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设计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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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3章基本规定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地基基础设计基本原则

地基基础设计基本原则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底面 积及基础埋深 计算地基变形
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 和斜坡的稳定、滑坡推力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 准组合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在效应的准 永久值组合 (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 组合,但分项系数均为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 地基变形允许值 [S]
排水的施工方法建造,施工条件和工艺简单,设计时只 考虑基底以下土的承载能力,不考虑基础侧面土的抗剪 强度对地基承载力的影响,还忽略了基础侧面与土之间 的摩擦阻力。
深基础都采用特殊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机具,施工条 件比较困难,工艺比较复杂。设计时,要考虑侧壁与土 的摩擦阻力对基础的有利作用。
选用原则:在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的 前提下,宜优先考虑采用浅基础。
22常见浅基础特点总结单独基础条形基础基底面积越来越大对上部结构荷载的扩散作用越来越强在相同的上部结构荷载作用下基底压力和基底附加压力越来越小刚度越来越大可以适应更软弱的地基可以减小地基的沉降变形在相同的地基条件下可以承受更大的上部结构荷载作用设计计算方法越来越复杂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越来越高23二浅基础类型的选用与比较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体型与功能要求荷载大小与性质分布情况相邻建筑基础情况施工条件材料供应以及抗震设防情况等综合考虑
主要内容
浅基础的类型与选用 地基基础设计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基础的埋置深度 地基承载力的确定 基础底面尺寸的确定 地基变形验算 减轻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危害的措施
第一章 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原则
概述
浅基础与深基础的区别
主要在施工方法及设计原理上: 浅基础的埋深不大,一般通过普通基坑开挖、敞坑
排水的施工方法建造,施工条件和工艺简单,设计时只 考虑基底以下土的承载能力,不考虑基础侧面土的抗剪 强度对地基承载力的影响,还忽略了基础侧面与土之间 的摩擦阻力。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doc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doc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89)建标字第144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了修订,改名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三十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精神,由我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勘察单位和高等院校,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修订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六个附录,对原规范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主要内容有: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要求,规定了设计原则和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规定,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二、对土的分类和描述作了部分修订,规定了砂土的下限,增加粉土一类,修订了红粘土的定义。

三、增加用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确定岩石地基承载力的方法。

取消老粘土和新近沉积粘性土的承载力表,增加粉土承载力表,修订了红粘土承载力表,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土的工程特性指标。

四、修订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补充了不同冻胀类型地基防冻害措施。

基础工程-第一章 地基基础的设计原则(2007.3)

基础工程-第一章 地基基础的设计原则(2007.3)

乙级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 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对短暂情况,可根据需要按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设计;对偶然情况,可不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1-1-2 基础工程设计的任务
主要任务:结构效应分析。 1、基础结构作用效应分析:确定由于上部结构荷载、 地基反力作用,在基础结构上的作用效应,即基础结构内 力:弯矩、剪力、轴力等。 2、根据拟定的基础截面进行基础结构抗力及其他性 能的分析,确定基础结构截面的承受能力及其性能。 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根据材料和结构对作用的 反应,可采用线性、非线性、塑性理论计算;按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线性理论计算,必要时采用非线 性理论。计算结果均应小于基础材料的抵抗能力。
1-2-3 地基基础设计基本规定
1、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 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 规定; 2 .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 规定; 3. 表1-8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 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 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 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 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 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验算; 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 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建筑物,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原则,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第5章“地基基础设计的计算方法”之强制性条文:第5.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6章“地基基础设计的变形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6.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变形特点,选择合适的变形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7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稳定性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7.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稳定性特点,选择合适的稳定性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8章“地基基础设计的施工及验收”之强制性条文:第8.2.1条:地基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土和岩石的勘察和试验,确定地基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9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监测与检测”之强制性条文:第9.2.1条:地基基础施工后,应进行地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基问题,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第10章“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之强制性条文:第10.2.1条: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的特殊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了原规范(GBJ7-89)。

新规范共有27条强制性条文,分别分配在第3章至第10章中。

新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并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

同时,对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明确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精心设计。

第一章地基基础设计原则

第一章地基基础设计原则
形式:平板式、梁板式(下凹或上凸)。
1.3 基础类型
五、筏形基础
特点:
①一般埋深较大,沉降量小; ②面积较大,整体刚度较大,可跨越地下局部软弱土层,并调
节不均匀沉降。
适用:
①上部结构荷载大、地基土软弱、基底间净距小的情形; ②特别适合有地下室的房屋或大型水池、油库的底板结构。
1.3 基础类型
六、箱形基础
定义:由顶、底板与内、外墙等组成,并由钢筋混凝土
浇注而成的空间整体结构。
1.3 基础类型
六、箱形基础
特点:刚度和整体性强,具有良好的补偿性和抗震性
及附带功能(地下室、车库或设备间)。
适用:当采用筏基太厚时,或用于无水(或少水)时
的高层建筑等情况。
计算:
顶、底板计算(分局部、整体两种弯曲计算) 内、外墙计算
线分布假定求出基底反力,求出基础内 力(常用的有静定分析法、倒梁法、倒楼 盖法等); 直接将基底反力(直线分布)反向作用 于地基表面,计算地基变形。
1.4 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共同作用概念
二、实际荷载传递特性

上部结构

基础

地基

1.4 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共同作用概念
三、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共同作用概念
承载力要求
p < fa
基底压应力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变形要求
s < [s]
地基变形允许值,按行业、地基等级不同而不同
稳定性要求
水平荷载下的抗倾覆、抗滑移稳定性
基础的抗浮稳定性
基坑及坡地建筑物的稳定性
1.1 地基基础设计原则
二、现行规范设计原则
对于地基,采用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控制设计方法; 对于基础结构本身的内力与配筋计算,采用按承载力能力极 限状态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 参照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2394)

地基基础设计的三项基本原则

地基基础设计的三项基本原则

地基基础设计的三项基本原则
地基基础设计的三项基本原则如下:
1. 承载能力要求:地基基础设计首先要满足建筑物对地基的承载能力要求。

这包括确定地基的承载力、地基沉降和稳定性等参数,以确保地基能够安全地承受建筑物的重量和荷载。

2. 变形控制要求:除了承载能力,地基基础设计还需要考虑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变形控制。

过大的地基变形可能导致建筑物的开裂、倾斜或其他结构性损坏。

因此,设计中需要合理控制地基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以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3. 经济性要求:在满足承载能力和变形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地基基础设计还应考虑经济性。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基础类型、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优化地基处理方案等,以降低工程造价。

这三项基本原则是地基基础设计的重要指导原则,设计师需要在实际设计过程中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地基基础的安全、可靠和经济。

同时,还应遵循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以保证设计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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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设计原则
进行地基基础设计时,必须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设计等级、建筑布置和上部结构类型,充分考虑建筑场地和地基岩土条件,结合施工条件以及工期、造价等各方面的要求,合理选择地基基础方案。

常见的地基基础方案有:天然地基或人工地基上的浅基础;深基础;深浅结合的基础。

一般而言,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便于施工、工期短、造价低,如能满足地基的强度和变形要求,宜优先选用。

地基基础设计原则
1.对地基计算的要求
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表3.。

0。

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匀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刚,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2.关于荷载取值的规定
地基扣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永久组合,不应计人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和斜坡的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在确定基础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基本组合值可取标准组合值的 1.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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