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登记号编制说明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1. 简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是指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的一种管理和监督制度。
执业许可旨在确保母婴保健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母婴健康,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 申请条件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2.1 机构条件•具备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设施和设备;•拥有合格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范。
2.2 人员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执业许可程序3.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详细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3.2 审核审批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审核通过后,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颁发执业许可证。
3.3 监督管理执业许可证颁发后,执业机构和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行政部门有权撤销执业许可证。
4. 执业许可的意义4.1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执业许可制度,能够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提高从业人员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
4.2 维护消费者权益执业许可制度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能够减少不合格服务和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4.3 促进行业发展通过执业许可制度,能够推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5. 执业许可的影响5.1 对机构和人员的影响执业许可要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会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产生限制和影响。
5.2 对消费者的影响执业许可能够提供给消费者一个安全的选择,避免选择不合格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5.3 对行业发展的影响执业许可能够推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
6. 总结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是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8.07•【文号】卫妇发[1995]第7号•【施行日期】1995.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8月7日卫妇发〔1995〕第7号)一、婚前医学检查(一)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婚检门诊房屋要求:<1>分设男、女专用婚前医学检查室,并具备婚前卫生咨询服务的条件;<2>设婚前健康宣教室,室内有性生理、性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知识挂图、模型、音像等宣教设备。
2、婚检设备:<1>女婚检门诊:妇科检查台、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械、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2>男婚检门诊:检查床、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3>具有开展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涂片、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梅毒、淋菌涂片或培养等化验设备和X光机等辅助设备。
3、人员配备: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男、女专职检查医师和高年资的主验医师。
(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基本标准1、工作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应当做到严肃、认真、亲切、守密;2、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3、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二、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2>手术室的面积与其任务相适应;<3>室内墙面装有1.5-2米高的瓷砖或用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兖卫字[2010]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卫生局、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的通知》(济卫基妇发[2009]25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依法执业,严格规范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一)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按照许可项目开展执业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
未经许可的非计划生育手术“三定点”机构不得从事终止妊娠、结扎和放取环等技术服务。
(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开展相应技术服务。
严禁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手术,不得签发《出生医学记录》、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等。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和本人《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内容不符的服务,不得私自或者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异地执业的要按照执业医师执业变更办法及时变更执业地点。
(三)计划生育手术“三定点”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在提供终止妊娠、取环、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技术服务时,应向当事人索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并做好存档。
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严禁非法出具《出生医学记录》,对无证分娩的孕产妇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人口计生部门。
(四)严格B超机管理,落实B超双人执机双人签字制度。
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列入本办法管理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条例》规定的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的技术服务。
第四条公民享有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
卫生技术人员应答复服务对象询问的有关医学问题,并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章技术服务项目第六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项目㈠婚前医学检查;㈡医学需要的结扎、终止妊娠;㈢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㈣妇科常见疾病筛查㈤新生儿疾病筛查,目前确定的病种为先天性甲状腺机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及听力障碍;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㈥助产技术;㈦家庭接生。
第七条计划生育专项技术服务主要项目㈠输卵管绝育;㈡输精管绝育;㈢放、取宫内节育器;㈣人工流产;㈤中妊引产;㈥药物流产;㈦输卵管吻合;㈧输精管吻合。
第三章执业审批第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原则。
第九条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待发);开展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准入标准》。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情况总结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情况总结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不断调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为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保障母婴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进行了严格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情况进行总结。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母婴保健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涉及婚前保健、孕期保健、产时保健、产后保健等多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母婴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出现了无序竞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母婴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进行了严格规定。
2. 意义(1)保障母婴安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生命安全。
(2)促进公平竞争:通过规范市场准入,确保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母婴保健服务,促进公平竞争。
(3)提高行业水平:执业许可制度促使医疗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4)维护社会公共卫生:规范的执业许可制度有助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是我国母婴保健工作的基本法律,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进行了明确规定。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设立、执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提供了法律依据。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申请、审批、变更、延续、注销等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申请条件1. 医疗机构条件(1)具备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2)具备完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3)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医疗安全记录;(4)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随着人们对健康和品质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母婴保健行业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业许可证”)的推行和实施,是对母婴保健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的保证,旨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执业许可证的概述执业许可证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授权和审核发放的一种资格证书,用于规范和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
获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将具备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资格,执业许可证也将成为其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资产。
获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必须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资质要求和管理规定,并且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核、考核和监管程序。
得到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将具备以下特征:•服务质量高: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具备专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且安全的服务;•服务范围广:执业许可证覆盖了母婴保健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护理、母乳喂养等;•服务尺度大:执业许可证的持有者将依法依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更好地服务群众。
申请和颁发执业许可证获得执业许可证需要遵守以下程序:•提交申请: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服务宣传材料、技术服务方案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审核和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考核,包括技术服务质量、行业经验、管理管理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发放许可证:符合标准的机构或个人将会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执业许可证,取得执业许可证后可以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执业许可证的作用和意义执业许可证的推行和实施对母婴保健服务行业的发展和从业者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提高服务质量: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具备专业、规范、安全的服务水平,使得从业者在服务过程中减少不当操作、伤害风险等负面影响;•保障消费者权益: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服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保密隐私、公示价格信息等措施;•规范行业管理: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逐步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等11方面,规范行业运营,规避行业乱象的发生。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范本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范本申请登记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您好!本公司/机构拟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敬请审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申请单位名称:[填写申请单位名称]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3. 申请单位住所地址:[填写申请单位住所地址]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填写申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5. 申请单位成立时间和经营范围:[填写申请单位成立时间及经营范围]二、项目背景1. 申请项目名称:[填写申请项目名称]2. 项目简介:[概括性介绍申请项目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性]三、技术实力与设备条件1. 技术人员情况:[详细介绍公司现有的技术人员数量、学历、资质等情况]2. 设备条件:[详细介绍公司现有的设备仪器状况,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等信息]四、服务流程及质量管理1. 服务流程:[详细描述公司所提供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流程和步骤]2. 质量管理:[说明公司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措施]五、安全与保密措施1. 安全措施:[详细介绍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2. 保密措施:[说明公司如何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并防止信息泄露的措施]六、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1. 经济效益:[介绍公司在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方面的经济效益情况]2. 社会影响:[描述公司所提供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七、其他材料1. 附件1: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 附件3:申请单位职工名册;4. 其他相关材料。
八、承诺本公司/机构郑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不实,本公司/机构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申请!申请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制说明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制说明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附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登记号编制说明一、代码组成:登记号共计18格。
为与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相区别,第1格填写英文大写字母“M”。
二、编码方法:⒈行政区域代码:第2~7格,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
⒉审批机构代码:第8格;代码卫生行政机关属称1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2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3 计划单列市卫生行政部门4 辖区市(省辖市)、地区卫生行政部门5 县(县级市、区)卫生行政部门⒊行业分类代码:第9格;代码名称说明1 妇幼保健院(所)2 妇、儿研究所(含中心)3 妇产专科医院4 儿童专科医院5 其他专科医院(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6 中、西医综合医院(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7 乡(镇)卫生院(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8 门诊部(所、医疗联合体)(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9 其他(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⒋专项技术服务分类代码:第10~15格;表示经许可开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类别,每格□内用1或0数码表示许可或不许可;同时分别在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的“许可项目”档内写明许可开展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具体项目。
“第10格”表示:婚前医学检查。
“第11格”表示:医学需要的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第12格”表示:产前诊断技术(包括产前筛查技术)。
“第13格”表示:助产技术。
“第14、15格”预留:填写“-”。
为了减轻基层卫生机构负担,属同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可同时进行;属同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各项技术服务的许可,可用同一本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表示。
⒌申请单位代码:第16~18格;即审批机关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批准书》的顺序编码,由001数码起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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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
可证登记号编制说明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附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登记号编制说明
一、代码组成:登记号共计18格。
为与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相区别,第1格填写英文大写字母“M”。
二、编码方法:
⒈行政区域代码:第2~7格,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2002)。
⒉审批机构代码:第8格;
代码卫生行政机关属称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3计划单列市卫生行政部门
4辖区市(省辖市)、地区卫生行政部门
5县(县级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⒊行业分类代码:第9格;
代码名称说明
1妇幼保健院(所)
2妇、儿研究所(含中心)
3妇产专科医院
4儿童专科医院
5其他专科医院(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
6中、西医综合医院(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
7乡(镇)卫生院(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
8门诊部(所、医疗联合体)(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
9其他(有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
⒋专项技术服务分类代码:第10~15格;表示经许可开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类别,每格□内用1或0数码表示许可或不许可;同时分别在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的“许可项目”档内写明许可开展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具体项目。
“第10格”表示:婚前医学检查。
“第11格”表示:医学需要的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第12格”表示:产前诊断技术(包括产前筛查技术)。
“第13格”表示:助产技术。
“第14、15格”预留:填写“-”。
为了减轻基层卫生机构负担,属同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可同时进行;属同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各项技术服务的许可,可用同一本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表示。
⒌申请单位代码:第16~18格;即审批机关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批准书》的顺序编码,由001数码起始。
例:经审批、准许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开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其开展的助产技术服务按属地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01--001,具体分解如下:行政区划代码:M350102;审批机构:鼓楼区卫生局,为5;行业分类:妇幼保健院,为1;专项技术分类:0001--;批准书顺序编码:001。
其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由负责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审批机关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诊疗科目栏注明“计划生育”,在“副本”备注栏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