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平时作业参考答案
法律文书作业答案

《法律文书》作业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1、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的制作单位是( D ) A、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B、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省级以上检察院2、行政抗诉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所制作的文书。
(A)A、重审B、改判C、重新立案D、再审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正文包括事实、、判决结果三部分。
(A)A、理由B、法律依据C、证据D、控辩词4、以下不符合法律文书写作要求的是(C)A、表意精确,解释单一B、文字精炼,言简意赅C、文风朴实,格调诙谐D、语言规范,语句规整5、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称( A ) A、刑事裁判文书B、刑事诉讼文书C、刑事判决书D、刑事裁定书6、刑事判决书中,文种标题“刑事判决书”的字型比正文大( A )A、二号B、一号C、三号D、五号7、以下有关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的阐述正确的是( C )A、只引程序条文,不引用实体法条文B、只引用实体法条文,不引用程序法条文C 、驳回上诉,维护原判的,不需引用实体法条文不需引用实体法条文D 、在顺序上,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后引用程序法 8、民事再审申请书的结构略同于( A )A 、上诉状B 、起诉状、起诉状C 、申诉状D 、反诉状 9、以下有关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的表述,正确的是(、以下有关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的表述,正确的是( A )A 、(1998)扬刑初字第110号B 、扬刑初字(1998)第10号C 、扬初字刑(1998)第10号D 、(1998)第10号扬刑初字号扬刑初字 10、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制作的凭证性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制作的凭证性法律文书是( A )A 、逮捕证、逮捕证B 、拘留证、拘留证C 、通缉令、通缉令D 、拘传证、拘传证 11、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包括(、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包括( D )A 、交代抗诉权、交代抗诉权B 、交代上诉权、交代上诉权C 、交代申请权、交代申请权D 、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 12、反诉状的核心是要写好(、反诉状的核心是要写好( B )A 、反诉请求、反诉请求B 、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C 、证据、证据D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13、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应当强调举证责任的一方是、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应当强调举证责任的一方是 ( B )A 、原告、原告B 、被告、被告C 、当事人、当事人D 、第三人、第三人1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判决书的署名应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判决书的署名应是( C )A 、独任审判员、独任审判员B 、院长、院长C 、合议庭组成人员、合议庭组成人员D 、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 15、批准侦查实验的是、批准侦查实验的是 ( D ) A 、检察长、检察长 B 、刑侦队长、刑侦队长 C 、专业组织 D 、公安局长、公安局长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1、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项应依次写清哪些身份要素、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项应依次写清哪些身份要素? ?应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何时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址、何时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答案(3篇)

第1篇一、单项选择题1. 法律是由哪个机关制定的?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各部门C.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D. 最高人民法院答案:A解析: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2. 下列哪个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A. 物权法律关系B. 债权法律关系C.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D. 刑事法律关系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3. 下列哪个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A. 损坏他人财物B. 侵犯他人姓名权C. 侵犯他人著作权D. 依法执行公务答案:D解析: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授权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
4. 下列哪个不属于法律事实?A. 法律事件B. 法律行为C. 法律规范D. 法律条文答案:C解析: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而法律规范是指法律对某一社会关系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法律规范的内容。
5. 下列哪个不属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违法动机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主观过错,违法动机不是构成要件。
二、多项选择题1. 法律具有哪些特征?A. 国家意志性B. 社会性C. 强制性D. 严肃性答案:ABCD解析: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社会性、强制性和严肃性等特征。
2.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A. 物权法律关系B. 债权法律关系C.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D. 人身法律关系答案:ABC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包括物权法律关系、债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等。
3.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主观过错答案:ABCD解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主观过错。
4.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A. 民事责任B. 行政责任C. 刑事责任D. 政治责任答案:ABC解析: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政治责任不属于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电大法律文化作业1标准答案

电大法律文化作业1答案————————————————————————————————作者:————————————————————————————————日期:2(一)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最初主要形成于部族之间的征战。
(√)2.西方古代法(古希腊与古罗马法)是阶级矛盾冲突的产物。
(×)3.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大体处于形成前的萌芽状态。
(√)4.上古三代的法律分别统称为禹刑、汤刑和九刑。
汤刑是夏朝法律的统称,禹刑是商朝法律的统称,九刑是西周刑律的统称。
(×)5.夏朝的肉刑,到商汤时经过加工,已演变成完整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
(√)6.部族征战不仅是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藉以形成的特殊途径,也是古代司法官和司法机构产生的重要渊源。
(√)7.在古代中国,上古时期,法和刑基本上是一个意思,法即刑,刑即法。
(√)P16 8.在古代西方社会认为,一个社会,法律越多意味着问题越多,最理想的社会是没有法律或法律设而不用,达到“无讼”的境界。
(×)9.中国古代法中的“刑”具有不容置疑的军事独裁性和专制性,缺乏古希腊与古罗马法上那种城邦公民范围内的民主性和妥协上的平等性。
(√)10.古希腊文明在空间和时间上太广阔和多样,但是仍然形成了一个单一的法律体系。
(×)11.一般认为,希腊雅典城邦德古拉立法标志着成文法在雅典历史中的出现。
(√)12.一般认为,雅典城邦提修斯改革标志着雅典城邦立法的完成。
(×)13.雅典克利斯提尼改革标志着罗马法律的最后形成。
(√)14.《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典的诞生,也意味着罗马早期法律形成的历程已告结束。
(√)15.中国古代法的法律可以说是血缘组织分化的产物。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中国史前时期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最初形式主要表现为(ABC )。
法律文化平时作业1234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梅里曼的法律文化概念梅里曼认为,法律文化是“关于法律的性质、关于法律在社会与政治体中的地位,关于法律制度的专有组织和应用以及关于法律实际或应该被如何制定、使用、研究、完善及教授的一整套植根深远、并为历史条件所制约的观念。
2.现实主义类型法律文化,即没有宗教、伦理色彩,注重调解人们现实社会关系,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属于这一类型,现实主义类型法律文化一般可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类型。
3.法律至上,是法治原则的最重要体现。
法律至上既是一种观念,同时,也标志着法律在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最高地位。
4.法律文化的适应性,是指一种法律文化对于解决特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矛盾及调整特定社会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价值和功用。
三、问答题(每小题8分,共32分)1.简述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
答:(1)法律文化具有物质依附性;(2分)(2)法律文化具有政治功能;(1分)(3)法律文化具有普遍适用性;(1分)(4)法律文化具有实践性、实用性;(1分)(5)法律文化具有历史连续性;(1分)(6)法律文化具有民族性;(1分)(7)法律文化具有互融性。
(1分)2.简述美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普遍观点。
答:(1)法律文化史一种法律观念形态;(2分)(2)法律文化多被用来说明不同于社会的法的产生、发展所仰赖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因素以及由不同法的文化传统而形成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法系;(3分)(3)在不同的法律及法律制度中,凝结着各自所特有的文化因素,这种文化因素对法律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具有巨大的力量和作用。
(3分)3.简述日本法律文化研究的特点。
(1)以法律意识作为法律文化研究的核心与出发点;(2分)(2)注重比较法律文化的研究;(2分)(3)注重对日本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2分)(4)注重社会调查,将法律文化的研究与社会现实生活联系起来。
(2分)4.简述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
答:(1)法律规范;(2分)(2)法律制度;(2分)(3)法律组织机构;(2分)(4)法律设施。
法律文化作业1

A.相互渗透 B.相辅相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C.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得 分
批改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2分)
1、法学是( ABC )。
A.属于社会科学的专门科学知识体系
1、法学和法的阶级本质( D )。
A 是一致的 B 是不一致的
C 有的一致,有的不一致 D 统治阶级的法学和法是一致的
2、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最根本的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所结成的( C )。
A.人与自然的关系 B.氏族关系
C.社会学的方法 D.注释的方法
13、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分歧,在于剥削阶级法学( ABD )。
A. 掩盖法的阶级本质
B.否认经济对法的最终决定作用
C.否定法的社会规范性
(2)规范性调整的优点是,这种一般规则使社会关系稳定,从而减少了社会生活的任意性和偶然性;且能使人们预知对错,事先选择正确的行为。其弱点是不能针对每一种具体情况的特点,对社会关系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
18、法律是( ABCD )。
A.法的表现形式(形式渊源)
B.体现“法”的“律”
C.一种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标准的“律”
D.国家命令人人必须遵守的文件
19、我们也可以把法的规范作用或专门法律职能划分为( CD )。
A.阶级统治职能 B.社会公共职能
A.前者反映法的本质后者不反映
B.分别反映不同的本质
C.后者反映法的不同的本质,前者不反映
D.是法的同一本质在两方面的表现
10、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是( B )。
电大法律文化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为我国司法的图腾和偶像,无论独角兽还是包青天,都把发现案件真实看作是头等大事,而包公的形象家喻户晓。
请就现代法律理念,谈谈你对包青天审判方式的理解。
答:长期以来,包青天式审判方式之所以被人们赞赏,不过是因为在过去了的那个时代,它被认为是发现案件真实的有效方法。
传说“包公面部黑多,惟额庭半月形……为其能兼理阴司事之表示也。
”这传说真是神奇:白天理阳间事,夜里理阴间事,包公断案如神,那威风是贯穿阴阳两界的。
包老爷审伽蓝殿杀人案,命人把伽蓝殿的伽蓝神抬到公堂,“离了公座,迎将下来,向伽蓝神似有问答之状”,不过装神弄鬼,哄哄愚民,连当时“左右观看”者,也“不觉好笑”。
至于夜审郭槐的老故事里用过的假扮阴间审案的妙计,也是假借世人迷信达到目的,并非真的通神。
那情节是:包公用计将郭槐诱来,暗中将牢狱布置成阴间,命丫环假扮寇珠的鬼魂,迫使郭槐认罪。
这不是夜审鬼官司,而是扮鬼审官司,审案的手段虽然不太正大光明,结果却是做到了明察秋毫的,审罢便知这位老爷的厉害。
在现代人的眼里,包公审案,即使在大白天审阳间官司,那场面气势也有点令人脊背发凉;若是置身其中,毛发一定会上竖。
古代司法,首重口供,“为了取得口供,包公很善于对被告制造心理压力。
他的脸本来就长得黑,再向下那么一拉,其难看可怕,也就可想而知。
他手下的王朝、马汉、张龙、赵虎,自然是一个个如狼似虎。
堂下是三口御铡,明晃晃、冷飕飕。
皇亲国戚,尚且可以先斩后奏,一般官吏平民,更是不在话下。
”这种把公堂搞得和阎王殿差不多的毛骨悚然审判法,总把堂上打官司的人弄得战战兢兢,随时准备魂飞魄散。
旧小说里常见“包公入座,将惊堂木一拍”、“一声断喝”的场景,更无异于惊悚训练,心理素质若非超强,当即就能吓成一摊泥。
包公审案,以程序公正论之,实在谬以千里,但他偏能发奸揭伏,发现案件真相,一真遮百丑,国人对他那套大刑伺候、虚声恫吓、引诱诓骗、装神弄鬼、求神问卜、栽赃诬陷等取证方法就不那么计较了。
法律文化网上4次作业参考答案开大网上课堂网上形成性考核2017-09-27-10-449

法律文化为市开大网考改革课程,即网上作业占最后成绩的50%,期末考试成绩占最后成绩的50%。
所以网上四套作业必须做,而且每次作业都要及格,否则期末考试考再好也没用,最后成绩肯定不及格。
作业12月份截止(最后几天一般很难登陆),请务必抓紧时间完成,最好早点找时间静下心来一次性全部做掉。
路径:上海开放大学金山分校一分校版网上课堂一法律文化一网上形成性考核一四次作业)完成网上作业,提交答案以后直接显示分数。
第1次作业一、单选题:1、正义女神表明司法的职责是裁断。
2、法治的根本性要求是权利保障原则。
3、资产阶级国家第一部民法典,对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产生巨大影响的法典是《拿破仑法典》。
4、“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给出上述法治定义的是亚里士多德。
5、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之为法律体系。
6、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以制裁与补偿为责任方式,其构成具有因果逻辑性,其责任追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予以潜在保证。
7、法律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国家意志。
8、我国古代的法律图腾是獬豸。
9、根据法律的内容和功能,可以将其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10、“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束缚”是_中华法系_的特点。
二、多选题:1、人类历史上迄今先后存在有四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包括ABCD 。
2、大陆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是《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
3、封建制法的著名法典有《唐律疏议》、《古兰经》、《诺曼底大习惯法》。
4、法律的特征是ABCD 。
5、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主要是ABCD 。
6、法制的原则包括ABCD 。
7、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性质,法律责任分为违宪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8、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和ABCD 。
9、我国的社会法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劳动法。
法律文化的答案9.9

法律文化的答案一、焦点案例例举1、辽宁鞍山特大杀人案2011年年4月14日辽宁鞍山发生惊天大案,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将自己的妻子、儿子、父亲、浴池1名女服务员、浴池所在房屋的房东一家,及3名洗车工共计10人全部杀死。
案发后20多个小时于15日16时许在鞍山以南的辽宁营口境内落网。
2、保卫干部杀害7人整容逃亡14年后落网2011年1月14日,14年前犯下轰动一时的特大持枪杀人严重暴力案件嫌疑人罗某,被牡丹江警方解回。
经4天审讯,罗某交代在逃亡途中,杀害一名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
至此,被害人数已达7人。
3、药家鑫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5月20,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4、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生效被告被判拘役4个月2011年5月5日,由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光辉危险驾驶案,经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是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的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
5、宝马飙车撞死人案司机被批捕肇事时在比试提速2011年5月15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泓谦(男,24岁)驾驶苏KGT119红色宝马车与他人驾驶的三菱车在雨花台区丁墙路进行车辆提速比试。
在比试过程中,车辆失控将路人昝某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5月23日,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吴泓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选择题已经有答案三、简答题1、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构成答:我国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
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法律部门的功能如下:(1)宪法是指确认民主制度,表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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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思考题:作为我国司法的图腾和偶像,无论独角兽还是包青天,都把发现案件真实看作是头等大事,而包公的形象家喻户晓。
请就现代法律理念,谈谈你对包青天审判方式的理解。
答:现代法律理念的核心就是正义,这里的正义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司法正义指的是程序正义。
我国刑事司法的传统是重视案件实质真实的发现,对于程序正义并不十分看重,只要刑讯的板子不是打在无辜者的屁股上,公堂上的“肉鼓吹”就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当程序正义的观念传到我国之后,对包青天式审判方式质疑的人日益增多了。
早在1989年,张国风先生就认为包青天的审判方式学不得;1999年詹文凯先生也对包青天的审判方式提出质疑:“社会上许多人对司法的期待,仍停留在包青天式的问案方式,侦察、审判一手包办,透过审判者的明查暗访,假以神力和恫吓,最后真相大白,迫使犯罪者俯首认罪。
然而古来审判者如戏剧中包青天般天纵英明又有神力相助者究竟有几人?如果我们期待每个审判者都是包青天,而准许相同的办案手法和权力,这种手法和权力能确保不被误用和滥用吗?戏剧中许多的冤屈有包青天代为申解,但在现实中的冤屈真要苦苦等候包青天的出现吗?司法制度的设计如果采纳每个法官都是包青天的高标准,恐怕在正义的追寻过程中,会制造和隐藏了许多冤屈和不平。
”这里就涉及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两个标准,程序正义的标准是比较确定的,是比较绝对的,比较容易遵循;而实体正义的标准虽然是一个法律标准,但是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而且有一定的主观感受性。
审判具有绝疑的性质,审判不可能使双方都满意或者不满意。
而且这种满意和不满意也是相对的,关键是怎么让败诉的人也满意,这就只能通过程序来解决。
所以我们现在所说的司法公正,当然有一个实体审理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但更大程度上,司法公正指的是程序公正。
近年来,我国进行了反包青天式审判改革:法官由一个积极的角色变成了消极角色,诉讼的程序正义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包青天那套主动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审判方式逐渐不受重视了。
但是,包青天审判方式中那代代相传的注重案件真相的传统未必是坏东西,审判方式改革应当以通过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为目标;如果矫枉过正,无视实质真实的重要性,把实体正义当作敝屣丢掉,诉讼就变成一场只问输赢不问是非的游戏,这就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徐昕思考题:我国明朝陈仲琳的《封神演义》、冯梦龙的《警世通言》,清朝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英国狄更斯的《荒凉山庄》、奥地利卡夫卡的《审判》等都是中西文学中的优秀作品,请任选一部,选一个视角,谈谈其中蕴涵的法文化。
答:我选择英国狄更斯的《荒凉山庄》,主要来谈一下《荒凉山庄》所揭露的英国司法体制的黑暗。
《荒凉山庄》主要说的是英国古老的大法官庭,它是司法体制顢頇、邪恶、无能的象征。
狄更斯早年曾在律师事务所当过见习生,对法律体系的虚假不义,律师假借公义之名而行讹诈、欺瞒之事早有了亲身的体验,并在他以前的作品里陆续提及,但在这部作品里则做了全面的揭露。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荒凉山庄》乃是第一本“法律小说”。
小说一开始,狄更斯就细细描述伦敦的雾,这雾就是司法的象征,那是一种沁入人心深处的黑暗。
在小说里,英国的大法官庭受理了一桩遗产诉讼官司,法官和律师们围绕着这个案子,像兀鹰般的用诡辩、拖延等各式各样的方式,分享着这个案子的利益,最后纠缠数十年,期待从这个案子得到遗产利益的,死的死,疯的疯,案子在耗尽了遗产后,才自动永远结束。
而除了这起遗产官司外,它还派生出了另一条轴线,那就是一个戴洛克男爵的妻子,早年曾经失足,与一个上尉军人生下私生女艾瑟·萨莫森。
艾瑟·萨莫森纯真善良,后来和一对表兄妹被与该遗产案有关的荒凉山庄主人约翰·詹狄士收为被监护人。
在一个偶然机会里,男爵夫人的私生子丑闻被那一群律师得知,他们并不只是为了邪恶的好奇,而是要藉此来对男爵夫妇威胁图利。
在整个过程里,他们无所不为,包括整死了无辜的流浪少年,藉着挑拨分化而剥夺了许多人的权利,最后是其中的一名律师被他所利用的人杀害,男爵夫人离家出走,死于风雪中,而那起遗产官司也因诉讼标的被完全耗光而自动结案。
《荒凉山庄》里有关司法和律师为恶的这个部份,狄更斯其实已展现出无比的透视力。
在这里他看到了司法权力在自我不断生产后,已自动的成了一匹邪恶的怪兽。
它肆无忌惮的吞噬着一切与它有关的人与事,那是一种体制化之后的暴力与邪恶之源。
狄更斯对司法和律师为恶的那些精准描述,以及由此而延伸出来的体制性邪恶,深刻地揭露了英国司法体制的黑暗。
徐昕思考题:“法不责众”这条谚语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
在法理上其实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在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一直以来,对这条谚语的争论不断,请就此谈谈自己的理解。
答:法不责众的字面意思是法律不惩罚大多数人。
法不责众是制定法律的一个原则,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不去犯法,而不是等他人犯法后再去惩罚。
法律贵在具有可操作性,令易行,禁易止。
如果所立之法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说明所立法律本身有问题!需要修改。
因为惩罚总是针对少数人的,不是针对大多数的。
中国古代的国家是家族世袭制的国家政权形式,是“家天下”时代。
当大家都在莫名其妙地犯着类似错误的时候,就说明了当时的法律不健全,或者是将封建帝制凌驾于法律之上了,因而就派生出了为那个掌握政权的家族而建立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必然是有缺陷的。
于是,当大众都在犯类似错误的时候,说明了某种隐含着的道理,就是家族式国家法律制度中对皇族的维护是必须的,因而就当时的国家法律规范来说,民众的行为如果触及到了皇族的某种隐衷的话,官府中的官员们也只有按照当时的法律制度行事,又不能过分侵犯大众的权益,于是,就不得不采取了“法不责众”的态度,将大众的错误忽略掉,目的还是为了皇族的更大利益。
社会主义新中国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是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从本质上说,一切法律都由人民作主制定,并且由人民监督执行,而履行法律职责的,也是人民大众——包括了任何人在内的人民大众,无论他或她的工作岗位是什么、担负着什么级别的责任与义务。
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人民大众共同制定的是比较完美的、健全的,因此,任何人触犯了法律,不管这些人究竟有多少,都是应该接受国家法律的相应制裁的。
社会主义制度下,只有尚没有健全的法律规范需要进一步健全,没有什么不该惩罚地错误或罪行。
所以说“法不责众”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要让社会得以和谐,正义得以伸张,法律尊严得以保护,就要从根本上铲除“法不责众”的“保护伞”,从观念上消除“腐败同盟”的思想支撑点,切实加大依纪依法监督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只要是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无论是谁,无论涉及多少人,都应该严惩,绝不姑息。
徐昕思考题:以自己看过的一部影片为例,从法律文化角度谈谈该电影背后的法律文化内涵。
答案提示:大家可以将课本上提到的秋菊打官司、刮痧、守法公民、失控的陪审团、政律俏佳人5部影片中的任何一部的法文化内涵做一个总结。
答:从电影《刮痧》我们可以看到,青少年法院在解决家庭和青少年问题时并不非常适当,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运作是比较成功的,值得我们学习。
近年来,为了因应与国际接轨的需求,中国法院在内部设立了各种专门法庭,比如知识产权法庭,反倾销法庭等,这不失为一个折中办法,但由于司法独立问题没有解决,中国法院的声誉并不乐观。
外国商人往往不愿意选择中国法院为管辖法院。
你要根据这个电影写论文,其实可以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差异来写,等同于你的中外法律文化制度的差异`~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
大陆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不同点的比较,一直都是比较法学家们所热衷的话题在大陆法系中,诉讼可以有间隔地划分为多次的审理。
因而,对于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出人意料的观点或证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在下一次的法庭审理中提出进一步的证据予以反驳。
而在英美法系中则大不相同,由于采取的是一次性的审理,律师为了防止同样的事情发生,不但要把自己的论点和证据想清楚,还必须了解对方的论点和证据。
因为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审判中,如果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证据,任何一方都不能轻易地要求休庭。
这就使得律师必须在开庭之前会见他的证人,以搞清楚他们会在法庭上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对于这种行为,德国的律师却认为是违反职业道德的。
[4]由此我们也不难想象为什么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经常有出人意料的结果,为什么那些能在法庭上以一己之力翻云覆雨的律师总是受人尊敬。
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庭审理却总是给人按部就班的感觉,而显得不够精彩,律师很难有非常精彩的表现。
既然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采用一次性审理的模式,那么法官的作用如何呢?在审判开始之前,律师们进行了精心的准备,而法官对于争议的问题和有关的证据却极不清楚。
据认为,法官靠律师通过口头陈述提供全部必要的事实和法律。
[5]我们都知道,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庭上,律师独立地决定传唤哪些证人、提问证人。
每个证人都是被一方提问之后,再由另一方进行反提问。
提问证人也是律师智慧的体现,出色的律师常常能使对方证人的证词不可信,而无法被法官或陪审团采纳,从而失去了证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