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最新公务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标准及规格

公务接待标准及规格
一、公务接待用车。
1.接待用车的等级不低于三星以上的星级宾馆接待标准车辆;
2.车辆不少于5辆,座位不少于9个,内饰设施良好,外观整洁美观,无明显破损;
3.车辆均配备汽车通讯和安全设备,具有车载领导休息椅;
4.车辆执行接待任务全程须配备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应熟悉
行车、维修技术及技术操作程序。
二、公务接待食品。
1.接待食品要求新鲜,营养均衡,严禁采用劣质原材料及制作技术;
2.接待食品应与当地思想文化相符,满足接待对象的口味;
3.服务方式及水准要符合接待标准,摆盘要精美,水果要新鲜,并有
贴心的礼品;
4.食品烹饪、摆盘、服务要符合正宗的饮食文化,尊重接待对象的文
化习俗;
5.接待活动场所要满足接待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环境卫生要符合
公共卫生标准。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与细则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与细则公务接待工作是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展示单位形象、促进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肃接待纪律,节约经费开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与细则。
一、公务接待原则1、依规依纪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2、勤俭节约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安排接待事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统筹兼顾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要满足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避免过度接待和浪费资源。
4、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布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包括接待对象、接待事由、接待费用等。
二、公务接待范围1、上级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来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等。
2、兄弟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来本单位交流学习、协作配合等。
3、因工作需要邀请的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来本单位开展工作或进行采访报道等。
4、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接待的人员。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接待部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详细注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接待事由、预计接待时间、接待标准等内容,并附上相关的文件、通知或函件等依据。
2、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对于重要的接待活动,需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4、接待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安排接待事项,并将《公务接待审批表》交财务部门备案。
四、公务接待标准1、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在定点饭店或者内部接待场所,执行协议价格。
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行政事业处公务接待制度

行政事业处公务接待制度
为规范处公务接待管理,严肃接待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对方单位发来公函,明确公务活动的内容、行程、人员和相关事项。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二条公务接待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处经办人员凭对方单位公函填写接待审批单,由处长签字同意,报分管厅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接待。
第三条公务接待就餐一般安排在厅机关食堂,厅机关食堂不能接待的,可在厅外安排,但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四条用餐标准原则上参照省直机关三类会议一天伙食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元/人.天。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处经办人应填写接待清单,详细列示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报处长审签。
原则上在7个工
作日内,凭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及票据,报厅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实行公开制度,每年年末或下年年初在处务会向处全体同志通报,接受内部监督。
第八条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2015年2月27日。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

中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及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和《8项规定》等文件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用餐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按照餐标分为三档:一档为每人100元以内,二档为每人100元至200元之间,三档为每人200元以上。
公务接待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按照一档执行。
2.用餐规格
公务接待用餐规格主要包括菜品、数量、品质、风格、营养、卫生等方面。
菜品应当丰富多样、清淡可口,数量应当适量,品质应当高,风格应当符合公务形象,营养应当均衡,卫生应当安全。
3.用餐场所
公务接待用餐应当选择环境雅致、消费适当的正规餐厅,不能使用高档豪华餐厅进行公务接待。
4.用餐时间
公务接待用餐时间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不能超过接待活动的时间范围。
5.用餐流程
公务接待用餐流程应当规范,遵守礼仪规范,尊重客人问候,以便有助于加强相互了解和沟通交流。
6.用餐费用
公务接待用餐费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能随意增减或私加消费,也不能违反节约精神和财务纪律。
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和透明性,确保公务接待活动合理、经济,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主要指公务活动中与公务活动相关的接待行为及相关费用,包括接受来访人员、会议、考察等活动中的接待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用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应根据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地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具体费用标准如下:1. 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中的接待费用应综合考虑活动性质、人数、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在同类活动中要保持节俭,确保各项费用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标。
接待费用不得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送礼或赠送现金。
2. 饮食费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饮食费用应按照活动需要和地区差异合理安排。
在选择餐厅时应尽量选择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餐厅。
同时,饮食费用应精打细算,避免浪费。
3. 住宿费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如确需提供住宿,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宾馆或酒店,并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住宿费用。
不得安排高档套房或超标准住宿,避免浪费。
4. 交通费公务接待活动中的交通费用应按照实际需求和节俭原则合理支出。
在选择交通方式时,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使用私家车辆。
三、公务接待管理要求为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各单位应遵守以下管理要求:1. 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各单位应依法依规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标准和程序,指导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接待的责任。
2. 加强预算管理公务接待活动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活动费用总额,禁止违规使用公款。
3. 提高活动透明度公务接待活动的安排应公开、透明,不得有违规情况。
活动的策划、安排、费用等应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4. 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委、监察委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尊重和保护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各单位要尊重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接待活动为名索取、接受礼品、金钱或其他利益。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接待国内外来宾、参观考察团、代表团等活动的一种公共活动。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和单位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接待对象范围。
公务接待对象包括国内外来宾、参观考察团、代表团等,以及其他需要接待的相关人员。
二、接待标准。
1. 接待活动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来访目的和接待的具体情况确定接待标准,力求合理、公平、公正。
2. 接待标准应当包括食宿、交通、礼品、文娱活动等内容,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做到节约合理。
三、接待程序。
1. 接待活动应当提前制定接待方案,明确接待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等。
2. 接待方案应当报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接待活动应当有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保证接待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接待管理。
1. 接待活动应当建立档案,做好接待记录,包括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接待费用的使用情况等。
2. 接待活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超标准接待。
3. 对于重大接待活动,应当报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实施。
五、接待效果评估。
1. 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对接待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接待对象的满意度、接待工作的质量等。
2. 对于存在问题的接待活动,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接待工作制度,提高接待工作水平。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领导部门进行审批。
2. 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超标准接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节约合理、规范有序的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接待标准每人多少

公务接待标准每人多少公务接待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开展工作需要,接待国内外来访人员、举办座谈会、会议、宴请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的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具体情况而定的,其中包括每人的接待费用标准。
那么,公务接待标准每人多少呢?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公务接待标准每人多少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务员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公务接待的标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接待。
具体的接待标准包括接待费用的限额,接待人员的范围,接待场所和方式等。
在具体的接待活动中,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标接待,以确保公款使用的合理、合法和规范。
其次,公务接待标准每人多少还应当根据具体的接待活动和接待对象而定。
不同的接待活动和接待对象可能需要有不同的接待标准。
比如,接待国内外来访人员、举办座谈会、会议、宴请等活动,可能会有不同的接待标准。
在确定接待标准时,单位需要根据活动的性质、规模、地点、对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每人的接待标准。
再次,公务接待标准每人多少还应当符合节约型办公的要求。
随着国家提倡节约型办公,公务接待的标准也应当符合节俭、简约的原则。
单位在确定每人的接待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活动的实际需要,合理控制接待费用,避免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合理使用公款。
综上所述,公务接待标准每人多少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超标接待。
在确定接待标准时,还应当根据具体的接待活动和接待对象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每人的接待标准,并符合节约型办公的要求。
希望各单位在开展公务接待活动时,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合理控制接待费用,做到合理使用公款,促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廉洁。
行政招待规范标准最新

行政招待规范标准最新行政招待是企业对外展示形象和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制定一套规范的行政招待标准对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满意度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最新的行政招待规范标准:1. 目的与原则:- 行政招待旨在通过专业、周到的服务,展现企业的良好形象,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
- 招待工作应遵循尊重、热情、高效、节约的原则。
2. 准备工作:- 了解来宾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数、性别、职务、特殊需求等。
- 根据来宾的级别和需求,提前安排好接待场所、交通工具、住宿等。
3. 接待流程:- 来宾到达时,应有专人负责迎接,并引导至接待区域。
- 根据来宾的级别,安排相应级别的领导或负责人进行会见。
- 会见结束后,根据来宾的兴趣和需求,安排相应的参观、座谈或娱乐活动。
4. 餐饮安排:- 根据来宾的饮食习惯和偏好,提前制定菜单,并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
- 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5. 住宿安排:- 根据来宾的级别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酒店或住宿地点,并提前预订。
- 确保住宿环境安静、舒适,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设施。
6. 交通安排:- 提供安全、准时的交通服务,根据来宾人数安排合适的交通工具。
- 司机应熟悉路线,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7. 礼品赠送:- 根据企业规定和来宾的级别,选择适当的礼品进行赠送。
- 礼品应具有企业特色,体现企业文化。
8. 保密与安全:- 保护来宾的隐私,不泄露其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 确保来宾在企业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 费用管理:- 招待费用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规定执行,合理控制成本。
- 所有费用支出应有明确的预算和审批流程。
10. 后续跟进:- 招待结束后,应及时收集来宾的反馈意见,进行总结和改进。
- 保持与来宾的联系,为未来的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11. 培训与提升:- 定期对行政招待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 鼓励创新思维,不断优化招待流程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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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
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
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
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
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
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
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
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
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
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
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
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1、统筹管理的原则:机关的接待bai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
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