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要点分析
共同租赁多方共同租赁房屋的要点与责任分担

共同租赁多方共同租赁房屋的要点与责任分担共同租赁房屋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居住方式之一,尤其适用于学生、年轻人或朋友之间的合租。
本文将介绍共同租赁房屋的要点以及各方的责任分担。
一、租赁要点1.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的起止日期,以避免争议。
双方需在租赁开始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2. 租金支付:多方共同租赁房屋时,租金的支付方式需要明确。
通常情况下,将租金分摊给每个租赁人;也可以由一方代表性地支付租金,再由其他租赁人向其支付各自的份额。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在租赁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3. 房屋维护:租赁期间,各方应共同维护房屋的整洁与良好状态。
如果发现有任何损坏或需要维修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房东或房屋管理方进行处理。
同时,各方也应遵守房屋的使用规定,保持室内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 公共区域使用:共同租赁房屋时,一般会有公共区域,如客厅、厨房和卫生间等。
各方需相互尊重,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例如轮流清洁、共同采购清洁用品等。
二、责任分担1. 租赁费用:多方共同租赁房屋,租金需要按照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分摊。
通常情况下,可根据房间面积、设施配置等因素来确定每个租赁人的份额。
如某个租赁人的房间面积较大或私人卫浴,其租金可稍高于其他人。
2. 公共设施维护:各方对于公共设施的维护与使用应共同负责。
如使用电器时注意节约用电、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区域放置个人物品等。
如有供暖或空调设备,应合理使用,并协商好各自承担的费用。
3. 房屋维修:当房屋出现损坏或需要维修时,各方应根据责任所在公平分担费用。
对于小修小补,可由各方共同承担;对于大修大补,如属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的,该方需承担全部费用。
4. 个人责任:各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得私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5. 责任共担:在房屋租赁期间,各方应相互尊重、合作并共同承担责任。
租赁合同法律分析及纠纷解决方案建议

租赁合同法律分析及纠纷解决方案建议租赁合同是房东和租客之间的法律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包括合同解除、租金支付、维护责任、违约等。
本文将对租赁合同的法律分析进行讨论,并提出纠纷解决的建议。
法律分析:1. 合同要素:- 提供清晰的租金、时间和地点等基本信息。
- 确定双方权利和责任,例如房东提供合格的居住条件,租客按时支付租金。
- 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双方违约和合同到期。
- 如有需要,明确允许双方进行适当的修改或终止合同。
- 订单明确纠纷解决方式,例如通过协商、仲裁或法庭解决。
2. 租金支付:- 租客应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日期支付租金。
- 如果租客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要求补偿或解除合同。
- 如果房东未能提供合格的住房条件,租客可以要求减免租金或解除合同。
3. 维护责任:- 房东有责任确保住房处于良好状态,修理和维护基本设施。
- 租客有责任按照合理的方式使用住房,避免损坏住房或设施。
- 如果维护责任发生争议,建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或者根据合同约定寻求仲裁或法律救济。
4.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可以基于双方的违约或合同到期。
- 违约包括租客拖欠租金、违反租约规定等行为。
- 如果合同到期,双方可以选择续签或终止合同。
- 建议在合同解除之前双方进行协商,以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纠纷解决方案建议:1. 协商解决:- 如果发生纠纷,建议双方首先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并尽力达成共识。
- 协商可以包括任何纠纷的方面,例如租金支付、维护责任等。
- 双方可以寻求专业的第三方协助,例如中介机构或法律顾问。
2. 仲裁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替代方式。
- 仲裁过程是一种非正式的、具有约束力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 仲裁结果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执行,避免了法庭诉讼的长期纠纷。
3. 法律救济:- 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双方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
- 双方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找到适当的法律代表。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要点主要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要点主要有哪些我们在租房的时候都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也是为了防⽌出现⼀些情况。
有了合同也能维护好彼此的合法权益,但是签订合同我们需要注意⼀些事情,才能利于合同签订。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要点主要有哪些1、房东问题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份。
2、收费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般指的是看房费。
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诱骗租房者缴纳100⾄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租房⼈缴纳的费⽤则绝不退还。
因此建议租房者⼀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远之。
同时应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中介品牌(如店铺地产、**地产等)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
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
3、物业交验问题在租赁双⽅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电、燃⽓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
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损坏,以免给⾃⼰带来不必要的⿇烦。
4、押⾦问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作⽇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
当然,关键的是租房⼈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以柄,得以让某些⼼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5、提前交定⾦骗⼦⽹上发个很便宜的房⼦,当你打电话时,说⾃⼰⼀直在外地,这房⼦是投资⽤房,就想找个稳定的租户并把⾃⼰房⼦说的很好,吊起你的胃⼝,然后说你先打半个⽉房租作为定⾦再从外地过来带你看房,之后当你打完钱的时候,骗⼦也就不在出现了。
从出卖人角度看融资租赁合同要点

一、概述融资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基础文件,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和出卖人来说,签订一份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在合同签订之前,出卖人需要对合同的要点有所了解,以便在签订合同时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
二、合同要点1. 租赁期限融资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租赁的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出卖人需要对租赁期限进行评估,确保在这段时间内自身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2. 租金支付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周期、支付方式以及使用的货币等。
出卖人需要对租金支付方式进行评估,确保自身收入能够按时到账。
3. 购物期权合同中是否规定了购物期权,或者在租赁期满后是否有优先购物权。
出卖人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有意愿在租赁期满后购物该资产。
4. 保险责任合同中需要对保险责任进行规定,包括由谁负责购物保险、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保险责任范围等。
出卖人需要对保险责任进行评估,确保在租赁期间资产得到适当的保障。
5. 维护与维修合同中需要对资产的维护与维修进行规定,包括由谁负责维护与维修、费用承担方式以及维护与维修的标准等。
出卖人需要考虑资产的维护与维修是否符合自身的利益。
6. 违约责任合同中需要对违约责任进行规定,包括违约的定义、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解决违约纠纷的方式等。
出卖人需要对违约责任进行评估,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身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7. 其他条款合同中可能还包括其他一些条款,如合同终止条件、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等。
出卖人需要对这些条款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总结融资租赁合同对于出卖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出卖人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要点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思考,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签订合出卖人最好能够与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和协商,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身的利益需求。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卖人还需要密切关注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确保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四、合同要点的评估与思考在考虑以上合同要点时,作为出卖人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思考。
租赁合同 审查要点

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1. 哎呀,一定要仔细看合同的主体啊!就好比你要跟一个人结婚,不得好好看清他是谁嘛!比如说你要租房子给小李,那得确定这个小李就是你认识的那个靠谱的小李呀。
2. 租赁期限可不能马虎!这就像一场旅行,你得清楚自己要在路上走多久呀。
要是合同里说租一年,但实际上你只需要半年,那岂不是亏了?
3. 租金及支付方式得搞清楚啊!这可关系到你的钱包呢,总不能稀里糊涂就付钱吧。
好比去超市买东西,你得知道每样东西多少钱,怎么付款吧。
“这租金咋付呀,咱可得弄明白咯!”
4. 租赁用途也要重视哦!你总不能把住宅用来开工厂吧。
就好像你不能穿着睡衣去参加舞会一样,得合适才行。
“要是乱用场地,那可不行哦!”
5. 维修责任要明确呀!这就如同家里的东西坏了,得知道谁来修。
不能啥都让你承担吧,那多冤呀。
“这东西坏了,凭啥都让我修呀!”
6. 违约责任可太重要啦!就像比赛有规则,犯规了就要受罚一样。
要是一方违约了,那可得有个说法呀。
“要是他违约了,咱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7. 转租问题也得留意呀!可别到时候出现你租的房子又被别人租出去了的情况。
这就好像你的蛋糕被别人咬了一口似的。
“谁敢乱转租,那可不行!”
8. 争议解决方式也别忘了!总不能有点矛盾就吵个不停吧。
得找个合理的办法来解决呀,就像走迷宫得找到出口一样。
“有了争议,咱得找个好办法解决呀!”
9. 最后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也得搞明白。
这就如同航行中的船只,路线变了或者遇到风浪要停船,都得有个章程。
总之,签订租赁合同一定得把这些要点都审查清楚,别给自己留下后患呀!。
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查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查要点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查要点如下:一、合同基本信息1.合同标题:标明房屋租赁合同,以免出现纠纷或误解。
2.合同双方信息:明确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承租人身份:明确承租人是否为个人或企业,以及其经营的性质和规模等。
2.承租人权利:包括使用房屋的权利、修改装修房屋等权利。
3.承租人义务:包括支付租金、维护房屋、不违反合同条款等义务。
4.履行方式:详细说明租金支付方式、物业费、水电费支付方式等。
5.租赁期限:明确租赁期限,以及是否可以续租或提前结束租赁。
6.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赔偿、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
三、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合同合法性:明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财产权、合同自由、公平原则等规定。
2.房屋权属:明确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出租人,是否经过房屋所有权确认等手续,以确保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租赁房屋的状况:包括房屋的大小、结构、装修、设施装备及功能、维修状况等。
2.租金及费用:明确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3.装修维护责任:明确各方的装修和维修责任,以及谁负责承担相应费用。
4.房屋使用规定:明确各方对房屋使用的细节要求,包括租后是否可以修改装修、是否可以有宠物、是否可以经营、是否可以挂牌招租等。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签署日期:明确合同签署的日期,以便判断法律适用范围。
2.双方签字或盖章:要求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违约责任:明确合同违约的责任和后果,以确保违约方能够履行义务。
租赁房屋合同审查要点

租赁房屋合同审查要点租赁房屋合同是在房东和承租人之间建立租赁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件。
在签署租赁房屋合同之前,对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讨论租赁房屋合同审查的要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审查审查合同的基本信息是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的第一步。
以下是合同基本信息的几个关键要点:1. 合同双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确保房东和承租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是准确无误的。
2. 房屋描述和地址:核对房屋的准确描述和地址,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3. 租赁期限和起止日期:查看租赁期限是否符合双方的意愿,确保起止日期清楚明确。
4. 租金和付款方式:审查租金金额和付款方式,确保双方对租金的支付方式和周期达成一致。
二、租赁条款审查审查租赁条款是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平和双方权益平衡的关键。
以下是租赁条款的几个重要审查要点:1. 租金支付和逾期罚款:审查租金支付方式和逾期罚款条款,确保合同对双方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2. 押金和退还:审查押金数额和退还条件,确保合同规定了押金的用途、扣除情况和退还时间。
3. 房屋维护责任:确认合同中对房屋维护和修理责任的约定,明确双方在维护房屋方面的义务。
4. 房屋用途限制:检查合同是否对房屋的使用目的和限制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租赁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5. 租约解除和违约责任:审查租约解除和违约责任的条款,了解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租赁合同如何终止,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三、其他事项审查除了基本信息和租赁条款的审查外,还要关注合同中的其他重要事项:1. 附加费用:审查合同中是否明确列出了可能涉及的附加费用,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2. 保险责任:核对合同是否规定了房屋保险责任,确定在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况下的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
3. 争议解决:查看合同中是否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如仲裁、法院等。
4. 合同变更和续约:了解合同的变更和续约程序,确保租赁关系的延续和变更是合法有效的。
租赁合同 审核要点

租赁合同审核要点
1. 哎呀呀,合同里的租赁期限可得看仔细喽!比如说,你租了个房子,结果合同上写的期限比你以为的短,那不就傻眼啦!这就像你满心欢喜要去参加个派对,到了才发现派对早就结束啦,多郁闷呐!
2. 嘿,租金和支付方式这一块可重要啦,不能马虎呀!要是合同里写的租金一会高一会低,或者支付方式模模糊糊的,那不就麻烦啦!就像你走在路上,路牌一会指东一会指西,你还能找得到方向吗?
3. 哇塞,维修和保养责任也得搞清楚呀!要是都算在你头上,那可不得了,以后啥东西坏了都得自己掏钱修。
这跟你买了个手机,结果售后说啥都不管,你得多恼火呀!
4. 注意啦注意啦,违约责任可不能小瞧啊!万一出了啥问题,合同里又说得不清不楚,那可咋整!就好比你开车没看清交规,到时候罚单来了都不知道为啥,冤不冤呐!
5. 嘿呀嘿呀,租赁物的用途也得看明白呀!要是合同上写的和你实际要用的不一样,那不就白搭啦!这就像你买了双鞋,结果尺码不对,穿着能舒服吗?
6. 还有哦,争议解决方式也得好好瞅瞅!要是处理不好,那可就有的扯皮啦!就像遇到个不讲理的人,怎么都说不通,多烦人呐!
我觉得呀,审核租赁合同时,这些要点都得一个个认真过一遍,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不然麻烦可就大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租赁合同要点分析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当事人中,提供租赁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一、租赁合同的特征《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租赁合同属于移转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有名合同。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具有非永续性。
租赁合同的期限过长,将使出租人的财产权利被虚置。
《合同法》214条规定,一个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缩短为20年)。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概念定期租赁合同指合同约定有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指未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三种情形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注意: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1、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一)概念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
所谓法定承受,指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租金、期限等)维持不变,什么也不需要做,自动将承租人变更为新的所有权人。
不动产租赁合同与动产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1、租赁合同有效2、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
(三)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在下列三种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1、租赁物被没收、征收的;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的。
3、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须注意:先出租后抵押,或者先抵押后出租但抵押权未登记的,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还须注意: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实现导致所有权变动的,只是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房屋承租人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1、仅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无优先购买权)。
2、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这就排除了继承、赠与的情形)房屋、拍卖房屋、与将房屋抵押的情形。
(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15天通知承租人(《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2、拍卖的,应提前5天通知承租人(《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3条)。
3、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所谓,同等条件,指出租人在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均与第三人相同。
(三)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排除情形在下列四种情形,房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包括按份共有人依照《物权法》第101条、共同共有人依照《民通意见》第92条行使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为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不知房屋已经出租而善意购买房屋,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
五、转租《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支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合法转租1、合法转租的概念转租,指承租人在维持与出租人间租赁合同的同时,将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出租给第三人(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第三人向承租人(转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合法转租,指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
注意以下三点:①须经出租人同意。
出租人同意的意思表示,可明作出,也可默示作出;可事前同意,也可事后同意(即追认);既可以向承租人表示,也可以向第三人表示。
②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推定。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为同意转租。
该转租合同有效。
出租人不得再行主张转租合同无效或者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③超期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超期部分的转租合同无效。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在合法转租中,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且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超期部分的租赁合同无效。
(二)非法转租1、非法转租的概念。
指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
非法转租也是考试的中断,须掌握以下内容。
2、非法转租的,次租赁合同无效。
①《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第16条没有采纳通说见解,规定非法转租房屋租赁合同的,次租赁合同无效。
②但该条同时采用了折衷处理,非法转租的,若出租人自知道之日起6个月没有表示异议,推定其同意转租,非法转租就转化为合法转租。
3、非法转租之租金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租赁期间,承租人非法转租取得的租金不构成不当得利。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承租人继续出租取得的租金构成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25条。
原因是,只要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存在合法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对租赁物即享有收益的权能。
4、返还原物请求权。
在非法转租中,次承租人相对于出租人为无权占有人,作为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对次承租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但行使的方式分为两种情形。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