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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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护人员外出进修行为,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范围包括专业进修、学术研究、教学培训等。

第三条进修单位包括国内外大专院校、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进修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

第四条进修期限包括短期进修、长期进修等。

第五条进修内容包括学习、科研、参观、实践等。

第六条进修资助包括学费、差旅费、食宿费、购书费等。

第七条进修归口管理单位为医院人事处。

第八条进修单位需与医院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第九条具体进修安排由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专业需求和个人申请情况做出第二章进修途径第十条医院根据本院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面向全院医护人员选拔具有较强专业素质和进修意愿的人员。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医院进修公告、政策法规和要求,积极申报参加外出进修计划。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进修途径,包括公派出国留学、国内公派进修、自费出国留学、自费国内进修等。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技能要求,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进修资格。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院和进修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各项进修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结束后,应当按照进修单位要求提交结业报告,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分享交流。

第十六条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进修单位的管理规定,勤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进修人员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进修管理第十八条医院人事处负责医院全院进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第十九条医院人事处要认真负责进修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第二十条医院人事处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

第二十一条医院人事处要及时总结进修人员的学习成果和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奖惩。

第四章经费保障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合理安排进修经费,保障进修人员的学习、实践和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按规定用于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擅自挪用。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外出进修应以提高业务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第四条医院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外出进修: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拥护医院发展方向,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进修:1. 近三年内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到处罚者;2. 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 近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4. 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5.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程序第六条医院人员申请外出进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审批;4. 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进修。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 向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进修手续;2. 按照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3.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效果:1.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外出进修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定期了解进修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2.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汇报进修情况;3. 外出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选送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外出进修,当年参加晋升考试、出国考试,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家庭事务安排妥当困难者不安排进修。

二、院派出进修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医德医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有培养前途,当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及差错者。

当年发生医疗事故、差错者从定性之日起,一年内不准外出进修;发生各种医疗纠纷未处理者亦不派出进修。

三、凡外出进修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推荐上报科教科,医院根据临床和学科发展需要,综合平衡协调,经讨论决定,有计划地安排外出进修。

四、外出进修者须与医院订立协议书,学成后根据协议要求为本院服务。

五、外出进修半年以上者,可在离院前二天办理科内交接班、离院、借差旅费及安排家务等手续;进修一年者,返院后休息二天,进修半年者,返院后休息一天。

进修前到相关科室办理离院手续。

六、进修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参加脱产培训和学术活动,未经医院批准同意不得自行中止、或提前、或延期结束进修,不得更改进修项目,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进修期间要遵守该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医院的进修安排,若有违纪行为对方来函反映者,终止其进修,交医院处理。

JV进修期间不允许积累假期回院补休,应按正常规定时间返院。

若回院私自补休,或未经领导批准提前结束进修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九、进修期间的奖金发放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外出进修费用全报,住宿费按医院财务相关规定报销,所有报销费用分三年报销。

十、进修结束返院后要写出书面总结交科教科,进修档案交科教科归档。

回院后按进修协议要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接受考核。

医院员工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员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国内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外出进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业务能力;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符合进修专业方向和医院学科发展需求。

第五条外出进修申请程序:1. 员工向所在科室提出进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认为符合条件者报医务科;3. 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4. 经医务科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外出进修审批权限:1. 住院医师、护士、药剂师、技师等初级职称员工,进修时间不超过3个月,由医务科审批;2. 中级职称及以上员工,进修时间不超过6个月,由医务科审批;3. 院长办公会审批权限为进修时间超过6个月或涉及重要学科发展需求的进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认真学习,积极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服从进修接收单位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项工作;4. 保持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沟通,及时汇报进修情况。

第八条外出进修期间,医院应提供以下支持:1. 保障进修期间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提供必要的往返交通费用;3. 在进修结束后,根据进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外出进修结束后,员工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条医院对员工的外出进修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以下内容:1. 进修期间的学习成绩、工作表现;2. 是否达到进修目标;3. 对医院学科发展的贡献。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外出进修条件:外出进修分为专项进修、专科进修。

专科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专项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符合以下规定者,方可申请外出进修。

(一)资格条件:医生、护士已注册为在本院执业,医技人员已取得技士以上(含技士)或药士以上(含药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所从事的专业,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专业理论,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胜任进修工作任务。

(二)工作年限要求:1、专科进修基本条件:(1)医生: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生在本院聘任医师职称后工作满 3 年。

(2)医技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技人员在本院被聘任技士或药士职称满 3 年。

(3)护士:在本院被聘任护士职称,工作满3 年。

2、专项进修原则上选择短期的专项进修。

3、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医务科合理安排,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进修审批与管理:根据全院业务发展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需要,由科室制定年度进修计划,根据外出进修的条件择优派进修人员。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填写《林头镇大衙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计划表》,提出书面申请。

(见附件)2、医、技人员的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报医务科加意见盖公章及备案,护理人员的进修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并签字后报护理部加意见再转医务科盖公章及备案。

3、医务科或护理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

4、申请进修人员要签进修合同。

进修完毕后回本院上班要实行相关专业知识授课。

5、申请人员填写进修医院的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进修医院。

6、进修结束前 2 天电话告知科主任和医务科或护士长和护理部。

7、进修结束后按进修计划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两个星期内提交进修总结以及进修鉴定或证明。

8、进修费用由医院另定,(住宿尽可能住集体宿舍)。

某某医院2021年2月6日附件: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成近成果名称和形式、发表刊物、时间及获奖情况果三年的科研。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各科室需综合考虑,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安排进修。

需对进修人员的进修目的进行充分论证,明确进修内容,并规划进修结束后在院内开展的新技术项目。

每年____月的最后一天,应将下一年度的进修计划提交科教科,由科教科转交医院科技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进修医院的级别应根据发展计划,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特别批准。

二、进修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医疗专业进修人员需具备本科学历并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中专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或已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专业进修人员需为护师及以上职称。

特殊情况由院长特别审批。

医务人员在每个职称阶段仅允许一次半年以上的进修机会,每科室每年原则上仅可安排医疗、护理各____人进修。

以下情况在____年内不得派出进修: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罚者;病、事假超过____个月者;发生医疗事故者;不服从分配者。

三、进修人员需与医院签订《外出进修协议》后方可离院。

四、进修人员须遵守本院及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进修期间不得更换专业或无故中止学习。

如需延长或提前返院,需事先取得进修单位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如违反规定、医院规定或擅自终止进修,进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按《医院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进修____个月以上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进修____个月及以内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

六、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应在____天内向科室和科教科报到,提交《进修人员鉴定表》、进修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进行全院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讲座。

进修人员应在____年内按照进修协议开展____项新技术新项目。

七、进修人员自进修结束回院工作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调离、辞职或更改专业,否则需承担相应进修费用。

来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科教科负责来院进修人员的接收、安排、结业鉴定等管理工作。

二、来院进修人员需为公立医院在职员工,中专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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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二、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四、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制度,服从管理。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院批准。

六、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七、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八、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九、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作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十、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十一、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二、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四、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五、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六、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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