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企业退休人员两次增加养老待遇 人均月增296元2014-04-08
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 加发100元/月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 续办法等 四季度将 出台
事业 单 位实 施 。事 业单 位 实施 官 员 近 日表 示 , 养 老 保 险转 息 系统 就 会 自动 从 押 金 中扣 除相 绩 效 工 资的 同时 ,对 离退 休 人 移 接 续办 法 、 ( 民工参 加 ( 农 员发放 生活 补贴 。 事 业 单位 实施 绩效 工 资的 基 本 原 则 。一 是 实施 绩 效工 资 与清 理规 范津 贴补 贴相 结 合 , 养老 保 险办 法 将在 今 年 四季 度 出台 。 出台之 后 ,可 以缓 解 现在 大 家所 反映 的转 移 接 续难
10 。 0元
具 体 发 放 范 围 和 发 放 时 间
钳 29 1 0 01
是 :2 0 年 1 日前 ( 0 9 月1 含本 日)
已领取 基 本 养老 金 的企 业 离退 休
10 元 ( 00 除毕业年级外 )助学 / 小时 ;病人护理为3 — 5 0 4 元/
金 的基 础 上 ,农 村 家 庭 经济 困 天。 来 源 :楚 天都 市报
企业 退 休 人 员 ,从 首 次 领取 之 月 起 ,按 月 加 发过 渡 性 养 老金 。全 省2 个筹 区 ( 省 直 )执行 统 一 2 含 标准 。 本 次改 革 完 善基 本 养 老 金计 发 办 法 ,无 论 目前 已退 休 人 员 ,或 今 费 标准 2 0 —4 0 元 ( 10 60 0 0 含 00 元 人人 享 有 的助 学 金 ) 的专 业 奖励 ;对 品学 兼 优 的学 生 ,政 府 设 上 海 市 奖 学 金 ,每 生 每 金。 来 源 :中 国青年 报
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 人的权益和个人账户的记录 以 上涨 加 发 10 / 0 元 月
广东省公布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安排,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涨幅比例。
调整方案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按照上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增长率,确定当年的调整比例。
这意味着基本养老金的涨幅将根据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和通货膨胀等因素来进行调整,保证退休人员的收入能够跟上经济的发展水平。
其次,调整方式。
调整方案明确,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方式将采取固定金额和比例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来说,对于基本养老金较低的退休人员,增加固定金额,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基本养老金较高的退休人员,通过增加一定比例的调整,更好地适应生活成本的变化。
这种方式既照顾到了低收入群体,又不忽视了高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
第三,调整频率。
调整方案规定,基本养老金调整将每年进行一次,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能够及时跟上生活成本的变化。
这种年度调整的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和退休人员的实际需求,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通货膨胀等因素而受到影响。
第四,资金保障。
调整方案明确,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将由企业和社会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自身经济状况的要求,适度增加基本养老金的缴费金额;社会保险基金将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支付。
这种资金保障机制,能够保证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能够得到充分保障,让广大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总的来说,广东省公布的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体现了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怀和保障,也是广东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合理的涨幅比例、调整方式、调整频率和资金保障机制,广东省将确保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相对稳定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高,为他们晚年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同时,这也是广东省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参考。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5•【字号】湛府[2014]63号•【施行日期】201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2014〕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5日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4〕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
2014退休涨工资标准

各省(市、区)养老金调整方案要点01、上海市:(根据沪人社养发〔2013〕48号)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1.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4.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012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以及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以及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可按照2012年年满60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以及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 *******************另: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根据沪人社养发〔2013〕60号):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一)2013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下同)、高级技师可按《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关于2012年对本市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
统筹建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统筹建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笪谭中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北京100029)眼摘要演针对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退休金)调整办法,研究提出统筹建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模型和办法,并提出政策建议。
眼关键词演统筹;养老金;调整机制眼中图分类号演F840.612;F241.34眼文献标识码演A眼文章编号演1673-0461(2014)06-0041-06收稿日期:2014-04-08网络出版网址:/kcms/doi/10.13253/ki.ddjjgl.2014.06.008.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4-5-2813:16:15作者简介:谭中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养老保险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2014年6月第36卷第6期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是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统筹各类退休人员的调整机制。
当前,统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对破解不同类型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差过大,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镇职工养老金调整发展历程、成效及存在问题(一)调整发展历程总结我国城镇企业养老金调整过程,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之前。
1951年,政务院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对国营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作出规定。
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办法。
退休金以基本工资为基础,根据工龄长短按不同的比例发放。
退休人员领取固定不变的退休金。
第二阶段从改革开放后至2000年,为养老金调整探索阶段。
1984年开始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实行费用统筹;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明确提出养老金调整“通过增加标准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养老金的数额。
广东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

广东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摘要:1.广东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概述2.调整对象和时间3.调整方式和标准4.发放时间和具体实施5.总结正文:1.广东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概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广东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2.调整对象和时间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2 年12 月31 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2023 年1 月1 日起开始发放。
3.调整方式和标准广东省2023 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加发22 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
挂钩调整则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2.12% 加发。
缴费年限每满1 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 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 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 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 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 元的,按15 元发放。
4.发放时间和具体实施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7 月20 日起陆续发放,7 月底前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5.总结广东省2023 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合理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2014退休涨工资标准
各省(市、区)养老金调整方案要点01、上海市:(根据沪人社养发〔2013〕48号)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1.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4.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012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以及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以及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可按照2012年年满60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以及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 *******************另: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根据沪人社养发〔2013〕60号):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一)2013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下同)、高级技师可按《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关于2012年对本市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省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省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1.20•【字号】粤人社发〔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省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以加发基本养老金的方式,解决2006年7月1日后省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低于2006年6月30日前省直企业同类退休人员的问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2006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省直企业退休人员。
对于2012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省直企业退休人员,其加发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工资增长率、养老金调整幅度、视同缴费账户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指标变化情况,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商有关部门制定。
二、加发方法加发金额=定额加发标准+定比加发标准(一)定额加发标准。
1.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定额加发标准=100元×加发系数。
2.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定额加发标准=250元×加发系数。
3.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定额加发标准=350元×加发系数4.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定额加发标准=450元×加发系数。
5.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定额加发标准=550元×加发系数。
6.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定额加发标准=650元×加发系数。
广东养老金月增近200元养老金怎么算的问题解析
关于广东养老金月增近200元养老金怎么算的问题解析关于广东养老金月增近200元养老金怎么算的问题解析养老金年度调整到账了!据悉,此次调整比例按202_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根本养老金6.5%左右确定,以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为原那么。
调整后人均根本养老金达3316元202_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9月30日发放到退休人员的银行账户。
调整后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根本养老金到达3316元/月,人均增加根本养老金196.53元/月。
全市90.6万企业退休人员受惠。
向工龄超___年者倾斜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方法,202_年6月30日前〔含,下同〕按规定申领根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2_年1月1日起调整。
其中:202_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根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2_年1月1日起发放;202_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领根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根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增加35元;定比调整为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根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
此外,调整还向三类人员倾斜。
一是向长缴费年限人员倾斜。
对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___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加发1元/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二是向高龄人员倾斜。
对202_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根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三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调整后仍达不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根本养老金3316元的,按3316元/月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市地方保存津贴不纳入根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还要在此次调整中调减50元/月。
此次调减地方保存津贴从202_年10月开始执行,不扣减之前已发放的根本养老金及地方保存津贴。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6•【字号】湛府〔2016〕125号•【施行日期】201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市直、县(市、区)分别统筹。
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纳入市直统筹,并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分账核算。
湛江海东新区、南三镇暂归并坡头区统筹,并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分账核算。
国家、省有规定或条件成熟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二、关于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记账方式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暂实行记账方式;条件成熟时,统筹地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可实行实账积累。
三、关于改革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第十一条第(三)项第2目规定应当发放的改革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在退休前发放本人,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另行制定。
四、关于经办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其中:(一)市直、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及省属驻湛(不含省垂直管理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由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二)中央驻湛单位暂由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三)县(市、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镇所属单位由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湛江海东新区所属单位暂由坡头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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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两次增加养老待遇人均月增296元2014-04-08 13:08:33 来源:碧海银沙
近日,笔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退休人员增发了两次的养老待遇,企业退休人员通过两次调整月人均增加296元(含缴费年限津贴)。
定额调整和定比调整相结合,体现效率与公平
据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51号)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今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次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据了解,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定额调整规定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按相同标准发放,体现公平原则。
定比调整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额。
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其定比调整部分增加的金额也相对较高,体现效率原则。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又举例告诉记者,今年64岁的唐伯1966年8月参加工作至2010年5月退休,按照粤人社发〔2014〕51号文规定调整前唐伯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为2098.66元,因此本次调整他增加基本养老金201.9元,其中定额调整97元,定比调整104.93元(2098.66×5%=104.93)。
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为2300.59元。
75周岁以上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养老金960元
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规定予以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
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即正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月标准为1000元,副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月标准为800元,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据统计,2014年2月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24.2万人,据测算,本次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96元,全市全年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约8.75亿元。
人社部门相关领导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经过全市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目前待遇调整和发放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