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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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登记流程图

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登记流程图
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登记流程图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合法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服务窗口业务专管员受理申请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社保经办机构承办人审核(3个工作日)

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批(2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 (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社保征缴业务流程介绍

社保征缴业务流程介绍

3.专有信息变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税务部门认定信息,例如缴 款方式,重点费源类型字段,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登记变更模块,对 专有信息中可修改项目进行变更,系统后台自动记录每次变更,将变 更信息写入参保信息变更表中。另一部分则通过社保部门的参保信息 接口进行更新,如按工资总额征缴标记,行业统筹标记等,系统将每 次接收的变更数据也写入到参保信息变更表中。在缴费登记变更模块 则显示最新的专有信息。
在社保开票一致。 同一笔应征只能开一次票。 网上申报的自动开票。 对于已开票,但未入库或是未发送到税库平台扣款的,如有银行帐
户变更或银行帐户错误修改,可以到“税票信息修改”模块进行更 改。 五县区的社保费开票还沿用原有的开票模块。 不按工资总额缴纳的可以直接进行开票,不考虑缴费人状态。
社保费税票作废
社保费减征维护
功能描述 根据规定对某个特定行业的单位的特定
的社保费进行统一减征;或者对特定企业 进行减征。进行相关的减征数据维护,减 征分为按幅度减征和按额度减征。
非正常户认定及恢复
非正常户认定
社保缴费户未申报时间超过3个月或未缴款时间超过3个月,税务机关 发起“非正常户认定”文书,经过文书流转,终审后,即认定该缴费户处 于“非正常户”状态。每天晚上通过接口方式将非正常户信息发送给社保 部门。
4.缴费登记状态变更:通过认定管理功能,如非正常户认定,注销 管理等功能实现状态变更,同时将每次状态变更写入状态变更表。在 缴费登记变更模块则显示最新的状态。
5.银行信息变更:对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在“银行登记变 更”模块对银行信息进行变更。对于单独办理缴费登记的纯社保户, 可以在缴费登记变更模块中对银行信息进行变更,系统对每次操作记 录变更信息。
社会保险费应征数核销

图一参保登记、缴费业务流程图

图一参保登记、缴费业务流程图
4、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提供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和注销户口证明 2、相关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 登记表》和相关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 登记表》和相关材料
转入地县区社保 经办机构
1、复审相关材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系统确认。 2、填写《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并邮寄到转出地县区社保 经办机构。
3、实收处理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录个人账户基金明细 情况。
参保登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参保登记表》 《转入申请表》
参保登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参保登记表》 《转入申请表》
填写《参保登记表》,并签字、留指纹确认。
村/社区协办员
1、检查参保人员相关材料。 2、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村(社区)委员会公章。 3、对符合条件参保人员进行公示。 4、上报相关材料。
乡镇/街道事务所 县(区)级经办机构
1、进行材料初审,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2、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每月5日前上报初审材料。 4、每月5日前上报人员的增减变动表及相关手续。
《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转出地县区社保 经办机构
1、核实《保险关系接收函》中相关信息。 2、转移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 3、注销转移人参保信息。
个人账户转账支票
图四:信息变更业务流程图
单位
工作事项
参保对象
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村/社区协办员 乡镇/街道事务所
1、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2、汇总本村当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及 相关材料。 3、上报相关材料。
1、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2、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生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3、编制《基金支付审批表》,送区级财政部门。 4、财政划转资金到帐后,将支付明细清单、资金转账凭证等提供给金融机构 5、核对金融机构反馈的支付明细,将支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支付确 认处理,实现相应个人账户记录额。

邵阳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指南及流程图

邵阳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指南及流程图

邵阳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指南及流程图作者:来源:发布时间:[03-24] 点击数:226一、事项名称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三、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相关权力行使者四、办事依据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湖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44号)4、《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6号)5、《关于印发《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提前退休备案复审办法》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8号)6、《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6]5号)7、《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3号)8、《关于未参保国有农业企事业场所和农户型国有林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7]15号)9、《关于未参保国有林业事业场圃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7]16号)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社办发[2009]4号)1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12号)12、《关于认真做好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1]90号)13、《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91号)五、办理条件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或长期在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可以办理正常退休。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业务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业务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业务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1 职责部门(和分工)社保待遇审核部门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业务受理、审核、核算和待遇发放。

社保待遇复核部门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复核。

2 工作流程和要求2.1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业务申报2.1.1 受理2.1.1.1 申报对象符合退休条件且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垂管单位)在职在编参保人员。

2.1.1.2 申报材料⑴机关事业单位:①《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②《阿克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减审核表》(五联单)③《阿克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个人信息表》;⑥《退休人员退休费审批花名册》;⑦《阿克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中人”待遇审核表》;⑧《阿克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老办法初始待遇核定表》;⑨《阿克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补(退)费申请表》(存在退费的填写)。

⑵企业单位: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审批表》;②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1.2 审核2.1.2.1 对是否符合待遇核定条件进行审核。

2.1.2.2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区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分别核算:2.1.2.2.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核算待遇,退休时间、领取待遇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退休人员类别等信息要以退休审批表为准,进行数据维护,需要退费或进行职业年金申拨的办理相应业务,核定中人待遇,打印《离退休人员待遇信息表》,交参保单位签字盖章。

2.1.2.2.2 企业退休人员核算待遇,核对建账日期、个人初次参保日期、身份证出生日期、档案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视同缴费年限、离退休日期、待遇核定时间、特殊工种、离退休类别等基本信息;信息核对无误的,养老待遇审核岗应维护退休单位编号、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信息,核定基本养老金,打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签字盖章。

正常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操作流程图

正常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操作流程图

退休 类别 正常
因病
பைடு நூலகம்特殊 工种
退职
退休年龄
生日当月
鉴定结果落款 时间
审批时间
鉴定结果落款 时间
适用条件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女干部55周岁
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到鉴定 结果落款时间时男不低于50周岁,
女不低于45周岁
经审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到鉴定 结果落款时间时男不足50周岁,
《参加工作时间及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表》 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女职工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岗位协议.
知识回顾 Knowledge Review
女不足45周岁
*以上退休类别都要求累计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符 合规定条件

4.点击"Z实指数"图标
进入"编辑中断月数"页面.
〔1没有中断月数的退休职工直接单击"Z实指数计算"中的[计算]按钮计算 出"Z实指数",点击"保存"—"退出". 〔2缴费有中断的,点击"编辑中断月数",手动修改"中断月数"—保存—退 出后,计算"Z实指数",点击"保存"—"退出". 〔被保险人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 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时,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
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使用讲解
职工养老保险科
一,程序下载路径和安装 下载路径:登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
"网上下载"---行政审批,下载退休审核系统企业版v4.7并安 装.

《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经办工作流程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以下简称《意见》),认真做好解决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用于解决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业务经办,其他人群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条申请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和经办工作由各级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应保未保人员”由单位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按现行经办管理体制,经市、县、行业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确认后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1995年以前离岗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四条各级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意见》规定对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人群范围严格进行界定,不得扩大和缩小范围。

第五条对申请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人员,要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参保人员审核认定表》(附件1),并附相关资料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意见》要求进行审核。

第六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保未保人员”,要按规定在职工户籍所在地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意见》规定的缴费标准核定补缴金额(不含滞纳金、利息,下同),并出具《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参保人员持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到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七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1995年以前离岗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由户籍所在地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意见》规定的缴费标准核定补缴金额并出具《宁夏回族自治区1995年以前离岗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表》(附件2),参保人员持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1995年以前离岗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到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

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图

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事项流程图社会保险基金记账、分账项目●办理时限:2日 ●业务经办类 ●本项目不收费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鄂政办发[2003]108号即时1、11图例 文 件 流作业指令流配套资料流信息反馈流 2日传递税票 受理签收地税部门传递税票 1、《通用缴款书》第五联;2、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汇总表;3、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电子数据。

接收社会 保 险 基 金 结 算 中 心 综 合 服 务 大 厅发文发证统一协调指挥 全程跟踪服务 联系电话 :8463812 经办机构取件 各经办机构 记账分账办理1、清点税票、核对金额;2、双方签字认可。

基金结算科1、按险种记账、分账;2、划分个人账户;3、编制《社会保险收入交接表》并盖章。

《社会保险收入交接表》 基金结算科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事项流程图社会保险基金调账项目●办理时限:3日 ●业务经办类 ●本项目不收费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鄂政办发[2003]108号当场1日图例 文 件 流作业指令流 1日 配套资料流 信息反馈流1 1日申 请 受 理申请单位和个人 提供有关材料 1、单位情况说明; 2、地税部门开具更正通知书;(注:同一单位企业养老和机关事业养老串户,不需开具。

)3、单位和个人缴款税票。

审查材料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结 算 中 心 综 合 服 务 大 厅联系电话 :8463812初审审签办理基金结算科负责人1、审核申请材料;2、提出处理意见。

1、办理调账业务;2、资料归档。

基金结算科 经办人员基金结算科经办人员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结算中心分管领导审核申请材料,审签意见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即时统一协调指挥 全程跟踪服务 联系电话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事项流程图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项目●办理时限: 4日 ●业务经办类 ●本项目不收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令第259号;省政府令230、231号;鄂政办发[2003]108号即时 1、11 2日 41日图例文 件 流作业指令流配套资料流 信息反馈流1日窗口外 内部运行申 报 受 理 申报单位报送 有关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基本情况汇总表、工资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附:电子数据) 3、劳动工资和上年度财务年报表; 4、缴费工资基数公示证明;5、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本人签字;6、工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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