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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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完整版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完整版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完整版一、接案与鉴定请求1、当案件需要进行鉴定时,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向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

2、鉴定机构收到鉴定请求后,进行接案登记,评估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所需资源,决定是否受理鉴定任务。

二、鉴定计划编制1、鉴定机构根据鉴定请求的内容,确定鉴定目的、对象、范围和方法,编制鉴定计划。

2、鉴定计划包括鉴定技术路线、鉴定材料及检验、检测、分析的方法、仪器设备和鉴定人员的组成等内容。

三、鉴定材料准备1、鉴定机构根据鉴定计划的要求,准备鉴定所需的各种材料、设备和文献资料。

2、鉴定材料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法律文件、涉案物证、电子数据等。

四、现场勘验与取证1、鉴定人员根据鉴定计划要求,进行现场勘验和现场取证。

2、现场勘验主要是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案件发生的环境和条件。

3、现场取证是指对案件相关的物证进行现场采集和保护,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五、鉴定分析与实验1、鉴定人员根据鉴定计划,进行鉴定所需的实验和分析。

2、鉴定分析主要包括鉴定对象的样本制备、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等。

3、鉴定实验是指通过实验方法对鉴定对象进行检测、测量和分析,获取相关数据。

六、鉴定结论撰写1、鉴定人员根据鉴定分析结果,撰写鉴定结论。

2、鉴定结论应当客观、科学、明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七、鉴定会议与评审1、鉴定机构可以组织鉴定会议,就鉴定分析、结论等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

2、鉴定会议的参与人员包括主鉴定人员、辅助鉴定人员以及相关的专家和学者等。

3、鉴定会议的目的是提高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鉴定报告编制1、鉴定机构在鉴定结论基础上,编写鉴定报告,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鉴定的目的和对象、鉴定过程和方法、实验结果和数据、鉴定结论等。

2、鉴定报告应当详细、准确、清晰,并且符合司法鉴定的规范和标准。

九、鉴定报告送达和接收1、鉴定机构将编制好的鉴定报告送达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

2、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收到鉴定报告后,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并将鉴定报告送达相关方。

人损伤残司法鉴定流程

人损伤残司法鉴定流程

人损伤残司法鉴定流程一、啥是伤残司法鉴定呢?伤残司法鉴定呀,就是对人受伤之后的伤残程度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

比如说,有人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了,或者在工作中受了伤,想要知道自己伤得有多严重,达到啥样的伤残等级,那就得做这个鉴定啦。

这可关系到好多事儿呢,像赔偿问题呀,后续的一些福利保障之类的。

二、啥时候可以去做这个鉴定呢?一般来说呢,受伤得有一段时间了,不能刚受伤就跑去做鉴定哦。

为啥呢?因为伤还没稳定下来呢,这时候做鉴定可能不准。

通常得等到治疗得差不多了,病情稳定了才好去做。

比如说骨折了,得等骨头长好了,或者说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不会再有太大变化的时候。

具体多长时间呢,这得看伤的类型,不同的伤稳定期不一样。

像一些皮外伤可能几周就可以,但是要是伤到骨头或者内脏之类的,可能得几个月呢。

三、那咱们得找啥样的机构做鉴定呢?这可不能随便找个地方就做哦。

得找那些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怎么知道有没有资质呢?可以去查查看,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过的。

就好像你找工作得找正规公司一样,这个鉴定机构也得是靠谱的。

而且呀,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擅长的领域不太一样,有的可能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面经验丰富,有的可能对工伤鉴定更拿手。

所以呢,要根据自己受伤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

四、去做鉴定的时候要带啥呢?去做鉴定的时候可不能两手空空就去啦。

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像身份证啥的,这是为了证明你是谁呀。

然后呢,把跟受伤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带上,这可重要了。

比如说医院的病历本,从受伤开始到现在的所有病历都要带着,包括拍的片子,检查报告,医生开的药方之类的。

这些就像是证据一样,能让鉴定人员更好地了解你的受伤情况。

要是有证人的话,也可以让证人一起去,或者把证人的联系方式提供给鉴定机构,方便他们了解情况。

五、鉴定的时候会发生啥呢?到了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会先接待你,然后安排鉴定人员对你进行检查。

这个检查可能会有点麻烦,不过别怕。

鉴定人员会很仔细地查看你的伤处,可能会问你很多问题,像受伤的时候是怎么个情况呀,现在感觉怎么样之类的。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规范及程序、流程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规范及程序、流程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规范及程序、流程根据国家司法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特制定司法鉴定规范如下:1、由司法机关向司法鉴定所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司法鉴定登记表。

委托人应当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1).被鉴定人的一般资料及其家庭背景资料;2).被鉴定人在涉案事件前后的精神表现和病历材料;3).被鉴定人在涉案事件前的工作、学习、社交、生活、个性特点等方面正常与否的材料;4).全部办案卷宗材料;5).申请重新鉴定的,还要提交原鉴定书;6).鉴定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3、委托鉴定受理后,由本所指定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鉴定事项;或委托人申请(或要求)并经本所负责人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鉴定事项。

4、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出诊鉴定,须由当地司法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说明被鉴定人不能前来鉴定机构的原因(有严重的躯体疾病,行为紊乱,案情特殊等),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5、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6、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7、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8、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9、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有哪些

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有哪些

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有哪些一、申请鉴定阶段:1.提交鉴定申请:诉讼参与人根据需要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被鉴定人信息、鉴定请求、争议焦点、需要鉴定的问题等。

2.受理鉴定申请:法院对鉴定申请进行受理,并开展适用程序的审查,确定是否符合鉴定条件。

3.鉴定机构选择:法院根据案情特点和鉴定需要,确定具体的鉴定机构,并通知鉴定机构接受委托。

二、确定鉴定事项阶段:1.审核鉴定请求:鉴定机构收到鉴定委托后,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具备鉴定条件,如具备,将受理该项鉴定。

2.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机构制定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的目的、鉴定方法、鉴定步骤等,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客观、科学和公正。

3.缴纳鉴定费用:申请人需要根据鉴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鉴定费用。

三、鉴定执行阶段:1.资料收集:鉴定机构依法收集与鉴定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实地勘验:如需要,鉴定机构可以进行实地勘验,了解现场环境和鉴定对象的具体情况。

3.技术鉴定:鉴定机构根据鉴定方案,进行技术分析和实验,对争议问题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书面呈报法院。

4.鉴定庭审:在需要的情况下,法院可组织鉴定庭审,鉴定人出庭作证,并接受各方当事人的质询和辩论。

5.鉴定报告提交:鉴定机构将完成的鉴定报告和相关证据提交法院。

四、鉴定结果的审查和使用阶段:2.鉴定结果的认定:法院对鉴定报告中的鉴定结论进行认定,根据法定程序的规定,确定鉴定结论是否成为事实认定的依据。

3.鉴定结果的有效性:法院可就鉴定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时,法院有权要求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4.鉴定结果的使用:法院将根据鉴定结论,在判决中采纳或不采纳鉴定结果,作为裁判依据之一,对案件做出判决、裁定。

五、鉴定结果的回避和监督阶段:1.鉴定结果回避:当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具有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利益关系时,应及时回避。

2.鉴定结果监督:法院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鉴定行为依法进行,并对鉴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伤残司法鉴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伤残司法鉴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伤残司法鉴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伤残司法鉴定具体是指一般的人身伤害进行的伤残鉴定。

与其他伤残鉴定一样,这个鉴定也是有自己的鉴定流程的。

那么伤残司法鉴定具体流程究竟是怎样的?小编准备了有关文章,将在下文中为您讲解。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伤残司法鉴定具体流程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司法鉴定的程序范文

司法鉴定的程序范文

司法鉴定是指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专门机构或专家对案件相关证据或鉴定对象进行技术分析和检验,提出专业意见,为法院审判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司法鉴定属于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程序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一、鉴定程序概述一般而言,司法鉴定程序包括接受申请、确定鉴定范围、收集、检验和分析证据、撰写意见书、展示和控辩及出具结论等多个环节。

1.接受申请阶段接受申请是司法鉴定程序的起点。

公安机关或法院收到鉴定申请后,必须对鉴定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如果鉴定内容符合法规要求,申请受理后即可进入下一步。

2.确定鉴定范围阶段鉴定目标一旦确定,就要明确鉴定范围,遵循证据法的原则和方法,准确、全面地掌握和理解所要鉴定的事实与问题,为该案提供实际可行的鉴定方案。

3.收集、检验和分析证据阶段鉴定人员在收集证据和鉴定对象的基础上,根据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鉴定,进行实物、文书、人证和技术检验等,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获取可靠的事实作为鉴定基础。

4.撰写意见书阶段鉴定人员应当根据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客观、真实地提出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书应当详细叙述鉴定事实、论证过程和对相关问题的结论,准确表达鉴定人员的专业意见。

5.展示和控辩阶段鉴定人员按照鉴定意见书的内容和鉴定结论,进行展示和控辩,接受当事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质询和异议,并对质询和异议做出解答。

6.出具结论阶段鉴定人员是在现场进行鉴定,还是进行测试后出具鉴定意见书,其结论应该是科学、专业、准确、公正、中立的。

二、司法鉴定程序要求司法鉴定程序中注意以下几点:1.遵循法律制度:司法鉴定人员必须遵循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进行鉴定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公正。

2.专业、准确、公正:司法鉴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对鉴定对象进行准确全面地鉴定,避免影响鉴定结论的不恰当行为。

3.保证鉴定程序中的公正:在整个鉴定程序中,应当确保公正,明确权利和限制,遵循程序性保障原则,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技术问题,借助专业机构或个人的技术力量,通过科学实验、检验、评价等方法,对争议事实进行审查和认定的过程。

司法鉴定程序是一系列有条不紊且严格规范的步骤,下面将介绍司法鉴定的主要程序。

1. 申请鉴定当案件中存在需要专业技术力量解答的问题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鉴定的请求。

申请人应当提供详细的案件事实、争议问题、所需鉴定的项目和指定的鉴定机构等相关信息。

申请书应当具体、清晰,描述准确,以确保鉴定机构能够理解案件的要点和问题。

2. 受理申请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鉴定机构受理申请的首要考虑因素。

如申请不符合条件,鉴定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确定鉴定项目和专家在受理申请后,鉴定机构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争议的焦点,确定具体的鉴定项目,然后从其专家库中选派适合的专家进行鉴定。

选定的专家应当是在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人员。

4. 鉴定调查和实验专家确定后,鉴定机构会与当事人联系,安排鉴定现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实验。

调查和实验过程中,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鉴定结论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5. 编写鉴定书鉴定结束后,专家应当根据调查和实验的结果,编写鉴定书。

鉴定书应当客观、准确地记录鉴定过程、鉴定结论以及相关的科学依据和证据。

同时,鉴定书应当根据司法鉴定规范要求,以正式的、规范化的文字格式进行编写。

6. 送达鉴定书编写完成的鉴定书由鉴定机构负责送达给申请人或其他相关人员。

鉴定书的送达应当及时、准确,并确保有法定的送达凭证。

被鉴定人可以就鉴定书内容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鉴定机构。

7. 鉴定结果的审查和采纳鉴定书送达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提出质疑或异议。

法院在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查时,应当重视科学、技术、专业性等因素,并根据案件实际需要综合鉴定结果以及其他证据作出裁决或者判决。

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

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开展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等各类司法鉴定工作,为法院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保障司法公正与权威。

本文将从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检察院司法鉴定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展开阐述,以期全面介绍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

一、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司法鉴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专家进行的科学、客观、准确的技术分析和评价,以提供有关事实的证据和科学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是法律上的鉴定行为,是法院审理案件以及其他司法活动中所需要的鉴定,鉴定对象通常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等。

二、检察院司法鉴定的工作职责1. 司法鉴定的审查工作:检察院对各类案件的涉及鉴定进行审查,确保鉴定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要求,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科学地反映事实真相。

2. 司法鉴定的委托工作:检察院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专业鉴定人进行相关鉴定工作,委托方可以是法院、公安机关等。

委托工作包括委托鉴定的申请、委托书的签发等。

3. 司法鉴定的监督工作:检察院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鉴定工作。

监督工作包括对鉴定报告的审查、鉴定人的业务能力考核、对鉴定人员的培训等。

4. 司法鉴定的协作工作: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与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协作,包括提供案件材料、提供鉴定信息、协助进行技术交流等。

三、检察院司法鉴定的工作流程1. 鉴定需求确认:鉴定需求由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提出,检察院确认鉴定需求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 鉴定委托:检察院根据鉴定需求,对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进行委托,并签发委托书。

3. 鉴定过程: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依据委托书要求,进行鉴定工作。

鉴定过程中,可以采取实地勘查、实验检测、技术分析、专家评审等方法,收集、分析和评价相关证据。

4. 鉴定报告的编制: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根据鉴定过程中获得的相关数据和结论,编制鉴定报告。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02
鉴定机构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证,鉴定人员应 该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03
鉴定过程应该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不能受到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鉴定意见的客观性、科学性
01
鉴定意见应该基于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知识,不能有
任何主观臆断或偏见。
02
鉴定意见应该明确、具体、可操作,能够为案件处理
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的关键环节。
司法鉴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
03
重要作用。
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司法鉴定作出了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 部门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司法鉴定的程
序、标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03
对于复杂的案件或争议较大的问题,应该采用多种方
法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05
司法鉴定中的法律责任
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鉴定人必须按照科学、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
鉴定人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如保密义务、回避制度等,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性 和合法性。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司法鉴定的数字 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高鉴定工作的效 率和准确性。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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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司法鉴定中的注意事项
鉴定材料真实性、完整性
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能有任何篡改或伪造 的情况。
鉴定材料应该包含案件相关的所有信息,不能遗 漏任何重要细节。
对于电子数据等易篡改的证据材料,应该采用专 业技术手段进行固定和保全,以确保其真实性。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文主要介绍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

【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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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1、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3、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4、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5、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

【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

【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二、鉴定的实施
(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1、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2、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3、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4、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5、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1、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2、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确认是否申请。

3、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4、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5、【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6、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
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1、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2、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3、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4、【鉴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

5、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6、【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

7、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8、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9、由承办人按照《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立卷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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