流高峰时注意相互呼应、协助,提高效率,注意脚下及手上安全。
餐饮店铺食品安全管理的16项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的16项规章制度目录一、食品原料控制制度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四、餐饮加工操作与贮存管理制度五、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六、场所及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九、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十、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十一、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十二、有害生物防治制度十三、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十四、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十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十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一、食品原料控制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以及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作台账记录)等工作。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的记录等资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一)、采购索证索票1、采购前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与合格的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安全的供销合同。
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购物凭证等资质证明。
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采购前应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大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餐饮)食品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餐饮)食品一、食品安全基本规定1.1 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1.2 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3 餐饮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2.1 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信誉良好的原则。
2.2 食品原料采购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2.3 食品原料储存应分区、分架、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2.4 易腐食品原料应低温储存,生熟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食品加工制作3.1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2 食品加工制作前,从业人员应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3.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加工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
3.4 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规定要求。
四、食品销售与供餐4.1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展示应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4.2 食品销售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4.3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应保存至少48小时。
4.4 餐饮单位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容器,确保食品卫生。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5.1 餐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
5.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3 餐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4 针对食品安全事故,餐饮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改6.1 餐饮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查找潜在安全隐患。
6.2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餐饮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3 整改完成后,餐饮单位应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4 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自查、整改等情况。
餐饮食品管理制度范本(12篇)

餐饮食品管理制度范本(12篇)最新餐饮食品管理制度范本(12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我们应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最新餐饮食品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最新餐饮食品管理制度范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二章餐厅管理第三条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视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视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题目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和卫生防疫等有关部分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二)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渐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视、检查与处罚;(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视权利:(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题目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二)在自愿推举的条件下,由员工当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视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视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服务要求第四条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餐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餐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公司始终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
1.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2.1 采购原材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件和检验报告。
2.2 原材料验收时,需对质量、数量、规格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3 食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类别、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4 储存场所需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3.1 食品加工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2 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清洁。
3.3 食品制作过程中,严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违禁物品。
3.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及时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做好成品储存和运输工作。
四、餐饮服务与环境卫生4.1 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卫生习惯,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4.2 餐厅、厨房等区域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4.3 餐饮具、厨具等须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4.4 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理,防止蚊虫、老鼠等病媒生物孳生。
五、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5.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2 建立食品安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3 对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6.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2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6.3 对受影响的顾客进行妥善处理,积极承担相应责任。
6.4 总结事故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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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以备自查。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和找人替检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6、凡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再次培训,直至考试合格。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培训证、健康证等。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以备自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目的:使经营和服务提供过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证服务按计划实现,并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食品经营实现过程与控制的管理,包括经营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3、管理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要勤理发,勤洗澡,勤更衣,不得将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操作间。
坚持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员工上班前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清洗并消毒双手。
工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员工如厕后应重新洗手、消毒。
(3)食品经营单位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必须进行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4)严禁在店内内吸烟、吃食物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因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时,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6)需要戴手套的人员应提前洗手。
手套应保持清洁完好。
(7)经营人员上班前不许喝酒,不准吃带刺激气味的食物,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零食及做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8)经营人员在经营中必须保持手的卫生,在以下情况下要洗手: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以后;中途离开岗位、接触不干净器具后;捡拾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等。
4.经营设备卫生管理(1)所有设备、部件、工器具表面应保持干净、无尘灰、无油渍、无铁焊渣等。
(2)所有产品贮存设备应保持干净、无尘灰、无油渍。
5.店长管理层对经营店内环境、人员卫生情况的确认。
(1)服务员每天上班前对台面,地面,门窗,玻璃进行擦洗,消毒。
(2)每班结束应对库存进行盘点并记录。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1、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清洁卫生的经营环境,加强对经营环节岗位的质量安全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卫生,探索建立经营、储运等各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管新机制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经营涉及各环节的卫生管理3. 现场清洁卫生3.1每天用干净抹布擦净所有地脚、墙壁用洗地机清洗地面,随时保持地面卫生;每周规定半天对店内进行彻底清扫包括工器具地面和墙壁,然后用抹布抹干;适隔适当的时间对房顶进行清洗清洁。
保持地面、墙壁、屋顶平整、干净、干燥,无杂物、灰尘、积水、油渍及微生物污染迹象,破坏处要及时通报维修。
3.2每天用干净抹布擦净店内的所有设施,如:门、窗、台面,电扇、灯等,应保持其干净、整洁、干燥;玻璃明亮无灰尘、水渍、破损。
3.3随时保持下水道系统通畅,每天清理下水道和地漏,并用400PPM消毒液消毒处理;所有废弃物应投入垃圾桶,工作区域内的垃圾桶要封闭、无渗漏、有明显标志。
3.4经营过程中或维护保养后及时对地面、台面的污渍进行清理,并用干净抹布擦拭设备外表面、上部结构,随时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4.设备实施消毒4.1经营过程中每隔适当时间对环境和员工手部用75%酒精进行消毒4.2经营结束后进行卫生打扫与清理,先用清水清洗工器具再用150PPM消毒液浸泡10-15分钟再用清水清洗干净,每次使用前用75%酒精消毒,关闭分机和门窗,使店内处于密闭状态,用臭氧消毒30分钟。
5.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5.1接触物料表面的设备、工器具,每班次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
5.2库管卫生管理标准要求5.3食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堆放整齐,地面无油污。
5.4食品及原辅材料应分类存放,有专用搁架、明显标识、隔墙离地,有相关台账注明数量及入库时间、品名、保质期或保存期等相关信息,做到先进先出,定期盘存,避免积压变质浪费。
5.5食品无霉变、虫蛀、污染、变质、超期。
定期检查卫生质量,对待处理的食品集中堆放,并有明显标记,处理有记录。
5.6制定切实可行的除害、防鼠和防蝇措施,做到无蛛丝和鼠迹。
5.7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存放杀虫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无关的物品。
5.8库房内禁止使用化学药物杀虫或灭鼠。
5.9加强食品及其原辅材料库房的卫生管理,坚持做到每天对库房进行卫生清理,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和空气畅通。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或者、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
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
2、布局合理,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存放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5、应当具备货架、托板等设备实施,食品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
各类食品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明显标志,分开存放,贮存的食品应。
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6、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8、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