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八年级政治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虽然见死不救的行为应该遭到谴 责,但是它不是法律规定 的义务,从目前来看,见义勇为 还只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 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
杭州团市委要求每一位在校的高中生为社会义 务服务60个小时。杭州学军中学将此纳入高中毕业 的考核范围,如果学生社会实践学分不足,将影响 其高中毕业。 目前,这一规定已实行了4年左右,学军中学成 为对社会实践管理最为严格的学校之一。 实习岗 位:打字、扫地、巡逻 。
*38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的行为体现了什么美德? *为什么人们对他们的行为都给予高度赞扬? *他们的行为受到法律强制了吗?这种义务和法定义务 有哪些不同呢?
2006年3日15点30分, 一辆牌号为赣GA2540的 中型面包车与一辆牌号 为赣G07731的出租车在 位于九江市庐山路信华 游乐中心旁边的十字路 口相撞,面包车侧翻在 地,车上两人被摔出车 外,司机被卡在变形的 车头内动弹不得,奄奄 一息。更令人惊讶的是, 一个装满了百元大钞的 黑色塑料袋摔出后破裂, 里面的钞票撒满了大 街……
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 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作为本次奖励制度改 革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决定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 术奖。500万奖金中50万元属获奖个人所得,450万 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国家最 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 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科学工作者; 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 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在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同时,还设立“中华 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奖”,保留了原有的“国 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和“国 家技术进步奖”。后三项奖的奖金上调为一等奖9 万元、二等奖6万元。
案例 分析
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归纳

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归纳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
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1一、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广泛、真实的民主(1)国家①国家的产生、国家与阶级的关系: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②国家的含义: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③国家的本质: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①国家性质的定义: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②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国家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性质所决定的。
③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①我国民主的特点:新型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A.广泛性:a。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民主权利的广泛性,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b。
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B.真实性: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实现。
②我国专政的特点:新型的专政,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③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的关系。
A.对立:民主适用于人民内部。
专政适用于敌对势力。
B.统一:相辅相成,互为前提。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政治答题模板

1.在《政治生活》非选择题中,凡是涉及到“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或者“国家怎样才能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其答题模板是什么呢?参考答案: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③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保障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④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2、针对解决国际问题,体现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主张或作为(如为什么极力主张构建和谐世界或主权问题)?在《政治生活》里面命题,凡是要求分析或说明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行为,都要从以下知识点去考虑(选取与材料和设问相关的考点):①主权国家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独立权,自卫权,管辖权平等权,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②国家关系的决定因素(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利益的对立是矛盾和冲突的根源。
)③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与作用: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合作与发展和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一贯遵循联合国的宪章和原则,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④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⑤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军事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世界出现了多极化趋势;⑥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我国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我国外交政策的内容的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被选举权
荣誉权 劳动权 荣誉权 荣誉权
受教育权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公民)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广泛性(权利和主体都广泛) 公民权利 真实性(法律和物质保障)
神圣不可侵犯的 平等性(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义务: 法定的、神圣的,不容推卸的
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比做一对 “孪生兄 弟” ,你觉得合适吗?
(一)增强公民意识
公民的权利
选举权 平等权
人格尊严
受教育
依法正确行使权利:
前提条件:
学法、知法、懂法、护法.
正确认识: 权利是有限的.(法律是限度)
要做到:
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
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益. 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不能在合法权益之外谋求非法利益. 依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某中职学校的机械制造专业学生接到通知,
本专业年满18周岁的同学都到学校大会堂去, 参加学校所在地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 举活动。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小张: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人大代表 选举,我一定要参加。 小王:我们现在参加实习,这么紧张劳累, 还参加什么人大代表选举? 小李:学校让我去,我就去,但选举什么样 的人当人大代表与我关系不大。
2.你知道有哪些义务是 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的?
宪法条文:
第32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52条 :中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 团结的义务。 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55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56条 :中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你认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关键是什么?
有序政治参与,前提是要具备公民意识――是维 护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自觉性,是有权 利义务对等、权利责任对等的理念。具有公民意识, 才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路路教授看来,相对于 历史上有关社会成员的其他称呼,例如“臣民”、“子民” 来说,公民享有不容侵犯的权利,诸如知情权、参与权、表 达权、监督权等等,同时也承担与权利相对应的义务。
陈良宇
汉族,1946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19 80年4月入党,1963年8月参加工作,解 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毕业,大学学 历,工程师。
02.10-02.11 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02.11-03.2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03.2-06.9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 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 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1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是什么怎么样中国追索兽首文物遭敲诈持有人要求达赖回西藏随着23日巴黎佳士得公司拍卖中国圆明园兔首鼠首铜像日子的到来中国律师团组织的追索国宝行动在刚刚过去的周末牵动了无数中国人的神经也吸引了全世界众多媒体的关注
保证公民监督权――国家进一步疏通公众利益表达渠道 及保障渠道,把选任官员、评议官员、重大决策、行政收费 标准等进行公示,加强公众对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监督。许 多地方开展的“万人大评议”、“行风热线”,让公共权力 受到更多制约。 如今,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更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建设, 打造网上民意表达平台,为公民“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开 辟了更新、更方便的渠道。 你能行使监督权吗? 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行使监督权?
初中道德与法治部编版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权利与义务》考点整理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二单元《权利与义务》考点核心观点1.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宪法的核心价值是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使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监督权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5.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6.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7.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8.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等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9.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0.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1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2.维护权利要守程序。
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13.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权益争议是通过协商解决的。
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
14.调节主要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15.诉讼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16.法律是保障公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
17.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18.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19.法律责任按照性质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0.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1.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第三课公民权利第1框公民基本权利2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P35、41)(1)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2)人身自由。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七课_二、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2、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婚姻自由权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权力
被唤醒的公民权利意识
• 在中国这样一个转型国家,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路径 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不断地落实一项又一项大大小小 的公民权利。 • 但是恐怕没有人会想到,这样一个诉求的实现,竟然 是通过互联网。 • 是的,互联网正在迅速、深刻、全面地改变着人类社 会,而在中国,它的意义更是非凡。 • 一方面,它强大的信息传播,急速唤醒了人们的权利 意识,另一方面,权利的落实仍要借助互联网。最牛 钉子户,华南虎照事件,书记还乡事件,黑砖窑事件, 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等等,每一件,都让我们在通向 公民社会的路上迈进一步……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
第七课 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
二、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2、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人权是指人按其本性所应当享有的在社 会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由度。 享有和应当享有 首先,人权是一种权利; 其次,人权指的是人的权利; 最后,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其主要特性。
• 西方:人权是个人体验和自由,而不是集体权 利,是人由于其人的属性而具有的公民权利、 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否认“集体人权”的概 念。 • 亚非新独立国家:不仅有个人人权,也包含集 体的人权和自由。 • 对殖民地和附属国人民来讲,最大的人权问题 是民族自决权; • 对已经摆脱殖民统治的新独立国家而言,最紧 迫的人权问题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 而且经济及社会权利同公民政治权利是互相依 赖、互相支持的,充分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保障 是实现人类尊严和保障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的 物质条件。
黑暗的中世纪---神裁法 如热铁神裁法:让罪犯手握 灼热的铁器走一段路,以手是否被灼伤 来判断是否有罪;冷水神裁法:把罪犯 捆绑起来,扔到水中一段时间,以是否 被淹死来定其是否有罪
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全)

【案例2】彭水诗案
• 2006年8月15日,公务员秦中 飞写了一条名为《沁园春· 彭 水》的短信,因内容针砭时弊 获罪被押,40余人牵连其中, 即为轰动一时的“彭水诗案” • 有专家认为,这样一起案件, 是一起重大违宪和侵犯人权的 事件,地方政府领导滥用公权, 必须得到应有惩罚和相关责任 追究,从而使之成为保障中国 公民言论自由的一个标志性事 件。
领悟宪法
宪法是法治的标志 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 “法律至上”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没有“宪法至上”,“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
一、维护宪法的权威
2.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禁 止的事,也不得拒绝做宪法规定的事。
一、维护宪法的权威
3.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宪法规定与确认国家性质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及职权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和其他基本制度国家标志目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1
温总理眼含热 泪看望灾民
祖国首都天安门
金晶用生命护 卫奥运圣火
庄严的天安 门升旗仪式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 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 深沉! 航天勇士在神六 ——艾青《我爱这土地》
飞天前合影
一、维护宪法的权威
3.自觉维护宪法 的尊严
挥汗如雨种庄稼 做为不同岗位 上的劳动者,爱岗 敬业、遵纪守法就 是在以实际行动热 爱祖国,就是在维 护神圣的宪法。
一、维护宪法的权威
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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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公民意识
1.公民的权利
何为公民?何为公民意识?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取得某国国 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人。 公民意识(见教材P83)
小明应上学
小明的父亲小学毕业以后由于家庭困难就没有再上
学,后来经商。由于当时经商环境较好和他本人聪 明勤恳,经过努力,其在当地成了小有名气的商人, 赚了不少钱,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小明小学毕业以后父亲就不让小明再上学了,让小 明跟着自己学习经商,他认为书读多了没用,能写 能算一点就够了,还说:“有的人读的书比我多的 多,可就是没有我有本事。书读多了有什么用呀? 我没读什么书还不是一样会赚钱!” 本案中小明的受教育权遭到了侵害,小明小学刚毕 业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正处在吸收知识的年 龄,精力和记忆力都是学习最好的状态,现在让小 明退学会严重影响其发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生活 中小明的前途将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第七课
二、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一)增强公民意识
某中职学校的机械制造专业学生接到通知,
本专业年满18周岁的同学都到学校大会堂去, 参加学校所在地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 举活动。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小张: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人大代表 选举,我一定要参加。 小王:我们现在参加实习,这么紧张劳累, 还参加什么人大代表选举? 小李:学校让我去,我就去,但选举什么样 的人当人大代表与我关系不大。
法律法规
任何公民享有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 权利,同时必须 履行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
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2、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三类)
1、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 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3、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具体详见教材P83
说一说:
劳动
依法服兵役
保护环境
赖宁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对生活无比热爱,
他三次救火而不留姓名;他有着远大志向,要做像 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他坚持几年为家乡探险寻宝, 利用节假日采集矿石标本,进行无线电实验。他求 知若渴的进行学习,好追根寻底,有积极探求的进 取精神。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突然发生 山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 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赖宁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 他不顾个人安危,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献出 了宝贵的生命。为了表彰赖宁的崇高精神,1988年 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赖宁 “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赖 宁学习。
(一)增强公民意识
公民的权利
选举权 平等权
人格尊严
受教育
依法正确行使权利:
前提条件:
学法、知法、懂法、护法.
正确认识: 权利是有限的.(法律是限度)
要做到:
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
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益. 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不能在合法权益之外谋求非法利益. 依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3.有哪些是法律禁止做的?
民法条文: 第75条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
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99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 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宪法条文: 第9条 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 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 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37条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 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38条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侮辱、诽谤住宅。 第49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湖北大治市年仅12岁的小学生黄某和同班 四名同学私自到距学校200米的鱼塘内游泳。 黄某因体力不支,在水中挣扎。已上岸的四 名同学看到后,其中一名哭着要喊救人,另 一名同学却制止说:“如果现在喊人,老师 就会知道我们私自游泳。”结果黄某沉入水 底,溺水身亡。事后,4名同学还将黄某的衣 服藏在距鱼塘300米的一块南瓜地里,随后 一同返校。直到黄某的家人报案,警方才从 水中打捞出黄某的尸体。
连线
公民的权利
言论、出版、集会的自由
遵守社会公共秩序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爱护公共财产
公民的义务
宗教信仰自由
住宅不受侵犯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1)上述情境表明公民享有什么权 利?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2)有没有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
(劳动权、受教育权、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保护环境)
服兵役义务 受教育义务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 密不可分的
不履行赡养义务引起的家庭纠纷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某村张国本老汉, 已70多岁,妻子早亡,他一年到头辛勤 劳作,既当爸又当妈,把三个儿子抚养成 人,并分别为他们娶妻成家.在长子、次 子成家单过后,老汉随三子张永华夫妇共 同生活.几年后,由于张老汉年事已高, 丧失劳动能力,三儿子夫妇便嫌弃老人, 侮辱,漫骂,虐待越来越多,他只好到村 部或车站等地暂求栖身之处,万般无奈之 下,张老汉下了决心,将儿子儿媳告上法 庭,两人分别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计划生育
自觉履行义务(做法)
1、法律所鼓励的就积极去做 2、法律所要求做的就必须去做 3、法律所禁止做的就坚决不做
1.你知道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的 义务有哪些?
宪法条文:
第24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
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 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 主义的公德, 第26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47条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 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 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 以鼓励和帮助。
2.你知道有哪些义务是 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的?
宪法条文:
第32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52条 :中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 团结的义务。 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55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56条 :中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一、坚持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第二、坚持个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以国家利益为重
.赖宁,英雄少年。14岁(被评为“十佳少先
队员”时,下同),四川石棉县人。他胸怀 大志,品学兼优,全面发展,从上小学开始, 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曾获 省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一等奖,地区少 年儿童绘画比赛二等奖和县儿童书法比赛一 等奖。小学毕业后,他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 考入重点中学——石棉县一中。
选举权是我国公民行使主人公地位的体
现,不应该随便放弃。
北京学生梁帆,应联合国儿童会基金会的 邀请,去荷兰参加会议。一进会场,只见宾 馆门前的旗杆上,几十面色彩缤纷的各国国 旗迎风招展,但没有看到我国的五星红旗。 他震惊了,立即找到会议的组织人员说: “一定要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因为 我在这儿!”梁帆的庄严声明受到了重视, 五星红旗终于飘扬在宾馆门前的旗杆上。梁 帆也受到了外国人的敬佩,被称赞为“合格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
李明上学期间,刻苦学习,关心集体,多次被评为“三
好学生”。中学毕业后,他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刻苦 训练,对工作认真负责,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复员后, 他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业绩突出,担任部门负责人。在 劳动义务 区人大换届选举时,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在家里,他 尊重父母、孝敬老人,培养教育子女,他的家庭被评为 五好家庭。 李明享有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 赡养父母义务
以国家利益为重
1988年3月13日一位14岁的优秀少年在熊熊燃烧的
烈火中牺牲了,他的名字就叫赖宁。那天下午3点 左右,因八级大风,把县城附近一家工厂的电线杆 吹倒,造成电线短路,引起了大火。风助火威,火 越来越大、烧得越来越远。此时,森林、电视卫星 接收站和附近的油库存都不得面临着巨大的危险。 赖宁看见后立刻赶到火灾现场。他找到了一棵松枝 奋不顾身地冲向前奋力扑火。虽然,消防队员曾劝 阻大家别往火中硬闯,但赖宁不忍心看到国家财产 遭到严重损失又去扑火。最后大火终于扑灭了,但 赖宁却牺牲了。
案件透视:1997年8月24日晚,河南省郑州市发生
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人 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金柱,他在酒后逆 行驾驶的情况下,不但把一个11岁的少年苏磊撞倒 轧过腰部导致死亡,而且将苏磊的父亲苏东海撞倒 后,与自行车一起卷到汽车底部,在路人一片“停 车”的呼喊声中,以每小时60千米的速度拖出1600 米,造成苏东海重伤。此案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 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因恶性交通肇事逃逸罪被 判处死刑。 思考:(1)张金柱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3)他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抚养、教育子女义务
被选举权
荣誉权 劳动权 荣誉权 荣誉权
受教育权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公民)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广泛性(权利和主体都广泛) 公民权利 真实性(法律和物质保障)
神圣不可侵犯的 平等性(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义务: 法定的、神圣的,不容推卸的
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比做一对 “孪生兄 弟” ,你觉得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