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行政法研究
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垃圾处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
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
本文将对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旨在理解政府对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一、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在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环境保护税法》等。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我国首个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从垃圾分类的目的、责任主体、分类方法、处罚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条例,居民、单位等都有义务参与和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并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环境保护税法》则通过对污染物的排放实施环境保护税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该法律法规,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导致垃圾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征收相应的环境保护税。
二、垃圾分类政策解读垃圾分类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公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政策要求居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下面对各类垃圾进行具体解读:1. 可回收物: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
这些垃圾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居民应将可回收物进行清洁、干燥、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回收垃圾桶内。
2.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危害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这些垃圾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应特殊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居民应将有害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切勿随意丢弃。
3.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主要是指食物残渣、食品包装袋等。
经过处理,可以制成有机肥或者生物质能源。
居民应将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到厨余垃圾桶内,便于进行后续处理。
4. 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是指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和再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一次性餐具等。
居民应将其他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研究与制定

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研究与制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垃圾问题日益突出,垃圾分类政策成为了解决垃圾困扰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探讨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一、背景介绍垃圾分类是指将废弃物按照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以便进行回收利用和处理。
垃圾分类政策的目的在于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优化资源利用,改善环境质量。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垃圾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垃圾分类政策被提上日程。
二、国内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为了推动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我国不断研究与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1.垃圾分类政策的立法依据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需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
垃圾分类政策的立法依据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并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相关法规。
2.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与讨论在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研究与讨论。
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咨询公司等都可以参与其中。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的分类标准、分类方式、分类后的处理措施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分类政策。
3.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
政府部门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和利益相关方进行讨论,制定出合理的政策方案。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
政策的修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三、国际法律法规的借鉴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可以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1.日本的经验日本是垃圾分类政策的先行者之一,其垃圾分类政策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
日本主要通过立法、宣传教育、奖惩机制等手段推动垃圾分类,其经验对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德国的经验德国是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方面的典范,其垃圾分类政策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垃圾分类是当前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旨在解决垃圾处理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
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进行,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对垃圾分类政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与分析。
一、我国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和改革创新,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体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法律,对垃圾分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这一法规是当前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主要法律依据,对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从垃圾源头分类、分类处置、分类投放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
3. 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除了上述的中央法律法规,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用于指导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这些文件包括各地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相关的奖励和处罚等,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二、垃圾分类政策的解读与分析1. 推动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推动力度。
例如,在一些城市中,对未分类垃圾进行收运将面临罚款的惩罚,而分类垃圾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
这种政策措施能够通过经济手段激励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
2. 提供分类投放设施随着垃圾分类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分类投放设施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政府积极响应,通过建设更多的分类投放设施,方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在一些小区和居民社区,设置了垃圾分类投放点,指导居民按类别投放垃圾。
3. 强化监督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需要有一套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各地政府在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了对垃圾收运、处理企业的监督力度。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逐年增加,给城市环境和资源利用提出了严峻挑战。
为了解决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我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旨在通过分类、减量、资源化的管理方式,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资源再利用率。
本文将就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进行研究,探讨其现状、问题和发展方向。
一、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现状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019年,国务院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目标、分类范围、分类标准等内容,提出到2020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城市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具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例如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率先出台了垃圾分类强制性条例,并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罚款措施,推动了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
一些地方还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尽管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我国垃圾分类起步晚,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许多居民对分类要求不够理解,导致分类工作难以真正落实。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机制,一些地方的垃圾分类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甚至演变成了“一刀切”式的强制性要求。
垃圾收运、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设施不完善、配套不到位,也成为了制约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实施的瓶颈。
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问题和挑战,我国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
可以通过广告宣传、校园教育、社区宣传等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建立完善的执法机制,加大对垃圾分类政策的监督力度,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
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垃圾分类的参与,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形成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治理模式。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报告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报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方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访谈及实地考察等多种方法,旨在全面了解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现状,获取民众对于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现状1. 现行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但在落实和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2. 生活垃圾产生与管理生活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分类和处理措施,对环境和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浪费。
城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执行力度不足,公共垃圾箱存在满溢和混放的情况,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动力比较低。
3. 城市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成效通过实地考察,发现部分城市在推进垃圾分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例如,上海市实施了强化的分类投放措施,在城市居民中逐渐形成了垃圾分类的习惯,分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逐年提高。
三、民众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意见和建议1. 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大部分受访民众认为应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水平。
尤其是针对儿童和青少年,应加强校园垃圾分类教育。
2. 完善分类投放设施民众普遍认为,应在小区、社区、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更多的分类投放设施,方便居民进行分类投放。
3. 建立奖惩机制有一部分受访民众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例如,对垃圾分类投放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拒不分类投放垃圾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的政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应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立法,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将垃圾分类纳入法律的范畴,加大对垃圾分类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垃圾分类政策,以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
本文将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进行研究,探讨其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
一、政策现状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进行了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
为了方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我国各地加大了对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力度,如设置垃圾分类桶、增加垃圾回收站等。
3. 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居民改变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4.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政府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强化了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力度。
二、政策问题尽管我国在垃圾分类政策上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 缺乏统一标准。
由于我国各地对垃圾分类标准的制定各不相同,导致了在不同地区垃圾分类标准不一致,给居民带来了困扰。
2. 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政府在垃圾分类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不足,对于一些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了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效果不佳。
3.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够。
一些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难度增加。
4. 垃圾分类设施滞后。
一些地区在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上滞后于实际需求,导致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便利性不高。
三、政策建议为了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效果,我国可以采取以下几点建议:1. 统一标准。
政府部门应根据国家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对各地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统一,提高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效率。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垃圾分类是指将垃圾按照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利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和种类也随之增加,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城市开始研究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旨在将垃圾分类处理成为每个市民的生活习惯,进而达到减少垃圾的总量,增加垃圾资源的再利用率的目的。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经历了多个阶段的试点和全面实施。
最早的尝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末,当时的大部分城市只是开展了一些宣传活动和试点项目,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我国开始逐步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垃圾法》、《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政策宣传教育、分类收集与运输、处理与利用和监督与评估。
政策宣传教育是推行垃圾分类政策的基础和前提。
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并培养居民的环保意识和习惯。
政府可以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如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宣传海报等,还可以利用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分类收集与运输是垃圾分类政策的重要环节。
垃圾分类需要明确不同种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方式,并建立相应的收集设施和运输网络。
一般来说,可回收物应划分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并进行分别收集和运输。
处理与利用是垃圾分类政策的核心内容。
经过分类收集和运输后,垃圾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利用,以减少垃圾的总量和资源的浪费。
对于可回收物,可以进行回收和再利用,如废纸、塑料、金属等物质,可以进行二次加工或再生利用。
对于可生物降解的易腐垃圾,可以进行堆肥、沼气的利用等处理方式,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监督与评估是垃圾分类政策有效实施的保障。
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垃圾分类政策的落实情况。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日益突出,垃圾分类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垃圾分类不仅关乎城市环境的整洁与美观,更关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我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就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进行研究,探讨我国垃圾分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一、我国垃圾分类的现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不断增加,垃圾产生量大幅度增长,而且垃圾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由于长期以来的管理不善和居民的缺乏意识,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处于落后状态。
大部分城市的垃圾处理方式还是传统的填埋和焚烧,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
为了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我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垃圾分类政策和措施。
一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垃圾分类的政策,包括立法、规划、标准、资金补助等措施。
各地也不断探索和实施垃圾分类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包括定点投放、定时投放、房屋分类等。
这些政策和措施,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为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
尽管我国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和尝试,但是垃圾分类政策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行机制。
其次是居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高。
再次是垃圾分类设施不够完善,缺乏足够的投放设施和收运设施。
最后是垃圾分类管理和运营成本高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居民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污染的减少。
希望我国能够更加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推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法律法规完善研究
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法律法规完善研究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推进,我国对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起来。
垃圾分类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监督与执法才能确保整个社会的环境卫生,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本文将探讨我国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法律法规现状,以及如何完善相关法规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
一、我国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现状目前,我国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规定了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力度不够:目前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相对不够,一些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
2.监督不到位:对于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不够,一些社区居民往往对垃圾分类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分类效果不佳。
3.罚则不够严格:对于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居民对违规行为并不产生足够的警惕性。
以上问题都影响了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有必要对相关法规进行完善和加强。
二、完善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垃圾分类的监督与执法工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法规的完善:1.增加执法人员和设施:应当加大对垃圾分类执法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和相关设施,提高执法效率。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社区居民和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起严格的违规惩处机制,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
4.宣传教育加强: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国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法律法规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将能够得到更好的推进。
三、总结垃圾分类监督与执法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实现垃圾分类目标的关键环节。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研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变得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并在城市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国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居民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被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对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告、宣传片、讲座等形式,向居民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
还针对垃圾分类知识薄弱的人群,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素养。
我国还建立了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通过在小区、街道等地设立分类垃圾桶、投放点,并配备专门的清运队伍和车辆,实现垃圾分类的逐级收集和运输。
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地减少生活垃圾的混放,并保证各类垃圾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
我国还加强了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各级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这样一方面能够推动垃圾分类政策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也能起到警示作用,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我国还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技术手段,将可回收物再利用,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和发酵,有害垃圾进行特殊处理,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还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同推动垃圾分类事业的发展。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对于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要实现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广和普及,还需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工作。
相信随着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和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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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的行政法研究作者:王秀秀来源:《今日财富》2020年第12期环境整治问题越来越成为了大家关注的问题,垃圾分类是当前很热的话题,很多地方出台了地方性的规章制度,对垃圾分类进行规定,但是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本文从垃圾分类的现状,我国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法律、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机制等垃圾分类建议。
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开始推行强制垃圾分类,引发热议。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但是垃圾分类工作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针对我国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本文试从行政法的角度出发,探索垃圾分类的解决路径,以期推动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一、垃圾分类现状根据住建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在4亿吨,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快递、外卖等产生的垃圾也以人均每年20公斤的数量在增长。
在印度尼西亚,鲸鱼死后被冲上岸边,人们在它的体内发现了1000多件塑料垃圾,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新闻。
当前,我国垃圾的数量之多,产生的危害之大,令人震惊,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减少垃圾处理的数量,为改善环境治理,共建美好家园努力。
我国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方式,没有从源头对垃圾数量进行管控,垃圾处理负荷过大。
近年来,我国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陆陆续续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但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没有达到公众预期的效果。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垃圾分类推进进展情况缓慢,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存在很大的问题,大量可以回收的垃圾没有得有效的二次利用,大量的有毒有害的垃圾未经处理被再次排放导致了环境污染。
二、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一)立法不完善。
《宪法》规定,国家要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
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我国基础法律当中进行了提出,《环境保护法》第37条、38条分别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公民对垃圾分类处置、分类放置的义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第42规定,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具体办法。
在立法层面,我国《宪法》以及相关基础法律提出了相关部门应该履行垃圾分类的责任,但是并没有规定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没有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居民不履行垃圾分类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导致政府和居民不能得到约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难以进行有效管理。
(二)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不完善。
“分类一小时,收运一分钟”,从笔者所在的乡镇政府看,单位购置了分类投放垃圾箱,共设置3个投放口,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
虽然单位有开展垃圾分類的意识,但是环卫工人在定期清扫垃圾的时候,还是将所有的垃圾全部放在了一起清运。
在垃圾分类推行初级阶段,“先分后混”的现象较为常见,最为主要的原因是垃圾的中转、搜集、处理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没有采取垃圾分类的人力、物力,不同的垃圾混合填埋,处理,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三)对有害垃圾的处理力度过小。
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胶片、废旧小家电、电子产品等。
很多地方的有害垃圾被混杂在一般的垃圾当中处理,并没有根据垃圾的类别及特殊性质,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主要原因是有害垃圾处理工艺复杂,处理成本过高,且很多有害垃圾并不是很集中,需要集中搜集。
比如,对于笔者所工作的乡镇,如废旧的电池、药品等有害垃圾,缺少专门的人员对这些垃圾进行处理,被放置在和其他垃圾一起填埋、焚烧、压缩处理,对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四)公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很多公民不会垃圾分类。
在上海实行最严的垃圾分类条例之后,垃圾分类的知识在报刊、电视、抖音、微信等平台传播的比较热,但是,人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是很强,特别是对于没有强制执行垃圾分类的地区,基本不懂垃圾分类的知识。
我国近些年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效果不明显,很重要原因是居民难以很快养成垃圾分类收集的良好习惯。
有调查表明,78.73% 的居民仅仅有时会把不同的垃圾装在不同的垃圾袋里并扔在不同的垃圾桶里。
这说明,人们只是将垃圾分类当成了一阵风,并没有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垃圾分类的域外经验(一)瑞典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瑞典通过法律压实生产者责任,该国的环境法中包含了废弃物管理责任。
法律规定了垃圾产生单位、个人的责任,工商业者对其产生的垃圾负有完全责任,生产者必须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资源回收的方式,指导消费者垃圾分类回收,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人处于罚金或者监禁。
(二)德国严格规定商家责任,实施强制押金制度,拥有“双轨制”垃圾回收系统。
在德国,将生产到安全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压实给制造商和经销商,生产者在商品上用标签说明有关的回收方法、重复利用途径和义务、押金规定等。
实行强制押金制度,从生产者开始,每生产、卖出或者购买一个商品时,就要向相关部门交一定的押金,直至包装返回后可以退还押金。
实行“双轨制”垃圾回收系统,鼓励有能力的私人企业资本,参与建立回收系统,与政府一起构成双轨制垃圾回收系统,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私人资本进行专业性的垃圾回收。
(三)韩国实行严格的袋装分类制度,有效追溯垃圾投放人。
通过发放垃圾袋明确责任人,控制垃圾的数量。
垃圾投放时候,需要在垃圾袋上面标注清楚垃圾投放人的信息,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四)日本将加大公民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放在首位。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经济的快速崛起,到 20 世纪 90 年代,出现了垃圾数量过多、垃圾填埋场数量不够等问题。
日本政府一方面制定并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体系,另外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强对公民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有关调查数据显示,促使垃圾分类成功,排在第一位的是公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四、垃圾分类的建议(一)完善垃圾分类的法律体系1.完善垃圾分类的立法。
根据宪法内容,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垃圾分类的法律,严格的垃圾分类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和居民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加强地方立法建设,与国家立法形成法治合力,制定配套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规范等,为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提供法规依据。
根据垃圾的类型、投放方式、处理方式的不同,制定不同类型的垃圾处理的法律,强化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细化相关条款和规范,并且有利于实施和推进。
2.严格垃圾分类的执法监督。
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最为重要的环节,需要政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率。
要从投放阶段就开始执法检查,对于不按照规定投放的企业、个人,加大处罚力度。
开展定期执法活动,深入企业、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部门检查垃圾分类开展情况,通过对公民违法分类的行为采取拒收、罚款等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执法。
通过招募志愿者、监督员等形式,对公民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监督,加大居委会、物业等团体的社会自治管理,共同对垃圾分类进行管理。
3.垃圾分类的法律监管。
建立约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制度化的内部监督制。
加大垃圾分類信息的公开力度。
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将政府生活垃圾治理活动置于阳光下,保障社会监督主体的有效监督。
对于不履行垃圾分类的企业,尝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影响企业的征信。
加大垃圾分类的司法监督,检察机关严监督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扩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中合法性审查范围,把尽可能多的行政行为纳入到审查范围。
(二)引进社会资本,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广,共同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使政府的监管、监督、公共服务职能与专业公司的管理高效、技术创新等方面优势互补。
我国垃圾分类的产业并不发达,垃圾分类企业起步较晚,采用PPP合作模式,政府能够投入一定的财力,加大对企业的技术支持,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私人资本进行专业性的垃圾回收。
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垃圾的分类回收率,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
对于有害垃圾的处理,要积极引进有害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企业的生存能力。
(三)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不断加强对公民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变“要我分类为我要分类”,增加垃圾分类的高度自觉性。
创新垃圾分类教育的形式,提高垃圾分类水平,让人们对垃圾分类有全面的基础的掌握,懂得该如何对垃圾进行类别划分,进而精准地进行分类投放,让无用的垃圾得到科学处置,避免污染环境;让有用垃圾进入再利用流程,降低能耗、提高效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四)创新垃圾分类的机制,促进垃圾分类有效落地。
明确垃圾分类各方责任,探索垃圾处理可追溯机制,通过发放垃圾袋明确责任人,控制垃圾的数量,追溯不按照规定投放垃圾的家庭。
建立垃圾分类的源头回收利用机制,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包装,比如玻璃瓶、纸盒、金属包装容器,在生产消费的各个环节,比如生产企业、产品批发商、消费者层层征收包装费用押金,待包装返还后,可退还押金。
对于不可回收的垃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指定专门的回收公司对其产品包装进行处理。
对有害垃圾,比如废旧电池、废旧药品、等,由生产企业向政府缴纳环境治理费,并负责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回收过后退还环境治理费用。
将垃圾分类纳入个人、企业诚信机制。
对于不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处理规定分类的企业、个人,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探索建立征信系统可进可出机制,可以通过为做社区服务、为社会义务垃圾分类积分等方式,重新恢复征信。
通过积分兑换、评文明家庭等形式,探索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行的激励机制,共同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形势。
五、结语当前我国垃圾分类形式严峻,我们必须完善立法体系,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明确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责任,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的执法监督处罚力度,加强垃圾分类的培训宣传教育,才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国快速实施,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武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