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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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30页)

神仙树大院商住楼A幢、B幢、地下室工程

电气、智能建筑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GB50300—200代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等的划分、新发布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鉴于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中的经验和电气工程与智能工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把电气工程与智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放在一起。

1、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控部位

1.1 动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1.2 照明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1.3 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

1.4 弱电系统: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

1.5 防雷接地保护系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

2、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2.1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及穿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规定。

2.3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适用于机械设备配套的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期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4 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中明确,其功能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组四个功能单元组成,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有的组合在一起,容量大的分柜供应,安装时基本与柜盘安装要求相同,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5 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

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一般形式的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等的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t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2.7 通信网络系统工程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安装的通信网络系统及其与公用通信网之间的接口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包括通信系统、卫星数

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系统及相关设施,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2.8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2.9 电源与接地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统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3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智能建筑工程主要在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方面提出要点要求。

3.1 电气工程

3.1.1 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i十图纸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瓦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

(4)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

(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

3.1.2 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

(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北京供电局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厂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

境外企业承包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核查其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承担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

(3)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

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3)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

4)了解施工企业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察了解。

3.1.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4)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1)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

2)开箱清点并做记录,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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