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本工作站成立于2022年组成人员:本工作站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科学栽培技术与品种提纯复壮提高王家坪一带七星椒产量,最终达到提高农夫收入,满意企业有足够的原材料加工:主要依托单位:张家界王家坪砂子垭七星椒专业合作社,张家界灵洁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盖章)工作站工作制度一、工作站实行考勤制度,考勤由工作站专人负责,请销假须由站长批准,驻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及下乡补贴经站长审批后由工作站支付。
二、每月其次个星期二召开一次例会,听取驻站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开展状况,相互沟通工作,准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站长可依据详细生产状况支配部署科技特派员工作。
三、科技特派员每月驻村服务不少于5天,遇到农忙季节,应合理支配服务时间。
四、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年培育指导科技示范户不少于3户。
五、科技特派员工作接受区科特办、派出单位以及服务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服务期间,不得私自停止服务,特别状况下,由区科特办、派出单位和工作站协调解决。
七、驻站科技特派员年初要做出工作方案,每半年向工作站书面汇报本人工作状况、担当项目的进展状况,年终要书面总结一年的工作,由工作站批阅后统一上报旗科特办。
八、科技特派员要记好工作记录,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九、科技特派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尽职尽责,为生产一线的农夫服务,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
十、科技特派员工作年终由区科特办、工作站和派出单位及服务对象共同考核。
工作站管理制度一、员工作站接受市科技特派办公室的领导,详细负责本站科技特派员的组织支配、协调管理、检查督促、考核等事宜。
二、负责本站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定、工作总结、信息等材料的汇总上报及工作。
三、帮助有关单位为科技特派员驻村服务制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准时为各级科技特派员供应技术、服务需要、市场等信息。
五、定期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学习、沟通、研讨,培训活动。
六、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准时将本站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状况以书面材料上报科技特派办公室。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指标说明

填报的申请书、推荐函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11.培训场次(次)
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的场次
培训指导签到表、培训资料、照片等
12.培训人数(人)
接受技术培训指导的累计人数
培训指导签到表、培训资料、照片等
13.创业辅导人数(人)
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创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的人员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指标说明
绩效指标
指标说明
证明材料
1.工作站实现产值(万元)
指依托单位年度营业收入总和
年度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2.入驻各级科技特派员数量(个)
指经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包括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和外聘科技特派员
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材料;外聘科技特派员同时需提供聘书或相关合作协议
3.入驻各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天数(天)
指入驻科技特派员在站工作总天数
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志、工作照片等相关材料
4.引进推广新技术(项)
从依托单位外部引进并推广的新技术
签订的引进、转让协议等相关合同、协议
5.引进推广新品种(个)
从依托单位外部引进并推广的新品种
签订的引进、转让协议等相关合同、协议
6.引进推广新装备(个)
专业大户申报、认定材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等
14.带动发展农户数(户)
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以及签订相关服务或合作协议的农户(包括专业大户)数
培训和指导签到表等材料,相关服务或合作协议等
15.带动户均增收(元)
带动的农户(包括专业大户)户均增收
经农户签字确认的增收证明,以及相关销购协议等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推动农村科技事业发展,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站管理制度1. 工作站设立(1)工作站由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科技行政部门批准设立。
(2)工作站应依托当地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等法人实体成立。
2. 工作站职责(1)工作站应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专业技术特长,围绕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开展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
(2)工作站应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在当地的推广应用。
(3)工作站应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4)工作站应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为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 工作站运行(1)工作站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提名,报上级科技行政部门批准。
(2)工作站设立技术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技术指导和决策。
(3)工作站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工作站经费(1)工作站经费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主要用于工作站人员工资、设备购置、培训、调研等。
(2)工作站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三、科技特派员职责1. 技术服务(1)科技特派员应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
(2)科技特派员应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开展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2. 产业推广(1)科技特派员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科技特派员应加强与农业企业的合作,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3. 科技培训(1)科技特派员应定期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2)科技特派员应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开展针对性强的科技培训。
4. 创新创业(1)科技特派员应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科技特派员应发挥自身优势,为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创业辅导。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青海省首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通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青海省首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2.24•【字号】青科发农〔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青海省首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持续巩固深化新时代青海特色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增强科技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使命感、责任感,现就启动青海省首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是省科技厅针对我省基层科技力量缺乏和科技管理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整合省、市(州)、县科研力量,以省级科技特派员团队为主体与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示范基地和辐射带动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等便利条件的乡村企业(合作社)“一对一”结合,以实用技术成果集成转化及产业化为目标的乡村产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是新时代实现科技创新要素与乡村产业“零距离”对接的创新探索。
各级地方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工作。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作为科技支撑乡村产业振兴的核心力量之一,统筹规划域内科技需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对接,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驻点安置、协议签订、工作开展等支撑服务工作,使之成为域内乡村产业振兴的“智囊”和科技创新创业的排头兵、先遣队。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在当地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通过互联网+团队协作、长期驻点、相互促进、全产业链条等方式,推动科技与需求的全方位耦合,让更多成熟、实用农牧业技术成果在一线转化推广,形成实效,切实打造乡村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青海省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通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青海省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7.24•【字号】青科发农〔2023〕57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青海省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通知青科发农〔2023〕5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等要求,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结合科技特派员2022年度考核情况,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开展了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工作,经省科技厅专题会审议并报科技部核准,已确认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认定104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详见附件《2023年度青海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情况表》)。
同时,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将我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已下达至各县科技管理部门。
针对我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人数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省科技厅从2023年起支持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多点服务试点,即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可以服务同一地区的多个乡村企业(合作社),也可以跨地区开展科技服务,还可以参加多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多点服务。
请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所辖地区的科技特派员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和多点科技服务工作,强化经费监管,督促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完成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工作经费的拨付,充分发挥青海省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服务与管理平台在日常管理、科技服务和考核核查的作用,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题调研活动方案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题调研活动方案1. 背景介绍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是指在特定的技术领域,组织专门的科研人员进行深入的调研和研究,在特定的领域形成专业的调研队伍,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
为了更好地组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专题调研活动,有必要制定相关的方案和计划,以保证调研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兼具,从而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2. 调研活动主题确定确定调研活动的主题至关重要。
在确定主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前的科技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以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专业优势和研究重点。
可以选择当前热点领域,比如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可再生能源等作为调研主题,以确保调研活动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3. 调研目标和范围界定在确定调研主题后,需要明确调研的具体目标和范围。
明确调研的深度和广度,确定调研的内容和重点,以及确定调研的对象和范围。
也需要充分考虑调研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以及如何有效的应对和解决。
4. 调研方法和工具选择在确定调研目标和范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调研方法和工具。
可以选择问卷调研、实地调研、访谈调研等方法,以及选择合适的调研工具和设备,以确保调研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也需要充分考虑调研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如何有效的应对和解决。
5. 调研过程管理和监督在确定调研方法和工具后,需要建立完善的调研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
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调研人员的责任和任务分工,建立有效的数据收集和管理机制,以及制定有效的调研结果分析和评估标准,以确保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6. 调研结果分析和总结需要对调研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梳理和分析调研数据,总结和归纳调研成果,提炼和总结调研经验,提出调研建议和解决方案,以确保调研活动的成果得以充分利用和推广,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题调研活动方案,我认为需要充分考虑科技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确定好主题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调研方法和工具,并建立完善的调研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以及对调研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总结,以确保调研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兼具,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财务制度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财务管理,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正常运转,维护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财务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全部财务活动。
第三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严谨、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五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调度和管理资金。
第六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银行账户,专门用于本单位的资金往来,便于资金的收支管理。
第七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并保障税收的准确、及时发放。
第八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差旅费用报销制度,明确差旅费用的标准和审核程序,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报销。
第九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加强经费监管,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
第十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核定资金使用风险,及时处理风险事件,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财务文件、凭证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十二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活动的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依法纳税,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五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七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建立财务监督制度,明确监督机构和监督程序,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审计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财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遵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办《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的通知》(遵市办
发 [2004]15号 )及市政府办《关 于印发遵义市 国家
第 二章 申报 与 立项
创新型试 点城市推进方 案》(遵府办 发 [2014]136
第六 条 申请 建 立科 技 特 派 员工 作 站 的单 位 ,
号)文件精神 ,深人推进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 ,特制 应具 备 以下条 件 :
定遵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管理办法。
(一 )应符 合《遵义 市 中长期 科技 发展规划 纲
第二条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是我市科技创新 要》所确定的重点领域 和产业发展方 向。
平台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是现代农业社会化
(二 )在 我 市 注册 并 具 有独 立 法人 资格 ,经 营 或
科技服务体系的新模式。
运行 状况 良好 。
第三条 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旨在聚集和
(三 )有 较 强 的成 果 转 化 、技术 支 撑 和市 场 竞 争
整合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优势资源 ,提升科技特派 力 ,有一定 的产业化经营基础 ,在产 、加 、销各个 环
员服务农业 、服务园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推动科技 节有一定的带动力 ,对区域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单 位签 订计 划 任务 书 ,并按 计划 任 务 书下拔 经 费 。 行 。
第 十三条 科 技特派员 工作站建设实 行动态
第三章 支持 和管 理
管理 ,将实行定期检查考核 ,对资源整合不够 、服务
第 八 条 对 确 定 立 项 的科 技 特 派 员 工 作 站 建 效 果 不 佳 、带 动 作 用 不 强 的工 作 站 ,取 消 其 认 定 资
代高效农业示 范园区和农业科技 园区内科技特派 和农 民提供创 新创 业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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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茄果类蔬菜高产栽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工作站简介
本工作站成立于2013年
组成人员:
本工作站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科学栽培技术与品种提纯复壮提高王家坪一带七星椒产量,最终达到提高农民收入,满足企业有足够的原材料加工:
主要依托单位:张家界王家坪砂子垭七星椒专业合作社,张家界灵洁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工作站实行考勤制度,考勤由工作站专人负责,请销假须由站长批准,驻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及下乡补贴经站长审批后由工作站支付。
二、每月第二个星期二召开一次例会,听取驻站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开展情况,相互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站长可根据具体生产情况安排部署科技特派员工作。
三、科技特派员每月驻村服务不少于5天,遇到农忙季节,应合理安排服务时间。
四、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年培育指导科技示范户不少于3户。
五、科技特派员工作接受区科特办、派出单位以及服务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服务期间,不得私自停止服务,特殊情况下,由区科特办、派出单位和工作站协调解决。
七、驻站科技特派员年初要做出工作计划,每半年向工作站书面汇报本人工作情况、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年终要书面总结一年的工作,由工作站审阅后统一上报旗科特办。
八、科技特派员要记好工作记录,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九、科技特派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尽职尽责,为生产一线的农民服务,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
十、科技特派员工作年终由区科特办、工作站和派出单位及服务对象共同考核。
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员工作站接受市科技特派办公室的领导,具体负责本站科技特派员的组织安排、协
调管理、检查督促、考核等事宜。
二、负责本站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定、工作总结、信息等材料的汇总上报及工作。
三、协助有关单位为科技特派员驻村服务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及时为各级科技特派员提供技术、服务需要、市场等信息。
五、定期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培训活动。
六、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时将本站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科技特派办
公室。
工作站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队伍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登记
工作站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人员由工作站站长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表经站长签字盖章后存档,年终凭考勤考勤情况发放奖金和凭优挂提供参考。
二、批假权限
工作站工作人员请假,由工作站站长批准;服务乡镇确有农业需求时原则上不得请假。
三、请假制度
1、病假:凡因病请假,须出示书面请假条,并按请销假程序办理手续。
2、事假:因事请假,须事先写出请假条,办理请销假手续。
3、工作站工作人员在职期间的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脱岗。
四、考勤考核标准
1、例会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10元。
2、不参加一次例会扣50元,连续缺席5次例会,或连续两次基地农业生产急时问题仍然不能及时解决且不上报,解除劳动合同。
4、普通病假一天扣10元。
全年累计病假60天以上,视为不再适本站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以净工作日计算)
5、重大疾病需离岗病休的,另行规定。
五、检查、监督、公示
1、工作站人员每次例会与服务企业共同对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核实。
2、工作站出勤情况对外公布,便于监督和体现公正性。
3、考勤人员检查考勤时,其他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替他人隐瞒实情,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予以经济处罚。
六、本办法未尽之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