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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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8.04.22【实施日期】2008.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局、办:《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业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行政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政府的下列决策属于重大决策:(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意见;(二)需要报告市政府或者提请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四)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政策及工作部署;(五)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县经济社会形势分析;(六)县级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中新发生的大额资金支出、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和重要专项资金安排意见;(七)城市总体规划、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八)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和物价等重大政策;(九)基层民主建设和重大措施;(十)应当由县政府提出决策意见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十一)依法需要县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条县政府重大决策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并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宽政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5月25日宽甸满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宽甸满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省和丹东市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宽甸满族治自县建设成为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用水方式转变,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节水模式和消费模式。

(二)坚持制度创新与科技引领相结合。

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行业节水,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6•【字号】宽政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9月16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把保市场主体、保民生就业、保经济运行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我县“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市的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全县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增加市场主体数量、提升运行质量、扩大经营规模”,全力帮扶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国家出台的“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科学研判和评估前期政策措施执行的效果及作用,了解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相关政策措施的动态调整机制,宣传贯彻扶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

力争做到情况清、问题明、政策准、服务优,为全县市场主体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三、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重点围绕“保市场主体”,聚焦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企业、深入基层,采取多元化措施开展大督导大调研,对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跟踪问效、督查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妇幼卫生【发文字号】宽政发[2012]54号【发布部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2.12.27【实施日期】2012.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宽政发〔2012〕5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政府同意《宽甸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7日宽甸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为维护儿童权益、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丹东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及新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

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

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的通知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现就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通知。

一、总则为适应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教育公平,推动教育现代化,制定本标准。

二、标准制定依据本标准主要参考了国家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经验总结,经专家评审后制定而成。

三、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四、标准内容4.1 建设目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学校管理和服务能力,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4.2 建设原则(1)科学性原则:根据教育科学原理和教育规律,进行标准化建设。

(2)实用性原则:注重实践,融合学校实际情况,确保建设成果能够真正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3)系统性原则: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考虑学校各方面因素,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指标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4)逐步推进原则: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分阶段有序推进标准化建设。

4.3 建设内容及要求(1)硬件设施:学校必须具备合理的校舍布局和功能区划,建设安全、美观、舒适的教育环境。

(2)教育资源:学校必须确保拥有充足的教学设备、教辅材料和教学资源,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条件。

(3)教学管理: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

(4)学生管理: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5)师资队伍:学校必须拥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持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6)家校合作:学校必须积极开展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评价5.1 考核方式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考核评价采取定期检查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黑政发〔2008〕53号

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黑政发〔2008〕5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黑政发〔2008〕53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2007年我省通过了国家“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义务教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和危房改造长效机制以及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一)省市统筹、以县(市)为主的原则。

工程建设由省市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总体规划。

县(市)级政府为工程建设主体,各级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组织推进。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以县级为单位,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三)均衡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

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域适度超前发展。

(四)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

以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为重点,落实优先优惠政策,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软硬件兼顾、全面建设的原则。

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改善建设,又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教育教学质量建设。

三、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建设目标。

工程建设从2008年开始启动,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10年,完成各地市城区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到2012年,完成所有县城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三阶段,到2020年,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宽政发[2010]14号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宽政发〔2010〕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2009年,在省市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及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县圆满完成了“普九”工作各项任务。

在“普九”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各项工作中,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勇于争先,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在“普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特授予财政局等18个部门或乡镇为我县“普九”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实验二校等13所学校为我县“普九”工作先进学校;授予任凭等38名同志为我县“普九”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在工作中拼搏进取,全面完成“双高普九”新任务,为我县“普九”工作再立新功。

附:“普九”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普九”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名单一、“普九”工作先进单位: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城建局、林业局、交通局、移民局、消防大队、灌水镇、宽甸镇、长甸镇、红石镇、振江镇、毛甸子镇、双山子镇、步达远镇、青山沟镇二、“普九”工作先进学校:实验二校、三中、红石中学、双山子学校、下露河学校、振江学校、古楼子学校、青椅山学校、朝中、宽甸镇中心校、实验小学、灌水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三、“普九”工作先进工作者:任凭、王玉成、李平荣、柴永德、胡石昌、XXX、刘刚、孙兵、刘景山、刘向波、吴福衍、赫中山、张勇、孟庆玉、徐文振、张强(宽甸镇)、杜景波、王郢、闫庆和、肖春波、杨茹松、张克敏、付刚、姜忠福、席长安、傅金波、娄学友、吴双喜、林庆悦、鞠伟、王兴军、周胜金、孔繁华、温贵财、张希丰、孙希春、李广有、宋福明——结束——。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宽政办发[2013]32号【发布部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3.06.09【实施日期】2013.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宽政办发〔2013〕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局、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9日宽甸满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0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丹政办发〔2012〕36号),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自2006年县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宽甸满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以来,各相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联合协作、务实进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实现了“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的开展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

5年来,全县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科学素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但是,仍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与问题,我县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均衡,科普工作理念与工作方式有待创新;面向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工作亟待强化,科学基础教育与大众传媒科技传播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普资源整合力度还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科普产业培育和发展力度不够,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十三五”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宽政办发[2015]50号【发布部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5.08.07【实施日期】2015.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宽政办发〔2015〕50号)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7日宽甸满族自治县“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5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5年。

根据国家和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深入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总结我县“十二五”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成就及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科学分析我县“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国内外发展环境,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一批操作性强、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为科学谋划未来发展,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关系“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国际环境影响、国内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提出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建议及措施。

(一)总结、梳理本行业、本领域“十二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取得的主要成就及经验做法。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和考核评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和考核评比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宽政办发[2011]53号【发布部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1.08.29【实施日期】2011.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和考核评比的通知(宽政办发〔2011〕5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局、办:信息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切实加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及时搜集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政府网站信息,是助力领导决策、推动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公众、展示地区形象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的重要职责。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信息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保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政府系统信息报送,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信息报送范围和重点县政府采集的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包括政务信息和县政府网站信息两部分。

政务信息重点为县和县以上领导科学决策服务,重点为协调解决本县乃至更高层面经济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服务,是领导管理、决策应当知道而尚未知道的情报资料,是有特定对象、内容和目的的、官方的、正式渠道的信息,侧重于内部性。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的内在要求,迅速反映政府主体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工作的进展、前瞻性预测等情报,其中既包括动态进展,也有阶段和全局汇总;既有好的典型经验,也包括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要紧紧围绕领导重视、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亮点来采编和报送信息。

要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在推进重点、解决热点、攻克难点、培育亮点方面的新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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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
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宽政办发[2015]11号
【发布部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09
【实施日期】2015.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宽政办发〔201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97号)和《丹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市级评估验收的通知》(丹政教督〔2013〕15号)要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在校舍、设备、校长、教师等方面的差距,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到2015年底,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布局趋于合理,师资结构明显优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均衡配置的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前置条件。

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主要看教育资源配置情况。

义务教育均衡的标志是小学、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内。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

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是否均衡,主要看“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每百生拥有电脑台数、生均图书册数、职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八项指标。

其中“生均教学仪器
设备、每百生拥有电脑台数、生均图书册数”三项指标必达标,在标准化学校建设中重点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电脑和图书的投入。

(三)促进发展的原则。

本着“硬件充实,软件从严,促进发展”的原则,既要重视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又要重视学校内涵发展品质的提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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