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知识系列问

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知识系列问答(三)——矿产资源1、什么是矿产资源?答:矿产资源是指存在于地下或地表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价值的天然富集物。
2、什么是矿业权?答: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合称。
矿业权是财产权的一种形式,是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权能分离而产生的他物权。
设立矿业权的意义在于使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人们对矿产资源进行勘察、开采的权利相分离。
3、如何办理采矿许可证?答:根据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用作普通建筑的砂石、粘土、页岩、石材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发证。
分两步办理。
第一步: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所需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办矿投资等);(2)申请开采的以地质地形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
第二步:采矿权登记发证所需资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3)简要开发利用方案(包括:位置、地形、地貌,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
);(4)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执照(验原件或经工商部门签字的复印件);(5)具有相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6)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表格或文字材料);(7)地质环境评估报告;(8)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9)其它材料:涉及林业、水利、路政、需办理相关部门手续。
采砂石的,需水利局的{河道打砂许可证>,海事部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等。
4、办理采矿许可证有哪些程序?答:1、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收件(采矿权受让人持采矿权出让合同、确认书、收取材料并作登记,出具受理通知书);2、现场勘查(地矿股对申报矿区进行勘查);3、审查(经办人对申报材料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4、审核(地矿股对受理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5、报批(经地矿股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送局领导批准);6、颁发采矿许可证归档、上报(同意登记、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交纳有关费用,颁发采矿许可证、地矿股对审批材料归档,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题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农用地的土地是(C)。
A、耕地B、养殖水面C、宅基地D、牧草地2、依法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依照(B)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出租、抵押登记。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以上都不是3、保留开发区,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审核,审核的原则是(A)。
A、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B、用途明确、用地集约、产业聚集C、用途明确、布局集中、用地集约D、用途明确、布局集中、产业聚集4、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要严格日常监管制度,下列不正确的行为是(B)。
A、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B、从严控制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C、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发放土地使用证D、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5、开发荒山、荒地(C),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A、30公顷以下B、3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C、10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D、荒滩600公顷以上6、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A)。
A、城市市区土地B、农村宅基地C、城市郊区土地D、自留地和自留山7、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B)给予补偿。
A、现用途B、原用途C、约定用途D、法定用途8、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以低于市场价交易的应由(C)。
A、出价较高的优先购买B、出价较低的优先购买C、政府优先购买D、用地单位优先购买9、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应当持户口簿等向(B)提出申请。
A、乡(镇)人民政府B、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C、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人民政府10、征收、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A)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A、35公顷B、35亩C、500亩D、1000亩11、某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张某滥用职权,违法发证,造成国家利益损失,但尚不构成犯罪,应依法(C)。
(最新)“国土资源杯”全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精选)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1.我国最根本的土地制度是〕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集体所有制。
A.私有制B.公有制2.城区的土地属于( )。
A. B. 集体3.农村和城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所有。
A.个人B.集体4.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所有。
A.个人B.集体5.确定土地产权的法律手段是〕。
A.土地登记B.土地统计6.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级以上人民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权。
A. 所有B. 使用7.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级人民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权。
A. 所有B. 使用8.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补偿。
A.给予 B.不予9.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 )给予补偿。
A.原用途B.行情10.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 )裁决。
A.、人民 B.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11.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处理。
A.国土资源B.乡级或者级以上人民12.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或个人使用。
任何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
A.不得 B.可以依法13.?土地理法?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A.建立用地B.非农用地14.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消费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
A.养殖水面B.宅基地15.非常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实在保护耕地是我国的根本〕。
A.政策B国策16.实在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立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我国必须长坚持的一条根本〕。
A.方针 B.政策17.实行〕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的必然要求。
A.严格的土地理B. 最严格的土地理18.最严格的土地理制度的核心是土地( )制制度。
即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立用地控制建立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国土资源知识问答 精品

国土资源知识问答一、耕地保护1、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答: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
是一定时期内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是“吃饭田”、“保命田”。
划定的基本农田的面积应当达耕地总量的80%以上。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确需占用的,要经国务院批准,并对占用的基本农田予以补划。
2、什么叫合理利用土地?答:土地利用,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使用土地资源的行为。
合理利用土地,主要是根据土地资源的不同类型、性质、特点和地面的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科学有效的使用,以达到最佳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具体讲,由于我国人多耕地少,要求一切能用于农业的土地,要尽量用于农业生产,为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提供更多的农产品,非农业建设利用土地,能用少用地的,不得多占用土地,真正做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3、合理利用土地应当遵循什么原则?答:要做到合理利用土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土地空间上做到布局合理,因地制宜、因地施用;(2)农业优先,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3)珍惜每一寸土地,不宽打宽用,不浪费土地,不荒芜土地,不破坏耕地;(4)必须依法使用土地;(5)应用经济手段使用土地;(6)节约用地与开发利用土地并重。
4、什么叫统一管理土地?答:统一管理土地,是法律规定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管理部门来统一管理城乡一切土地。
统一管理土地的具体内容包括:城乡土地的调查、统计、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审批、法规监督、土地监察、登记、发证等10多项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5、为什么要对土地实行依法管理?答:土地是十分有限而珍贵的自然资源,是国家和人民最宝贵的物质财富,是人类赖以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
国土知识大全

国土知识大全1、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由哪级人民政府批准?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4、《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答:共8章86条。
5、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是什么?答: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
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哪些内容?答:(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7、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答: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⑵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8、什么是农用地转用审批?答: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9、什么是土地所有权?答: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答:单位和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1、什么是农用地?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12、什么是未利用地?答: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盐碱地、滩涂、沙地、裸岩等。
13、占用耕地补偿的原则是什么?答:“占多少,补多少”。
14、什么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答: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15、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什么手续?答: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6、什么是基本农田?答: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把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称为基本农田。
17、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答: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的保护区域。
农村国土资源法律政策宣传知识问答

1、全国土地日的由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土地管理法》。
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纪念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以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每年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
2、我国耕地国情?人均耕地占有量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实有耕地20.27亿亩,但扣除难以稳定利用、重中度污染及沉降塌陷等耕地,实际能够长期稳定利用的也就18亿多亩。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资源3、什么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
4、划定基本农田有哪些要求?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要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5、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2014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薄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进一步方便群众、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6答:《条例》规定,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7、小答: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
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保持耕地红线的内容是什么?答:概括地说就是要确保全国18亿亩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3、什么是国有土地?答:国有土地是全民所有的土地。
简而言之,它是国家所有的土地。
在中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土地和农村及郊区土地,依法归国家所有。
4、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答:集体所有的土地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宅地、私人地块和私人山丘也是集体所有。
5、什么是土地所有权,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答: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土地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
6、土地所有权如何确定?答: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为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7、什么是农用地?答: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场和其他农业用地(如农村公路、水产养殖水面、山脊等)。
8、什么是建设用地?答: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筑和构筑物建设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工矿用地、交通和水利设施、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等。
9、什么是耕地?答: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包括林地。
10.什么是基本农田?答: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11.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是什么?答: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12.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是什么?答: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提供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国土资源知识300问

国土资源知识300问为配合“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在《国土资源知识800问》读本的基础上,提炼出“国土资源知识300问”,以供广大乡镇村级干部学习了解国土资源知识时参考1.什么叫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2.什么是注销登记?注销土地登记是指土地权利消灭或其他原因致使原登记内容失去效力,而由土地登记机关将已登记的内容进行注销的变更登记。
3.土地登记的主要作用是什么?确认土地权属关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确认土地权利变动关系,保护土地产权交易安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3)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监督和管理;(4)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有效保护耕地;(5)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政府掌握土地动态变化,收取土地税费的重要依据,也是土地使用者重要的土地信息资源。
4.如何申请土地登记(办理土地证)?土地登记申请是土地产权人按照规定向国土局(国土窗口)申报其土地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请求予以注册登记的行为。
5.当前我国实行的土地登记制度,要求对每宗土地登记的三部分内容是什么?权利人状况。
包括权属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单位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等;(2)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
包括宗地的界址、面积、坐落、用途、等级等;(3)权利限制情况。
即土地及其上建筑物、构筑物的他项权利限制。
6.土地登记申请书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土地登记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基本事项,并由申请者签名盖章:申请者名称、地址;(2)土地座落、面积、用途、等级、价格;(3)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权属来源证明;(4)其他事项。
7.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按哪些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对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簿;(2)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3)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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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什么是国土资源?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
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
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
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
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类型有哪些?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950年实施土地改革时,所有权没有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实施时,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于国家所有;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五、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七、国家对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有哪些规定?答: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八、国家对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有哪些严厉治理措施?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九、《土地管理法》规定哪些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构成犯罪的,应当怎样依法办理?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十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答:(一)有明确的行为人,即法人或自然人;(二)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三)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四)属于自己管辖。
十二、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答: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大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分为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和以有偿的方式取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农民住宅用地有哪些管理要求?答:法律法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
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十四、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答: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三)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四)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五)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六)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七)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八)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九)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十五、什么是卫片?答:卫片是卫星遥感影像图片的简称,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发现的地形地貌变化位置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
十六、什么是卫片执法检查?答: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监测,制成遥感影像图,将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点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对比,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地表变化情况。
如一块地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原来是一片林地,因开采或勘查矿产资源被破坏后,也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
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片对一个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通过对卫片监测所反映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发现、制止并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十七、什么是房地产转让?答: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十八、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答: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十九、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商,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转让房地产时应办理哪些手续?答: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十一、房地产转让需不需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答: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二十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后,受让人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确定?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十三、什么叫房地产抵押?答: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十四、什么是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有哪些法定规定?答: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二十五、《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十六、我国的矿产资源归谁所有?答:矿产资源是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需要注意的是,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都是矿产资源。
根据《宪法》第九条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