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学管理规范
高校常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常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高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对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及学生。
第二条:教学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教学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的编制、课程的安排、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教学效果的评估等。
第五条: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学校的教学要求,确保教学内容和进度的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质量。
第六条:师资队伍建设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当加强教师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学科研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当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八条: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学科特点和教学需要,学校应当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机会。
第九条:教学活动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应当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观摩、教学交流等活动,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十条:教学效果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听从教师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参加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和考试。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教学纪律的学生,学校应当及时进行纪律处分,以维护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教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二)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三)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四)教学科研的组织和开展;(五)教学活动的安排和评估;(六)学生的教学纪律和管理;(七)教学质量的保障和提升。
第十四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高校常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和修订,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学教学 管理制度

大学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组织结构1. 教学管理组织大学设立教务处、教学办公室等机构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计划、教学评估、课程管理等工作。
教学办公室主要负责教学考试、教室安排、教学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
2. 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设有教学管理主任、副主任等职位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办公室设有主任、副主任、助理等职位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三、教学管理制度1.教学计划(1)教学计划的制定每年根据学校教学任务和学生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定期调整和完善。
(2)课程设置根据学科发展和课程需要,调整和完善课程设置,保证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
2.教学评估(1)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备、教学方式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2)教师评价结合学生评价和教师自我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全面评价,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课程管理(1)选课学生按照学业规划和课程要求进行选课,保证学习计划的顺利进行。
(2)课程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安排课程,保证教学秩序。
4.教学考试(1)考试安排教学办公室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课程要求,制定考试安排,并做好考试场地、监考人员等工作。
(2)考试管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考试纪律,做好考试监督和成绩统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教学设备设施管理(1)教室管理负责教室的安排和维护,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室设施的正常使用。
(2)教学设备管理负责教学设备的购置、维护和管理,保证教学设备完好,满足教学需要。
四、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1.坚持教学工作为中心教学管理工作要服务于教学工作,为教学提供支持和保障。
2.加强教学管理力量招聘具有教学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学管理人员,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3.建立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便于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监督。
高校教学管理及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一、几个基本概念
? (二)大学教学
? 1、什么是教学
? 教学的四大要素就是要解决“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教师 怎么教?学生怎么学?”的问题。
? 2、大学教学
? 大学教学是传递具有专门性的高深性学问的过程。中小学教学 与大学教学之间的差异:对于中小学教学,我们一般强调它的 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基础性,大学教学强调它的开放性、 探索性、个体性、前沿性等。
? ①学科专业建设 ? ②课程建设 ? ③教材建设 ? 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⑤学风建设 ? ⑥教学队伍建设 ? ⑦管理制度建设
二、高校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规范
? (一)教师教学的基本要求
? 1、总体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规定: ?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
? 1、教学管理内涵
? 教学管理,简单地说,就是对教学系统、教学过程进行的管理 活动。包括学校对教师、学生教学管理活动,也包括教师教学管理 活动。
?
教学管理是学校的管理者遵循教学规律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运用现代教学理论与现代管理理论,以及科学管理的方法与技术,
通过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公关、传播和创新等具体管理职能,
? ④注重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公正对待每个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通过言传身教,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 心素质全面提高。
? ⑤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高校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规范
? 2、新任教师和主讲教师资格要求
? 新任教师条件: ? (1)参加学校教学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 ? (2)对所开设的课程规定的相关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
大学系部教学规章制度

大学系部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系部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系部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教学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做好学生的教学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组织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遵守考试规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凡在校教学单位学习、工作的人员,均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教育部门领导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教学工作。
第七条教学单位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职工的教学任务,做好课程设计和教学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教学单位应当加强教研活动,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第九条教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评估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培养优秀的教学人才。
第十条教学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提高教学效率,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能力。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服从教师的教育管理,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和同学,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锻炼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自身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不得抄袭,不得暴力抗拒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四章教学检查与考核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机制,对教学单位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体育成绩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高校管理制度规范

高校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管理体系,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大学、本科高校、独立学院等。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依规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当积极推进内部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领导管理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设立董事会或者校董会,明确董事会或者校董会对学校事务的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明确校长、党委书记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校长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声誉。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部门领导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第四章科研管理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支持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规范科研行为,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五章学风建设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倡导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风建设制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本科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本科教务管理、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考核评价、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违背规定进行教学管理活动。
第四条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原则上应当遵循“严格管理、营造良好教学环境、注重实效、服务学生成长”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教学管理主体第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教学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配合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教师是本科教学管理的主体,应当履行教学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阅作业,积极参加教研、培训活动。
第九条学生是本科教学管理的对象,应当按规定要求认真学习、诚实考试、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
第十条学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领导,关心支持教师和学生,为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章教学资源配置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保障本科教学所需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场所、设备设施、教辅用品等的完善和更新。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合理配置教学用房,保障每位教师有适宜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设备设施齐备。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及时更新教学设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确保教学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学用品的管理,保障满足教学需要,确保教学用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四章教学考核评价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考核评价制度,明确教学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规范教学评价的程序和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方面。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课外活动等方面。
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试行)为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落实“每个教师上好每堂课”的责任,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6号)、《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井大发〔2017〕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上课纪律要求1.坚守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党和社会主义的言论,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怒气,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2.注意仪表仪态,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端庄,倡导佩戴校徽;上课必须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课堂上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课、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提前下课。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排定的课程表不得任意更改(包括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如确需更改,须经学院(部)批准,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上课纪律要求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教室时,必须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
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期限及审批流程执行《XX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井大发〔2017〕21号)相关规定办理。
未经请假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2.进入教室应注意仪表仪态,衣着整洁得体、端庄,倡导佩戴校徽。
严禁在教学楼吸烟,不得携带早点、零食等进入教室,自觉关闭手机等通信及娱乐设备,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3.班干部负责记录本班学生的到课情况,并向任课教师报告。
每周一向学院(部)教务科报送上一周考勤登记表,学院(部)教务科统计汇总后报送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且于每周二上午报学校教务处。
三、课堂教学管理1.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课堂管理职责,维护课堂秩序。
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直接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应贯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教学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章教师课堂教学职责第三条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得发表不当言论,不得误导学生,不得散布违反宣传纪律的不实之词。
第四条教师在课堂上须遵守师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着装得体,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言行文明。
第五条教师上课时须带齐基本教学文件,含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日志、教材、教案(备课笔记)、电子课件和教学参考资料等。
第六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好课堂秩序。
对学生上课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应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者,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学院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老师做好课堂管理。
第七条教师应严格考勤,确保学生出勤率高。
教师可根据学生数量、教学情境,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点名。
对于旷课、迟到、早退情况要如实记载,作为评定平时成绩重要依据。
对于出勤率较低或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任课教师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学院应及时协助解决。
第八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课、下课,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教师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上课时间随意离开教室。
第九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设计教学内容。
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
第十条教师在开课之初,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简要介绍课程概况、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以及课程总成绩的结构比例,对课程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对课堂纪律做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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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教学管理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教师在教学和教学改革中起着主导作用。
为适应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师的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教风严谨,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3、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4、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了解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二、任课资格
任课资格要求:
(1)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获得研究生班毕业以上学历资格者,须降低条件者,由教研室主任审试并报请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教主讲。
(2)青年教师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
(3)没有从事过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的教师,须有半年以上的备课时间熟悉所主讲的课程,并经过试讲后方可执教。
(4)实行助教制度。
没有高等学校教学经验的教师,正式执教前必须由教研室指定;跟随一名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从事半年以上的助教工作。
指导助教的教师要关心、负责助教的业务进步,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指导计划。
三、备课
1、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其它课程的关系,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衔接,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
2、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教学计划制定,由教研室负责起草,经院审定通过,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执行中基本内容一般不能擅自更动。
教师应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
3、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概念、理论和技能,明确重点、难点,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资料,能够统览学术动态,做到教学内容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写出较详细的备课笔记。
要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
4、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内容编制教学进程表,合理分配课程讲授的时间,教学进程表一般应在开学后第一周报院、教务处备案。
任课教师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
四、课堂教学
1、要讲清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注意每堂课的教学环节和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层次清楚,语言规范。
教师讲课要全面把握课程的深度和广度,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和疑点,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要理论联系实际,既重视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培养。
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准擅自离开教室和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不备课进入教室授课。
2、任课教师对听课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和指导,教师上课应该注重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核,维护好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3、教师进入课堂要注重仪表仪容。
要用普通话授课,使用规范字。
应做到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合理,课堂时间分配恰当。
教师在使用音像教材时,不可擅离教室,要随学生一起视听,并随时提醒学生注意教材的重点、难点以及教学思路和方法。
4、教师应重视课堂讲授艺术,重视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积极改革教学方法,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的指导和培养,对所任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负全面责任。
重视学
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开展。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注重同课程任课教师间的交流和切磋。
5、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教师应就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
讨论课要准备充分,组织得当,教师应做总结。
充分挖掘学生的独立思考的潜能,提倡师生共同学习进步,注重教学相长。
五、作业指导
1、不同课程应该布置与学习内容相关的作业,作业形式可以多样化,并要求学生按时、认真、独立、规范地完成作业。
布置作业必须从学生的总体水平出发,作业的内容必须是围绕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训练。
提倡布置实践性强的作业。
2、教师及时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错误之处。
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退回重做,对抄袭作业要严肃处理。
3、教师对学生作业要作出成绩评定,可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成绩。
不交作业的学生,不得参加本课程的学期考试。
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作为考评学生课程结业成绩的重要方面。
院每学期要抽查学生的作业情况和教师评阅情况。
六、毕业实习
1、实习指导教师要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拟订的实习任务,解答实习过程中遇到学生的疑难问题,审阅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考核学生的实习成绩。
2、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评定,其中优秀者占20%。
七、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由院全面负责部署。
毕业论文选题要立足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兼顾学生的专业基础、实际能力,以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2、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由院提出指导性原则,各教研室主任确定。
指导工作原则上应由具有教学、科研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
3、指导教师要在论文选题、文献阅读、资料整理、论文撰写等方面切实加以指导,通过定期检查、答疑、质疑等方式,全面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程和状况,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态度、严谨作风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学生完成初稿后,要认真指导学生修改。
4、毕业论文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其中优秀者占20%。
由答辩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
八、成绩考核
1、凡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和教学环节都应进行考核,考核及格给予规定的学分。
2、考试方式、命题原则和要求等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条款。
其中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成绩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3、监考老师应严格执行学校《监考守则》,认真负责,严格考场纪律。
如校、院巡考组发现某一考场有作弊行为者,则该监考教师负有责任。
九、教学纪律
1、教师要为人师表,严格按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在不违背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得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以及其他错误的思想和观点,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活动。
2、为了维护教学秩序,对已排定的授课表一般不作更动。
教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特殊情况必须调课者,须提前填写《调课安排表》,并报请分管主任,由教学办公室主任统一调课。
教师无故旷课,属严重教学事故,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手机必须调为振动或关机,教室内不得吸烟。
4、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对无故缺课者,按旷课论。
学生缺课累计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同意其参加本课程的考试。
教师不得为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准以各种方式有意向学生泄漏试题范围。
十、教学工作考核
5、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要以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内容,看重考核教师的教学责任感、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
考核要着眼实际的教学活动,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6、教师应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在正常情况下,每学年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教师应重视教学研究,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创造新的教学成果,提高教学质量。
7、对教师的考核工作,应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根据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学生对教学效果的反映,适当结合各种形式的听课评议,综合评定教学工作。
教师考核工作的结果,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8、实行期中教学检查制度和实行学生评教制度。
每学期期中由教学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网上学生评教,将检查结果通报院教学委员会及相关教研室主任,并酌情抽样听课(不事先通知本人),以督促教师改进教学。
9、实行听课制度。
院领导、所有教学人员每学期都必须听课,并写出听课记录。
学期末向教研室提交。
未听课或无听课记录的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