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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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下面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的详细内容:1. 初期探索(1979-1982)1979年中国恢复高考后,开始有大量优秀学生赴海外留学并接触到了知识产权概念。

这些人回国后开始倡导引进外国技术并进行改良,并提出要加强对技术的保护和开发,为国内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视打下了基础。

2. 立法起步(1983-1984)1983年,我国通过了第一部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此举标志着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立法有了初步起步。

1984年5月,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意味着我国正式接受国际上普遍认可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3. 法规建设(1985-1992)1985年,商标法、著作权法相继出台,这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建设奠定了基础。

此后,我国先后推出了《专利实施细则》、《商标法施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4. 加入 WTO(1992-2001)1992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随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国内出现了大批以知识产权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中介机构,依法保护受益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

5. 提高保护力度(2002-至今)2002年,我国重新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确提出了欺诈、拖延、恶意侵权等情况的违法行为,并对涉及到专利复审,专利无效等重要程序作出了明确条款。

此外,2008年修订后的“刑法”也增加了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罪行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总之,经过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渐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完善有力地维护了知识产权益。

同时,我国正逐渐由知识产权的“被动防御”向主动创造转变,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展示出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力。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4.25•【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目录前言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本情况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结语知识产权检察大事记前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五个关系”的战略判断,全面阐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要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亟需创新机制、先立后破、提升质效。

为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202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四大检察”职能,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同时在全国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三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强化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强化综合保护;坚持高质效办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协同保护,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知识产权检察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新的成效。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著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

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著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

这种分法也有道理。

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著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

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

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苹果公司 vs. 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苹果公司对三星电子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外观及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抄袭行为。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苹果公司获得胜诉,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贝聿铭 vs. 中国建筑公司:版权侵权案这个案例中,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起诉中国建筑公司侵犯其设计作品的版权。

贝聿铭指控中国建筑公司在建设北京国家大剧院项目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设计方案。

法院最终判定中国建筑公司侵权,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

3. 艺术家 vs.印刷厂:著作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知名艺术家发现他的画作被某印刷厂擅自复制并出售。

艺术家对印刷厂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调查和鉴定后认定印刷厂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印刷厂赔偿艺术家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网络大作家 vs.小说盗版网站:网络版权侵权案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典型案例中,一位知名网络大作家发现他的小说被某盗版网站非法传播。

该作家对该盗版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该盗版网站违反了著作权法,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

5. 玩具公司 vs.制假者:商标侵权案在玩具行业,保护商标权益尤为重要。

这个案例中,一家知名玩具公司发现有制假者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冒充其品牌。

玩具公司及时发起诉讼,要求制假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制假者侵犯了玩具公司的商标权,裁定制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电影制作公司 vs.侵权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在电影制作行业,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是一大挑战。

这个典型案例中,一家知名电影制作公司发现一家侵权网站非法上传并传播其最新电影作品。

制作公司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侵权网站侵犯了制作公司的版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款项。

7. 音乐家 vs.音乐平台:音乐著作权案在音乐行业,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起源于改革开放以后。

1980年
代初期,国际上开始推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我国也逐渐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开始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199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这是我国专利法律制度建立的重要里程碑。

1993年,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
组织公约》,并开始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国际贸易体系的一份子,也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要与国际接轨。

2008年,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
上也逐渐受到认可,连续三年获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全球排名第一。

总的来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历程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从开始建立法律制度,到逐渐加强和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再到受到国际认可,都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里程碑。

未来,我国还需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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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07•【文号】法办〔2020〕99号•【施行日期】2020.04.0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法办〔202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19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营造权利受保护、侵权有代价、犯罪必惩罚的法治环境。

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提供有力保障。

一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打造过硬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树立良好国际形象,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结合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现将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20年4月7日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一、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二、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重庆恒胜鑫泰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恒胜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8号民事判决书〕三、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姚洪军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137号行政判决书〕四、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与北京火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终226号民事判决书〕五、平衡身体公司与永康一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53351号民事判决书〕六、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谭发文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407号民事判决书〕七、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054号民事判决书〕八、杭州莫丽斯科技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风尚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云南晋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盛林君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九、河北山人雕塑有限公司与河北中鼎园林雕塑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人民政府、遵义众和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慧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慧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终449号民事判决书〕十、厦门德乐盟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兴恒昌贸易有限公司、杨明凤、杨茂淦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刑终632号刑事判决书〕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侵害专利权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及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1.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48号民事判决书〕2.株式会社岛野与广东顺德顺泰智能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5466号民事裁定书〕3.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6342号民事裁定书〕4.黄峙伟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再615号民事判决书〕5.甘肃洮河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与宁夏康惟鹏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宁夏帅之媛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宁01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6.和睦家医疗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428号民事判决书〕7.克诺尔·伯莱姆斯股份公司与衡水永信制动材料有限公司、衡水永泽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克诺尔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亚东实业(国际)有限公司、北京辉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赵树亮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冀知民终43号民事判决书〕8.成都马路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延吉市马路边边麻辣烫饭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24知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分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黑民终610号民事判决书〕10.埃克森美孚公司、美孚石油有限公司与嘉兴市大众油业有限公司、上海彬恒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沪民终35号民事判决书〕11.汕头市澄海区建发手袋工艺厂与迈克尔高司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终157号民事判决书〕12.江西省国窖赣酒有限公司与江西省赣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赣民终286号民事判决书〕13.七波辉(中国)有限公司与超日(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丁俊伟、王水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民终728号民事判决书〕14.湖南银成医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怀化医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知民终642号民事判决书〕15.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1861号民事判决书〕16.长春市朝阳区王记酱骨头炖菜馆与海南东北王记酱骨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96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17.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与重庆红伊人食品有限公司、南岸区雅福链食品超市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渝0192民初6600号民事判决书〕18.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莉露化妆品有限公司、鱼池口佳嘉日化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1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19.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终1194号民事判决书〕20.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岳龙刚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3知民终6号民事判决书〕21.刘宝平与内蒙古阿儿含只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额日乐、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内民终156号民事判决书〕22.曹新华与濮凤娟、王信贺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1410号民事判决书〕23.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4268号民事判决书〕24.苗富华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知民终231号民事判决书〕25.武汉光亚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黄乾生与刘若英、叶如婷、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民初5015号民事判决书〕26.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137号民事判决书〕27.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拉萨高度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藏01知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案件28.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再151号民事判决书〕29.华阳新兴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与麦达可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王成刚、张红星、刘芳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268号民事判决书〕30.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小马奔腾壹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电海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终229号民事判决书〕31.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民初68514号民事判决书〕32.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与洪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6民初697号民事判决书〕33.亿能仕(大连)科技有限公司与捷客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民终1083号民事判决书〕34.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8)粤73民终1022号民事判决书〕35.吴宗区与永福县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01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36.重庆慢牛工商咨询有限公司与谭庆、重庆亿联金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5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五)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37.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寿县向东汽车电器修理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71号民事判决书〕38.蔡新光与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14号民事判决书〕39.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舒城万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藏友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终657号民事判决书〕40.北京希森三和马铃薯有限公司与商洛市泰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陕民终655号民事判决书〕41.云南热点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云南小孩儿旅行社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8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六)恶意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及知识产权诉讼程序42.江苏中讯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与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366号民事裁定书〕43.深圳市乔安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志敏、上海凯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民终139号民事判决书〕44.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谌洪涛诉前行为保全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45.郑州曳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丁晓梅、南通苏奥纺织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先予执行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687号民事裁定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6.贝林格尔英格海姆法玛两合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3961号行政裁定书〕47.北京康智乐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再240号行政判决书〕48.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1498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许振纬等假冒注册商标罪、王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刑终106号刑事裁定书〕50.林义翔、叶晏呈、郑博鸿侵害商业秘密罪案〔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13刑终361号刑事判决书〕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简介一、“机动车刮水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简称瓦莱奥公司)是名称为“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简称涉案专利)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专业领域,专业性强,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收集固定证据、政策把握等方面较一般案件难度偏大。

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4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为此类案件竖立标尺。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10起案件中有3起通过淘宝销售,利用网络售假犯罪多发。

典型案例一:段新苗侵犯商业秘密案事实:被告人段新苗在江苏南京三超金刚石工具公司任职期间,获取该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

2011年,段新苗以技术入股的形式,与他人成立南京万牙索材料科技公司,获取该公司40%的股份,违法获利1092万余元。

评析:2013年6月,检察院以段新苗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听取权利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通过到权利单位现场走访,实地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对案件中的技术性问题形成了直观认识,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典型案例二:周志全等7人侵犯著作权案事实:2008年3月,被告人周志全注册成立北京心田一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思路高清网站。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会员制的方式将3万余个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电视、音乐等作品以种子文件的形式上传至论坛,并通过淘宝网店予以销售。

评析:2014年2月,检察院对周志全等7人提起公诉。

将种子文件上传至互联网供注册会员下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国内尚属首例。

办案之初,为准确适用法律,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版权执法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从刑事司法角度提出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确保了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使用。

典型案例三:同伟图文公司、何爱伟等3人侵犯著作权案事实:被告人何爱伟是上海惠生图文设计制作室经营人,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从网络上下载《之江新语》、《摆脱贫困》等电子版书籍或购书拆装,并通过他人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在淘宝网上注册的“惠生图文”、“上海复旦网上书店”淘宝网店,以低于市场售价的价格进行销售。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确立了“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等概念。

在清朝,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逐渐形成,但仍然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开始逐步完善。

1950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与世界上的知识产权强国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1990年,中国加入了《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并在加入后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知识产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1世纪初,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等国际公约,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

同时,中国也开始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不少显著成效。

未来,中国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能力,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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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大事记
1950年,《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颁布(侯德榜发明的侯氏制碱法就是根据该条例取得专利权的一项发明)。

1963年,《发明奖励条例》颁布。

1978年,商标局成立。

1980年,专利局成立。

1980年,6月3日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1982年,《商标法》颁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2001年第二次修订;
1984年,《专利法》颁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2008年第三次修订。

1985年,版权局成立。

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

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990年,《著作权法》颁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2010年第二次修订。

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专利代理条例》颁布实施,同年开始举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0月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

1994年,1月1日专利合作条约;
6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发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详细阐述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7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

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通知》。

9月9日中华商标协会成立;
1995年,2月26日中美两国政府第两次签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1996年,9月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成为第一个地方专利保护方面的法规。

随后,四川、湖北、山东、辽宁、安徽、山西、浙江、广西、河南、福建以及厦门等地相继颁布实施专利保护条例。

199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自1981年开始受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以来,中国法院不断拓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相继开展了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相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1997年,10月1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行。

2000年,9月16日全国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在北京、广州、成都、西安、沈阳、杭州六考区同时举行,这是首次面向全社会的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项下的义务。

这是标志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国际接轨的两座里程碑。

此外,多年来,中国还相继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10多个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或议定书。

2002年,1月1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行。

2003年起,中美双方每年举行一次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就有关知识产权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2004年,8月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立,大力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统筹协调。

工作组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为期一年半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每年一届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建立了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保护知识产权专题研讨班”,全面提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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