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企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____、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企业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企业食品经营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改进。
第三条食品采购管理企业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
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理解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条食品储存管理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实行先进先出原则,避免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止食品受潮、发霉、变质。
第六条食品加工管理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加工,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第七条食品销售管理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销售,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摆放应规范,避免食品受污染。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员工健康管理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公司作为食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公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本公司设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四)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处理;(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七条食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员在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并向供货者索取销售票据。
第九条采购员应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和消费者需求,合理选择食品品种,避免采购来源不明确、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第十条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过期、伪造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四章储存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要求,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冷库、冷藏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确保食品储存温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储存容器应清洁、干燥、无毒害,避免使用金属容器存放酸性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场所应定期清洁、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第五章加工管理制度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避免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下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号结束);(二)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贴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
第三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企业应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章食品安全控制第九条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企业应对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销售。
第四章食品标识与包装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食品进行真实、准确的标识。
第十五条企业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保证食品在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的程序、责任和措施。
第十七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履行事故处理职责。
第六章监督管理与培训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生产、销售、检验等相关信息。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采购食品时,严格查验供货者(包括批发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二)对购入的食品,仔细查验并索取由供货者签名或者盖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报告、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该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上述相关的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购入该种食品时查验索取。
(三)每次购进食品,都应索取供货者出具的加盖印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
销售凭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查验和索取的营业执照(____明)、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凭证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进食品,及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三)经常查阅进货台账,检查食品的保存和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____、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货架进行无害化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别存放,不得与洗涤化工用品、日杂用品等商品混放。
食品企业经营管理制度12篇

食品企业经营管理制度12篇食品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篇1】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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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企业)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经过培训,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通过HACCP认证的食品经营企业直接质量负责人,能够提供证明
材料的,可免于考核。
经过培训和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抽查考核要求。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由各经营企业根据本企业情况自行制定)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直接入品食品区域与待加工食品区域分开。
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确不能满足要求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虫害、规避粉尘、有害气体等环境污染源。
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项目、品种、规模,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供其使用的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上述产品应当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易于清洁和保养。
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贮存场所(包括外设仓库)做到符合以下要求:环境整洁,地面硬化,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并避免日光直射;应设专门区域,固定存放位置,明确标识,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仓库、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及先进先出的操作原则;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
食品冷藏、冷冻贮存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并有明确的标识;贮存的食品应当与墙壁、地面保持10cm以上距离;场所、设施
能够满足常温、冷藏、冷冻、热藏等不同温湿度要求。
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
冷藏、冷冻或热藏设备应在显著位置显示温度,或配有非玻璃温度计,以及必要的湿度指示装置。
七、废弃物处置制度(由各经营企业根据本企业情况自行制定)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和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4268678)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将病人所吃的食物,食用总人数,同时食用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