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高度的确定
烟囱计算

烟囱高度的确定具有一定速度的热烟气从烟囱出口排除后由于具有一定的初始动量,且温度高于周围气温而产生一定浮力,所以可以上升至很高的高度。
这相对增加了烟囱的几何高度,因此烟囱的有效高度为:式中:H—烟囱的有效高度,m;—烟囱的几何高度,m;—烟囱抬升高度,m 。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每个新建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确定,按下表规定执行。
由于给定的锅炉型号为:SHS20-25,蒸发量为20t/h。
故选定烟囱几何高度H s=45m.烟气释放热计算取环境大气温度20℃,大气压力=98kPa=0.35=0.3511.051=122.51kw式中:烟气热释放率, kw;−大气压力,取邻近气象站年平均值;−实际排烟量,/s−烟囱出口处的烟气温度,433.15k;−环境大气温度,取=273.15+20=293.15k烟囱直径的计算烟囱平均内径可由下式计算式中:—实际烟气流量,;—烟气在烟囱内的流速,,取20。
取烟囱直径为DN850mm;校核流速。
烟囱抬升高度的计算式中:—烟囱出口流速,取20;—烟囱出口内径,;—烟囱出口处平均风速,取10.故最终烟囱的有效高度H为:H=+=45+5.35=50.35m取51m。
式中:—烟囱抬升高度,m;—烟囱几何高度,m。
烟囱高度校核假设吸收塔的吸收效率为80%,可得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为:二氧化硫排放的排放速率:用下式校核 :式中:σy/σz—为一个常数,一般取0.5-1此处取0.8;最大地面浓度查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时平均的浓度为,所以设计符合要求。
烟囱的阻力损失计算标准状况下的烟气密度为,则可得在实际温度下的密度为:烟囱阻力可按下式计算:式中:—摩擦阻力系数,无量纲,本处取0.02;—管内烟气平均流速,;—烟气密度,; —烟囱长度,; —烟囱直径,。
烟囱高度、直径及烟囱取样口的设计规范

烟囱高度、直径及烟囱取样口的设计规范1.烟囱高度设计的几个原则1.1.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原则GB16297-1996本标准设置下列三项指标:∙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
∙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到,任何通过烟囱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必须满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2.周围建筑高5m原则GB16297-1996标准规定: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1.3.等效烟囱原则GB16297-1996标准规定: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
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
2.烟囱直径及厚度设计原则排气筒的直径:根据HJ2000-20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中 5.3.5表述:排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15m/s左右。
当采用钢管烟囱且高度较高时或烟气量较大时,可适当提高出口流速至20~25m/s。
排气筒的厚度:根据GB50051-2013《烟囱设计规范》中10.3.3表述:钢烟囱的筒壁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烟囱高度不大于20m时:tmin=4.5+C烟囱高度大于20m时:tmin=6+C式中,tmin……筒壁的最小厚度(mm)C……腐蚀厚度裕度,有隔热层时取C=2mm,无隔热层时取C=3mm。
3.烟囱取样口的设计规范排气筒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按GB/T16157-1996执行。
烟囱高度标准

烟囱高度标准
烟囱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施,用于排放废气和烟尘。
烟囱的高度对于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烟囱高度标准。
本文将就烟囱高度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烟囱的高度标准是根据烟囱排放的废气和烟尘的性质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燃烧清洁燃料的工业设施,其烟囱高度可以适当降低。
而对于燃烧污染物较多的工业设施,其烟囱高度则需要相应提高,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其次,烟囱高度标准还受到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影响。
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烟囱排放的废气和烟尘容易滞留在地面附近,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在气象条件不利的地区,烟囱的高度标准会相应提高,以确保废气和烟尘能够及时排放到高空中,减少对地面环境的影响。
此外,烟囱高度标准还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各国针对工业废气排放都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了烟囱的高度标准以及废气排放的限值。
因此,在设计和建造烟囱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烟囱的高度符合标准,废气排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的来说,烟囱高度标准是根据废气和烟尘的性质、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的。
合理的烟囱高度标准能够有效减少废气和烟尘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空气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设计和建造工业烟囱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烟囱的高度符合标准,达到环保和排放标准的要求。
总结一下,烟囱高度标准是保护环境和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合理的烟囱高度能够有效减少废气和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因此,在设计和建造烟囱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烟囱的高度符合标准,达到环保和排放标准的要求。
烟囱计算

烟囱高度的确定具有一定速度的热烟气从烟囱出口排除后由于具有一定的初始动量,且温度高于周围气温而产生一定浮力,所以可以上升至很高的高度。
这相对增加了烟囱的几何高度,因此烟囱的有效高度为: ΔH H H S +=式中:H —烟囱的有效高度,m ;S H —烟囱的几何高度,m ;ΔH —烟囱抬升高度,m 。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每个新建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确定,按下表规定执行。
由于给定的锅炉型号为:SHS20-25,蒸发量为20t/h 。
故选定烟囱几何高度H s =45m.烟气释放热计算取环境大气温度20℃,大气压力=98kPa =0.35=0.3511.051=122.51kw 式中:烟气热释放率, kw ;−大气压力,取邻近气象站年平均值; −实际排烟量,/s−烟囱出口处的烟气温度,433.15k ; −环境大气温度,取=273.15+20=293.15k烟囱直径的计算烟囱平均内径可由下式计算πυ4Q D v= 式中:v Q —实际烟气流量,/s m 3;υ—烟气在烟囱内的流速,m/s ,取20m/s 。
0.84m 203.1411.0514D =⨯⨯= 取烟囱直径为DN850mm ; 校核流速19.48m/s 0.853.1411.0514πD 4Q v 22v =⨯⨯==。
烟囱抬升高度的计算 -+⨯=∆u )0.01Q D (1.52H H s v式中:s ν—烟囱出口流速,取20m/s ;D —烟囱出口内径,m ;-u —烟囱出口处平均风速,取10m/s .5.35m 10122.51)0.010.8520(1.52ΔH =⨯+⨯⨯⨯= 故最终烟囱的有效高度H 为:H=+=45+5.35=50.35m取51m 。
式中:—烟囱抬升高度,m ; —烟囱几何高度,m 。
烟囱高度校核假设吸收塔的吸收效率为80%,可得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为:3SO 579.2mg/m 289680%)(1C 2=⨯-=二氧化硫排放的排放速率:3.91g/s g/s 106.75579.2Q C v 3v SO so 22=⨯⨯=⨯=-用下式校核 :z y2so max e H u π2v ρ2σσ= 式中:σy/σz —为一个常数,一般取0.5-1此处取0.8; 最大地面浓度332max 0.5mg/m <0.0704mg/m 0.8e 5143.1410003.912ρ=⨯⨯⨯⨯⨯⨯=查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时平均2SO 的浓度为30.5mg/m ,所以设计符合要求。
烟囱高度的设计

烟囱高度的设计烟囱高度的设计(一)烟囱高度的计算确定烟囱高度,既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的扩散稀释要求,又要考虑节省投资;最终目的是保证地面浓度不超过《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烟囱高度的计算方法,目前应用最普遍的是按高斯模式的简化公式。
按地面最大浓度的计算方法该法是按保证污染物的地面最大浓度不超过《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来确定烟囱高度。
若设C0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某污染物的浓度限值,Cb为其环境本底浓度,则由地面最大浓度的高斯模式得到烟囱高度计算公式:若设为国家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为环境本底浓度,按保证则由式(4-10)得到从上面计算方法可见,按保证Cmax 设计的烟囱高度较矮,当风速小于平均风速时,地面浓度即超标。
因此提出对公式中的和稳定度取一定保证率下的值,计算结果即为某一保证率的气象条件下的烟囱高度。
(二)烟囱设计中的几个问题烟囱设计中的几个问题(1)上述烟囱高度计算公式皆是在烟流扩散范围内温度层结是相同的条件下;按锥形烟流高斯模式导出的。
在上部逆温出现频率较高的地区,按上述公式计算后,还应按封闭型扩散模式校核。
在辐射逆温较强的地区,应该用熏烟型扩散模式较核。
(2)烟流抬升高度对烟囱高度的计算结果影响很大,所以应选用抬升公式的应用条件与设计条件相近的抬升公式。
否则,可能产生较大的误差。
在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制订方法和原则”中推荐的公式。
(3)为防止烟流因受周围建筑物的影响而产生的烟流下洗现象,烟囱高度不得低于它所附属的建筑物高度的1.5~2.5倍;为防止烟囱本身对烟流产生的下洗现象,烟囱出口烟气流速不得低于该高度处平均风速的1.5倍。
为了利于烟气抬升,烟囱出口烟气流速不宜过低,一般宜在20-30m/s;排烟温度直在100 ℃以上;当设计的几个烟囱相距较近时,应采用集合(多管)烟囱,以便增大抬升高度。
烟囱设计一般规定

烟囱设计一般规定3基本规定3.1设计原则3.1.1烟囱结构及其附属构件的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烟囱结构或附属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如发生强度破坏、局部或整体失稳以及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2烟囱结构或附属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规定的限值,如达到变形、裂缝和最高受热温度等规定限值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3.1.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分别进行基本组合和地震组合设计。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分别按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和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
3.1.3烟囱应根据其高度按表3.1.3划分安全等级。
表3.1.3烟囱的安全等级注:对于高度小于200m的电厂烟囱,当单机容量大于或等于300MW时,其安全等级按一级确定。
3.1.4对于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烟囱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按下列公式的最不利值确定:7& ( 7% Sdic + 7L1 Sqik + T Q四/Ljbqjk ) W Rw(3, 1, 4-1)m i?7口(之了因$心注+ eyg^^yuSoik)& Rd (3.1- 4-2) t —l j = L式中:Y o——烟囱重要性系数,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采用;Y Gi——第i个永久作用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采用;Y Q1——第1个可变作用(主导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采用;Y Q——第j个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采用;S Gik——第i个永久作用标准值的效应;S Q1k——第1个可变作用(主导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S Q.k——第j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第j个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按本规范第3.1.7条的规定采用;Y L1、Y Lj——第1个和第j个考虑烟囱设计使用年限的可变作用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采用;R d——烟囱或烟囱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工厂烟囱的设计标准

工厂烟囱的设计标准
工厂烟囱的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烟囱高度:烟囱的高度是根据工厂排放物质的性质以及周围环境条件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烟囱的高度越高,烟气排放的距离越远,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小。
根据污染防治要求,烟囱的最低高度一般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周围最高点的高度。
2. 烟囱截面尺寸:烟囱的截面尺寸大小对烟气的排放速度和排放效果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气流力学原理,烟囱截面面积一定时,烟气排放速度越高,排放效果越好。
因此,一般来说,烟囱截面应尽量大,以增加烟气的排放速度。
3. 烟囱材质:烟囱的材质应具有耐高温、耐腐蚀、耐磨损等特点,以保证烟囱的使用寿命和排放效果。
常见的烟囱材质有钢结构、砖石结构和耐火材料等。
4. 烟囱内部结构:烟囱内部结构的设计对于烟气的排放速度和排放效果有一定的影响。
一般来说,烟囱内部应尽量减少曲线、弯头等阻力,以提高烟气的排放速度和流动效果。
5. 烟囱的维护和管理:烟囱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和维护,以保持其正常运行和排放效果。
同时,对于高大的烟囱,在风力较大的情况下,还需要采取相应的抗风措施,防止风力对烟囱的损坏。
总之,工厂烟囱的设计标准主要是基于环保要求和气流力学原
理,并综合考虑工厂排放物质的性质和周围环境条件来确定的。
只有按照设计标准建造烟囱,才能保证工厂排放的烟气能够得到有效的排放和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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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排放各个标准规Leabharlann 的烟囱高度要求一览高度要求
标准
具体说明
5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5m以上;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低于15m。达不到以上要求时严格50%执行 注:排放氯气、氰化氢、光气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5m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最低高度与处理量有关,具体见标准。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5m以上。
3m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最低为15m;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3m以上。达不到以上要求时严格50%执行
3m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最低高度与燃料性质、装机容量有关。新建的燃煤燃油锅炉烟囱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3以上
A燃煤燃油(煤油、轻柴油除外)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MW(t/h)------0.7(1)------1.4(2)------2.8(4)------7(10)------14(20)------28(40)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2025 3035 4045
燃气、轻柴油和煤油锅炉烟囱高度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8m。
B危废焚烧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医院临床废物20m
焚烧量/kg/h ------------------------300----------2000----------2500--------------
其他25m35m45m50m
C生活垃圾焚烧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焚烧量/t/h------------100-------------300-----------------
3m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最低高度与处理量有关,具体见标准。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3m以上。达不到以上要求时严格50%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地方环保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最低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