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知识问答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例题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例题首先,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基础,该协议应详细说明转让的股权数额、转让价款、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
在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当征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与交易对方签署
协议。
3.报税和支付相关税费:股权转让属于资本收益,根据相关税法,需
要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应及时向税务
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4.股权交割和支付款项:股权转让完成后,交易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
进行股权交割,即股权的过户。
股权转让的支付款项通常为一次性支付,
如有分期付款的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其次,结合一个例题来说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获得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2.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办理股权交割手续。
3.股权转让发生在2024年1月1日。
根据以上情况,股权转让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股权转让登记
日期,账户,借,贷
----------,--------,----------,------------
2.股权交割和支付
日期,账户,借,贷
----------,----------,------------,------------3.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期,账户,借,贷
----------,--------,----------,------------2024-1-1,股权转让费用,,2000元
应交税费,2000元。
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政策的讲解

张欢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案例分析案例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王某投资600万元,持有公司60%的股份,2018年3月10日将10%的股份转让给张某,转让价格100万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王某2018年4月2日将10%的股份转让给赵某,转让价格80万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王某将10%的股份转让给周某,且周某是王某的外甥,转让价格10万元,是否可以不缴个人所得税?目录页股权转让的有关概念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难点问题分析股权转让的案例0102030401股权转让的相关概念股权转让的相关概念股权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概念解析图第一章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低价转让自然人转让法人转让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类型按价格按主体是否上市股权转让的类型02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不征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印花税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解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区分情况征收征收征收契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九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不征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税务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上市公司中自然人股东、企业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越来越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如何计算缴纳,不少纳税人在发生该行为时容易疏忽,以致付出不必要的代价;本文整理了相关税收政策,供大家参考;一、变更税务登记义务股权转让行为必然产生公司股东的变更;不少公司知道股东变更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但疏忽了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二、股权转让纳税义务1、印花税股权转让行为发生频率不高,不少纳税人尚不知道股权转让书据需要贴花;而实际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就必须贴花;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便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1适用税目;根据第十条解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2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3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5纳税举例;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原有自然人股东A、B两个人,出资额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2011年5月6日分别于C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采取平价转让,约定A将其中的50万元转让给C,B将全部150万元转让给C,则A、B、C三人分别应纳印花税50×5=250元、150×5=750元、50+150×5=1000元;2、个人所得税不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认识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甚至有的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现就相关政策作一梳理;1适用税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是自然人股东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以其实际成交价为股权转让价;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3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4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来说,即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5纳税申报;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文件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二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6主管税务机关;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7平价、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对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判定、何为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核定,分别在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予以明确;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第三条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一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二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三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四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8纳税举例;接上例,设该公司股权变更前的2011年4月净资产总额为270万元,A、B两人分别C均不存在国家规定的亲属关系及赡养、扶养关系,则该次平价转让行为就属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按A、B在该公司享有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为270×100÷100+150=108万元、270×150÷100+150=112万元;股权计税成本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可以扣除的税费分别为250元、750元,A、B分别应纳个人所得税00-250×20%=15950元、00-750×20%=23850元;若A、B按超过270万元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C,则股权转让价按实际成交价计算;3、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1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转让财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2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就股权转让来说,股权计税成本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可以扣除;3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4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源文档<一、股权转让的税收特点一是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流失现象较严重;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如何计算缴纳,不少纳税人在发生该行为时容易疏忽;二是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股权转让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变更,不是每个企业都会发生,对一个企业而言,股权转让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会经常发生,因而无论是对企业还是税务机关来说,股权转让的涉税业务都不是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三是股权转让行为具有隐蔽性;部分纳税人对股权转让纳税义务不甚了解,未及时主动地对股权转让的应税行为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能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也有相当一部分股权转让者纳税意识不强,还抱有侥幸心理,为规避税收有意隐瞒股权转让行为,而税企信息不对称造成税务机关难以组织有效的事前监控,税收监管往往滞后;四是股权转让价格往往具有虚假性;因为股权转让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人的切身利益,股权转让人主观上存在着隐瞒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需要对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目前我国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评估机制;二、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一印花税股权转让行为发生频率不高,不少纳税人尚不知道股权转让书据需要贴花;而实际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就必须贴花;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即“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二个人所得税不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认识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甚至有的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现就相关政策作一梳理;1、适用税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3、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4、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来说,即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5、纳税申报;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6、主管税务机关;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7、平价、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三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还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转让财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2、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就股权转让来说,股权计税成本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可以扣除;3、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4、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税务处理1一般性税务处理: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例一A公司向C公司转让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1000万,转让价为2000万;A公司确认所得2000-1000=10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C公司以实际支付的2000万元作为计税基础;2特殊性税务处理: 如果购买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且同时符合特殊处理的其他条件,则股权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例二A公司以本企业20%的股权股本1000万,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和300万元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收购C公司持有的B公司80%的股权计税基础1000万元,公允价值6000万元;假设C 公司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由于A公司收购C公司股权的比例大于75%,股权支付占交易总额比例:5700÷6000=95%,大于85%,假定同时符合特殊处理的其他条件;依据文件规定,C公司可暂不确认转让B公司股权的全部转让所得,但应确认取得非股权支付额300万元现金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即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6000-1000×300÷6000=25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50×25%=万元;源文档<。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是一个许多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一方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给另一方,以达到转移股权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股权转移所产生的税务问题,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成本及股权转移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问题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在股权转让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指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所得到的收入,应依据国家税务规定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股权转让中所得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时,需要支付的税种,其计算标准是根据交易金额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得出。
土地增值税适用于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情况,其涉及到的主要是土地增值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处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需要涉及到税务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是在协议中明确税务处理方式,如怎样分担印花税等税费。
二是在交易过程中,合理利用税务政策,降低税务成本。
比如利用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免税额,降低交易的税务成本。
三是遵守税法规定,不断更新税务政策的变化,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受到罚款。
三、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税务的注意事项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税务合规;2、对印花税的计算及缴纳,要进行准确认识,避免逾期导致的罚款;3、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降低税费支出;4、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合法性。
四、股权转让协议中税务企图规避应注意的问题股权转让协议中经常出现企图规避税务的问题,如企图通过协议安排避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企业应该遵守税收法规,避免在股权转让中出现任何税务问题,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性。
总之,股权转让协议是企业进行股权转移操作的重要文件,涉及到税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注意税务处理方式,以确保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的法律问题。
股权转让资产涉及税金问题(中税网)

股权转让资产涉及税金问题某公司系由2个自然人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资产分别有房屋、土地、设备及存货等资产,现将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1个自然人,请问:1、新股东按低于净资产的金额转让涉及哪些税种?2、假设变更股东的同时再变更公司名称,随后土地、房屋产权证等相应变更名称时是否涉及营业税?契税等税种?专家回复:新股东按低于净资产的金额转让其拥有的股权,如果股权转让价格大于该股东投入的资本,则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如果股权转让价格小于该股东投入的资本,则只涉及印花税。
按低于净资产的金额转让股权,存在其转让价格被税务机关核定股价的风险。
相关政策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公告如下: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的个税 案例筹划解析

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的个税案例筹划解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股权投资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让许多投资者感到困惑。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的个税问题进行筹划解析,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税收风险。
一、案例介绍某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自然人甲和乙共同出资。
甲持股60%,乙持股40%。
截至2022年底,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3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
乙因个人原因,拟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丙。
二、案例解析1. 股权转让价格确定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应不低于转让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
在本案例中,乙持有的股权价值为1200万元(3000万元×40%)。
因此,乙与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200万元。
2. 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乙转让股权的财产转让所得为2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万元(200万元×20%)。
3. 股权转让税收筹划为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乙可以采取以下税收筹划措施:(1)评估减值:通过与专业评估机构合作,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发现存货、固定资产等存在减值情况。
经评估,公司净资产降至2000万元。
此时,乙转让股权的财产转让所得为800万元(1200万元-40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0万元(800万元×20%)。
(2)合理费用扣除: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乙可以扣除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合理费用,如评估费、律师费等。
假设乙支付的合理费用为50万元,则其财产转让所得为750万元(1200万元-400万元-5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万元(750万元×20%)。
(3)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乙可以与丙协商,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个税申报流程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塔可思,我们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告知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这是怎么回事呢?您好,自2023年4月1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先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和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转让股权完税信息查验机制,经查验通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可是我不太懂政策呀,这可怎么办?让我来给你详细说一说吧!哪些情形属于个人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是!旨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温馨提醒: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转让股权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股权转让收入范围包括哪些?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温馨提醒: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此外,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自然人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

自然人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
1. 转让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股权,转让方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
率一般为20%,但具体税率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
2. 转让方应申报财产转让所得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财产转让所得,包括
转让收入和转让成本。
3. 转让成本的确定
转让成本包括股权的原始购买价格、相关税费以及持有期间的合理费用。
转让成本的准确计算对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至关重要。
4. 转让收入的确定
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转让股权而获得的全部收入,包括现金、股票、债券、其他财产或者权益等。
5.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通常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转让方收到转让款项时发生。
转
让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
6. 受让方的税务责任
虽然受让方通常不直接承担转让方的税务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如
转让方未履行纳税义务,受让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7. 税务筹划
在股权转让前,转让方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来合理降低税负,例如通过
合法的资产重组、选择适当的转让时机等方式。
8. 税务合规性
转让方应确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税务事项符合当地税法规定,避免因税务违规而受到处罚。
9. 税务机关的审核
税务机关可能会对股权转让交易进行审核,以确保转让方正确申报并缴纳了相应的税款。
10. 跨境股权转让的特殊考虑
如果股权转让涉及跨境交易,转让方还需要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外汇管理规定以及目标国家的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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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知识问答
一、企业的股权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是否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依据是什么?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
股权转让要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发生股权变动时,应当先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然后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其法律依据为:㈠“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二、自然人股权转让纳税人是怎样规定的?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三、股权转让属于什么性质的所得?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其法律依据为:“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条)
四、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怎样计算?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财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其法律依据为: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㈠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㈡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㈢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㈣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㈤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
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五、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里?什么时间办理纳税申报?
㈠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国税函[2009]285号)㈡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国税函[2009]285号)
㈢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国税函[2009]285号)
六、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怎样核定?
㈠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
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㈡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㈢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㈣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七、怎样判定计据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㈡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九、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税率为20%,其法律依据为: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十、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谁是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十一、股权转让还应缴纳印花税吗?
书立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还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全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
说明:以上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税收政策是指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是指股权发生变更的企业。
(恩施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鄢咸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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