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方案

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为了统一、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活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方案,以明确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旨在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顺利进行。
二、指挥部组织架构1.总指挥总指挥为最高领导人,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总指挥由项目发起方或相关政府部门任命,具体职责:统领指挥部全体成员,决策工程项目建设事务,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是总指挥的助手,由总指挥任命。
副总指挥具体职责:协助总指挥管理和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3.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
4.总部人员总部人员包括综合协调、财务、后勤等人员,负责总部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职责分工1.总指挥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挥,决策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管理和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3.设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和优化,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实施性。
4.施工部门负责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5.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6.质检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7.总部人员负责人员管理、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确定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明确工程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和目标完成情况。
2.制定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实施可行。
3.组织施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4.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质量检测,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指挥部 工程管理 制度

指挥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指挥部所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
3. 指挥部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工程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指挥部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
2. 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审查、施工监督、质量安全监控、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
3.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各自职责,与指挥部工程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信息流畅和问题及时解决。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指挥部应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等,并形成书面报告。
2. 设计阶段,指挥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施工阶段,指挥部应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竣工验收阶段,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四、质量控制1. 指挥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标准和程序。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指挥部应实行重点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3. 出现质量问题时,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五、安全管理1. 指挥部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六、进度与成本控制1. 指挥部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进行定期的进度评审,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2. 成本控制方面,指挥部应合理预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3. 对于超出预算的情况,指挥部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七、信息化管理1. 指挥部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
建设指挥部的工程管理工作规定与制度

建设指挥部的工程管理工作规定与制度一、背景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建设指挥部决定制定以下工程管理工作规定与制度。
二、工程管理职责1. 建设指挥部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等工作。
3. 工程管理人员应与项目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三、工程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 制定项目计划和工程进度表,明确工程的目标和时间节点。
- 确定工程的预算和资源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和合同管理方案。
2. 施工阶段:- 按照项目计划和工程进度表,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作业。
-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竣工验收阶段:- 完成建设项目的施工工作,进行竣工验收。
- 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 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备案。
四、工程管理制度1. 工程变更管理:- 任何工程变更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和审批程序,包括变更的理由、影响分析和资金预算等。
- 工程变更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方,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2. 工程质量管理:- 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项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
- 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3. 工程安全管理:- 制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工程管理的效果评估1. 建设指挥部将定期对工程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程管理制度和流程。
3. 通过效果评估,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实现项目的顺利完成。
以上为建设指挥部的工程管理工作规定与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工程施工指挥部制度

工程施工指挥部制度一、总则1. 工程施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为了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全过程而设立的临时管理机构。
2. 指挥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3. 指挥部负责制定并执行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各参建单位的施工行为。
二、组织机构1. 指挥部设总指挥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2. 指挥部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质量安全部、物资设备部等。
3.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
三、职责范围1. 总指挥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总体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2. 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审核变更设计等。
3. 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并执行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
4. 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及设备的管理维护。
四、会议制度1. 指挥部应定期召开施工例会,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
2. 遇到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3. 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信息报告1.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指挥部要求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2. 指挥部应及时将重要信息通报给所有参建单位,确保信息共享。
3. 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参建单位反映的问题。
六、质量控制1. 指挥部应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检验标准。
2. 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施重点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安全生产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八、后勤保障1. 确保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提供必要的医疗急救服务,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xx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管理办法

XX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管理办法XX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我县过去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设立过多,导致抽调人员过多、经费支出过大的状况,进一步规范对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的管理,确保重点项目按期、保质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是指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的指挥、管理和协调工作的临时性管理机构。
第二章设立管理第三条设立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府投资和市场运作项目总投资估算3000万元以上,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亿元以上;2、征地拆迁任务重、协调难度大或工程量较大需安排专门人员协调的项目;3、政府投资未达到3000万元,或者虽然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可由本部门独立实施的项目,一律不设立协调指挥部,由分管县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完成。
第四条设立项目协调指挥部的程序:1、各项目业主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每年年初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2、县发改局联合相关部门核实情况;3、由县发改局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
第五条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每年年初确定一次,年中调整一次。
县委县政府不再行文设立单个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第六条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职责:1、协助办理工程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估等行政许可审批;2、协助做好可研、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坟墓搬迁、标线搬迁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3、协助做好施工图审查、项目投资财政评审、工程项目招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报建等工作;4、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变更等进行全面监管;5、协助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工程监理手续;6、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相关技术资料;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准备工作;8、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每个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抽调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如项目工作量大或协调难度较大,需临时聘用技术人员或增加人员的,由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提出申请,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批准;第八条抽调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抽调手续,原则上一个人不得同时抽调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指挥部。
建设单位指挥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单位指挥部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指挥部设立项目经理、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 项目经理为指挥部最高领导者,全面负责指挥部的管理工作。
3. 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5.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具体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1. 项目经理职责:(1)负责全面领导指挥部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制定并执行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3)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4)监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确保工程达标;(5)处理指挥部内部及外部关系,维护企业形象。
2. 副经理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工作,分管相关部门;(2)负责分管部门业务管理,确保部门工作有序进行;(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4)对分管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
3.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完成工作任务;(3)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4)向上级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
4. 工作人员职责:(1)按照部门负责人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3)遵守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四、工作制度1. 指挥部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任务。
2. 各部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
3.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天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4. 隐蔽工程施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5.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
五、质量管理1. 指挥部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
2. 质量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

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指挥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高效、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指挥部的组织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建设指挥部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行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建设指挥部设立指挥长一名,副指挥长若干名,负责指挥部的全面工作。
指挥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指挥部会议,组织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并根据分工负责相关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建设指挥部设立若干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项目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部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成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专业能力和执行力。
成员如需调整,由指挥长提出建议,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建设指挥部建立健全内部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应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建设指挥部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预算和进度顺利进行。
第九条指挥部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指挥部,并由指挥部协调解决。
项目完工后,应组织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建设指挥部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核算的规范、准确、及时。
第十二条指挥部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合理控制成本支出。
财务支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严禁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建设指挥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健康稳定。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四条建设指挥部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激励等环节。
第十五条指挥部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指挥部主要职能及工作机制

建设工程指挥部主要职能及工作机制建设工程指挥部是指在大型或复杂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设立的专门机构。
建设工程指挥部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管理、施工协调、质量控制、安全监管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指挥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机制。
一、主要职能:1.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包括项目计划制定、施工进度控制、资源调配等,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施工协调:建设工程指挥部协调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确保施工进度顺利进行。
同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材料供应问题等,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制定并执行施工质量控制方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安全监管: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并确保工地安全规范落实。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5.资源管理: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对施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6.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7.沟通协调: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工作机制:1.组织架构:建设工程指挥部按照项目规模和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工作流程:建设工程指挥部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协作关系。
例如,项目计划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等。
3.决策机制:建设工程指挥部建立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的方式和程序。
例如,重大问题需要经过领导小组或工程总指挥批准,确保决策的科学和有效性。
4.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指挥部设立监督检查部门,对施工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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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良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翟良路工程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建设费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参加翟良路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优质”。
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法的建立翟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翟良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翟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设置工程组、安全保卫、财务后勤组、协调组、试验检测中心。
第五条:监理工作设置监理组,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组长)。
开工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更换。
若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更换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更换人,方能提出更换申请。
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
驻地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合同任务内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监理组设置道路、结构、路面、合同、测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第六条:承包人必须设置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要制定对项目建设有利的管理办法和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项目部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桥梁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地质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合同段进行全面的施工管理。
按照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保通、物资、财务、宣传等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七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的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工程质量意识,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多管、多查、多看、严处理”。
第八条: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季度、月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实行“指挥部管理、社会监督”的双向质量监管方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目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及考核办法。
加大奖罚力度,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第十条:监理单位建立以驻地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测量,特别是关键工程、隐蔽工程的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指挥部建立总指挥领导下的各级管理体系负责制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指挥部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工地现场,对工程质量勤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使工程质量处于全方位的控制之中。
第十二条:工地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监理、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在征得指挥部同意后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三条:为了翟良路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均衡、有序进行。
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四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工程建设在总工期内完成。
第十四条: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现场调查,结合本合同段的地质、水文、气候、施工干扰、沿线社会关系和自然客观条件。
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施工不利因素。
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要求编制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依据总工期要求,指挥部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制定阶段目标。
承包人对指挥部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进行细化分解,抓住重点、关键控制性工程,层层落实,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资金,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要对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实、分析,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估。
如施工单位进度滞后,应立即通知其进行施工调整,分析原因,并帮助承包人出谋划策,及时将拖延工程完成。
同时要将拖欠的工程数量、施工单位的补救措施、整改意见及时上报指挥部。
第十七条:指挥部各级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进度情况。
以各种形式督促、协调解决施工单位遇到的问题、困难,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十八条:指挥部应建立健全进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确保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第十九条:工程计量与支付应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按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
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计量。
监理人员、指挥部工程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控制、严格管理,各部门认真把好工程数量审核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
第二十条: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有关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测量数据等资料认真核对,按规定签证工程计量报表。
指挥部有关人员应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认真复核,确认计量程序符合要求、检查资料完整齐全、计算结果准确后才能签字认可。
如果对某项工程数量有疑问,应到现场核实查证后再签认。
第二十一条:承包人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项数量进行核对,绝不允许“多报、重报、虚报、预报”,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虚假工作量。
第二十二条:指挥部、监理组、承包人应分别建立工程量台帐,相互核对、签认,作为计量支付的基础,以后每月重新核对一次台帐,对设计补充、变更数量等纳入新台帐。
第二十三条:建立计量支付时限报审制度。
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计量报表,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与支付报表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核,使承包人尽快得到施工资金。
承包人得到工程支付资金后,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施工需要的资金正常运转,严禁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项目部上缴主管部门的管理费应逐月按规定比例上缴,不能一次提取,上缴额度应报指挥部同意,并及时支付有关人员应得的费用。
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民工款。
第二十四条:承包人建设资金的开户银行、帐户、帐号必须报指挥部。
指挥部将与开户银行达成协议,定期跟踪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承包人将指挥部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外的用途,指挥部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指挥部、承包人、监理单位应建立明确的计量支付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确保计量准确、资金使用合理。
对违规操作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工程变更管理第二十六条:指挥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可根据设计图纸、实际地形、水文资料、地质资料、工程安全等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意见,由指挥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四方现场研究决定是否变更。
并汇签现场会议纪要,明确变更方案,由承包人依据现场会议纪要及变更申报时限作出变更设计资料逐级上报审批。
第二十七条:根据勘测设计合同文件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派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
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负责到底。
勘察设计单位对所承担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必须认真做好设计的后续服务、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技术交流工作。
派往工地的设计代表要与指挥部、监理组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不能拖延。
如设计单位所派设计代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以致影响工程施工,指挥部将按勘测设计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节约投资的前提应对工程提出最优化的设计方案。
第二十九条:在变更设计中,对新增工程项目的单价,原则上套用本合同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价,确实不能套用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编制上报。
指挥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批,并以指挥部最终审定的单价为准。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变更设计资料,对变更设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变更批复数量及时列入工程数量台帐。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监督。
如承包人未按变更设计图表进行施工,发现少做多报,指挥部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七章监理管理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法规、合同条款以及指挥部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
坚持事实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
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发扬艰苦奋斗,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监理行为,维护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不准介绍家属亲友到自己监理路段承包工程;不准与承包人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准损害指挥部利益;不准刁难施工单位;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包工头、民工的宴请;不准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带头执行“六不准”,管理好所有监理人员。
指挥部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业务考核,进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考察,对工作不称职的监理人员限期辞退;对有违纪行为的监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合同》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检验把关,对重要工序的工程质量要进行旁站监理,加大监理力度。
必须严把工序检验签证关,上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签认工程数量,有效控制工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