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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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络金融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网络金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网络金融业务运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开展的网络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网络金融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二)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合规;(三)便捷性原则: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四)保密性原则:保护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不被泄露。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银行网络金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网络金融业务的总体规划、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网络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运营、风险管理、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六条网络金融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网络金融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网络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三)负责网络金融业务的日常运营和监督;(四)负责网络金融业务的技术支持和维护;(五)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

第三章业务运营管理第七条网络金融业务运营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合规;(二)确保客户身份验证、交易授权等安全措施有效实施;(三)对客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四)确保交易流程清晰、简洁,便于客户操作;(五)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第八条网络金融业务运营应实行以下制度:(一)实名制认证制度:客户办理网络金融业务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二)交易授权制度:客户进行交易时,必须经过身份验证和授权;(三)风险控制制度:对可疑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四)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设立投诉处理渠道,及时解决客户投诉;(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客户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信息泄露。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控制第九条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控制目标;(二)对网络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三)定期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四)加强对网络金融业务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五)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业务合规。

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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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行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发展,规范业务办理行为,根据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及2010年中央六部委《中远期交易场所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要求及本行有关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易资金监管是指网络交易平台将买卖双方交易资金交由银行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网络交易平台:是指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向客户提供交易服务的企业法人。

商户:本办法所指的商户是指使用本行资金监管系统进行资金监管的网络交易平台。

会员:本办法所称会员特指在网络交易平台中参与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可为单位或个人。

资金监管系统:本行用于对网络交易平台会员交易资金进行管理的系统。

入金:会员将资金存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汇总监管账户的过程。

出金:根据会员要求,将资金从商户的交易资金汇总监管账户划转至会员结算账户的过程。

第四条客户适用范围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适用于多种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目前主要针对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等网络交易平台。

第五条开通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可由总行授权分支机构与网络交易平台签订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合作的有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本行各分支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交易冻结、扣划(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的冻结、扣划除外)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各类禁止事项。

第七条在本行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交易会员需先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结算账户可为本行账户或他行账户。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九条总行成立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调小组,由平台金融事业部、网络金融事业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平台金融事业部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定期参加平台金融事业部组织的协调会。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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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国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xxx 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向客户提供金融信息、金融及衍生服务。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可以办理业务查询、转账支付、投资理财等各种金融及衍生业务。

第三条凡办理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提供以下服务:(一)账务查询服务:余额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网银日志查询等。

(二)银行交易服务:行内转账、跨行汇款、同城转账、批量转账、自助缴费、基础理财、投资理财、集团服务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服务:账户状态查询、账户挂失(口挂)、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客户交流服务:咨询、申请、求助、建议、留言、投诉等。

(五)其他服务。

第五条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是指由金融认证中心(CFCA)发放,包含了申请人特征信息、申请人密钥等有关要素,能确认申请人唯一身份的一组电子信息。

数字证书是确认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客户身份的电子信息,是客户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的唯一有效身份标识。

网上银行的数字证书存放介质为USBKey。

第六条网上银行客户是指访问我行网上银行站点,进行信息、账户查询,或办理金融交易、衍生业务的客户。

网上银行客户按性质分为非注册客户(或称公共客户)和注册客户。

注册客户是指办理了客户注册手续,与银行签订了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并从银行取得了数字证书的个人或企业;非注册客户(或称公共客户)是指未申领数字证书的个人客户。

非注册客户(或称公共客户)可以享受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大众版所提供的信息及账户查询等服务。

凡是在xxx村镇银行开立账户、信誉良好的客户均可向xxx村镇银行申请注册使用网上银行系统。

资金监管协议模版(标准版)

资金监管协议模版(标准版)

资金监管协议模版资金监管协议模板1. 协议背景为规范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就资金监管事宜签订本协议。

2. 协议主体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以下简称“丙方”)3. 监管资金3.1 本协议所涉及的监管资金为甲方根据《XX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应付给丙方的标段建设资金。

3.2 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设专户,用于接收和管理监管资金。

4. 监管方式4.1 丙方应采用甲方提供的企业网上银行平台与柜台业务处理平台相结合的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技术平台,对监管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4.2 监管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的《资金使用计划表》执行。

4.3 丙方应对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并向甲方报告。

5. 监管期限5.1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为《XX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规定的项目施工期限。

5.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施工期限延长,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延长监管期限。

6. 监管费用6.1 监管费用为人民币XX元。

6.2 监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7.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8. 争议解决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9.1 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应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

9.2 协议终止后,丙方应将监管资金全部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10. 其他约定10.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资金账户监管协议标准范本

2024年资金账户监管协议标准范本

2024年资金账户监管协议标准范本协议编号:XXXX-XXXX-XXXX协议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甲方:(甲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乙方:(乙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鉴于甲方作为资金账户的开户人或授权人,有意在乙方机构开设资金账户;乙方作为资金账户的相关机构,具备相应的资金监管能力并同意为甲方提供账户监管服务。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第一条监管账户的设立1.1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完成在乙方机构开设监管账户的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

乙方将通过甲方提供的资料,对甲方资格进行核实,确保甲方具备开设监管账户的资格。

1.2乙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实并记录甲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证明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资金交易与监管2.1甲方通过监管账户进行的资金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提款、转账、结算等,应符合甲方自身的法律合规要求,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2乙方应按照监管要求,对甲方在监管账户上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及时通知甲方与该账户相关的交易情况。

乙方将建立并保持资金独立性,确保甲方资金账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3甲方在进行资金交易时,应提供准确的指令,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操作。

一旦发生误操作或其他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

第三条资金账户的信息披露3.1乙方应根据监管要求和相关法规,及时向甲方提供资金账户的交易明细、账户余额、资金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保证甲方对账户的监管和控制能力。

3.2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将资金账户的交易信息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报送,同时乙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甲方交易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账户挂失与风险防范4.1甲方应妥善保管资金账户的相关信息和凭证,防止账户被盗用或挪用。

互联网金融监管管理办法范本

互联网金融监管管理办法范本

互联网金融监管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互联网金融指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金融业务的运行模式。

第四条互联网金融监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开展业务,诚实守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七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监管部门的业务检查、核实和评估。

第二章互联网金融业务管理第八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设立并申请金融许可。

第九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运作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和警示教育,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第十一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者泄露用户信息。

第十三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第三章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职责第十四条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发布监管政策和风险提示。

第十五条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准入审批、业务检查、风险评估等。

第十六条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和风险防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机构和个人,监管机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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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相关定义 (4)第三章组织职责 (5)第四章工作程序 (6)第一节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计划 (6)第二节业务参数设置与管理 (6)第三节客户管理 (6)第四节客户注册 (7)第五节客户注册信息变更 (8)第六节客户注销 (8)第七节网上银行业务打印 (9)第八节企业客户操作员管理及授权模式管理 (9)第九节电子证书管理 (10)第十节会计核算 (11)第十一节产品定价管理 (13)第十二节安全管理 (13)第十三节事后监督 (13)第十四节重大事项类别 (14)第十五节信息数据与安全 (15)第五章附则 (17)附件: (17)附件1.《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18)附件2.《银行个人客户业务申请表》 (18)附件3.《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19)附件5.银行企业客户网上银行授权委托书 (23)附件6.《银行网上银行电子证书载体遗失声明》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的业务管理。

第二章相关定义第三条本办法相关用语含义如下:(一)网上银行,是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离柜业务;(二)经办行,是指本行有权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三)客户,是指在本行开立银行卡结算账户或对公结算账户、信誉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客户;(四)电子证书,是指本行通过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用以验证本行网上银行用户身份的电子文件;(五)USBkey,是指由本行指定加密锁厂商生产,用于装载电子证书且带有USB接口的硬件设备,本管理办法中统一称作USBKey;(六)企业证件,客户在本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时所提供的合法证件,即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文号等;(七)网上银行落地业务,是指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在网上发起转账,转账金额超过银行设置的转账落地限额而需要银行进行落地审批的网上银行交易;(八)企业管理员,是指企业网银用户中具有管理权限的操作员。

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已经成为现代商业活动的重要渠道之一,其交易规模和频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但是,由于网络交易平台的高度开放性和虚拟性,容易引发各种风险,其中最突出的是资金风险。

为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银行网络交易平台需要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管理。

二、监管业务管理办法的概述银行网络交易平台的举措包括建设监管规则和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等。

其中,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是银行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

这项业务管理办法包括三个方面:1.资金监管制度: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规定清晰的资金管理流程,实现客户资金的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

2.监管技术平台:银行网络交易平台需要具备完善的技术平台,能够实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检测和防范各种风险。

3.监管人员配备:银行网络交易平台需要配置专业监管人员,对平台各项业务进行监管和管理,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资金监管制度1.客户资金账户制度:客户资金账户在银行网络交易平台的开设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客户身份核实和资金交易的真实性。

2.分账户管理制度: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对客户的主账户进行分账户管理,避免账户混淆引发的风险。

3.双重签名制度: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在资金交易过程中应采取双重签名技术,确保每一笔交易都经过客户和平台两方的审核确认。

4.资金监管措施: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采取多种监管措施,包括实时监管和管理、资金切面管控、风险提示和预警等措施。

四、监管技术平台1.风险评估和管理: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

2.监管信息系统: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建立可靠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主账户和分账户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

3.技术防范:银行网络交易平台应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综合风险防范,包括身份认证、交易交换和数据加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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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行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发展,规范业务办理行为,根据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及2010年中央六部委《中远期交易场所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要求及本行有关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易资金监管是指网络交易平台将买卖双方交易资金交由银行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
网络交易平台:是指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向客户提供交易服务的企业法人。

商户:本办法所指的商户是指使用本行资金监管系统进行资金监管的网络交易平台。

会员:本办法所称会员特指在网络交易平台中参与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可为单位或个人。

资金监管系统:本行用于对网络交易平台会员交易资金进行管理的系统。

入金:会员将资金存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汇总监管账户的过程。

出金:根据会员要求,将资金从商户的交易资金汇总监管账户划转至会员结算账户的过程。

第四条客户适用范围
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适用于多种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目前主要针对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等网络交易平台。

第五条开通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可由总行授权分支机构与网
络交易平台签订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合作的有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本行各分支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交易冻结、扣划(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的冻结、扣划除外)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各类禁止事项。

第七条在本行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交易会员需先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结算账户可为本行账户或他行账户。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九条总行成立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调小组,由平台金融事业部、网络金融事业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平台金融事业部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定期参加平台金融事业部组织的协调会。

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全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发展策略,统一领导和规划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发展;定期总结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决策层做专题报告。

(二)指导、监督、协调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业务产品创新、方案落实、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发展中涉及跨部门、跨分支行之间的问题。

(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业务发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平台金融事业部为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负责对客户需求的汇总、整理,并提交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调小组审议。

(二)负责牵头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及协议文本。

(三)负责制定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收费标准,并向财务企划部报备,并纳入本行《服务收费价目名录》进行公示;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牵头组织全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培训,组织分支机构开展市场营销。

(五)对分支机构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及分支行之间的利益补偿问题,提高运作效率。

(六)组织全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负责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品牌建设和管理,对总行级重点客户牵头营销。

(七)授权分、支行与客户签署相关监管协议。

(八)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政策研究和客户融资需求的方案设计、论证。

(九)负责牵头组织全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的规划工作。

(十)负责组织交易资金监管相关项目的预算管理、立项申请、需求管理、测试及投产验证。

(十一)负责制定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操作规程及操作手册。

第十一条网络金融事业部为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所涉及电子渠道建设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所涉及电子渠道建设相关项目的预算管理、立项申请、需求管理、测试及投产验证。

(二)负责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所涉及电子渠道建设,产品设计、营销支持与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所涉及电子渠道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操作手册。

第十二条运营管理部为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所涉及柜面渠道建设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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