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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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质保期

买卖合同,质保期

买卖合同,质保期篇一: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的关系及其适用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第一部分:检验期概述检验期是指买方在接收货物时用于确定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间段。

实践中,检验期的长短与瑕疵的类型有关。

在买卖合同中,一般将质量瑕疵分为外观瑕疵(也叫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外观瑕疵的检验期较短,应当面检验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检验,一般约定为二周、一个月或三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隐蔽瑕疵一般是通过肉眼无法判断,而是要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的瑕疵,约定的时间较长,一般约定为六个月、一年、二年、三-五年等。

但根据合同法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未约定质保期的,由法院根据发现的难易程度,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买方所处环境、技能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间的长短,不以两年为限。

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是,出卖人是否应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买受人在检验期内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出卖人已经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买受人交付了标的物,出卖人不需要向买受人承揽违约责任。

可见,检验期要解决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不是合同履行完毕后的质量问题。

至于质量检验合格的标的物在检验期满后的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与检验期没有关系,不是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部分:保修期概述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即免费维修期限。

《合同法》没有关于保修期的规定,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三包规定中也对部分产品的最低保修期做出了规定。

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在立法和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认识。

在买卖合同中,有认为应从购买之日起算,也有认为应从出具发票之日起算,还有认为应从交付标的物之日起算在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从交付工作成果时起算;在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商品质保期的合同6篇

商品质保期的合同6篇

商品质保期的合同6篇篇1商品质保期的合同一、甲方承诺并保证自乙方收货之日起,所售商品享有三个月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甲方将承担维修、更换或退货责任。

二、质保期内,乙方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甲方将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查找问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质保期内,商品出现问题,由于人为损坏、非正常使用、不按照说明书操作等原因造成的,甲方不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

四、质保期内,如商品需要维修,乙方需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维修点,或由甲方指定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维修期间,甲方将提供临时替换或租赁机器。

五、质保期内,如商品需要更换,甲方将按照产品尺寸、型号、颜色等项目进行更换,如无现货,将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六、质保期内,如乙方要求退货,商品必须保持完好且未经人为损坏,经甲方检查确认后将进行退货,退货期限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甲方保证所售商品均为正品,如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补偿。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并且在乙方收货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以上为《商品质保期的合同》,乙方在购买商品时需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规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篇2商品质保期的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二、合同背景为明确商品的质保期范围及双方的权责,便于双方合作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三、商品质保期1. 商品的质保期为自客户收货之日起__________个月。

商品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维修或更换。

钢材买卖合同质保期

钢材买卖合同质保期

钢材买卖合同质保期钢材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在合同中通常会包括质保期的规定。

质保期是指卖方在交付钢材后对产品质量承担的责任期限。

质保期的长度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在一年到三年之间。

一、质保期的定义和作用质保期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协商期限,该期限内卖方对所提供的钢材产品的质量负责。

质保期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买方权益:质保期的存在可以有效保护买方的利益,确保买方在一定期限内享有钢材产品的质量保障。

2. 促进卖方质量管理:质保期可以促使卖方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管理,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买方对卖方的信任和满意度。

3. 降低维修和售后责任:在质保期内,如果钢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要承担维修或更换产品的责任,减少了买方的维修和售后成本。

4. 提供法律保障:质保期是钢材买卖合同中的法律约束,在质保期内,买方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向卖方进行索赔或采取其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质保期的约定方式在钢材买卖合同中约定质保期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固定期限:可以通过明确指定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如一年、两年、三年等,作为质保期的长度。

2. 性能达标期:可以通过规定钢材产品在特定条件下的性能指标达标的期限作为质保期的长度。

3. 使用期限:可以根据钢材产品的使用寿命来约定质保期的长度,例如约定产品使用三年或者使用一定次数后质保期结束。

4. 协商期限: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质保期的长度,可以在一年到三年之间进行选择。

三、质保期的内容质保期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标准:明确规定钢材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

2. 质量要求:对钢材产品的质量要求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尺寸、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

3. 质量检验:约定质保期内需对钢材产品进行的质量检验,包括检验时间、地点和检验方法等。

4. 质量异议处理:明确双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质量出现异议时的处理方式,包括换货、退货或者赔偿等。

钢材买卖合同质保期

钢材买卖合同质保期

钢材买卖合同质保期
一、合同签订
甲方:买方(购买方)
乙方:卖方(销售方)
根据双方自愿,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买卖双方的钢材
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内容
1. 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中确定具体的钢材种类、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时间等相关事项。

2.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当按照约定数量和品质验收,如有问题应在
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超过时间则默认验收合格。

3. 卖方应保证所售钢材的品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有质量问题,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货物送达后,买方应及时支付货款,逾期支付的,按约定支付违
约金。

5.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质保期
1. 销售方在交付合格商品之日起,提供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包括但
不限于材质、规格等。

2.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应及时联系卖方协商处理,卖方应承担换货、维修或退款等责任。

3. 质量问题不包括因运输、未按指示使用、意外事件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坏,买方应在接收货物时仔细检查,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四、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是钢材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请双方共同遵守,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祝合作愉快!。

买卖合同质保金标准

买卖合同质保金标准

买卖合同质保金标准协议书甲方(卖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买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1.定义1.1“货物”指由甲方出售,乙方购买的物品/服务。

1.2“质保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从乙方收到的作为货物质量保证的金额。

1.3“质保期”指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的一定期限。

2.质保金的支付2.1乙方应在货物交付时支付相当于货物总价【百分比】%的质保金。

2.2质保金不计利息,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3.质保期3.1货物的质保期为【质保期时长】。

3.2质保期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质保期届满后【天数】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4.质量问题处理4.1若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维修、更换或退款。

4.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数】天内,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5.违约5.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争议解决6.1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名称】进行仲裁。

7.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本协议受【国家/地区】法律管辖,并根据【国家/地区】法律解释。

8.其他条款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买卖合同质保金最新规定2023年

买卖合同质保金最新规定2023年

买卖合同质保金最新规定2023年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日期:2023年1月1日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规范买卖合同中质保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条款和条件:
1.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2. 质保金的使用范围为: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若产品浮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修理或者更换责任,若卖方无法履行,则可要求退还质保金。

3. 质保金的退还: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若买方没有提出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4. 保密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 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方案。

6. 协议终止条件: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经多次催告仍未改正,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7. 违约和争议解决方式: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商议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8. 其他附加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以示双方共同遵守。

买卖合同,质保期正规范本(通用版)

买卖合同,质保期正规范本(通用版)

买卖合同,质保期1. 引言本文档为一份买卖合同,旨在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质保期的相关条款。

2. 合同双方•买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卖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3. 商品描述买卖双方就商品达成协议:•商品名称:[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数量]•商品规格:[商品规格]•商品单价:[商品单价]4. 质保期4.1 质保期的定义质保期是指自交付之日起,买方享有的对商品质量的保证期限。

4.2 质保期的具体规定买卖双方约定质保期为:[质保期的具体起止日期或时间段],共计[质保期时长]。

4.3 质保期的内容卖方在质保期内,承诺对商品进行维修、替换或退款等措施,以解决买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

4.4 质保期外情况情况不在质保期的保修范围内:•人为损坏:由买方故意或不当使用、保管所造成的商品损坏;•不正常使用:由于买方的不当使用、维护或保养导致的商品损坏;•不可抗力: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政策变化等无法预见、控制或避免的情况所造成的商品损坏。

5. 质保服务流程5.1 买方提出售后服务申请买方在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卖方提出售后服务申请。

申请应包含内容:•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购买日期和交付日期;•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相关的图片或视频证明。

5.2 卖方售后服务处理5.2.1 卖方收到售后服务申请后,应尽快进行审核和处理。

5.2.2 卖方根据质保条款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维修、替换或退款。

5.2.3 卖方应尽快向买方反馈处理结果,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售后服务。

6. 违约责任6.1 买方违约责任若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提供相应的交付凭证,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究买方的责任。

6.2 卖方违约责任若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或提供质量问题的售后服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买卖合同质保金条款模板

买卖合同质保金条款模板

买卖合同质保金条款模板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及乙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及质量保证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功能及服务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

1.2 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及知识产权等承担全部责任。

二、质保金2.1 乙方为了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向甲方支付质保金人民币【】元。

2.2 质保金自乙方交付产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之日止,期间内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更换或赔偿责任。

2.3 质保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金给乙方。

2.4 质保金可用于甲方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维修、更换、赔偿等费用。

三、质保期限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限为【】年,自产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 质保期限内,如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或赔偿。

四、违约责任4.1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维修、赔偿等。

4.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迟延交付部分货款×日违约金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3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退还质保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退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同上。

五、争议解决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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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质保期篇一: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的关系及其适用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第一部分:检验期概述检验期是指买方在接收货物时用于确定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间段。

实践中,检验期的长短与瑕疵的类型有关。

在买卖合同中,一般将质量瑕疵分为外观瑕疵(也叫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外观瑕疵的检验期较短,应当面检验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检验,一般约定为二周、一个月或三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隐蔽瑕疵一般是通过肉眼无法判断,而是要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的瑕疵,约定的时间较长,一般约定为六个月、一年、二年、三-五年等。

但根据合同法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未约定质保期的,由法院根据发现的难易程度,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买方所处环境、技能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间的长短,不以两年为限。

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是,出卖人是否应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买受人在检验期内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出卖人已经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买受人交付了标的物,出卖人不需要向买受人承揽违约责任。

可见,检验期要解决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不是合同履行完毕后的质量问题。

至于质量检验合格的标的物在检验期满后的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与检验期没有关系,不是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部分:保修期概述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即免费维修期限。

《合同法》没有关于保修期的规定,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三包规定中也对部分产品的最低保修期做出了规定。

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在立法和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认识。

在买卖合同中,有认为应从购买之日起算,也有认为应从出具发票之日起算,还有认为应从交付标的物之日起算在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从交付工作成果时起算;在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但不管是哪一种起算时间,其实质都是以检验期届满时间作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以实现检验期与保修期的无缝衔接。

保修期的终止时间取决于合同约定,只是在法律规定了最低保修期时,约定的保修期不能短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

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是,标的物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质量出现问题而无法正常使用时,标的物的出卖人或承揽人在一定期间内负有维修以恢复标的物正常使用功能的义务,并承担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也就是说,在保修期内,出卖人或承揽人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没有依约履行的违约责任问题。

只是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定期间内,出卖人或承揽人依然负有维修并承担费用的后合同义务。

可见,保修期的功能定位在于解决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与解决合同履行中质量问题的检验期发生阶段完全不同但首尾相接,以共同解决产品交易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

第三部分:质保期概述质保期是指保证该商品使用者实现购买该商品目的和要求的合理预期,即质量保障的时间,也即合理使用寿命,关系到人身安全或重大公共安全的商品,该期限实行国家强制性规定,其他商品由企业或者行业自定。

质保期一般自标明的生产日期或出厂日期开始起算,至标明的有效期或失效期届满终止。

显然,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与检验期和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在产品刚生产出来尚未出售给购买者之前,质保期已经开始起算了。

(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质量保证期做出了规定,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前半段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质保期要解决的问题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一定的时间内要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产品以外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而且是无论生产者和销售者有无过错都要承担的严格责任。

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承担此种责任的理由在于,一方面由于产品中的高科技含量使得消费者无从判断产品对人身和财产中否存在不合理危险,需要法律作出强制性的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作为危险的制造者、减少或消除危险的最佳控制者、以及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受益者,对产品在使用中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负责也理所当然。

可见,质保期的价值功能定位在于解决产品在正常使用中产生的侵权责任问题,与保修期一起共同保障消费者放心地购买和使用产品,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第四部分: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的适用关系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出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三者在功能定位上有着明显的本质区别,但不能因此就认为三者在现实中的关系就是显而易见的。

实际上,现实中的三者关系错综复杂,很容易混淆。

一、检验期与保修期的关系如果将买卖标的物分为一次性消耗品和非一次性消耗品,则在非一次性消耗品中,检验期与保修期的关系非常明了,只要收货时或收货后的约定或合理期间内没有对标的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则检验期的使命完成,接下来就是保修期。

也就是说,检验期的终止时间,同时也是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两者首尾相接。

但在一次性消耗品中,标的物因使用一次而消灭或变成了废品,根本就不存在保修的可能或必要,因而在一次性消耗品中只有检验期而没有保修期。

二、检验期与质保期的关系检验期要解决的是产品本身的违约责任问题,而质保期要解决的是产品缺陷造成的产品以外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侵权责任问题,两者性质迥然不同,一般情况下不会扯上关系。

但在有些情况下,当某些物品通过肉眼无法判断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而是需要专门人员通过专门仪器才能检验出质量是否有问题时,两者在起始时间上就可能出现重合的问题。

如一袋包装完好的鲜牛奶,在购买时是无法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标准的,因为包装在购买时不能打开,即使打开了也无法判断是否变质。

因此,如果在包装袋上标明的有效期内在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出现胀包等质量问题,可以无条件退换。

同时,如果在标明的有效期内饮用牛奶而导致食物中毒,牛奶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牛奶上标明的有效期既是检验期的规定,同时也是质保期的规定,两者在时间上基本重合了。

至少在食品上,检验期和质保期基本上是重合的。

三、保修期与质保期的关系在实践中,保修期与质保期的关系最为密切,也最容易发生混淆。

将保修期与质保期混为一谈的原因,一方面是质保期这一概念从字面上就容易让人理解为保证质量的时间,如果在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是应有之义,因而容易使人误以为质保期只是保修期的另一种表达。

另一方面,保修期与质保期虽然功能作用不同,但在时间上有很多情况下是重合的,也就是说,在保修期同时也是质保期,既要承担维修责任,也要承担产品使用中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侵权责任。

此外,也可能与我国立法没有关于质保期的规定,没有质保期的明确定义有关。

要正确理解和区分保修期与质保期的关系,还是有必要将产品分为一次性消耗品和非一次性消耗品。

在一次性消耗品中,不存在需要保修的问题,因而只有质保期没有保修期,不存在保修期与质保期重合的问题。

只有在非一次性消耗品中,才存在保修期与质保期并存的问题。

在非一次性消耗品中,虽然同时存在保修期与质保期,但一般保修期比质保期的时间要短,有时甚至要短很多。

总之,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三者在理论上加以区分很容易,但在实践中却很容易混淆,因为这三者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重合共存,很难在时间上截然分开。

只有从功能定位和责任性质的角度,才能将三者很好地区分而不会发生混淆。

篇二:买卖合同(一般货物)买卖合同(一般货物)合同编号: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名称、品种、规格:。

(提示: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也可以采用表格方式列明)。

2.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提示:有国家标准的,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但有部颁标准的,须注明部颁标准;既无国家标准,又无部颁标准的,须注明企业标准。

注明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提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数量:_________ 。

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

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提示: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约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形成成套供应清单)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

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提示: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2。

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

卸货由__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_____方承担。

4.保险:_________。

(提示:可按实际需要,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6.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

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验收方式: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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