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
二0一一年易制毒化学品工作总结

二○一一年易制毒化学品工作总结
2011年我站认真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来执行。
现将对一年来的易制毒化学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站目前用的易制毒化学品分别是:硫酸、盐酸、丙酮、三氯甲烷和高锰酸钾五种试剂。
(一)2011年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试剂情况。
2011年我站购买了丙酮和高锰酸钾试剂。
购买前向XX公安局禁毒大队提交申请,禁毒大队进行了备案。
我站严格按照备案证明上的数量向有资质的经营商XXX公司购买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二)易制毒化学品试剂使用及库存情况。
二、我站高度重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强化管理。
我站明确专人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必须两个人的钥匙才能打开装易制毒化学品的试剂柜子,建立明细台账,入库有记录,出库有记录,即有使用数量、人员的签字和库存数量。
三、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购买时严格按购买时严格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的规定进行办理。
先向公司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再向有资质的销售公司进行购买。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我站将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试剂进行管理,不断完善强化管理。
(二)积极按照牟定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试剂的相关工作。
XXXXXX站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生态环境局易制毒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局易制毒工作总结
近年来,生态环境局在易制毒工作上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通过加强监管和合作,有效遏制了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生产和流通,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先,生态环境局加强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加强执法力量,成功打击了一批非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销售的行为,有效遏制了易制毒化学品的滥用现象。
其次,生态环境局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通过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合力打击非法易制毒化学品的工作格局。
此外,生态环境局还加大了易制毒化学品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通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公众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认识和警惕,有效减少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和滥用行为。
总的来看,生态环境局在易制毒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未来,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合作机制,全面提升易制毒工作的效能,为社会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在打击制毒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作为
一项重要的举措,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通过全面整治易制毒物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我国成功地遏制了制毒犯罪的蔓延,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首先,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在打击犯罪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通过加大对易制
毒物品的查处力度,我国成功地摧毁了一大批制毒窝点,抓获了大量的犯罪嫌疑人,有效地遏制了制毒犯罪的发展势头。
同时,通过加强对易制毒物品的监管和管控,我国成功地阻断了易制毒物品的流通渠道,有效地减少了易制毒物品的使用和传播。
其次,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在预防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通过加强对易制
毒物品的宣传和教育,我国成功地提高了公众对易制毒物品的认识和警惕,有效地减少了易制毒物品的使用和传播。
同时,通过加强对易制毒物品的监测和监控,我国成功地发现了大量的易制毒物品,有效地遏制了易制毒物品的生产和销售。
最后,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过加大对易制
毒犯罪的打击力度,我国成功地提高了社会治安水平,有效地减少了易制毒犯罪对社会的危害。
同时,通过加强对易制毒物品的管控和管理,我国成功地提高了社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总之,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对于打击制毒犯罪、预防犯罪
和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要继续加大对易制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易制毒物品的监管和管控,不断提高公众对易制毒物品的警惕和认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危险化学品一旦泄漏或不慎使用,可能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因此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开展了一系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为了整顿危险化学品行业,我国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了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相关部门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了暂停生产、整顿整治等措施,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我国加强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设。
各地建立了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组织了危险化学品事故演练,提高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公众宣传教育为了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国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公众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措施,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
通过定期抽查、风险评估等方式,查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整改和改进工作,确保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国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开展的重要工作。
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安全监管、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公众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我国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总结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严防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省、市、县禁毒委印发的《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精心部署、合理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主要经营品种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有226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220家。
这次开展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9家。
从整治情况来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均能认识到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自觉按照相关规定从合法渠道进购、台账记录完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流向记录清晰,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通过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为;未发现零售企业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超限量销售的情况。
个别企业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实效为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沈宏华为组长、副局长张政、徐瑞竹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安县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内容,要求把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宣传教育,注重防患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全县231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海安县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和推进会,会上通报了我国部分地区近期发生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药用渠道流失事件,组织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张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请出示身份证宣传画。
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功不可没。
通过全面整治易制毒品,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蔓延,保障了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宁。
易制毒品是指那些可以在家庭、工厂或者实验室中通过简单的化学合成方法制造的毒品,如冰毒、摇头丸等。
这些毒品具有毒性强、易制易贩易藏的特点,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因此,我国对易制毒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在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
首先,加强了对易制毒品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大对毒品生产、销售、贩运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蔓延。
其次,加强了对易制毒品原料的管控,通过严格监管易制毒品的原料,有效减少了易制毒品的生产数量。
再次,加强了对易制毒品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易制毒品的认识,增强了对毒品的警惕意识。
通过这些措施的有力实施,我国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易制毒品的生产数量大幅下降,易制毒品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同时,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为我们今后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易制毒品犯罪问题依然存在,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易制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易制毒品原料的管控,加强对易制毒品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为我们的社会治安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易制毒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努力奋斗!。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东至县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监管,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期近三个月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情况如下: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东至县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分工,将整治工作分解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结合实际,分三个阶段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9月30日),二是全面实施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三是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整治内容包括:(一)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监管。
一是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相关资质证明的审核及材料留存情况,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做到销售药品、票据与资金流向相一致。
二是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药品销售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控制单次购买数量、核对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明及姓名、有无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是否开架、是否设有专人管理、专册流向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做到每笔药品销售合法并具有可追溯性。
同时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网,跟踪核对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企业,做到处罚到位,绝不姑息,不给企业再次违法的机会。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商请药品流入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
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在依法严处的同时,将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易制毒化学药品的总结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整治行动的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和全州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力度,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有效遏制制造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
根据临食药监[2012]158号文件《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现将此次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现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92家,其中: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药店24家,县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妇保站、计生服务站所、村卫生所室等其他医疗机构264家。
二、指导思想以《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为指导,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牢牢抓住当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的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通过为期1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加强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经营秩序。
(一)完善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挂靠走票”、“体外循环”问题。
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销售行为,要求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二)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饮片的监管落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巡查,监督企业依法经营,按照规定渠道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票据严格管理,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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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毒品。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学校积极配合参加乡禁毒办、派出所开展多方位的禁毒活动,充分利用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村委等,指导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任何场所涉毒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我们小学进一步加强同公安部门联系沟通,形成情报信息互享,定期召开有关校园禁毒工作会议。
对容易涉毒的场所进行重点监控,斩断新型毒品的贩毒渠道,扫除滋生毒品犯罪的场所,形成打防教育一体的校园禁毒工作新格局。
(四)夯实常规,落到实处。
学校将加强青少年对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的认识、教育他们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作为德育常规抓实抓好。
长期开展禁毒教育“五个一”系列活动。
即上一堂《禁毒法》专题教育课、组织观看一次专题教育片、办一次专题展览、参加一次校外禁毒实践活动、写一篇学习心得,确保每一名中小学生都要受到《禁毒法》专题教育。
将禁毒教育作为常规工作,落到实处。
(五)家校互通,防微杜渐
坚持开展“走近家庭,同育新人”的家访活动,确保“一普访五多访”的家访常规制度落到实处,对所有学生进行普访,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多访、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多访、学校交往复杂的学生多访、问题家庭学生多访。
要进一步加强与校外劣迹青少年有往来的学生的家访,随时了解该类学生的学习情绪、思想变化、经济变化等情况,将学生可能发生的涉毒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问题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和个案会诊,防止问题学生涉毒染毒。
(六)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禁毒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在校学生,我们小学是管理较严格、但是问题生相对较多的学校,学校周边环境不复杂,但是也要作为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单位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去关注和帮助这些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要将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使相关人员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使接触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因工作疏忽流入学校,给学校造成危害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完善制度,解除隐患
学校从严加强对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制毒化学品相关的学校要完善制度,实行制度上墙。
对涉爆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做到专柜存放,实行专人管理;涉爆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把涉爆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室列为重点防范区;对实验中剩余的涉爆易制毒化学品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在购买、使用和销毁环节的管理,并建立购买、使用各类化学制剂的台账;教师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并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设施,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学校把易制毒化学品整治行动宣传特别是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为当前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组织学校师生把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结合起来,精心组织,认真执行,切实提高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禁毒教育工作成效。
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完善机制,力求长效。
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组织和协调、督促作用,建立健全防控措施和以学校管理干部、班主任为骨干的防控网络,开辟信息来源,严防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进入校园,发动全体师生互相监督、共同约束,发现苗头坚决制止,把禁毒宣传教育列入每学年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三)及时报告,严肃查处
严格执行专题汇报和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的工作制度,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等。
要注意排查本单位涉毒人员,发现吸毒、种毒、制毒、贩毒行为,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要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妥善处理。
严防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在校园发生。
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存放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如隐瞒事实真象,不上报者,一旦查实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若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学校危害的一经查实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学校对此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时上报,及时总结。
要将活动资料及图片及时上传至新窑乡禁毒办,并将开展活动总结及图片及时上报新窑乡中心小学。
新窑乡靛山小学
2014年6月25日。