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合集下载

特岗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基础:教育法律责任

特岗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基础:教育法律责任

第四节教育法律责任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存在违法行为是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第二,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是具有遵守法定义务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第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

法律制裁是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体现在国家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制裁方面。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一)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简称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其所属人员予以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等。

行政处分有时也称纪律处分。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多,根据1998年国家教委发布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10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4.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5.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6.撤销教师资格;7.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8.责令停止招生;9.吊销办学许可证;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考研重点突击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考研重点突击

人大法学考研笔记
【育明冲刺押题·复试保录】2013年冲刺押题保分课程6000元;视频保过课程6折;复试保录9800元,不过全退!赠送阅卷人一对一指导!(仅限100名)
法律责任
【复习策略】
法律责任是保障法律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措施。

本章内容需要联系部门法的内容进行理解,尤其对于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实现,需要加强理解。

【常识串联】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

狭义的法律责任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的某种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2、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它与违法为前提,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结果,但不等于法律责任。

3、归责
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以及获得国家授权的其他社会组织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而将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归结特定担责主体的专门活动。

【重点精讲】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1、法律责任以违反法律义务为前提。

2、法律责任表明侵害行为的应受谴责性。

3、法律责任的比为性。

4、法律责任是一种不利负担。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1、责任主体
即担责主体,是指因为违法法律义务或者出现特定法律事实而应当受到法律上不利负担的人。

包括,自然人、法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 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市声管理法规、 森林法规、环保法规、交通管理法规、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1、什么是法律Biblioteka 任?它有哪些种类? 2、什么是法律制裁?它有哪些种类?
(四)法律责任
1、含义
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 应承担的责任。
2、法律责任的类别
违宪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违宪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情节较轻, 社会危害性不十分严重,触犯民事法律 法规和行政管理规范,应承担法律责任 的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就是犯罪。指违反 刑事法律,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的行 为。
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 法规的行为。
民事法律法规包括《民法通则》、 《合同法》等
具有社会危害性
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所违反的法律类别 有责任能力 根据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 程度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王某曾因多次盗窃而被判刑3年有期徒刑,刑满 释放后,他不思悔改,一天又潜入三户居民家中, 将一台价值 2700 元的彩电偷回家,并窃得现金 5 万 多元。事后,王某遇到张某,并对张某说:“我又 弄到一台新彩电,你如果要的话,可以便宜一点卖 给你。”张某明知彩电来路不正,却贪图便宜,以 800 元的价格买了彩电。后来,公安机关破案,将 王某和张某抓获归案。
案例二
1998年1月20日,临时工刘某下夜班 后,到某歌厅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 酒,服务小姐催他结账,刘某却说“我没 钱!”被保安人员拖出歌厅。刘某对此不 满,早7时,他拨打110称:“有4名男青 年持刀抢走我人民币7000元、手机一部。” 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以拨打110取乐, 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将其拘留。

精选厂级安全教育

精选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概述: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内容,从性质上可以分为:
安全理念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案例教育
建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观点。
包括每个职工都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知识,以及本专业所使用的专业安全知识。
一 、我国《宪法》赋予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权益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5.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6.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二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7项基本的法律制度:
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第五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环境
总则: 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地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一方针一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企业负责人员(厂、车间、班组)、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人人管安全。
3. 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规定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经鉴定患有职业病以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安规定报告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报告。(2)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

矿产资源法律:矿产资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矿产资源法律:矿产资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 刑事责任的形式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 收财产。
– 在我国司法工作中的拘传、监视居住、逮捕和拘留等强制性侦 察措施不是刑事责任的形式。当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被告应承 担刑罚时,与刑罚相当的强制性侦察措施可以折算刑期,如逮 捕、拘留期可以折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
• 1 一般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 2 无证开采的法律责任; • 3 越界采矿的法律责任; • 4 擅自破坏或移动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
志的法律责任; • 5 擅自印制、伪造采矿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 6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将探矿
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法律责任; • 7 盗窃、抢夺矿山企业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查、取证
1 调查 – 调查就是指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案件处理工作的需要, 依法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和其他人员进行调查、询 问的活动。
2 取证 – 取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案件处理工作的需要,依 法对有关现场进行勘验和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 的一种司法活动。
‹1#1›/26
四、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是指行政处罚机关经过对违法行为的调查、 取证后,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或 者部门规章的规定,以行政处罚机关的名义,就违法行 为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行为。
整顿、停止借阅地质资料 ;
(4)责令赔偿损失 ; (5)没收违法所得 ; (6)罚款 (7) 通知银行停止拨款或贷款 (8) 吊销勘查许可证、吊销采矿许可证 (9) 矿产资源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4›/26
承担矿产资源法刑事责任的形式
– 承担刑事责任的矿产资源法主体受到严格限制。只有自然人能 够承担刑事责任,法人不能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能转让 或继承。矿产资源法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 具体规定依照《刑法》某某条承担刑事责任。如《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九条、四十、四十三、四十四、四十八条的规定;另一 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不具体规 定刑事责任的内容和形式,如《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 法》第二十六条,《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 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内容和形式的形式责任 给人民检查院提起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带来一些困难。

202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责任

202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责任

202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为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因为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

【注意】(1)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①违法行为②违约行为③基于法律的规定。

如《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理应承担民事责任的,理应承担民事责任"。

(2)有违法行为一定有法律责任,但是法律责任不一定都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

(二)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1.法律责任与法律权力(1)责任的认定、归结于实现都离不开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职权);(2)法律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

2.法律责任与法定的权利和义务(1)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不当或滥用权力;(2)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称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者追加新义务的根据;(3)法律责任通过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二.法律责任的竞合(一)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因为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如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一种,它既可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如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也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之间的竞合。

(二)法律责任的竞合的特点:1.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

不同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责任能够分别追究,不存有相互冲突的问题。

2.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如果是数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不同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则应针对各行为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按责任竞合处理。

法律基础ppt课件

法律基础ppt课件
详细描述
行政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 查,行政诉讼则是由法院进行裁决,国家赔偿则是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分类
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01
02
03
对应关系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 相互对应,权利人享有权 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 务。
相互依存
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没 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 无义务的权利。
平衡关系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 务应当平衡,不应出现权 利过多或义务过重的情况 。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指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 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 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
指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按照一定 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集 合体。
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
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事实
法律救济的定义与分类
总结词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包括 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
详细描述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一系列 活动。它通常包括起诉、辩护、申请执行等环节,以确 保权利和利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根据救济的来源 不同,法律救济可以分为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司法 救济是指通过法院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如民 事诉讼、刑事诉讼等;非司法救济则是指通过仲裁、调 解、行政复议等方式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
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浅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

浅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

浅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摘要]本文分析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联系与区别,即从概念、产生根据和对应关系阐述了二者的区别,从存在依据和实现方式分析了二者的联系。

[关键词]法律责任;法律制裁;联系;区别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属于法学基本范畴,也是实现法律运行操作中必须给予充分把握和高度重视的概念,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区别(一)概念不同在法律责任理论中,到底什么是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法学界并没有取得共识,因此有必要搞清楚什么是法律责任。

本人较同意下面的观点:“法律责任一词在法学中有两种含义,第一是本义,第二是引申义。

采用本义的法律责任一词”[1],通常被用来描述因违法所导致的某种法律后果(违法是原因,责任是后果),这是法律责任最基本的含义,也是最常见的含义¬——称之为一般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宪政责任都是这种意义上的法律责任。

引申义的“法律责任”往往是指与违法行为毫不相干的某些法律后果——称之为特殊法律责任。

本来定义上的法律责任,在理论上有以下几种颇具代表性的观点,如后果说、处罚说、资格说、责难说、义务说等。

[2]比较这几种说法,可以将法律责任界定为法律义务,但这种法律义务不同于一般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是一种新义务。

法律义务是法律调查行为的有限性,即由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约束。

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当事人依法或依约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是社会成员分内应做之事;其二是当事人由于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引起的“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义务,是社会成员“没有做好分内应做之事”而产生的后果,前者可谓“第一性法律义务”,后者可谓“第二性法律义务”。

法律责任(本来定义上的法律责任或一般法律责任)法指“第二性法律义务”。

不论“第一性法律义务”,还是“第二性法律义务”,既然以法律义务为依据,它的履行自然具有国家强制性——如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会导致法律制裁,由强大的公共权力迫使义务人被动的履行义务,但是“第一性法律义务”的国家强制性是潜在的,是应当为,而“第二性法律义务”的国家强制性是显在的,是必须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契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三)违法行为及产生法律责任的其他原因
1.违法行为:违法是指违反现行法的规定从而侵犯了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的行为。

2.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

除了违法行为以外,主要还有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定法律关系中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违法行为是产生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原因。

其次是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或叫严格责任,即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四)法律责任的目的与功能
1.法律责任的目的
法律责任的目的主要是保障法律上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收到侵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使对侵害发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使得受损的权利得到恢复或补救,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的可能性。

2.法律责任的功能
(1)惩罚功能
(2)救济功能
(3)预防功能
(五)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
1.法律责任与权力的关系
(1)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与实现都离不开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
(2)法律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力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

2.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义务的关系
(1)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

(2)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

(3)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使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4)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律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六)法律责任的分类
1.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刑事责任有如下特点:①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一种责任。

②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

③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因而是所有法
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

④刑事责任通常是一种个人责任。

2.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是由民法规定的对民事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以恢复被损害的权利为目的,并与一定的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

(2)民事责任的特征主要包括:①民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②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民事义务;③民事责任以财产性责任为主,以非财产性责任为辅;④民
事责任是一种补偿性责任;⑤民事责任是相对性的责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责任。

3.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的特点:①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②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

③在通过情况下,
行政责任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

④由于行政违法的多样性,决定了行政责任的承
担方式的多样性。

4.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活动与宪法相抵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1)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
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2)实现责任法定原则必须做到:1。

要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

2。

要反对责任擅断。

3。

要反对有害追溯,不能以事后的法律追究在先行为的
责任或加重责任。

4。

责任法定一般允许人民法院运用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方面行
使自由裁量权,准确认定和归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公正原则
(1)公正包括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

3.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

(八)法律责任的免除
法律责任的免除,亦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1.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而免除。

2.不诉及和协议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二、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1.法律制裁是制裁的一种,是特定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是法律责任的被动实现方式。

2.法律制裁的特点:
(1)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制裁以法律责任为前提,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直接后果。

(2)法律制裁的主体是法律规定或授权的国家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均无权实施法律制裁。

(3)法律制裁的承受者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但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
(4)法律制裁的客体,即法律制裁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人身、财产、权益、名誉等。

(5)法律制裁必须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具有严肃性和严格性。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1.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是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刑事责任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民事制裁
(1)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责任主体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民事制裁与刑事制裁的区别:
1、制裁目的的不同,刑事制裁旨在预防犯罪;民事制裁的目的主要是补救被害人
的损失。

2、程序不同,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而民事制裁一般要
由被侵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方式上不同,刑事制裁以剥夺或限制自由为重要内容;民事制裁则主要是对
受害人的财产赔偿。

3.行政制裁
(1)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行政制裁的种类:
1、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
3、行政处分
4.违宪制裁
违宪制裁,是指由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对违宪行为折依其所应负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违宪制裁的主要方式是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和法规,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

违宪制裁是具有最高政治权威的法律制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