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设置规范

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设置规范
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设置规范

胜利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

设置规范

前言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桩西采油厂、海洋采油厂、石油开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峰、林心平、王振法、苏亚冰、刘传宏、马文峰、李克敏、刘道华、高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油气生产场所内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标志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8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SY 6355-2010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632-2005 海洋石油警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油气生产场所

指油田主要油气生产现场,包括油(气、水)井生产现场、联合泵站、注水站、接转站、注汽站、轻烃站及以上场所内包含的主要辅助场所。

3.2

HSE警示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HSE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HSE警语

用以表达警示提示信息的文字,由底色、文字构成。

4 一般要求

4.1 HSE警示标志制作规范

4.1.1 HSE警示标志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4.1~4.5的规定制作。

4.1.2 HSE警示标志的颜色应遵照GB 2893-2008《安全色》所规定的规则。

4.1.3 HSE警示标志的尺寸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附录A中的1到6型标准进行选用,其中各场所出入口处集中设置的标志牌应使用4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28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350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250mm),场所内部局域信息标志牌应使用2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11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142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100mm)。

4.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设置与使用

4.2.1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清晰可见,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标志牌前不应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应不低于75°。

4.2.3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集中设置,场所有出入口的除本标准特殊标注外均应设置于入口处;不适用于集中设置的场所,如维修工房内机械设备区应按照实际区域范围,独立设置区域警示标志及警语。

4.2.4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按照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警语的顺序设置。

4.2.5 集中设置、有人驻守且在院内非集中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宣传栏方式,野外开放式生产区域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设备本体喷涂方式。

4.3 设置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标志牌制作材质应符合安装位置的环境要求,推荐使用合

金类、铝质类、不锈钢类材质。

4.4 油气生产设备设施在设计、制作时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新上设备设施应附带有完整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原有设备设施改造时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

4.5 新建、改建、扩建油气生产场所在设计阶段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建设期间应按照设计要求足量设置相关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原有油气生产场所改造时应考虑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

4.6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定期巡检,遗失或其他形式损坏时应及时补充完善。

4.7 HSE警语、特种设备信息应按照白底、红色黑体字设置。

4.8 苯、噪声、药剂危害告知牌、检测公告牌应按附件6的相关要求设置。

5 陆上油气生产场所

5.1 油(气、水)井生产现场

5.1.1 油(气、水)井生产区

a) 丛式井组入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机械伤人、当心超压。

b) 皮带式抽油机减速箱门外侧、游梁式抽油机悬绳器正面应设置警语:当心碰头挤手。

c) 抽油机底部工字钢醒目位置应设置警语:停机断电保养、先停机后攀登。

d) 皮带轮护罩外侧应设置警语:当心皮带挤伤。

e) 抽油机爬梯横撑处应设置警语:登高系安全带。

f) 注水井井口四通上法兰正面应设置警语:高压危险禁止靠近。

g) 螺杆泵抽油井井口光杆顶部护罩正面应设置警语:旋转部位禁止靠近。

h) 电泵井、注汽井井口四通上法兰正面应设置警语:高温高压禁止靠近。

i) 抽油机护栏外侧应设置警语:旋转部位禁止靠近。

j) 油(气、水)井井口使用防盗的防盗箱体正面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有毒气体、必

须侧身操作阀门。

k) 油(气、水)井井口使用防盗的防盗箱体正面应设置警语:高压危险禁止靠近。

l) 采气井井口小四通正面应设置警语:高压危险禁止靠近。

m) 采气井井口大四通正面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乱动阀门、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5.1.2 用电控制柜、接线盒等接送电设备

a) 门外侧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触电。

b) 门外侧应设置警语:启停机戴好绝缘手套。

c) 门内侧应设置警语:当心电弧、侧身操作。

5.1.3 单井拉油使用多功能罐、高架罐区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禁止乱动阀门、当心坠落、当心外溢、必须消除静电、必须接地、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b) 多功能罐罐体应设置:注册证号、检验日期。

5.1.4 变压器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当心触电。

5.2 计量间

a) 计量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禁止乱动阀门、禁止用汽油擦物、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必须通风、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b) 分离器本体应设置:注册证号、检验日期。

5.3 配水间

配水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乱动阀门、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高压管线、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5.4 注汽站

5.4.1 入口处

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禁止用汽油擦物、禁止乱动消防器材、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带安全帽。

5.4.2 注汽锅炉泵房操作间

a) 操作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噪声有害、当心超压、必须戴护耳器、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b) 操作间外应设置:噪声告知牌、检测公告牌。

5.4.3 锅炉区

a)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烫伤、当心高温表面。

b) 锅炉本体应设置:注册证号、检验日期。

5.4.4 变配电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禁止攀登、当心触电、必须加锁。

5.4.5 油罐区

入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当心中毒、当心滑跌、必须消除静电。

5.4.6 加热炉区

a) 入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高温表面、当心超压、当心爆炸。

b) 点火间内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有毒气体、必须通风。

5.4.7 油泵房

a) 泵房外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用汽油擦物、禁止乱动阀门、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帽。

b) 泵房外应设置:噪声告知牌、检测公告牌。

c) 泵房内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障碍物、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5.4.8 井场生产区域

a) 按

b) 注汽井井口附近应设置警示标志(移动式):当心烫伤、当心高压管线。

5.4.9 化验室

a) 室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用汽油擦物、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通风。

b) 室外应设置:苯告知牌、检测公告牌。

5.5 移动式湿蒸汽发生器

按5.4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5.6 压气站(轻烃站)

5.6.1 入口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带火种、禁止烟火、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禁止穿化纤服装、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必须戴防火帽。

b) 应设置:应急疏散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5.6.2 配气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5.6.3 压缩机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当心机械伤人、噪声有害、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护耳器。

5.6.4 轻烃装置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当心高温表面、当心坠落、当心冻伤、必须使用跌落保护

用具、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5.6.5 制冷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噪声有害、当心冻伤、当心中毒、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护耳器。

5.6.6 轻烃储备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禁止穿带钉鞋、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消除静电。

5.6.7 化验室

5.6.8 充装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当心外溢、必须消除静电、必须接地。

5.6.9 锅炉房

应设置警示标志:噪声有害、当心烫伤、当心高温表面、当心爆炸、当心坠落、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护耳器。

5.7 生产现场使用的分离器、多功能罐、加热炉、锅炉、湿蒸汽发生器等特种设备

容器本体应设置:注册证号、使用证号、检验日期。

5.8 联合站(接转站)

5.8.1 入口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带火种、禁止烟火、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防火帽。

b) 应设置:进站须知、应急疏散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5.8.2 来油阀组间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有毒气体。

5.8.3 分离器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超压、必须使用跌落保护用具。

b) 按5.7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信息。

5.8.4 油罐区

按,每个入口处宜设置1个,如罐区较长时宜增设。

5.8.5 污水罐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当心中毒、当心滑跌。

5.8.6 消防水罐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当心滑跌。

5.8.7 泵房

5.8.8 变压器

a) 有围墙或围栏的变压器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禁止攀登、当心触电、必须加锁。

b) 无围墙或围栏的变压器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靠近、当心触电。

5.8.9 油品(轻烃)装卸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当心外溢、必须消除静电、必须接地。加药间

a)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中毒、必须通风、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戴防毒面具。

b) 药剂摆放区应设置警语:当心药剂溅出伤人。

c) 应设置:药剂告知牌。

污油(水)池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踩踏、当心坠落、当心滑跌。

b) 应设置警语:当心污油(水)外溢。

加热炉

原油稳定装置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障碍物、当心有毒气体、当心落物、必须使用跌落保护用具。

b) 按5.7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信息。

化验室

维修工房

a) 电气焊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混放、当心弧光、必须配戴遮光护目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接地、必须通风。

b) 机加工区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铁屑伤人、当心机械伤人、必须接地、必须通风。

5.9 注水站

5.9.1 入口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b) 应设置:进站须知、应急疏散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5.9.2 泵房

5.9.3 变压器

5.9.4 污水罐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当心中毒、当心滑跌。

5.9.5 加药间

5.10 集气站

5.10.1 入口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b)应设置:应急疏散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5.10.2 计量间

计量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乱动阀门、当心有毒气体。

5.10.3 分离器区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乱动阀门、禁止用汽油擦物、必须侧身操作阀门、必须使用跌落保护用具。

b) 按5.7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信息。

5.10.4 污油(水)池(罐)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踩踏、禁止穿带钉鞋、当心中毒、当心坠落、当心滑跌。

b) 污水罐按5.7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信息。

5.10.5 采暖泵房

a) 泵房外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用汽油擦物、禁止乱动阀门、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

b) 泵房外应设置:噪声告知牌、检测公告牌。

c) 泵房内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障碍物、当心机械伤人、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5.10.6 变压器

应按

6 滩海油气生产场所

6.1 滩海陆岸设施

6.1.1 站门口(平台入口)

a) 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烟火、禁止酒后上岗、禁止钓鱼、禁止游泳、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戴防火帽、集合点。

b) 应设置警语:禁止翻越挡浪墙。

c) 应设置:入场须知、逃生路线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6.1.2 进海路

a) 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注意横风、过水路面、限速标志(白天15km/h、夜间30 km/h)。

b) 应设置警语: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当心涌浪。

6.1.3 油(气、水)井生产区

6.1.4 加热炉区

6.1.5 分离器区

a) 按

b) 分离器、加热炉、气体洗涤器等压力容器按5.7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信息。

6.1.6 放空池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乱动阀门、禁止踩踏、当心坠落、当心滑跌。

6.1.7 计量间

按5.2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6.1.8 配水间

按5.3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6.1.9 加药间

高压注水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高压管线、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地下污油污水罐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踩踏、当心中毒。

库房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放易燃物品。

b) 应设置警语: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罐区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穿带钉鞋、当心坠落。

b) 应设置警语:非工作人员禁止攀登、雷雨天气禁止上罐。

6.2 变压配电室

a) 配电室外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必须戴防护手套。

b) 配电室控制柜门外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触电。

6.3 低压配电室

a)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触电、必须戴防护手套。

b) 室内变压器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攀登、当心触电。

6.4 化验室

6.5 注水站

按5.9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6.6 注汽站

按5.4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及警语。

7 海上油气生产场所

7.1 有人驻守平台

7.1.1 登平台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钓鱼、禁止游泳、当心坠海、当心滑跌、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须穿救生衣。

b) 应设置警语:未经许可禁止登平台。

c) 应设置:登平台安全须知、平台逃生路线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7.1.2 平台甲板及平台群子平台入口处(生活平台、动力平台除外)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禁止抛物、当心爆炸、注意安全、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危险区域。

b) 应设置:危险区域划分图、平台逃生路线图。

7.1.3 生活平台、动力平台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抛物、注意安全、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b) 应设置:平台逃生路线图。

7.1.4 空压机房

应设置警示标志: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

7.1.5 应急发电机房

应设置警示标志: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

7.1.6 热媒系统生产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高温表面、当心坠落。

7.1.7 天然气外输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高温表面、当心中毒、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

7.1.8 油(气、水)井生产区

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心泄漏、当心中毒、当心烫伤、必须侧身操作阀门。

7.2 无人驻守平台

7.2.1 登平台处

a) 按

b) 应设置:登平台安全须知。

7.2.2 平台工艺平台处

a) 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烟火、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当心爆炸、注意安全、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危险区域。

b) 应设置:危险区域划分图、平台逃生路线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7.2.3 油(气、水)井生产区

8 附件

8.1 禁止标志

8.2 警告标志8.3 指令标志8.4 提示标志8.5 安全警语8.6 告知牌

附件1

禁止标志

附件2

警告标志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2003年12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爱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公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操纵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操纵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操纵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能够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依照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 图形标识 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幸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纳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安全标识规范

安全标识规范 4 各类标识制作规范 4.1 安全标识的制作及安装 1. 制作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选用以下材料: 1) 双色板(阻燃,ABS工程塑料) 2) 3M材料或其他阻燃塑料板 3) 薄铝板或其他金属薄板 2. 照明条件较差的场所的标识牌可用荧光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的标识牌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3. 安装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支架固定、膨胀螺丝固定、双面胶粘贴等方式, 所安装的标识牌必须牢固、可靠。 4.1.1 禁止标识 4.1.1.1 禁止标识的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 4.1.1.2 禁止标识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识,下方为矩形补充标识。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4.1.1.3 禁止标识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图形斜杠为红色,禁止标识符号为黑色,斜杠压符号,补充标识为红底、黑体、黑字符。 4.1.1.4 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甲种或乙种规格。 4.1.1.5 禁止标识牌的制作标准

4.1.1.6 禁止标识牌的制作参数(α=45°) mm 参数 A B A1D(B1)D1 C 种类 甲500 400 115 305 244 24 乙200 160 41 122 98 10 4.1.1.7 禁止标识牌的标准色

4.1.1.8 禁止标识牌的应用范例 4.1.1.8.1 “禁止烟火”禁止牌 4.1.1.8.2 “氢冷机组严禁烟火”禁止牌

4.1.1.8.3 “禁止带火种”禁止牌 4.1.1.8.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牌 4.1.1.8.5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牌

工业管道颜色及标识规范

1.目的 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的物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断等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3.2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3.3危险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3.4消防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 4.基本识别色 4.1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下表。 4.2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3 当采用4.2中b)、c)、d)、e)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4.4 4.2中c)、d)、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当管道采用4.2中b),c),d),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5.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物质名称的标识 a)物质全称。例如:氮气、硫酸、甲醇。 b)化学分子式。例如:N 2、H 2 SO 4 、CH 3 OH。 5.2 物质流向的标识 5.2.1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5.2.2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采用4.2中d)和e)时,则标牌的指向就作为表示管道内的物质流向,如果管道内物质流向是双向的,则标牌指向应做成双向的。 5.3 物质的压力、温度、流速等主要工艺参数的标识,使用方可按需自行确定采用。 5.4 5.1和5.3中的字母、数字的最小字体,以及5.2中箭头的最小外形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符号来确定。 6.安全标识 6.1危险标识 a)适用范围: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b)表示方法:在管道上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安全色范围应符合GB2893的规定。 c)表示场所: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 6.2消防标识 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GB13495的规定,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标识部位、最小字体应分别符合4.5、5.4的规定。 7.工业管道涂颜色和注字规定表

安全警示标志大全

安全标识大全 通用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 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用水灭火禁止放易燃物 禁止启动禁止合闸禁止转动禁止触摸禁止跨越 禁止攀登禁止跳下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禁止通行

禁止靠近禁止乘人禁止堆放禁止抛物禁止带手套 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带钉鞋禁止饮用注意安全当心火灾 当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感染当心触电 当心电缆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轧脚当心吊物

当心坠落当心落物当心坑洞当心烫伤当心弧光 当心塌方当心冒顶当心瓦斯当心电离辐射当心裂变物质 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车辆当心火车当心滑跌 当心绊倒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护耳器

必须戴安全帽 必须戴防护帽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救生衣必须穿防护服必须加锁紧急出口a紧急出口b 可动火区避险处 交通安全标志 交通安全标志 警1 十字交叉路口标志警2 T形交叉路口标志警3 T形交叉路口标志警4 T形交叉路口标志警5 Y形交叉路口标志

警6 环形交叉路口标志警7 向左急弯路标志警8 向右急弯路标志警9 反向弯路标志警10 连续弯路标志 警11 上陡坡标志警12 下陡坡标志警13 两侧变窄标志警14 右侧变窄标志警15 左侧变窄标志 警16 窄桥标志警17 双向交通标志警18 注意行人标志警19 注意儿童标志警20 注意牲畜 警21 注意信号灯标志警22a 注意落石标志警22b 注意落石标志警23 注意横风标志警24 易滑标志 警25a 傍山险路标志警25b 傍山险路标志警26a 堤坝路标志警26b 堤坝路标志警27 村庄标志

警28 隧道标志警29 渡口标志警30 驼峰桥标志警31 路面不平标志警32 过水路面(或漫水 警33 有人看守铁路道口警34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警35 叉形符号警36a 斜杠符号警36b 斜杠符号 警36c 斜杠符号警37 注意非机动车标志警38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警39 慢行标志警40a 左右绕行标志 警40b 左侧绕行标志警40c 右侧绕行标志警41 施工标志警42 注意危险标志禁1 禁止通行标志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 A.1 式样及颜色 A.1.1 基本几何图形式样、颜色及含义见(ISO3864-1)。 基本几何图形式样、颜色及含义见表A.1 表A.1 基本几何图形式样、颜色及含义 A.1.2 安全色 红色——表示禁止和阻止的意思。 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A.2 制作 A.2.1 禁止标识 禁止标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1所示。 图A.1 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白色 圆圈带和斜杠:红色 标识图:黑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35% A.2.2 指令标识 指令标识按下列模式进行设计,如图A.2所示。 图A.2 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蓝色 标识图:白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

A.2.3 警告标识 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等边三角形边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3所示。 图A.3 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黄色 三角形内带:黑色 标识图:黑色 三角形外圈:黄或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 A.2.4 提示标识 提示标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4所示。 图A.4 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绿色 标识图:白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绿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 A.2.5 附加提示标识 附加提示标识如图A.5所示。 图A.5 附加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 A.2.6 组合标识的编排 组合标识的编排按以下位置设立,如图A.6所示。 图A.6 组合框标识的编排 A.2.7 多重标识 多重标识的基本形式如图A.7所示。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a)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第 2 页共 4 页

p)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t)紧急集合点标志。 第 3 页共 4 页

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现场各类标识的制作标准与配置规范。 本规范中“现场标识”是指在发电企业厂区范围内安装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四类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所属各工程公司涉及到与本规范有关的事项亦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工程公司应根据本规范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现场标识管理中的具体操作细节。 2 引用标准 GB 2894《安全标识》 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原国家电力公司颁《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3 注意事项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标识牌时,必须请有关运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标识牌上的设备名称是否与现场设备相符,并经运行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运行。 检修设备时,在有可能损坏设备标识牌的情况下,检修人员必须先行拆下设备标识牌并妥善保管。恢复设备标识牌时,必须执行本标准第条之规定。 各厂安监部门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实施监督,定期组织对各类现场标识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现场标识发生缺损或由于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标识与现场实际不符时,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补充安装或更换。

4 各类标识制作规范 安全标识的制作及安装 1. 制作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选用以下材料: 1) 双色板(阻燃,ABS工程塑料) 2) 3M材料或其他阻燃塑料板 3) 薄铝板或其他金属薄板 2. 照明条件较差的场所的标识牌可用荧光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的标识牌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3. 安装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支架固定、膨胀螺丝固定、双面胶粘贴等方式,所安装的标识牌必须牢固、可靠。 4.1.1 禁止标识 4.1.1.1 禁止标识的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 4.1.1.2 禁止标识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识,下方为矩形补充标识。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4.1.1.3 禁止标识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图形斜杠为红色,禁止标识符号为黑色,斜杠压符号,补充标识为红底、黑体、黑字符。 4.1.1.4 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甲种或乙种规格。 4.1.1.5 禁止标识牌的制作标准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热电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WHLD/M-P17-001-2015

1、总则 为了规范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装置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的设置,促进安全生产和现场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规定 2.1 本规定适用于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工程设备及管道等表面色和标识的管理。 2.2 安全标志、安全色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2.3 执行本规定时,所使用的颜色应与附录《色卡》一致。 2.4 除表面采用搪瓷、陶瓷、塑料(含玻璃钢)、橡胶、有色金属、不锈钢、镀锌钢管、铝合金板等材料的设备和管道宜保持制造厂出厂色或材料本色,不再刷表面色(但应刷标志)外,其它设备和管道应刷表面色和标志。 2.5 表面是指不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或者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以及钢结构的表面。 2.6 有隔热层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颜色为交通白(RAL 9016),须在规定部位涂刷标志色并用箭头和字母作出标志。

2.7 在外径或保护层外径小于等于50mm 的管道上刷涂标志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志牌。 2.8标志是指在外表面局部范围涂刷明显的标识符,包括字样、代号、位号、色环和箭头等。标志可在表面色的基础上再刷色,也可直接在本色或出厂色上刷色。 2.9 起重运输机械和机修、电修、仪修中的设备宜保持出厂色(淡黄色RAL1018),在设备的醒目位置标明设备位号。 2.10 对火炬、烟囱等高耸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设置飞行障碍标志;对码头、航标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的要求进行。. 3、设备、机械颜色规定 3.1生产装置中的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 序号设备机械类别表面色标志色备注 灰蓝色((RAL 9016) 1 RAL 5008)交通白储罐灰蓝色(塔类交通白(RAL 9016) RAL 50082 ) 灰蓝色((RAL 9016) RAL 5008)3 冷换设备交通白灰蓝色(交通白RAL 5008 反应器)(RAL 9016) 4 灰蓝色(RAL 5008其他容器)5 交通白(RAL 9016) 灰蓝色(RAL 50086 )(RAL 9016) 交通白工业炉 灰蓝色(RAL 5008)交通白锅炉7 (RAL 9016)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 求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499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signs at the construction sit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a)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

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p)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要求规范及颜色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规范及颜色 1.目得 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得物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断等情况,结合公司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工业管道得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与安全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得气体与液体得输送管道。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得颜色。 3、2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得物质名称与状态得记号。 3、3危险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得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3、4消防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得物质专用于灭火。 4、基本识别色 4、1根据管道内物质得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与相应得颜色标准编号见下表。

物质种类基本识别色颜色标准编号色样 水艳绿 G03 见电子版本 水蒸气大红 R03 空气淡灰 B03 气体中黄 Y07 酸或碱紫 P02 可燃液体棕 YR05 其她液体黑 - 氧淡黄 PB06 4、2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得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得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得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得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得识别色标牌标识。 4、3当采用4、2中b)、c)、d)、e)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得最小距离应为10m。 4、 4 4、2中c)、d)、e)得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当管道采用4、2中b),c),d),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得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得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与穿墙孔两侧等得管道上与其她需要标识得部位。 5、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得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与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物质名称得标识 a)物质全称。例如:氮气、硫酸、甲醇。 b)化学分子式。例如:N2、H2SO4、CH3OH。 5、2 物质流向得标识 5、2、1工业管道内物质得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得流向就是双向得,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现场各类标识的管理职能及制作标准。 本规范中“现场标识”是指在发电企业厂区范围内安装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四类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所属各工程公司涉及到与本规范有关的事项亦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工程公司应根据本规范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现场标识管理中的具体操作细节。 2 引用标准 GB 2894《安全标识》 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原国家电力公司颁《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3 管理职能 3.1 各发电企业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是全厂现场标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本规范的规定,组织制订全厂现场标识制作及安装方案并组织实施。 3.2 各厂检修部门是全厂各类现场标识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全厂现场标识制作、安装及更换(燃料系统设备标识牌的安装及更换除外)。 3.3 各厂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各类安全警告牌、安全指示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线等的操作(何处必须配置何标识)方案。 3.4 各厂运行部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生产设备的设备标识牌及设备、管道、支吊架、平台扶梯等油漆、色环、介质流向标识的操作(何处必须配置何标识, 何处漆何油漆)方案。 3.5 各厂行政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道路安全标识、消防专用标识的操作(何 处必须配置何标识)方案。 3.6 各火电厂燃料部负责具体提出燃料系统设备标识操作(何处必须配置何标识)方案,并负责本部门设备标识牌的安装或更换。 3.7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标识牌时,必须请有关运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标识牌上的设备名称是否与现场设备相符,并经运行人员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移交运行。 3.8 检修设备时,在有可能损坏设备标识牌的情况下,检修人员必须先行拆下设备标识牌并妥善保管。恢复设备标识牌时,必须执行本标准第 3.7条之规定。 3.9 各厂安监部门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相关职责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规范及颜色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规范及颜色 1. 目的 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的物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断等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3.2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3.3危险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3.4消防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 4.基本识别色 4.1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见下表。

物质种类基本识别色颜色标准编号色样 水艳绿G03 见电子版本 水蒸气大红R03 空气淡灰B03 气体中黄Y07 酸或碱紫P02 可燃液体棕YR05 其他液体黑- 氧淡黄PB06 4.2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3当采用4.2中b)、c)、d)、e)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4. 4 4.2中c)、d)、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当管道采用4.2中b),c),d),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5.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物质名称的标识 a)物质全称。例如:氮气、硫酸、甲醇。 b)化学分子式。例如:N2、H2SO4、CH3OH。 5.2 物质流向的标识 5.2.1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0855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运行设备悬挂标志牌是预防事故和防止触电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运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对风电场的安全标志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 三、使用耐用性编号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其他设备标志用白底红字,接地刀闸用白底黑字。 四、主变压器本体应有明显编号。 五、主变压器冷却器及散热器应有编号。 六、断路器(开关)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35kV开关柜前面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

工业管道颜色及标识规范

脱硝工艺部分及除尘器标识要求 1.脱硝工艺管道涂颜色和注字 尿素站至炉前脱硝工艺管道按照下表进行涂颜色和注字,各管道与现有系统碰头处至管道桥架部分(区域)的管道涂色需保持与碰头前管道一致且需要增加注字。 注: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1.1对于保温管一律涂刷银漆或银色,不注字。 1.2对于不锈钢管、有色金属管、玻璃管、塑料管以及保温外用铅皮薄护罩时,均不涂色。 1.3对于室外地沟的管道不涂色,但在阴井内接头处应按介质进行涂色。 1.4对于保温涂沥青的防腐管道,均不涂色。 2.脱硝工艺设备标识 2.1对脱硝罐体保温涂刷银漆或银色,罐体需注字或做相应标识。 2.2脱硝各炉前模块需做相应标识。 3.3各炉各喷枪位置需进行编码和标识。 3.除尘器工艺设备标识 3.1除尘器需标识出电除尘区、布袋除尘区、各仓泵及灰斗编号,提升阀。 3.2除尘器设备各部分颜色需保持一致(灰色)。 4.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3 当采用4.2中b)、c)、d)、e)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4.4 4.2中c)、d)、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当管道采用4.2中b),c),d),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5.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物质名称的标识 物质全称。例如:蒸汽、尿素、除盐水(化学式亦可)。 5.2 物质流向的标识 5.2.1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5.2.2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采用4.2中d)和e)时,则标牌的指向就作为表示管道内的物质流向,如果管道内物质流向是双向的,则标牌指向应做成双向的。 6.安全标识 6.1 消防标识 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GB13495的规定,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标识部位、最小字体应分别符合4.5、5.4的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色的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3432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色的 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色的 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为提醒施工现场人员随时引起注意,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所有施工操作场所。 三、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部位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部位包括: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板的阳台门、无女儿墙的屋面四周、框架工程楼层的周边、斜马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安全标志牌

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大全

警告标志 (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Y形交叉 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注意落石注意横风易滑傍山险路傍山险路堤坝路堤坝路村庄隧道渡口驼峰桥路面不平过水路面 有人看守铁路道 口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注意非机动车事故易发路段慢行左右绕行左侧绕行右侧绕行施工注意危险叉形符号(表示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 禁令标志 (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载货汽车通 行禁止三轮机动车 通行

禁止大型客车通 行禁止小型客车通 行 禁止汽车拖、挂车 通行 禁止拖拉机通行禁止农用运输车 通行 禁止二轮摩托车 通行禁止某两种车通 行 禁止非机动车通 行 禁止畜力车通行禁止人力货运三 轮车通行 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禁止人力车通行禁止骑自行车下 坡 禁止骑自行车上 坡 禁止行人通行 禁止向左转弯禁止向右转弯禁止直行禁止向左向右转 弯禁止直行和向左 转弯 禁止直行和向右 转弯禁止掉头禁止超车解除禁止超车禁止车辆临时或 长时停放 禁止车辆长时停 放 禁止鸣喇叭限制宽度限制高度限制质量限制轴重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停车检查停车让行减速让行会车让行 指示标志 (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 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立交直行和左转 弯行驶 立交直行和右转 弯行驶 环岛行驶单行路(向左或向单行路(直行) 步行鸣喇叭

右) 最低限速干路先行会车先行人行横道右转车道 直行车道直行和右转合用 车道 分向行驶车道 公交线路专用车 道 机动车行驶 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车道允许掉头 指路标志 (传递道路方向、距离信息的标志) 1、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地名著名地名行政区划分界道路管理分界国道编号省道编号县道编号交叉路口预告十字交叉路口丁字交叉路口环形交叉路口互通式立交分岔处地点距离此路不通火车站飞机场停车场 长途汽车站急救站客轮码头 名胜古迹加油站洗车 轮渡地铁站餐饮 汽车修理路滑慢行陡坡慢行

GBZ158-2003_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Warning Signs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the Workplace 自 2003-12-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图形标识 4 警示线 5 警示语句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 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 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 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管道涂颜色及标识规范

管道涂颜色及标识规范 两个相关资料: 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 国家标准局批准? ? 2003-10-01实施 本标准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GB 7231-1987《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首次进行修订。 本标准是参考德国DIN 2403-1984《管道按流体介质的标识》和日本JIS 9102-1987《配管系的识别显示》修订的。 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的物质识别,本标准的基本识别色由原来的七种颜色增加到八种颜色,管道内物质的标识方法由原来的二种提高到五种。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7231-1987。 本标准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局提出和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国定、郑宝琴、吴高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1982 安全色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识别色 identification colors 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识别符号 code indications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自 2003-12-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图形标识 4 警示线 5 警示语句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 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 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 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 二标识方法 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 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他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他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他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英文字母对应物资类别如下所示。 物资与英文字母对照表 4、其他按公司公司程序文件执行 根据工程公司对GB8163、GB9948、GB6479、GB/T3092标准的碳钢管道做色 标的要求特补充规定如下: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附件》设置警示标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第五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定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施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监督管理,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八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工作。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 第二章告知 第十条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法人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并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应当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应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设置公告栏: (一)设置在单位门口或者工作场所入口处,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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