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毕业学位授予审核通知书

合集下载

无学历证明申请函

无学历证明申请函

无学历证明申请函尊敬的XXX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是XXX,最近得知贵校即将开展的XXX专业的招生工作,非常激动和期待。

我向往学习该专业已有多年,并且对贵校的教师和教学环境非常认可,因此希望能够申请参加贵校的招生考试。

然而,我面对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我无法提供学历证明。

尽管我很努力地曾经想要完成大学学业,但由于一系列不可抗力的原因,我最终无法获得学位证书。

然而,我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在过去的几年里,我通过自学和实践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知识和技能,我相信这些将有助于我在XXX专业取得成功。

首先,我非常明白大学学位的重要性,它代表着系统学习和全面知识的掌握。

然而,在我没有机会进入大学的情况下,我通过阅读大量与该专业相关的书籍、期刊和论文,努力扩展了我的知识面。

我深入了解了XXX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同时不断关注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行业趋势。

其次,虽然我没有大学的学位证书,但我通过参与各种实践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参与了许多行业的实际工作,这让我对XXX专业的实际操作有了深入的了解。

这些实践经验使我能够理解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并且培养了我的解决问题和团队合作能力。

此外,我还积极参加各种与XXX专业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

在这些活动中,我能够与业内专业人士交流,了解行业动态,并及时获取最新的知识和技能。

这进一步加强了我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我相信,学历虽然重要,但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有能力成功的唯一标准。

无论是知识、经验还是潜力,我都自信能够证明自己能够胜任XXX专业的学习和工作。

我会尽一切努力,学习并掌握专业知识,为我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我非常恳请贵校开导。

希望能够给予我一个机会,让我参加贵校的招生考试,并在面试中充分展示我的才能和学习潜力。

我相信,只要给我一个机会,我定会不负众望,为贵校的教学质量和学术声誉做出一份贡献。

最后,我要真诚地表达对贵校招生办公室的感谢。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申请函。

自考本科通知书

自考本科通知书

自考本科通知书尊敬的考生:您好!非常荣幸地通知您,您在本次自考本科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顺利通过了所有科目的考核。

特此通知书是对您在学业上的辛勤付出和优秀表现的充分肯定。

首先,请接受我们对您的衷心祝贺!您的努力和毅力在这一时刻得到了回报。

您所取得的成绩不仅是对您个人能力的证明,更是对您及家人,以及教育工作的肯定。

希望您能够倍加珍惜这一荣誉,为自己树立更高的目标,不断追求进步和完善自己。

接下来,请您注意以下事项:1. 学历认证:您所获得的成绩已经提交给教育部进行学历认证的审核。

一旦学历认证通过,您将获得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2. 毕业论文:根据规定,您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并提交毕业论文。

请您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时间节点,准备并提交论文。

论文的质量和通过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您的最终学历。

3. 毕业典礼:为了表彰您的优秀表现,学校将组织庄重隆重的毕业典礼。

典礼时间将以短信、网站发布等方式通知,请您密切关注学校的通知。

4. 学位授予:在完成学业并通过学历认证后,您将有机会申请学位。

学位授予是对您在学术研究上的成果和贡献的认可,也是您继续深造或从事相关工作的重要凭证。

最后,再次祝贺您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优秀的成绩。

希望您能以此为契机,继续充实自己,努力追求更高的目标。

并希望您能永远保持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为社会、为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由于自考本科是一项具有一定难度和挑战性的学习任务,这一成绩更需要您的不断努力和坚持。

相信您的成功将成为激励自考新生的榜样和动力。

最后,请您关注学校网站和学校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了解更多关于学历认证、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的相关事宜。

再次祝贺您!感谢您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付出和努力。

祝您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学校教务处。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根据本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学院有权在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文学、工学和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的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正常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在校期间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3、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毕业论文(设计)及其它毕业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4、学业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在校期间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或平均成绩专业排名75%及以内,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者(计算平均成绩时,重修、补考通过的科目一律以60分计算)。

(2)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证书的;英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的。

(3)在校期间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市级学术竞赛(含贵州大学校级学科专业竞赛)获一、二、三奖,或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获奖者;或科研(含贵州大学SRT、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获得地市级(含贵州大学校级)以上奖励者;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北图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普通高等学校学报、CSCD源刊、CSSCI源刊、EI源刊)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者;其它刊物论文须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和认定(艺术类可为作品)。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6年7月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

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种类、领域授予。

对于可授予不同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原有专业基础以及研究生所学课程、研究课题,授予相应门类学位。

第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各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中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在本校学习并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经我校审查同意,均可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使用同一篇学位论文重复申请学位。

凡因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规范受到处分的不授予学位。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机构设置(一)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各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学者组成。

成员一般为25名,主席由校长担任,任期2~3年。

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校长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根据学科门类成立若干学位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学位分委员会一般由7~1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任期2~3年。

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

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报校长批准。

(三)按培养单位成立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及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

1.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由7~1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原则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总数不低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且至少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术骨干、一名其他学院相关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必须包括院长(主任)、分管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

研究生学院发[2015] 2 号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做好毕业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生)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一)审查原则1、毕业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执行,未达到毕业条件者不予通过且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2、毕业资格审查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审查制度,学院初审,研究生学院复审。

3、审查方式原则上采取分学位点、分学院集中统一审查。

(二)审查内容1、课程学分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审核研究生是否修完所选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2、科研情况学位论文、在读期间发表文章、英语水平均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内医校发〔2014〕38号)进行研究生科研情况的审核。

3、其他培养环节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研究生是否完成学术活动、临床能力训练、教学实践等培养环节。

(三)审查程序和审查内容1、研究生申请(1)个人申请研究生应在所属培养单位要求时间内,核对本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实践环节学分、学术活动、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等情况,并提交毕业资格申请。

(2)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研究生申请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①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与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者综述。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原文、封底)。

②研究生通过外语等级的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科期间如在其他院校攻读并通过外语等级的学生,原件需要报送研究生学院继续审核。

2、学院初审(1)毕业资格审查:各学院应根据文件规定对研究生提交的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则不予通过。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二级培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经各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发放“论文答辩表决票”。

(2)存档材料整理:各学院在做毕业资格审查的同时,需完成研究生培养环节的业务档案整理工作。

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往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通知

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往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通知

关于往届(2010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哈商大〔2010〕48号文)(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对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为确保本项正常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可以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四种情况(一)因大学(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未达到学校规定成绩要求者,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国家统考并达到学校规定成绩要求;(二)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合格而结业,但其后一年内,补做毕业论文(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证书;(三)因重修课程累计学分超过25学分未取得学位者,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选择相应课程申请参加正常期末考试。

经考试合格后,使得重修课程累计学分减少至25学分之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四)因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未取得学位者,对于工作满一年且表现好、取得较大成绩者(以研究生考试录取通知书、地市级以上获奖或正式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为准),由用人单位考核出具证明,学校审批,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毕业离校两年内完成。

以上除第(二)条所述结业生外,其它原因结业生不补授学士学位。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一)申请时间在《暂行办法》规定时效内每学期第十五周内。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1.对于存在上述四种情况的往届(2010届)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要准确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翔实完备的基础材料。

经学院初审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学秘书统一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于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申请,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对通过审批申请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生申请时需出具的材料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2.有关佐证材料原件;3.两张与毕业证上使用的相同同版照片。

以上内容请及时传达给有关学生。

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务处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1)、登录/wizlong/学分制管理平台,在延期毕业栏里点击延期毕业选项(图1)。
(图1)
(2)、在申请原因栏里填写延期原因(如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毕业论文成绩未达良好、学位课程平均分未达70分等情况),然后点击延期毕业按钮(图2)。
(图2)
3(3)、延期毕业申请成功后的界面(图3)。
(图4)
4(2)、点击取消延期申请按钮(图5)。
(图5)பைடு நூலகம்
(3)、取消延期毕业申请成功后的界面(图6)。
(图6)
6、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咨询方式由于学院目前办公电话较忙,为方便学习中心老师和同学对延期毕业问题的咨询,建议发邮件至zhusl@信箱,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学历教务部2008年3月14日
(图3)
5、怎样撤消延期毕业?对已经申请了延期毕业的同学,如果达到了学位授予的条件,或虽然没有达到学位授予的条件但决定放弃申请学位想要毕业的,必须由学生自己在网上办理撤销延期毕业的申请。撤销延期毕业申请时间也必须在学院每次毕业审核开始前。对撤销延期毕业申请的同学,按学院最近的一次毕业审核给予毕业。撤销延期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登录/wizlong/学分制管理平台,在延期毕业栏里点击延期毕业选项(图4)。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各学习中心,全体同学:
每次学院毕业审核期间,都有学习中心老师或同学咨询关于延期毕业的问题,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延期毕业的有关规定,学院教务部就一些常见问题回答如下:1、为什么要申请延期毕业?根据《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浙大发远程[2002]1号)的文件规定,2007级春季及以前的专升本、高升本、第二本科学生申请学位的有效期分别为5年、6年、4年,学生必须在毕业当期申请学位,超过学位授予的规定年限或学生毕业以后,均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对符合毕业条件但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又希望拿到学位的同学,在申请学位规定有效年限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可以采用申请延期毕业的方式。2、哪些同学需要申请延期毕业?对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2007级春季及以前的学生,如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毕业论文成绩未达良好、学位课程平均分未达70分等情况,或第二本科学生全部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未达70分,可申请延期毕业。3、哪些同学不需要申请延期毕业?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需要申请延期毕业:(1)未达到毕业条件,如未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尚有课程未通过,正在进行毕业论文环节尚未完成的;或统考未通过,正式学籍未达规定年限等;(2)必修课各学期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学分超过了学位授予要求的;(3)医学类学生参加校学位办单独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未一次性全部通过的;(4)考试作弊或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5)第二本科学生未取得第一学位的;(6)超过学位申请有效年限,或学生毕业以后。4、怎样申请延期毕业?2申请延期毕业时间必须在学院每次毕业审核开始前,由学生自己在网上办理(毕业审核期间会关闭延期毕业操作系统),为了维护毕业审核的严肃性,逾期一律不再进行延期毕业的申请与撤消。请需要申请延期毕业的同学,密切关注学院关于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的有关通知。对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同学,如果不申请延期毕业,则按正常情况毕业。申请延期毕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毕业证、学位证书暂未颁发声明

毕业证、学位证书暂未颁发声明

毕业证、学位证书暂未颁发声明
亲爱的学生:
感谢您选择我们学校进行研究,并且即将完成您的学业。

在此,我们希望向您宣布一项重要决定。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控制和相关政策调整,学校暂时无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们非常抱歉给您带来的
不便和困扰。

我们理解您对于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期望和迫切需求。

同时,我们承诺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确保您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能
尽快发放给您。

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证明信:学校将提供一份正式的证明信,证明您已经完成了
相关学业并具备相应的条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个人需求,证明信可用于就业、继续深造或其他用途。

3.延期颁发:一旦情况允许,学校将尽快安排颁发正式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们将通过邮寄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将证书寄送给您,以确保您能够及时收到。

请您放心,学校将全力以赴解决当前的困境,并尽可能为您创造更好的学术和就业发展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的支持和理解。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学校的教务处联系。

祝您学业有成,未来充满希望!
敬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未通过毕业/学位授予审核通知书
同学:
在2010年毕业/学位授予审核中发现,你未达到毕业/ 授予学位条件,请你明确作出继续修订计划。

如需结业或放弃学位授予的,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学生放弃学位、结业申请表》,否则将默认延长修读时间,直至最高年限。

根据《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广西财经学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如你已达到毕业(未达到学位条件)/结业条件,你可以选择毕业(须放弃继续攻读学位)/结业或者延长时间修读。

选择延长时间修读,应当在规定的弹性学习时间内按照重新学习的相关规定在每学期初申请重新学习相关课程,取得课程学分。

达到毕业条件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申请毕业的,以后不再授予学位;达到结业条件但未达到毕业条件而申请结业的,须在结业后一年内完成未通过课程的重新学习取得学分,方可毕业。

请你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并及时完成相关课程的重新学习。

特此通知。

系(盖章)
2010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