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民法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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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9章的逐节注解

民19章的逐节注解

民19章的逐节注解《民法典》第19章是关于合同的章节,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该章节进行逐节注解。

第一节,一般规定。

该节共有5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自由原则、合同的订立要件和合同的效力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条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即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2条强调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即合同是自愿订立的,不得强迫、欺诈。

第3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要件,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

第4条和第5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终止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该节共有6条,主要是对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接受和合同的成立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6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7条和第8条规定了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和方式。

第9条规定了合同的接受方式,包括口头接受和书面接受。

第10条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要约和承诺的一致、接受的到达和其他法定条件等。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效力条件、合同的效力范围和合同的效力期限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1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条件,包括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合法性和合同的合同能力等。

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即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13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期限,包括立即生效、约定生效和条件生效等。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该节共有10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义务、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包括履行主体的义务、履行内容的义务和履行时间的义务等。

第15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合理期限。

第16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一次性履行、分期履行和连续履行等。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和合同的终止等进行了规定。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民法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民法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民法民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主要涉及民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

它是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法的定义、内容、作用以及实践中的案例等方面进行论述。

定义方面,民法是指规范个人间以及个人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围绕着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和人身权益等方面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举足轻重的一部分,被赋予了保护民众合法权益的任务。

民法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中包含了很多重要的法律知识点。

首先,财产关系是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财产关系方面,民法规定了私人财产的获取、流转和保护等方面的规范,确保了个人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其次,婚姻家庭关系也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结婚的条件、婚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的处理等方面的规范。

最后,人身权益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民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身体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等方面的保护。

民法的作用是保护私人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

首先,民法通过保护私人财产和合同自由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其次,民法通过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

再次,民法通过保护人身权益,确保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总的来说,民法在社会管理和法律体制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民法知识点的应用,下面将结合一些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对于保护商品买卖合同中的消费者权益非常重要。

比如,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一件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根据民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或者换货。

在这个案例中,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权利,保护法律对于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

其次,民法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比如,在一次离婚案例中,根据民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平等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自愿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受他人干涉。

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有损他人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欺骗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公序良俗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身关系:指基于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财产关系:指基于财产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

合同关系:指基于合意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其他民事关系:如侵权责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民事主体制度: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它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物权制度:规定了物权的种类、性质、取得、变更和消灭等。

债权制度:规定了债的种类、发生原因、效力等。

继承制度: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

婚姻家庭制度:规定了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家庭关系、收养等。

知识产权制度: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种类、取得、保护等。

地理常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备的一项知识,它涉及到我们的出行、气候、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等多个方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基础的地理常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

地球是一个椭球形的天体,它的赤道略鼓,两极稍扁。

地球的平均半径约为6371公里,周长约为公里。

地球表面的总面积约为1亿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为4872亿平方公里,海洋面积约为6118亿平方公里。

民法复习资料

民法复习资料

民法复习资料民法复习资料一、判断题,请判断对错,并简要分析理由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当事人自主设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

正确。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2.某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某顾客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某顾客遂要求该专卖店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关于本案,“假一罚十”显失公平,该专卖店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错误。

手机店自愿作出"假一罚十"的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过分加重其负担以及显失公平要件.手机店是对自己承担义务的承诺,并没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因此该条款有效.顾客在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手机店应受其允诺的约束.应当认定为有效。

3.甲乙是夫妻,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错误。

《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屋赠给甲,因此,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正确。

债权领域,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主设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5.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受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错误。

《婚姻法》第10条第(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它涵盖了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本文将重点介绍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政治常识政治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包括国家的基本制度、政党制度、政治体制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政体、国体等方面的知识。

2. 政党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组织结构等方面的知识。

3. 政治体制:包括国家机构设置、职权分配等方面的知识。

二、法律常识法律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宪法:包括宪法的地位、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的知识。

2. 民法:包括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

3. 刑法:包括犯罪构成、刑罚种类等方面的知识。

三、经济常识经济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宏观经济:包括国民收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2. 微观经济:包括市场结构、企业组织等方面的知识。

3. 国际经济:包括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方面的知识。

四、管理常识管理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方法、管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管理的概念、管理的职能等方面的知识。

2. 管理方法: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及其年龄、智力、精神安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 B: 三十日/拒绝追认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答案: B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 B: 三个月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答案: C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 消灭实体权利C: 消灭时效 D: 起诉时效答案: C试题20:〔〕的法律关系主体都是特定的。

A: 债 B: 物权C: 财产所有权 D: 专利权答案: A试题32:以下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A: 选民资格案件 B: 宣告公民失踪或宣告公民死亡案件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 两人以上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案件答案: D试题37:民法各项制度的核心组成局部是〔〕。

A: 民事义务 B: 财产所有权制C: 民事权利 D: 维护国家的权利和利益答案: C试题40:债可因以下事实而发生〔〕。

A: 拾得遗物 B: 借贷C: 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 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答案: ABC试题41:债的担保方式包括;〔〕。

A: 保证 B: 抵押C: 预付款 D: 定金答案: ABD试题42:单位成为犯罪主体必须是〔〕。

A: 政党 B: 公司C: 企业 D: 机关答案: BCD试题45: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

A: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B: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 人身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答案: AB试题46: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

A: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 B: 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C: 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 D: 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答案: BCD试题47:法律上保护人身权有以下方式:〔〕。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最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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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如刑法、民法、婚姻法。
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如《教师法》。
(5)国内法与国际法
这主要是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国内法一般不超出本国主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间制定、认可或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并适用于它们之间的法。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A.经济法B.刑法C.民法D.行政法规
2.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B)
A.一般法和特殊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C.国际法和国内法D.成文法和习惯法
3.在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D)的划分。
A.公法与私法B.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C.宪法与普通法D.普通法与衡平法
4.在民法法系的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C)的划分。
第一节法理学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也可以称为“母法”,它主要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理-可是说是一门法学入门学科,它主要讲述的都是一些关于法的基本理论。比如法的概念、特征、渊源等,还有各类法的位阶的问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则或准则,以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并规范国家公权力、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的系统性规范。

二、法律的种类根据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法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是国家一定时期内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基本制度和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

2.民法:民法是指对个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和制度,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

3.刑法:刑法是指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包括犯罪与刑罚、刑事诉讼等方面。

4.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

5.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劳动合同、合资合作、外商投资、福利保障等方面。

三、法律的适用原则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法律的适用有一些原则:1.平等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平等,一视同仁,禁止歧视。

2.独立自主原则:法律适用必须保持独立自主,不得受到外来干扰和影响。

3.公开透明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依法行政原则:政府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事,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法律与生活法律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贯穿于各个领域,包括家庭、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守法纳税,保障他人权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维权,不断了解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拥有更强的法律素质,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总之,优秀的公民不仅要自律,更要依法自律。

积极参与和维护法律的实施,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护盾,让法律成为我们维护公正和和谐社会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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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民法十九
一、撤销权的概念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二、撤销权的成立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

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另外,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

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

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

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

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

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2.受益人的恶意。

受益人是指基于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得利益的人。

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

3.转得人的恶意。

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

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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