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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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一、税法概述税法,简单来说,就是关于税收的法律规定。

它规范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三大基本特征。

强制性意味着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面临法律制裁;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固定性则表现为税收的征收对象、税率等都是预先规定好的,相对稳定。

税法的构成要素众多,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

其中,纳税义务人就是承担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则是对什么征税,比如货物、劳务、所得等;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常见的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等。

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则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在计算销售额时,需要注意价外费用的处理。

价外费用通常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等,但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等。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 13%、9%、6%三档,还有零税率。

适用 13%税率的有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 9%税率的以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适用 9%税率的有农产品、图书、报纸、杂志、自来水、暖气等;适用 6%税率的主要是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 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 5%。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大二税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大二税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大二税法知识点归纳总结税法是指国家为了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税款并实施税收管理的一门法律学科。

在大二的学习中,税法也是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课程。

本文将对大二税法的主要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一、税法的概述税法是一门刚性的法律学科,是国家财政管理和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

税法的基本任务是确定税收的法律基础和核心规则,规范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调节税收关系。

二、税收的基本概念1. 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依法从纳税人处征收的,用于满足国家支出需要的一种非强制性负担。

2.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非对等性、非交换性。

三、税收的分类根据税务目的、税制结构、税收对象等不同分类标准,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国内税和国际税、实体税和行为税等。

其中,直接税是指直接征收于纳税人个人或企业收入、财产等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间接税是指以商品流通和服务消费等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

四、税法的基本原则1. 税法的合法性原则: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税收管理职权。

2. 税法的公平原则:税法应当保证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人的平等地位,实现社会公平。

3. 税法的效率原则:税法应当在实现税收目标的同时,尽量减少资源浪费和负面影响。

4. 税法的便利原则:税法应当简明易懂,方便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

5. 税法的合理原则:税法的规定应当合理、科学,有利于税收征管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税法的核心内容,包括税收的课税环节、税收的征收主体、纳税申报和缴纳、税务处理、税收稽查等。

税务机关负责实施税法,纳税人需要按时足额履行税收义务。

六、税收优惠和税收避税为了鼓励经济发展、支持特定产业和地区等目的,税法中设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可以合法利用这些优惠政策,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合法避税,但同时也需要遵守税法的合规要求。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一、税法概述1.1 税法的概念和分类1.2 税法的特点和功能1.3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二、税法的基本原则2.1 税法的平等原则2.2 税法的公平原则2.3 税法的便利原则2.4 税法的专一原则2.5 税法的稳定原则三、税法的体系3.1 税法的层次和体系结构3.2 税法的法律适用和时间适用3.3 税法的法律责任和追究四、税法的立法4.1 税法的立法机关和立法程序4.2 税法的法源和法律解释4.3 税法的目标和原则4.4 税法的立法技巧和方法五、税法的解释和适用5.1 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和方法5.2 税法适用的实施规定和依据5.3 税法适用的特殊问题和争议六、税收的基本理论6.1 税收的定义和分类6.2 税收的目的和功能6.3 税收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6.4 税收的税源和税基七、税收的分类和计税原则7.1 税收的直接税和间接税7.2 税收的按税收对象分类7.3 税收的按地域分类7.4 计税原则的基本要求和适用范围八、税收征收的程序和程序保障8.1 税收的征收主体和权力机关8.2 税收的征收程序和环节8.3 税收的征收手续和法律责任8.4 税收的征收程序的监督和纠正九、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税收工具9.1 税收的税种和计税方法9.2 税收的征收方式和计税方式9.3 税收的税率和税额9.4 税收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十、税收的法定和非法定税收10.1 税收的法定性和非法定性10.2 税收的法定性原则和适用范围10.3 非法定税收的行政征收和民事征收10.4 非法定税收的依据和权力来源十一、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11.1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定义和要求11.2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法律责任11.3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保障制度11.4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纠纷解决十二、税收的征管和征管制度12.1 税收的征管对象和征管范围12.2 税收的征管方式和征管程序12.3 税收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12.4 税收的征管制度和征管机构十三、税收的征纳和征纳制度13.1 税收的征纳义务和征纳主体13.2 税收的征纳方式和征纳时间13.3 税收的征纳计算和征纳依据13.4 税收的征纳责任和征纳义务十四、税收的争议解决和纳税评估14.1 税收的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14.2 税收的评估和鉴定的方法和标准14.3 税收的纳税申诉和纳税处理的规定14.4 税收的纳税风险和纳税合规风险十五、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15.1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要求15.2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机制15.3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案例15.4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挑战以上是税法期末重点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一、纳税主体及税法的基本原则
1. 纳税主体范围及纳税义务
2. 税法的基本原则
3. 纳税主体的义务和权利
二、税法的法律关系
1. 税法的法律适用
2. 纳税主体的履行义务
3. 税收征管的程序和权限
三、税收的种类及征收方式
1. 增值税和消费税
2. 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4. 资源税和房产税
5. 关税及进出口税收
6. 征收方式及税收征管
四、税务行政管理
1. 纳税申报和纳税登记
2. 税收征管的监督和检查
3. 税收征管的处罚
4. 税费减免和缓交
五、税务证明及税收征收手续
1. 纳税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
2. 税收征收手续
3. 凭税证申报和缴纳税款
六、税收的征收和调节
1. 税款的征收
2. 税收的调节和分配
3. 税费的征收和管理
七、税务关系和争议解决
1. 纳税人关系
2. 纳税争议的解决
3. 税务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
八、税收征收的其他问题
1. 税收的监控和预警
2. 税收政策和法规
3. 税收征收的信息系统
以上是税法的常考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税法是一门关于税务法规和政策的学科,主要研究与税收相关的法律和制度。

下面是税法重点知识点的总结。

一、税法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所有人都应当依法纳税,税法不得任意歧视纳税人。

2.合法权益保护原则:税收机关应当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滥用职权。

3.纳税人自主申报原则:纳税人有义务按照法定期限、税种、税率和计税方法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资料。

4.事实推定原则:税务机关在收集证据不足情况下,可以根据类似情况的事实做出推定,但纳税人有权提供证据来推翻推定。

5.信用原则:税务机关应当信任纳税人的申报和陈述,但也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6.法定程序原则:税务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程序,确保纳税人享有合法的诉讼权利。

7.税收保密原则:税务机关应当保护纳税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严禁泄露纳税人的税务信息。

二、税收主体1.中央税收:由国家财政部制定征收政策的税收。

2.地方税收: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收,包括地方税和地方附加税。

4.纳税人:享有纳税义务和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代理纳税人:代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三、税种1.增值税:适用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2.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取得的所得。

3.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

4.营业税:适用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

5.印花税:适用于各种证券、合同和其他文件的交易。

6.房产税:适用于个人和企业的房地产。

7.车船税:适用于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

8.资源税:适用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四、纳税义务1.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纳税缴款:纳税人应按期限将纳税款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3.纳税申报表的真实性:纳税人在申报表中应真实、完整地申报相关信息,不得虚报、漏报。

4.受托纳税人:受托纳税人应按约定代缴纳税款,并按期向委托人报告纳税情况。

5.税务代理: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理其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税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必考知识点总结税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税收的法律法规,它是规范纳税人行为的法律基础,对于每一个纳税人来说,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是十分重要的。

特别对于学习税法的考生来说,掌握税法必考知识点更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就对税法必考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法定原则、公平原则、便捷原则、稳定原则和适用原则。

1. 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税法的根本原则,它规定了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税法对纳税人具有约束力,并且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法律的限制下才能被实现。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税法应当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来说对所有的纳税人都是公平的,也就是说应当避免对某些纳税人进行优惠和歧视。

3. 便捷原则便捷原则是指税法应当使纳税人可以方便地了解和履行自己的税收义务,这包括了纳税人在税收管理方面应当尽可能地减轻其负担。

4. 稳定原则稳定原则是指税法应当保持其制度和政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不应当频繁地改变税收政策。

5. 适用原则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应当在适用法律时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保证税法的适应能力。

二、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普遍性原则、公平原则、效益原则、可行性原则、静态原则、动态原则。

1. 普遍性原则普遍性原则是指税收的适用范围应该是全社会,每一个纳税人都应当按照规定纳税。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应当按照不同的纳税人的不同经济能力,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

3. 效益原则效益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当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实现税收的效益最大化。

4. 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当是可行的,也就是说政策不仅要公平合理,而且还要可行。

5. 静态原则静态原则是指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税收政策的目标是稳定地提供资金。

6. 动态原则动态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当适应经济条件的变化,灵活地调整税收机制。

三、税收的种类税收的种类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1. 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由税法规定纳税人就其所得负有纳税义务的税收,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税务机关纳税。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是一门研究国家对个人和企业征税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的学科,是财政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税法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规范、执行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大学中,学习税法知识对了解国家税收政策,掌握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权利,提高识别和规避税务风险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法基本概念1.税法的含义税法是规定税收制度,明确税务关系,规定国家税务行为和税务关系的法律。

2.税法的特征税法具有强制性、专属性、公共性和司法性等特征。

3.税法的功能税法的主要功能是规定税收制度,明确税务关系,规范国家税务行为和税务关系。

二、税法的分类税法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类:1.按征税主体划分按征税主体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法。

2.按征税对象划分按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3.按照法律性质划分按照法律性质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法定税和非法定税。

4.按照征税原则划分根据征税原则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

5.按照征税方式划分按照征税方式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扩张税和附加税。

6.按照税种划分按照不同的税种,税法可以分为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1.税收的原则税收的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便捷原则、稳定原则和适应原则。

2.税收的范围税收的范围包括国内税收和国际税收。

3.税收的组织和管理税收的组织和管理主要包括税务机关的设置和职能、税务管理制度和征收机构管理制度等。

4.税收的纳税人资格和纳税义务税收的纳税人资格和纳税义务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种类、纳税义务的主体和客体等内容。

5.税收的申报和缴纳税收的申报和缴纳主要包括税收申报的方式、时间和程序等规定。

6.税收的管理和纳税风险防范税收的管理和纳税风险防范主要包括税务稽查、税收管理措施、纳税申报风险和避税风险的防范等。

7.税收的税法责任税收的税法责任主要包括纳税人的责任、税务人员的责任和税务机构的责任等。

8.税收的税收政策税收政策包括税制政策、税收调节政策和税收管理政策等。

税法精简知识点总结

税法精简知识点总结

税法精简知识点总结一、税收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税法应当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的。

2. 平等原则:税法应当依法平等的对待纳税人,所有的纳税人都应当被一视同仁对待。

3. 公正原则:税法应当是公平公正的,对于纳税人进行公平的征税。

4. 经济效率原则:税法应当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5. 简明便利原则:税法应当条文简洁明了,便于纳税人理解和遵守。

二、税法的类型1. 直接税与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给国家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由销售者代替消费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2. 进口税与出口税:进口税是国家对进口商品向进口者征收的税款,出口税是对出口商品向出口者征收的税款。

3. 行政税与财政税:行政税是为了调节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而征收的税款,如房产税、资源税等;财政税是为了国家财政收入而征收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三、税收主体1.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和税收征收。

2. 纳税人:纳税人是指依法应当纳税的单位和个人。

3. 代扣代缴人:代扣代缴人是指受法律、法规授权,可以代为代扣、代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4.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依法被授权享有税收特殊待遇的单位和个人。

四、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1. 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其应纳税额。

2. 税款征收: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3. 税收管理:税务机关依法对税收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 税收处罚:对于违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滞纳金、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罗列了税法的基本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法是国家重要的法律制度,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充分理解税法,遵守税法,共同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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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

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

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

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

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

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

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罚则、附则。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基本要素。

项目二增值税增值税性质:(一)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二)税负具有转嫁性(三)实行比例税率增值税=间接税=价外税增值税特点:(一)不重复征税,中性税收(二)逐环节征税,连续性(三)税基广阔增值税纳税人分类依据:按纳税人年销售额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扣税法。

小规模纳税人用普通发票,适用简易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货物生产小于等于50万,批发零售小于等于80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小于等于500万。

混合销售:涉及货物和服务。

货物为主按销售货物纳税,服务为主按销售服务纳税。

兼营:经营范围有货物、服务、资产,不存在密切从属关系。

能分别计税的就分别计税,不能就从高适用税率。

税率:货物和加工修理租赁服务(16%),农产品、生活必需品、交通(10%),电信、金融、资产(6%)出口跨境(0)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2%)其他(3%)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当期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销售额=购买方全部价款+价外费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进项税额=买家*扣除率(10%)=(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增值税=销售额*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项目三消费税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特点:(一)单一环节征税(二)复合计税(三)从价定税率(四)从量定税额纳税人: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受托人=消费税扣缴义务人消费税税目: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税率:卷烟(甲类56%+元/支,乙类36%+元/支,批发11%+元/支,烟丝30%)、酒(白酒20%+1元/千克,黄酒240元/吨,啤酒甲类250元/吨,啤酒乙类220元/吨,其他10%)、高档化妆品(10%)、鞭炮焰火(15%)计算方法: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注:卷烟、白酒在生产批发环节都要计税,卷烟批发环节征税应先剔除增值税再计算。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16%)*5%项目四附加税、烟叶税及船舶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划分为三档:在市区(7%)、在县城和建制镇(5%)、三者皆不在(1%)教育费附加: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税率:3%烟叶税:按其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行为税)税率:20%计算方法: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收购价款*(1+10%)*20%船舶吨税:按船舶注册净吨位,对拥有或租有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只的单位和个人计税。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交税50元以下免交)项目五关税关税:征税主体为国家海关,征税对象为货物和物品,征税范围为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注:关境大于国境(欧盟),国境大于关境(自由贸易区),国境=关境(一般情况)关税=价外税=商品税关税分类:按征税对象分(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过境关税),按征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按征税性质分(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差别关税)。

从量税:原油、啤酒、胶卷滑准税:棉花差别关税:加重关税、反补贴关税、报复关税、反倾销关税税率:分进口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和出口税率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货价+运费+保险费=货价+采购费用运费=实际运输成本*运费率保险费=(货价+运费)*3%运费和保险费推算:有明确成交价=起卸前,海关估价=起卸后。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关税=完税价格*税率计税方法: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复合计征: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滑准计税: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先算关税,再算消费税,再算增值税。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项目六资源税资源税: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及个人征收的税。

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

税目:原油、天然气、煤炭、盐注:液体盐——固体盐,税可抵扣。

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项目七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征税对象,在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一)征收范围单一:购置的特定车辆(二)征收环节单一:一次性课征制(三)征税具有特定目的:中央税,用于交通建设(四)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价外税,直接税。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税率:10%计算:购买自用:计税价格=(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进口自用: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税价格*10%项目八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特点:(一)征税对象:净所得额=收益额(二)税负不易转嫁=直接税(三)税基广泛(四)税基约束力强:税法的强制性和统一性。

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居民企业(境内建立或境外建立并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和非居民企业(境外建立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

征税对象: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居民企业征收境内和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征收境内收入。

税率:基本税率25%(居民企业或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低税率20%(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居民企业的小微企业)居民企业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减50%,税率20%。

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工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其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

扣除: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税前抵扣。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和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和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予以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和薪金总额的%的部分予以扣除。

超过部分予以结转之后纳税年度扣除。

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的部分予以扣除。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能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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