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房、药库等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岗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药品的安全、整齐、有效的陈列和储存。
第五条本单位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药品陈列管理第六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使用特点和特殊要求进行合理布置,为药品的取用提供便利,避免药品混淆和错取。
第七条药品的陈列货架应保持整洁干净,无积尘、虫害等污染,不得有异味、异质物或渗漏。
第八条药品陈列货架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九条药品的陈列应注意避光、防潮、防潮湿、防霉变,并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条药品陈列柜门应有保密措施并加锁,不得随意开启或私自调整。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场所应满足相关的卫生、通风、光线等要求,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整洁、温度适宜,不得存在有害气体和异味。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潮湿、防霉变等措施,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设备、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和运转。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求对药品的有效期、外观、颜色、味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发现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有过期、变质、破裂、漏液、霉变等情况应予以淘汰或报废。
第十八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注重药品的储存方式、环境控制、避光、防潮湿、定期检查等措施。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或药店为确保药品安全和有效性,按照规定对药品进行陈列、储存和养护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要求:
1. 药品陈列要求:
- 药品陈列区域应整洁、明亮,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条件;
- 不同种类的药品应分类陈列,并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 药品应按照有效期进行陈列,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 药品应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避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2. 药品储存要求:
-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定期进行卫生清洁;
-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有温度、湿度等合适的控制措施,避免药品受到不良环境影响;
- 药品储存区域应有合适的货架和储物设施,确保药品储存有序、方便取用;
- 高风险药品(如麻醉药品)应单独储存,设置安全保管措施。
3. 药品养护管理要求:
-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标签要求储存,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适宜条件;
- 药物一经拆封即视为使用,应标明拆封日期并尽早使用;
-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整性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4. 监测和记录要求:
- 对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过程应建立监测和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监测情况;
-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抽检药品,检测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药品的损失,并有效避免使用过期或受损药品给患者带来的风险。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是医院药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药品质量、维护患者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药物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医院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二、药品陈列管理1. 门诊药品陈列门诊药品陈列应合理有序,按照药物分类、剂型等进行陈列。
重点药物应放在显眼位置,方便患者选择和取用。
药品标签应清晰易读,不得使用过期药品,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 住院药品陈列住院药房应按照药物分类进行科学陈列,确保药品易于取用。
重点药物应放置在专门的区域,特殊药物应单独陈列,方便医生及时找到并发放。
三、药品储存管理1. 储存环境要求药物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清洁、无异味。
温度、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 包装标志要求药品应按照其特性、剂型、批号等信息进行标记,确保追溯能力。
保质期应明确标注,禁止使用过期药品。
3. 药品分类储存药品应按照其特性、化学性质等进行分类储存,不同药物分类应分开存放。
避免不同性质的药品相互污染,确保药物质量稳定。
四、药品养护管理1. 定期检查对存储的药品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变质、破损或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或处理。
检查结果要做好记录,及时跟进。
2. 定期灭菌对液体药品及高危药品应进行定期灭菌,确保其无菌状态。
灭菌程序要严格执行,确保药品养护的效果。
3. 废弃药品处理废弃药品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处理。
有毒药品、易制毒药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五、绩效评估与监督1. 绩效评估定期对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进行绩效评估。
通过调查患者满意度、药品损耗率等指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改进。
2. 监督与考核设立药物管理监督机构,对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六、总结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是医院药房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药物质量和患者安全。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环境及设施一、药品储存房间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通风、防潮、干燥、清洁、温度恒定、无异味。
二、药品储存房间应设有专门的标识,指示货物储存和取放位置。
三、储存货架应选用不锈钢或其他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成,同时采用专用或纯物质包装,并标明货物名称和批号。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一、药品储存应经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
二、药品应按照分类、分类标签,进行堆放,确保药品种类清晰可见。
三、药品堆放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新鲜度和有效期。
四、药品储存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和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五、药品储存房间应贴有防潮材料,确保储存环境干燥。
六、药品储存区域应经常清洁,定期除尘,清理无用物品。
七、药品储存时应监控温湿度,定期记录,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四章药品库存管理一、药品库存应由专人负责,实行明码标价和盘点制度。
二、库存管理人员应有授权,确保药品库存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三、库存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盘点,对库存与记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库房内的药品库存不得超负荷堆放,按库存分类、规格、数量进行整理。
五、库房内的药品库存应定期查验包装是否完好,并记录相关内容。
第五章药品储存管理控制一、药品储存的调拨,需按照库存调整单和领用单进行,由专人负责。
二、药品调拨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三、药品调拨应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确保调拨目的明确及时间限制。
四、药品调拨人员应对调拨后的储存房间进行清理,确保药品的有序存放。
第六章药品储存安全一、药品储存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药品不受损失、破坏、污染。
二、储存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记录储存房间的出入情况。
三、药品库存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
四、储存房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模板(四篇)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模板(一)药品的质量验收、陈列储存、养护制度1、库房发至药房的药品,领药人员应核对药名,清点数量,查对有效期,进行外观验收。
2、药品应按剂型、类别、性质、贮存条件分别进行摆放,如生物制品,酶制剂存放冰箱(温度维持在2℃-8℃)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3、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室内温湿度、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调控,并同时登记。
(二)效期药品的管理1、效期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发给患者。
2、有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不得入药房。
3、做到每周计划领药,实行少量多次补充。
4、零发药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
5、将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或通知临床尽量使用。
6、针对有效期在____个月内的药品,通知库房联系供货单位,协商予以退货或换货。
7、一季一大查,____月一小查,每季度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杜绝药品过期失效。
(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1、验收药品是,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瓶口松动、霉变、异物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2、在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变色、裂片、沉淀、无标签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3、护士在配液过程中,应予仔细检查,若发现有变色、沉淀、异物、瓶口松动、瓶身裂纹等现象时应联系药房,药房予以更换。
4、将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
(四)退回药品管理1、发至护士或患者手中的药品,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对退回药品应问明原因,仔细检查外包装、内包装,并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与药房药品是否一致。
一致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进行登记;不一致不予退回。
2、院内自制制剂、拆零药品、已损坏内外包装的药品不予退回。
3、生物制剂不得退回。
4、对于退回药品属于质量问题的应通知库房联系更换或者报损,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不得使用。
(五)卫生管理1、药品储存、陈列场所保持通风、整洁、明亮、墙壁不乱钉,禁止悬挂衣物,屋顶、墙壁、门窗、货架无积尘及蜘蛛网。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二、职责与义务2.1 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标准,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药品库房人员负责具体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2.3 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药品的陈列和管理。
2.4 所有参与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三、药品的陈列要求3.1 药品的陈列应按照药物分类和属性进行分区,并确保清晰标示。
3.2 药品陈列区域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3.3 药品应按照有效期、货号和批号等信息进行排列,确保先进先出的原则。
3.4 包装破损或过期的药品应立即下架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5 冰箱、冷藏柜用于存放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按照温度要求进行管理。
四、药品的储存要求4.1 药品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防潮和防鼠、防虫设施,确保库房环境的干燥洁净。
4.2 药品的储存区域应按照药品的属性和储存条件进行划分,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4.3 药品储存架和箱子应牢固可靠,避免发生储存失误和意外事故。
4.4 药品储存区应采取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措施,确保储存条件的稳定和符合要求。
4.5 药品的存放要符合相应的分类、标签及储存方式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五、药品的养护管理要求5.1 药品的养护管理应按照药品的不同属性和特点进行区分和操作。
5.2 药品的灭菌、过滤等操作应在操作室内进行,确保操作环境的洁净和消毒。
5.3 对于需常温保存的药品,应定期检查其有效期和外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4 对于高温、低温和特殊环境要求的药品,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管和养护。
5.5 药品养护的相关记录和操作应及时、准确地进行,以备查阅和追溯。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应坚持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六条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一)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二)常温库:温度保持在10-30℃。
(三)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第七条药品储存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三章药品陈列第十二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第十三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
第十四条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五条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剂人员应关注近效期药品,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第十八条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九条药剂人员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物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进货与验收1 购进药物应按照可以保证药物质量旳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
应包括:(一)确定供货企业旳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物旳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络旳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旳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初次经营药物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旳负责人审核同意。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旳购货协议。
(六)购货协议中质量条款旳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状况旳①药物旳同意文号和获得质量原则;②药物旳包装、标签、阐明书应符合规定;③理解药物旳性能、用途、检查措施、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旳购销协议中应明确旳质量条款:(一)在工商购销协议中:①、药物质量符合质量原则和有关质量规定;②、药物附产品合格证;③、药物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品运送规定。
(二)商商间购销协议中应明确:(1)、药物质量符合质量原则和有关质量规定;(2)、药物附产品合格证;(3)、购入进口药物,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旳证书和文献;(4)、药物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品运送规定。
4 建立完整旳药物购进记录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物旳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2)药物购进记录保留时间:应保留至超过药物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旳药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物验收与检查环节旳质量管理到货质量验收检查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旳关键环节。
1、药物质量验收1) 质量验收内容:⑴药物外观性状检查;⑵药物内外包装及标识旳检查,其重要内容包括:①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② 药物包装标签和所附阐明书,有生产企业旳名称、地址、药物旳品名、规格、同意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阐明书上还应有药物旳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使用方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③ 特殊管理药物、外用药物旳标签或阐明书上应有规定旳标识和警示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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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3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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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房、库应地面光洁、墙面平整,门窗结构紧密,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虫、防鼠设施;陈列和储存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
2、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分开存放并标示,其中待验库(区)、退货库(区)为黄色、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为红色。
3、药品陈列和储存区域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阴凉库控制在2-20℃,常温库控制在2-30℃。
需冷藏的药品,应配备有相应的冷藏设施,温度控制在2-10℃。
4、对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和储存,并按药品的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药品的原包装或标签。
5、养护员应做好药品陈列、储存区域的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30分至10:30分间、下午2:30至
3:30分间各记录一次温湿度。
如温、湿度超标,及时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确保药品存放环境达到要求。
6、对药品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3个月内到期失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对近效期药品应及时在效期示意牌上标出,通知有关人员加大使用力度,减少损失。
发现过期失效、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柜)。
7、对不合格药品要做好记录,记录其品名、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不合格原因等。
每半年或一年销毁一次,销毁应破坏药品的包装,采取深埋或焚烧等方式,并做好记录,销毁人和监督人均应签字。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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