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事故处理(通用版)

合集下载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篇)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篇)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区队负责人。

区队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安监科,然后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3、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

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4、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整个事故过程的分析结果,责任单位人员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安监科,并存入档案。

5、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6、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全体员工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7、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扎煤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事故预控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生产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本单位员工因生产和工作发生事故或虽不在生产工作岗位上,但在单位生产工作活动场所内,由于车辆(设备)或工作环境、劳动环境不良而引起的伤亡事故,都应该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和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

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

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故处理行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进行预防控制措施,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对事故发生后统一上报,并建立事故分析、统计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章事故报告管理第六条事故报告是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发生原因、损失情况、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分类,对于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事故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描述,不得有隐瞒虚报等行为。

第九条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告,逾期未报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事故调查管理第十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企业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由相关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组成,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当对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四章事故处置管理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企业应当根据调查报告和事故等级,及时进行处置,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救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清理。

第十七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应当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依法进行赔偿。

第五章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责任人、应急措施、报告程序等。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3篇)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3篇)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3篇)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1、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5、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6、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7、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8、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1、重大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2、一般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3、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4、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6、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1、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安全办公室组织调查上报分管领导,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执行。

2、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和相关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和相关事故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事故、运输事故、消防事故、环境事故等。

第三条责任和义务1. 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负总责,下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处理负责。

2.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上级领导并尽力进行自救,确保人身安全。

3. 全体员工要积极参与企业事故处理培训,学习基本的急救、自救、火灾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4. 相关部门要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的发生率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第四条惩处和奖励1. 对于因违反事故处理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惩处。

2. 对于在事故处理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

第二章事故报告与调查第五条事故报告的程序1. 员工一旦发生事故,立即与上级领导联系,进行情况汇报。

2. 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责令员工保持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 上级领导要即时上报公司负责人,由公司负责人决定是否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第六条事故调查小组的组成和职责1. 事故调查小组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法律顾问等组成。

2. 事故调查小组的职责是调查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建议,并起草调查报告。

3. 调查报告要真实客观、详尽完整,并提出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

第七条事故报告与调查的保密性1. 事故报告和调查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2. 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第三章事故处理措施第八条事故处理的原则1. 事故处理应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

2. 事故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制度进行,合理、公正、公开。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

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故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消防事故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等,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本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事故。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逃生、报警、灭火、救援等措施。

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实际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八条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和行动方案,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事故应急预案应体现科学化、合理化和人性化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及时进行,结合本单位新情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明确对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当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确保事故后能够及时处理和防范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并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负责。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并按照规定实施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当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及时报告、事故记录保留和整理等。

第十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分析和处理各类事故。

事故及处理制度(5篇)

事故及处理制度(5篇)

事故及处理制度第一条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或厂长报告。

第二条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厂长报告,厂长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等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时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条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五条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及处理制度(2)是指组织或社会机构为应对事故发生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事故是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或各种突发性事件,以及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不良结果的事件。

事故及处理制度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并且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有序地进行事故处置和善后处理。

事故及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预防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等,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安全培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事故报告、应急预案、应急组织等,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减少事故的损失。

3. 事故调查与分析:包括事故调查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事故记录与报告:包括事故记录、事故报告等,通过记录和报告事故的情况和处置过程,为事故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5. 善后处理与救援:包括伤员救治、事故清理、损失赔偿等,通过及时、专业地进行善后处理,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处理(通用
版)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处理(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二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
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处分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五条处分审批权限。

1.一般事故由企业处理,报集团公司备案。

2.重大和特大事故由企业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处理。

3.事故情节严重者,上级部门有权直接处理。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