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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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7、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4
不能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的扣2分;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
8、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8
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的每次扣1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中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扣4分。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x1+“一般”的票数x0.8+“差”的票数x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4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

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

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

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潍坊***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

一、日常行为积分日常行为积分包括日常行为正面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主要指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岗位现实表现(教工党员)、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党员)等方面。

1、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计 1 分。

(2)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计 1 分。

(3)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每次计1 分。

(4)党员在党某某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计 1 分。

(5)党员根据党支部安排,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计 1 分。

(6)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每次计 1 分。

完成每月“灯塔大课堂”学习任务的,每次计3分,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每天平均积分40分及以上的,每半年计10分,每天平均积分30分—40分的,每半年计5分。

(7)党员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在本支部范围的,每次计3分;在学校层面的,每次计5分;经学校党委批准受邀到校外的,每次计10分。

(8)党员发表党建论文(文章),其中在学校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3分;在校外正规期刊(媒体)发表的,每篇计 5分;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10分。

(9)党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其中校级项目的,每项计2分;县级项目的,每项计3分,市厅级项目的,每项计5分;省部级项目的,每项计8分;国家级项目的,每项计10分。

(10)党员响应学校党建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每次计1分。

2、岗位现实表现(教职工党员)(1)党员担任学生导师,学期末导师考核一等的加10分,学期末导师考核二等的加5分,其余导师加3分。

(2)党员参加扶贫工作、参加“三包靠+”帮扶三类特困生等相关公益活动的,每次计2分。

(3)党员个人受学校表彰的,每次计 2分;受县级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市级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省级表彰的,每次计 8分;省级以上表彰的,每次计10分。

在职党员学分制考核与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

在职党员学分制考核与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
2
查阅会议签到或相关记录,每次计0.5分,未参加的不得分;其中,未参加又未请假的,每次在积分中倒扣1分。
科学发展观
1
查阅会议记录或读书笔记,按要求学习的计1分;学习但未作笔记的计0.5分;未学习的不得分。
十七大党章
1
查阅会议记录或读书笔记,按要求学习的计1分;学习但未作笔记的计0.5分;未学习的不得分。
业务工作和上级检查情况
2.5
业务工作无差错的,计2.5分;有差错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计1.5-0分;未通过上级检查,或出现差错引发不良后果的,在积分中倒扣2分。在上级检查中获得好评或满分的,加1分。


15分
党的纪律
6分
执行民主集中制
1
认真执行的,计1分;有违反的不得分;其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的视情节在积分中倒扣3~0.5分。
2
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计2分;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其中,非客观原因的不得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加1分。




10分
专业论文
2.5
结合岗位或工作实际,发表专业论文于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在省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计2.5分;无,不得分。其中,获奖的按一、二、三等奖加6、4、2分,被SCI收录的加10分。团队项目的,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100%、90%、80%、70%、60%计分。
1
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涉医各法律法规的,计1分;触犯的,视情计0.5~0分;被行政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在积分中倒扣1分;被司法机关处理的,在积分中倒扣2分。
活动成果
5
参加结对帮扶:每次计3分;参加捐献活动:每次计3分;自主开展活动:每次计5分;其中,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分别加1.5、1.5、2分。参加支部组织的知识竞赛,每次5分,每上升一个层级递加2分;其中,获奖的,按获奖层次再递加9、7、5分。参加组织活动,每次(项)计2.5分。

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篇一: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在校奖惩评分细则在职党员积分老同志制与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在职党员)所在支部:姓名:考评时间:审批同意不作实施。

篇二:积分旧制制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关于下发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根据公司贾董事长提出的“一流创造民企一流的煤业管理团队”的工作目标,结合晋大矿字[2021]3号《制与关于导入积分制运营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从5月26日开始在公司、下属矿井实施油井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制定详细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1、彻底改变目前工作中庸、懒、散、等、靠、要的不良状况,做到工作管理职责中无法具体明确此项工作的事和眼前突发的事事事有人管、人人争着干,创造一种健康向上的积极工作氛围。

2、为企业年、季、月奖金、福利的发放,选人、用人、留人机制的建立,期权、股权长效激励的使用,以及名誉的排名、待遇的落实,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和准则标准。

二、工作领导组矿井组长:冯云旺矿长工作职责:对积分制管理的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对积分制管理进行解疑答惑。

常务副组长:李亚平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贯彻、落实、运行。

副组长:冯虎明产品销售副矿长雷进海安全管理副矿长谢振东微电子副矿长马金平矿长助理高智总工程师宋佶和总工程师何英太机电副总工程师田质群成矿副总工程师韩勇通风专任总工程师任云祥矿建副总工程师工作职责:负责分数制平均分管理的具体操作,并定期进行反馈、汇总、建议。

组员:段晓珍科员杨梅梅科员崔梁科员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承办。

三、实施办法1、用积分(奖分和扣分)的办法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

2、以矿、部室为单位,实行分层分级授权奖扣分的方案。

3、建立对个人积分档案,该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离任),可无限次重复使用。

四、适用范围矿井:区队、部科级及以下所有人员五、分值确定:1、固定积分固定计分包括员工的学历、职称、职务、技能、工龄、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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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
守法
(15分)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
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经单位自查发现的扣5分每次。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觉遵法守法。
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性质等违法违纪及其他行为影响恶劣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或破坏家庭和谐的,每次扣5分。
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误导群众的扣5分每次。




(45分)
履行
职责
(15分)
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有抵触情绪、不积极主动的,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每次扣5分。
团结同志,相互配合。
有不团结、不配合工作行为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每次扣5分
旅游
综治
(20分)
自觉遵守经营秩序、自觉维护市容景貌、交通管理秩序。不违反旅游综治相关政策规定。
违反《优化南岳旅游发展环境八个“严禁”》等损害南岳旅游环境的行为,经发现查实的,每次扣10分。






①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受乡镇(街道)、本单位发文表彰的加2分;受区级发文表彰的加5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加7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加10分。②积极参与区级各项党员活动,例如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可以酌情加分。③突发事件中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效果良好,经所属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加分。④同一次表彰或贡献只能加分一次,不能重复加分。⑤加分最多10分。
季度
得分
(季度得分=基本义务分+到90分及以上的,可评星。)
□是□否
备注:各单位党组织可以根据此考核评分表,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考核项目,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予以实施。
缴纳党费(10分)
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不按标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0分。
参加组织生活
(15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
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所在支部:姓名:考评时间:
类别
内容
标准
评议标准
计分







(100分)




(55分)
学习教育
(15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党支部规定的学习任务。
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每次扣10分,学习、培训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5分。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的,发现一次扣5分;到社区服务少一次扣5分。
廉洁
自律
(10分)
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把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列入单位开支,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之一的,经单位查处的,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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